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家安全法学的学科建设与网络社会的统筹理论
2017-01-23赵宏瑞杨一泽
赵宏瑞,杨一泽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哈尔滨 150001)
构建国家安全法学的学科建设与网络社会的统筹理论
赵宏瑞,杨一泽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哈尔滨 150001)
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建立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应体制机制,为中央及省域的安全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地处中国东北边疆,在人文、地理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省情及优势,既是“振兴东北”的关键所在,也是国家安全的重点建设区域。科学高效地构建中央和地方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离不开严谨的学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与地缘历史分析。国家安全保障机制的学科研究应当建立立体谱系;应当以创新网络社会统筹理论作为方法论,并在国家安全实践中加以应用,这是完善央地国家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涵。结合黑龙江省国家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从国家安全常态维护与能力建设的高度进行“再解析”,是统筹省域国家安全保障机制建设健全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家安全保障机制;网络社会统筹理论;黑龙江省地缘特征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奠基“两个一百年”和“四个全面”整体国家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它涉及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等范畴领域*参考网址,链接为:http://www.tjwq.gov.cn/xwq/zcjd/201604/951b19ed6c03460496821a2be0276784.shtml,2016年7月15日登陆。。省域经济社会既有发展需求的一面,更有安全需求的一面。特别是在“央地”关系问题上,国家安全的保障机制最终要落脚在各地方。客观看待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形势,科学评估国家安全潜在风险,抓住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构想如何提升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是省域国家安全的前沿性研究课题。
一 、围绕《国家安全法》创立科学的学科体系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成立“国安委”后,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开始以“国家安全法”作为法学学科的研究新方向,全国637家法学院系开始围绕国家安全法理论研究进行学科布局,具体体现在围绕《国家安全法》学科理论研究的七个方面。
一是加强科研立项。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各高校、科研院所法学学科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理论开始申报和设立国家级、省部级、各高校的科研课题,其中“中美俄欧”等主要大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比较研究成为学界热点;考察和调研全球196个联合国成员国“国家安全自主性”的研究方兴未艾。
二是推动课程建设。习总书记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做出了重要指示: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参见网址,链接为: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15/c64094-28278100.html,2016年6月登陆。。因此,全国各高校相继开始了与《国家安全法》相关的课程建设,推动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强化民族意识。
三是推出专著成果。研究国家安全的全球国别法治比较,发现国家安全与该国文明禀赋的历史联系、从历史文明传统之中溯源各国的“历史性权利”研究成为2016年南海仲裁案后国家安全法学研究的新亮点,相关学者专著开始聚焦世界各国文明禀赋与“历史性权利”的研究深化。各高校、机构、智库结合世界文明发展史进行国别的文明量化研究,融合到世界学术圈中的前沿课题思考,为我国国家安全法学研究增添了史学分量。
四是深化立法研究。虽然《国家安全法》已出台并实施,但是立法研究的完善与深入仍是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教师学者以及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们的关注焦点。如何配套实施该法机制,如何衔接后续的《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如何考虑统筹完善各个传统安全领域与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崭新问题的管理体制,是深化国家安全立法建设的前沿命题。
