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规制问题
2017-01-20邓涵夫
邓涵夫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速,这样就使得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企业宣传手段就是利用广告宣传,但是由于宣传模式难以满足激烈的市场竞争,于是在广告代言上就催生了利用名人进行广告代言的现象,但是在名人代言广告时存在诸多问题,最严重的情况就是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这样做最直接的受害者莫过于相信广告而去购买的消费者,使得这种现象猖獗的原因主要是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不仅使消费者遭受损失还给整个市场带来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因此必须完善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关键词: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规制;解决
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概述
所谓的名人,就是指著名的人物,换句话来讲就是公众人物,这些名人由于被广泛认知,所以他们的影响力相比较普通人会更加广泛,因此很多商家聘请这些名人对自己的产品或者企业进行代言,以增加影响力,为自己的企业或者产品树立良好的形象,但是就目前来讲,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层出不穷,这里的虚假指的是商家为了将自己的产品增加认知度和认可度,聘请名人进行代言活动,但是在代言的过程中夸大其词,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对广大消费者有欺诈嫌疑,这就是所谓的名人代言了虚假广告。这种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二、我国相关法律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的规制
就目前我国的法律,针对名人虚假地代言进行控制的主要有以下两部法律,就是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两部相关法律都存在很多大大小小的缺陷,在我国用于规范广告行为的是广告法,它明确规定,当垂涎问题时,负责人的仅仅是广告的经营者好的广告的发布者,而对于广告的代言者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责任,这样就使得名人们在面对虚假广告紧急承担的是道德的责任。还有就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产品出现问题时,相关的团体和社会组织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是它并没有对其民事责任的大小进行详细的规定,以至于当需要进行处理时必须借助民法通则来进行处理,所以,广告法必须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使用。
三、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将其分为两种情况,首先就是代言人在进行代言之前没有对产品的实际性能和真实的效果进行了解而是根据广告商的要求信口雌黄、夸大其词,或者明知道是虚假广告还为其代言的,这样做就是故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名人对自己代言的产品存在问题不知情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二)名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名人在代言虚假广告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存在侵权免责事由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是存在的,首先就是在名人选择进行代言前,商家向名人提供了有关于所代言产品的一般资料,这样名人在进行代言之前已经做到了对商品了解的情况,所以接受商品代言是合情合法的,再加上如果所代言的产品属于国家免检产品,那么名人在进行代言期间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把责任让名人去进行负责是不正确的。还有就是代言的产品在起初进行使用时不存在质量问题经过长时间使用出现了问题,这样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名人的责任予以免责。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起初销售时,产品的质量很好,但是在后期商家主观的将产品的质量降低了,这样产品在后期出现了问题,名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责。
四、在虚假广告中,名人法律责任无法落实的原因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就是在这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制度非常不完善,这样再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很难依法处置,缺少了法律的有效监管,出现问题是非常正常的,再加上虚假广告的代言费用是非常昂贵的,所以面对金钱的诱惑使得很多名人铤而走险。
五、对我国广告代言人规章制度的建议
想要从根本上将名人接受虚假广告代言的现象解决就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虽然在食品安全法上对名人不得代言虚假广告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广告法并没有将名人在进行代言活动时的主体地位确定,所以在进行立法时有几点需要完善,首先就是在进行立法时要将名人的主体地位加以确认,这样就增加了代言人的责任感;其次对于代言活动应该将代言人的主观意愿了解清楚,如果在进行代言前就知道是虚假广告,这样的惩处力度是非常大的,但是如果不了解则会有相应的处罚,在进行执法时,虽然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统一的审核标准,从根本上将虚假广告代言这一现象根除,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六、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越来越严重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我们国家应该着重的引起足够的重视,应该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对进行虚假广告代言的名人必须确立主体地位,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加大惩处力度,最大限度的将我国的市场净化,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周运保.名人做虚假广告法律问题研究[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
[2]周勇.广告法代言人的法律责任[J].中国广告,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