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全区第四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01-21
中国水土保持 2017年11期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全区第四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7年10月16—26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牵头,联合有关地县水利部门对全区14个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第四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涉及日喀则和林芝两市,监督检查重点为边防公路和重建公路项目。
近年来,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和实施率有了显著提高,大部分项目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并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开展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强化依法行政,促进生产建设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和减轻生产建设过程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