五是强化国安宣传。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和民生基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就是头等大事。因此,加强学术交流、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座谈会、深入军队机关学校等进行交流宣讲,以加强宣传我国的文明崛起和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力求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成为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学科实践内容*参见网址,链接为: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15/c64094-28278100.html,2016年6月登陆。。
六是成立研究组织。通过国别法治研究可以发现,在中国现行232部法律体系(2016年12月28日前)之中,《国家安全法》是继开放法部类、金融法部类之后形成中国特色的主权法部类的代表性法律。推动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的建立是深化中国特色法学研究的最新亮点。以黑龙江省为例,在省政法委和法学会的支持批准下,成立了全国首家 “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2015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政法委和黑龙江省法学会批准成立了国内首家“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2015年7月1日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连同《反分裂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网络安全法》和即将出台的《核安全法》等构成了中国特色主权法部类中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我国于2015年7月出台了新《国家安全法》,于2015年12月27日又出台了《反恐怖主义法》,我国的《网络安全法》也于2016年11月7日公布。。它不同于美国1947年《国家安全法》,也不同于1991年俄罗斯的《国家安全会议法》,也不同于日本和欧盟的国家安全机制和相关立法,它在世界层面凸显了中国“和”文明特色的法治创新;特别是栗战书同志主持编纂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的出版发行[1],在理论上权威、系统地提升概括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保障原理,极大推进了《国家安全法》的学理注释和内涵阐释,代表了中国政治思想和法学思想在国家安全范畴中的理论自信。
七是搭建学科平台。2016年6月20日,由来自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海南大学、云南大学的法学专家联合发起,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复成立了全国性的“一带一路”与经济安全法治专业委员会。此类学科平台可以与全国性科研基地、教学基地、交流基地进行有关国家安全法学与实践认知的交流互动,同时深化宣传教育我国公民的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中国法学会高层已经开始谋划国家安全法学全国性研究机构的成立。
综合上述学科研究与理论探索,通过国别比较研究可以发现,中国《国家安全法》独具中国特色。如果说美国1947年《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前提是为开启同苏联“冷战”做准备的,那么,我国2015年《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使命则是为了民族复兴,为了实现军事、外交、情报、央地、边疆“五合一”的主权存在安全统筹,是为实现中华民族自身“安内攘外”的文明崛起的法治保障,这是在全球法治之中独具了中国范式的立法实践。
在国际法上,传统国家安全范畴中的国际治理机制(核武、化武、常武、人道主义、国际维和机制)是秉承并强调《联合国宪章》中“集体安全”或“集体自卫”(COLLECTIVE SELF DEFENCE)原则的[2]173,然而,非传统国家安全范畴中的国家安全威胁(外空、网络、反恐、金融、新能源*2014年10月13日,日本国防卫省国家安全研究所桥本靖明教授(HASIMOTO YASUAKI)在访问哈工大时论及网络立法(CYBER LAW)与非传统安全法治议题的演讲。)必须由各国自己的国内法治予以保护并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比如,在非传统安全的国际新能源领域,美国自2007年用了十年的时间改变了自身的世界石油生产地位,因而也改变了中东地缘安全的边界与天平[2]205;又如网络主权、太空安全等新兴的非传统安全范畴,都需要各国尤其是各个大国自行通过《国家安全法》立法活动进行法治规范与维权。在国内法中,国家安全的状态维护与能力建设,都需要不断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深化国家安全保障机制的法治构建,而采用什么理论进行统筹性法律建设,是各国面临的深层法治课题。
二 、创新“统筹”理论并运用到维护网络社会新领域
