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然保护区筑起“绿盾”
2017-01-21
卷首
为自然保护区筑起“绿盾”
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新建 30~5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20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的比例维持在14.8%左右等。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楼子山等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经国务院审定的辽宁楼子山等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盘中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公布已经国务院审定的黑龙江盘中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自然保护区是就地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最有效措施,尤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向纵深推进,自然保护区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导致经济发展、民生需求、规划设计频频触碰保护红线。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祁连山国家级保护区内设置采矿、探矿权144宗,其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保护区划界后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的。关于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问题的通报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同时也说明自然保护区在管理、保护、监督、发展方面亟待完善。
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一场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自2017年7月开展,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亡羊补牢的目的更在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通过专项行动系统梳理自然保护区监管存在的问题,从体制机制管理的源头上予以革新和完善,从根本上为自然保护区筑起“绿盾”,防止行动之后的死灰复燃。推动自然保护区健康发展,要从理念和政策制定上重视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并为之提供明确的政策保障。在甘肃省近日重新出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中,明确自然保护区不得新立和延续探、采矿权。要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用好国家公园改革机遇,将国家公园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机结合,把“国”字号的保护地作为优化生态空间的重要抓手。要转变“画地为牢”的情况,探索利用与保护共存的绿色发展模式,让保护区居民分享保护成果,使当地居民成为自然保护区的最强“绿盾”。
中华环境编辑部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