银行业个人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化解对策之我见
2017-01-23易立
易立
摘要:当前形势严峻的个人不良贷款困扰着各家银行,制约着银行业的发展,影响到银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持。因而我们要分析个人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找到化解的对策。本文认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人们信用意识的淡薄等多种原因产生了个人不良贷款,提出了通过转化、团队清收等方法处置个人不良贷款,强调要通过风险意识教育、信贷制度建设等来加强风险防范。
关键词:不良贷款 清收处置 风险防范
近年来,我国各家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不良贷款的困扰,既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又影响到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这一问题亟待解决。在企业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同时个人不良贷款也相当严重。(这里指的个人贷款包括银行直接对个人发放的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两部分)以某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个支行为例,其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按揭贷款目前余额为6.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为3250万元,不良贷款率为5.16 %,贷款户数 3150户,不良贷款户数151 户,占总数的4.79 %。另外,该支行的信用卡分期不良率也达到 6.1%。
一、个人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个人不良贷款的形成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经济形势的变化
我国经济经过前些年的高速发展,近几年暴露出一些问题,速度开始放缓,国家也在有意识的进行结构调整,这样就导致了部分行业的经济效益下滑,使部分人员的收入减少。效益下滑的结果是这部分行业的经营贷款无法偿还,收入减少的结果是部分个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汽车按揭和行用卡分期付款等。
(二)信用意识淡薄
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指明真实的资金用途,要提供真实的个人及家庭资料,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但我们发现有的银行贷款,客户的身份证是假的,家庭住址是假的,连婚姻状况都是假的;申请的汽车按揭贷款是60万元,结果购买的汽车价值只有20多万元。这样的贷款从开始申请就带有诈骗性质,贷款发放之后很快就形成不良,追索起来很难联系到借款人及家人,抵押物的价值也无法覆盖贷款。
(三)贷款权限过于下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越来越多,银行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银行为了抢夺市场,争揽客户,对基层网点实行所谓的“扁平化管理”。“扁平化”之前基层网点的业务主要是吸收储蓄存款,办理结算业务;“扁平化”之后,基层网点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甚至公司贷款,把本应集中在一定层面的贷款权限过分下放到基层。而与此同时,业务人员的配备与培训并没有同步跟上,这样,就使得贷款时常犯一些低级错误。
(四)考核机制上的缺陷
银行是一个经营实体,追求规模、效益,这无可厚非。但是,一些银行在对基层、甚至个人下达存款任务的同时也下达有贷款任务,特别是对客户经理,其收入与发放贷款的多少直接相关,绩效工资是按贷款发放额的百分比提取的。有些客户经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营销到一个客户便如获至宝,对其贷款需求不管是否合理,条件是否符合,都希望尽量做成。可以说客户经理的愿望与客户的愿望高度一致,这样就导致他们在贷款审查时很大程度上倾向于客户的需求,对不和条件的对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出现了部分客户经理伙同客户作假,共同欺骗上级审批通过的情况。
(五)抵押手续不到位
个人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足值的抵押物,当贷款出现风险,以处置抵押物的方式偿还贷款,这是银行的通常做法。但在个人贷款抵押物方面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手续不到位,二是价值不足。个人贷款中住房贷款是主要部分,而住房按揭的抵押登记手续滞后于贷款发放,这是正常的,问题在于许多客户经理对贷款发放很热心,而对抵押手续就不那么上心。因为贷款放了,任务完成了,绩效工资也有了,抵押手续和绩效无关了,所以,有的人按揭贷款发放了5年甚至10年都没有办理抵押手续。不少客户经理岗位变动了,其经办的贷款补办抵押手续就更加困难。抵押物价值不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个人经营贷款中,往往是为了帮客户多取得贷款而通过中介机构对抵押物进行高评估。
(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在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大规模债转股之后的若干年,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中的许多矛盾被掩盖,银行的不良贷款较少,不良率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银行各级管理人员的注意力也主要集中在业务发展上,相对放松了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在贷款审批上,在贷后管理上,在对责任人的追究上都没有那么严格,当目前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经济矛盾突出时,以前管理上积淀的问题就在不良贷款上集中爆发出来了。
二、个人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
个人不良贷款涉及的户数多,情况比较复杂,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置。
(一)通过转化变不良为正常
对一些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要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采取转贷、停息等方式支持其走出困境,使不良贷款逐步转为正常。
(二)在行内组织团队清收
银行要根据个人不良贷款的多少、复杂程度,组织专班负责清收工作。团队中既要配备懂信贷、懂法律的人员对清收工作进行领导,又要将贷款的责任人纳入进来,使其在一定压力下进行清收。
(三)依靠社会清收公司进行清收
对那些年份较长、难度较大、借款人难以打交道的不良贷款,银行可依靠社会上的清收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外包等方式进行清收,对收回的贷款按一定的比例分成。
(四)通过人民法院起诉清收
对一些有抵押物的贷款,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变卖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部分可申请处置借款人其他财产。
(五)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贷款
对一些提供虚假资料,涉嫌诈骗的个人贷款和大部分信用卡分期贷款,可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以诈骗罪追索借款,追缴银行贷款。
(六)通过核销处置不良贷款
银行发放每一笔贷款,都会根据不同风险拨备。对借款人死亡或法院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可以通过风险准备金予以核销。
三、个人不良贷款的风险防范
对已经出现的个人不良贷款进行消化处置是银行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新的个人贷款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新的不良,更是银行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何防止新的不良个人贷款出现?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全员风险意识的教育
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所以银行人员从高层管理人员到基层员工,都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银行的效益是以安全为前提的,高层管理者必须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风险防范。以前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在效益上带来了巨大损失,也在精神上带来了巨大压力,所以一定要记住历史的教训,牢记安全是第一要务,风险防范是第一责任,越是业务快速发展越要加强风险防范。许多基层员工因为不良贷款,收入受到了影响,甚至受到责任追究,影响到了家庭。所以,不论是从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这一层面,还是从对家庭负责这一层面都要更加注意对自己经手的贷款加强风险防范。
(二)加强对信贷制度的建设
信贷业务的“审、贷、查”分离制度一定要落实。个人贷款的营销人员一定要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掌握借款人的真实情况、贷款的真实用途、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不要被自己的私利所左右。贷款的审查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坚持信贷政策,对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贷款的检查人员一定要按照业务要求按期检查,对前台和中台业务人员是否按规章办理业务的检查结果负责。
(三)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贷款各环节的相关人员都有各自的明确责任。出现不良贷款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误的要给予相关等级的经济和行政处罚;对为了自身利益渎职的,甚至伙同客户骗取银行贷款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当然,在当前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不良贷款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银行可考虑适当上收贷款权限,防止信贷人员应付不了复杂局面,承担不了相应责任,这既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员工的保护。
(四)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良好的信用环境对银行贷款的安全也至关重要。银行要借助社会宣传工具对全社会进行诚信宣传,帮助公民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对不守信用的借款人员要借助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对其信用活动、乃至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进行限制;对恶意骗贷、拖欠贷款和通过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人员,要通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进行追究、制裁,要向全社会公布黑名单,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参考文献:
[1]钟一鸣,徐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处置方法分析[J].华商,2008
[2]王鹏.浅谈我国商业银行集中贷款经营不良方式探讨[J].经济管理,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