“两安三反”核心国安法治体系呼唤统筹理论。当前,我国已经建成《宪法》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构成的“两安三反”核心国安法治体系;在人大立法规划中,即将出台的《核安全法》连同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原子能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总体国家安全法治体系[3]。其中,2015年《国家安全法》界定了国家安全的“统筹领导”体制及其“统筹理论”,是构建全国性乃至省域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
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中的“总体”概念,其内涵即是统筹理论。统筹,即是《国家安全法》的法治特色,因此有必要重新思考建立《统筹学》。在中国232部现行法律体系之中总计出现过50多次的“统筹”法律用语,但《国家安全法》之前的“统筹”法律用语,讲的都是统筹兼顾、统筹方法[4];只有《国家安全法》里面讲的是统筹领导、统筹大局,这是由于《国家安全法》相当于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设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进而用于发挥法定的统筹领导的职能与作用。
“统筹”体现了中国《国家安全法》的特色,是基于既有的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科学原理,通过创立崭新的“统筹学”来掌控国家安全的全局整体;其学理基础与哲学基础反映出中华“和”文明在历史上统筹全局、安内攘外的国家安全传统与观念[5]。
统筹理论是国家主权在网络时代尤为重要的治理理念。在历史上,无论是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还是国家主权的各个范畴,人类的统筹优化智慧结晶,都广泛地、历史地、自觉地运用其中。在国家主权的三个范畴中,领土(空间)、人民(社保)、政权(政体)的安全维护和有序发展,都仰仗着统筹理论的优化与运用。
统筹理论是出于对国家、民族乃至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而诞生的。它是出于对国家生死存亡问题的极度重视进而确立和定位的崭新学术思想。国家安全是国家涉及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统筹的“过去时”,是对历史的总结;统筹的“现在时”是对生死存亡问题的总体布局与治理;统筹的“将来时”是对国家命运将向何处去的终极回答。因此,统筹理论应当归结为是对人类终极命运关怀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统筹理论是强化网络社会科学治理的全局抓手与时代回应。当代全球网络社会的发展体现出五点特征:全节点、全时点、全空间、全联通、全学科。目前,全球的“网络”范畴体现为70亿人口中有34亿人上网,例如,土耳其总统就依靠Facebook传播信息来平息突发的政变,这表明全节点联通的网络技术,正在影响着各国的主权与各地区的安全[6]。
统筹理论更是实现中华民族文明崛起的科学思想武器。在全球层面,联合国大会、美国以外的西方、发展中国家、上合组织国家、美国自身分别形成了关于网络信息通信安全的各自政策立场;中国基于自身国内外需要,通过《网络安全法》正在形成着统筹领导、统筹规划、统筹协调、部门监管、依法活动(非政府网络信息活动参与者合计28类人)的“五大层面”和规制着“网络四大要素”(网络主体、客体、平台、活动)的网络社会的网信立法体系。
网络、通信、产业、民生、安全、管制相互交织竞合是世界各国面临的立法难题,因此,有必要提出“网络统筹熵”公式,以涵盖网络主权中的主体、客体、平台、活动,因应网络世界的超线性、超平面的立体传播方式,有必要采用“要素总量、立方占比、时间衡量”方法,用“网络统筹熵”公式来标示衡量网络系统中或称网络主权内多要素的动态均衡。
“网络统筹熵”公式既要衡量空间分布上网络要素“活动”的紊乱度(活跃度),也要衡量其寂静度(惰性度);在时间轴上的动态连续计量时,它要整体地反映全部网络四大要素中“活动”要素(视为能量)在各个区域子系统中的空间集聚情况与要素活跃程度。
综上,创新研究“统筹论”与“网络统筹熵”等统筹理论,是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与网络主权总体方法论的科学思想基础。无论是在具体的传统安全领域还是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国家安全范畴,“统筹论”与“网络统筹熵”都是科学衡量总体国家安全状态的科学探索与思想准备,它在实现中国文明崛起的进程中将会发挥积极的科学方法论作用。
三、 完善建设我国省域国家安全保障机制的政策举措
对于网络社会而言,网络主权四要素“主体、客体、平台、活动”都处于全国分散、难以厘清、时空界限模糊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完善“央地”统筹,加强地方能力机制建设。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地处中国的东北边陲、东北亚的核心。黑龙江省的区域、地缘、战略、历史、人口、财政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在全国国家安全“一盘棋”中,有着独特的地缘特色与建设优势。
(一)黑龙江省十大地缘特色与优势
在地缘气候严寒方面,黑龙江省这块土地是全世界同纬度里面最冷的。它和纽约、西雅图、巴黎等地的纬度差不多、甚至更低,而伦敦、汉堡比它的纬度还要高;它又不是高原,为什么同在北纬45°、全世界只有黑龙江这个地方这么冷?这是在全球洋流与大气环流作用下,由于西伯利亚寒流与太平洋暖流分叉自然形成的“风冷型”地域,它在同纬度相较于其他地区呈现出了全球独特的寒冷天气,因而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都离不开它所独有的严寒地域的艰苦特性。
在地缘文明渊源方面,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附近考古发现了6 000年前的东北人祖先中的一支,这表明黑龙江流域是人类走出非洲、经由亚洲、走向美洲的必由之路。从黑龙江省密山市兴凯湖、到白令海峡、再到北美,是人类文明的“印第安之路”,表明其具有经由陆路实现“亚洲联通美洲”的历史渊源。
