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2017-01-20宫俊峰
宫俊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北京 100041)
浅谈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宫俊峰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北京 100041)
通过对特种设备特点的分析,阐明特种设备检验的性质和目的,梳理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执行的标准和规范、特种设备检验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提出了特种设备检验工作中注意事项和几点工作建议。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注意事项;工作建议
特种设备服役状况复杂,运行中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安全风险,如承压类特种设备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运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高空或者高速运行。同时特种设备又与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在各个领域中广泛应用,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事故,易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我国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一系列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实施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1 特种设备检验的性质和目的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分为两大类,一是制造监督检验,二是安装(包含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是指对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包含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的各关键要素进行审查、见证和必要的抽检,具有监督性和验证性,属于强制性法定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针对在役特种设备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对设备安全、健康状况进行的检验、检测活动,属于强制性法定检验。
通过制造监督检验,保证特种设备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单位按照正确的工艺、方法进行制造,保证制造过程符合规范和质量体系的要求,保证制造的特种设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订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经过检验和试验,是合格产品,保证特种设备出厂随机资料的完整和齐全。
通过安装监督检验,保证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符合要求,保证施工单位履行安装告知手续,保证安装过程按照施工方案和措施进行施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标准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保证有完整的安装技术记录、整理各项竣工资料进行归档;改造和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在安装监督检验的基础上增加对改造或重大修理方案的审查,主要审查改造或重大修理方案的合规性,合规性体现在可以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包括原设计单位)制定,也可以是使用单位制定,但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认可,同意认可要有书面文件,改造或重大修理方案须有审批手续。
通过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 特种设备检验的依据和监督检验执行的标准、规范
2.1 特种设备检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第二十一条,对特种设备的制造监督检验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督检验作出规定,对于制造单位的要求是应进行制造监督检验,特种设备未进行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交给订货单位。对于施工单位的要求是特种设备安装前要履行安装告知手续,应进行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的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未进行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第二十八条,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做出规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主体责任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求使用单位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 特种监督检验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执行的标准和规范主要有相关的特种设备技术监督规程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执行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技术规范或标准;特种设备安装(包含改造、重大修理)单位施工执行的各项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检验检测标准、验评规程(规范)等。
我国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颁布实施,是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基础规范,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制造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按照规范规定的方法、程序实施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执行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规范或标准,数量较多,每类特种设备都会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规范或标准,从制定颁布来源上来说,既涉及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还有国际标准,具体到某一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检验检测执行哪些规范或标准通过设备订货技术协议进行确定。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执行的设计、制造、检验检测规范或标准要与特种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或技术规范书中确定的执行的规范或标准相一致。
电力行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工作执行的主要为DL5190系列施工技术规范、DL5210系列验评规范、NB/T47013、DL/T820、DL/821等检验规范以及施工需要的各类基础规范和标准。具体的要求也是通过施工技术协议进行确定。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执行的施工技术规范或标准要与施工技术协议、施工方案中确定执行的规范或标准相一致。
3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的执行流程
3.1 安装告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第十七条,对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提出要求。
安装告知需要在特种设备安装(包含改造、修理)前进行,安装告知由施工单位进行,安装告知可以网上进行告知,也可以线下直接书面告知,直接书面告知需要到施工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技术监督局或者当地行政办事大厅的相应的窗口办理。
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及时获取现场施工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施工告知只需要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书复印件等基础资料。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完成告知后即可施工。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质检总局办公厅在2009年和2013年下发了针对特种设备安装告知要求的两个通知文件,告知工作程序按2013年质检总局通知文件要求进行。
3.2 监督检验工作约检
安装告知完成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向当地承担相应范围的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并按照监督检验规范的要求准备和申请资料,主要包括:(1)填写约检申请表;(2)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3)提供施工合同(相关特种设备安装部分的内容);(4)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方案及计划;(5)施工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6)特种设备(拟安装/改造/维修的)随机质量证明文件等。
特别指出的是机电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还需要提供:(1)电动葫芦的型式试验报告;(2)整机型式试验证明或样机型式试验申请表;(3)特种设备中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各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约检需要具体的申请资料需要按照当地承担监督检验的监检机构要求进行准备。
约检申请资料审查通过后,监督检验约检成功,如审核不通过,需要按照当地承担监督检验的监检机构要求进行补充资料,直到审核通过。
3.3 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的实施
约检完成后,监检机构应制定监督检验实施方案,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人员从事监督检验工作,并将监检方案(包括监检项目和要求)告知安装单位,以便在监督检验工作中做好配合工作。
监督检验应该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关于监督检验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受检单位资格和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抽查;(2)对特种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进行确认;(3)对安装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确认核实;(4)对安装实体质量进行必要的复检确认;(5)对施工过程形成施工技术记录及施工归档资料进行审核;(6)在监督检验过程中根据发现的问题,发出工作联系单或意见通知书,并督促受检单位按时整改;(7)全部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查出问题整改完成后,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3.4 监督检验报告
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后,安装工程行为及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监督机构应及时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监督检验报告一式三份,监检机构、安装单位和使用(建设)单位各一份。
3.5 监督检验报告的存档
取得监督检验证书或报告,使用(建设)单位要及时归档保存,防止遗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或规范的要求应进行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没有经过监督检验合格,并提供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将无法进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工作,无法进行特种设备注册工作,无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手续。
购买应进行制造监督检验而没有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以及使用应进行安装监督检验而没有经过安装监督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都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行为。
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实施中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4.1 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安装都需要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简单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TSG 21-2016)中1.4条款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安装不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4.2 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都需要进行制造监督检验,需要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实施制造监督检验,这几类特种设备的随机质量证明文件中,需要提供制造监督检验合格证。
4.3 不是所有的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都需要进行监督检验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要求,压力容器的安装工作不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压力容器的改造、重大修理工作实施监督检验工作。
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 的要求,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实施目录管理,共有六类二十九种起重机械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火力发电厂常使用的通用桥式起重机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工作。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的要求,火力发电厂常使用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安装完成后按照规范实施首次检验工作。
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和在役运行工作,不涉及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4.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是不一样的,各类特种设备有各自的检验周期
火力发电厂在役运行中,涉及的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
根据《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的规定,锅炉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锅炉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也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2)内部检验,电站锅炉的内部检验工作结合锅炉检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6年进行一次;电站锅炉首次内部检验应在锅炉投入运行后一年进行。
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的规定,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等级来确定,每次定期检验时,要评价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在检验报告中中给出下次检验时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为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为3~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时间不得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的规定,桥式起重机的检验周期为2年。
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的规定,电梯的检验周期为1年。
根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的规定,GC1、GC2级的压力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的压力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发电厂内所属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结合机组检修工作同期进行,一般每3~6年进行一次。
5 火力发电厂建设期间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几点建议(1)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应与金属监督检验工作紧密结合,制定监检方案和监检项目时,要结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的要求。
(2)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应当在检验工作中贯彻和落实《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647-2004)的要求。
(3)火力发电厂建设期间的特种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工作,是符合性检验,不能代替施工现场的自检和验收工作,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和业主进行验收后进行抽样审查和检验,所以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不仅是施工单位一家单位的工作,也需要建设方、监理方的支持和配合,才能监督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4)施工单位要正确对待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保证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
[1]“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Z].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Z].
[3]《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S].
[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S].
[5]《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S].
[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S].
[7]《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S].
[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S].
[9]《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S].
[10]《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647-2004)[S].
[11]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S].
[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647-2004)[S].
F203
A
1671-0711(2017)05(下)-00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