在地缘历史地位方面,黑龙江省因近代不平等条约等因素,成为中国丧失国土最多的边疆省份,这在全国各民族内心深处都留下了具有标志性的痛苦印记,这是近代历史上中国国家安全范畴中丧权辱国的屈辱标志,因而本区域也是民族复兴的关键节点和不容出现闪失之地。
在地缘战略博弈方面,黑龙江是中、美、俄、日、韩在东北亚进行战略竞争角逐的核心地带,具有极强的战略重要性。它是紧邻俄罗斯最远边界非常敏感的地区,也是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西太平洋起始之地,它又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及朝鲜半岛战火交织之地,因而在当前依然具有愈发重要的地缘战略意义。
在地缘国家安全方面,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是以河流划分国界的。由于每年界河沿岸我国一侧的水土流失与生态侵蚀,主航道分界线靠近中国一侧的植被破坏严重,地形也对于我国不利。俄罗斯一侧要么是陡峭的石头,要么是非常茂密的植被。中国这一侧由于开荒发展造成河岸侵蚀,界河主航道就朝着中方这边偏移过来,这相当于国土被“蚕食”了。据统计,一年由于水土流失而侵蚀损失的国土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相当于33个珍宝岛。生态问题破坏起来容易,恢复起来很难,这需要国家财政的持续投入。
在地缘人口安全方面,黑龙江省3 800万登记人口中也面临人口大量流失的问题,本省人才多数向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聚集,而反向吸引人才的能力相对薄弱。如何将高精尖的人才储备稳定在本省,是保证黑龙江省地缘国家安全机制保障的重要前提。
在地缘科技安全方面,黑龙江省的高等教育高于全国省域的平均水平,人均211、985与“双一流”高校教育资源的占比高,但总体人口的教育素质亟待提升。当今中国在13.7亿总人口中18岁~60岁的人口占10亿人,这其中,成年高等教育受教育率大约是18%,而美国同比是75%,欧盟是80%,北欧是90%,日本是95%,台湾地区是96%[7]。因此,提高人口的高等教育受教育程度,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来统筹提高高等教育素质,让每位公民意识到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民族共同体安全意识,是黑龙江科研教育反哺本地的重要方向。
在地缘粮食安全方面,黑龙江的粮食主产区也表现出水土流失严重的倾向,这一方面是区域“风冷型”天灾的地理位置原因,另一方面就是长期耕作安排不合理、不科学导致的,是仅仅追求短期效益的同时,却失去了长期土地维护的总体失衡,其解决举措仍然是持续财政投入问题。
在地缘财政安全方面,黑龙江省近年财政和GDP增长情况良好,2014年“两会”预决算报告显示*参见网址,链接为:http://www.gkstk.com/article/1393215462.html,2016年6月登陆。:2013年黑龙江全省的基金预算收入558亿元(以土地财政为主)、公共财政收入1 277亿元(税收收入)、中央转移支付2 0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亿元,综合而言,形成土地财政、公共税收、转移支付“1∶2∶4”的财政收入格局,因此,增加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效率及能力,是黑龙江省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
在央地安全统筹方面,2015年《国家安全法》的第四、五、八、四十、四十五条规定了国家安全“统筹领导”部门是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落实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到地方层面,也需要因地制宜,区别配套,特别是在与央地关系这个问题上,应推进多样化对待,强化纵横协调、重点突出的“央地统筹”治理机制。
(二)黑龙江省的国家安全保障举措
结合黑龙江省十个方面的地缘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为了完善建设省域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有必要在强化国家安全领导、统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要素治理机制、争取中央支持力度四个方面,来着力提升省域特色的国家安全保障能力与效用。
1.在强化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方面,应完善建立省委领导下的省级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领导核心,明确省级国家安全部门作为常设办公机构,全面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的诸项要求,团结围绕在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周围,实现统筹领导、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落实执行的综合领导体系。在考虑地方的特殊性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同时,要从国家大局出发,综合发挥中央与地方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各种能力,从而实现国家与地方在国家安全整体协同上的高度一致性与协调性。
2.在统筹安全保障措施机制方面,黑龙江省应当综合考虑省内各方面的实际情况,突出边疆安全的地缘特色和特定需求,增加边疆安全的各项投入,细化分解《国家安全法》第二章“国家安全的任务”中规定的20个具体国家安全范畴的工作指标,全力建设综合立体的量化监控监督体系,及时发现国家安全威胁隐患,改变之前“九龙治水、互不统属”的部门分割局面,努力构建统筹、高效、协同、有序的边疆省域安全保障体系。
3.在完善要素治理保障体系方面,应当突出国家安全的长效机制与技术升级需求,在加强边疆农垦、人口安全、人才吸储、网络安全等重要领域建设有边疆地缘特色的国家安全保障措施。这既与国家安全的总体战略相统筹,又和省域具体现实的安全问题相吻合。抓住提升人口素质教育的“牛鼻子”,不断扩大公民国家安全教育普及力度,特别是在网络传播、宗教传入、人口迁徙、商贸往来方面构建科学进步的要素升级发展规划,主动把省域发展战略结合到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前沿部分中来,进而带动省域生产要素得以巩固、发展,不断夯实省域防御国家安全威胁的基础性能力。
4.在争取中央综合支持力度方面,黑龙江省应当努力畅通在国安、公安、网安及各个省属职能部门与中央上级国家机关在国家安全信息情报方面的上报沟通机制,让中央随时了解黑龙江省在总体综合与具体细节方面的国家安全状态、能力、问题、需求,不断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国家安全协同体系建设,努力争取中央相关机关对地方实际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层面和具体国家安全战略方面不断提高细化落实的工作水平,主动把边疆安全纳入中央整体“一盘棋”的具体考虑与相关举措中,在争取中央综合支持方面不断推进,积极反馈落实措施中真实出现的各种问题,勤政求实,争取中央专项拨款与优惠措施,不断调动地方积极性,不断提升地方政府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施政效用,真正将方方面面的国家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8]。
(三)夯实国家安全、促动转型升级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的东北边疆,是国家安全的重点建设区域。紧紧抓住安全、稳定、发展三者有机结合的总体目标,是2015年《国家安全法》赋予黑龙江省独特的发展机遇。在《国家安全法》体系中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黑龙江省具有较大的地缘安全需求,需要较大的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投入,承载较多的国家安全整体性、基础性、全局性职责,同时,这也是黑龙江省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别于其他内陆省份、沿海省份、边疆省份而言所独有的戍边职责与发展机遇。
构建黑龙江省特有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其本身即构成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抓手与根本命题。在此课题下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国家安全领导指令,积极主动服从中央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部署和密切互动,恰是黑龙江省地缘位置赋予自身的独特职责,同时也构成实现自身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1] 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编写组.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 赵宏瑞.世界文明总量论:中国的文明崛起与国安法治原理[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3] 赵宏瑞.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创全国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J].知与行,2016,(1):1.
[4] 毛泽东文集 (第7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
[5] 赵宏瑞.世界文明总量论[M].北京:法制出版社,2015:2-13.
[6] 赵宏瑞.论网络国家大数据的主权保护——《网络安全法(草案二审稿)》的特色与完善[J].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4):31.
[7] UNESCO 编.2011年世界教育报告[M].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助局中文翻译科,译.北京: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2002.
[8] 赵宏瑞.省内“财政平衡”与“要素升级”良性互动实证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J].学术交流,2014,(7):132.
〔责任编辑:徐雪野 李彬琳〕
2016-07-11
201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构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研究”(15008)
赵宏瑞(1968-),男(满族),黑龙江哈尔滨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国际反恐法、国际经济法、网络安全、财政金融、货币理论研究。
D922.1
A
1000-8284(2017)01-0083-06
国家安全研究 赵宏瑞,杨一泽.构建国家安全法学的学科建设与网络社会的统筹理论[J].知与行,2017,(1):8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