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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探索城市街道治理新模式

2017-01-19

机构与行政 2016年12期
关键词:治理模式深圳街道

深圳市福田区自2013年启动“智慧街道”综合试点以来,始终坚持“大部门”和“大数据”理念,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逐步形成了新的城市街道治理模式。主要做法如下:

一、理顺职能,科学划分事权

围绕错位配置区街职责,突出一条主线,即街道主要承担辖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涉及经济发展、教育医疗等事项交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如在政务服务审批领域,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集中在街道办理,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的事项集中在区级办理。同时,将街道职责从原来的100多条整合为党建管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4大类20条。落实街道事权事务准入,避免上级无序下放,对70条事项提请准入审核。把不适合街道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如将计生查环查孕、计生药具发放等计生技术服务职责划转至辖区社康中心。

二、整合部门,精简设置机构

以大部门制改革为突破口,按职能相近的原则整合设置8个机构,其中3个内设机构: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3个下属机构:公共安全办公室(加挂安监执法中队牌子)、社区法治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与其合署办公)、综合执法队(加挂规划土地监察中队牌子),2个事业单位: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网格信息管理中心。其中社区法治办整合了原司法所、综治办、物业办、劳动保障所的涉法涉诉职能,将街道在社会管理中涉及的所有矛盾、纠纷调解处置工作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时,将街道纪工委、武装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合署办公,不设实体机构。街道实体机构由11个减少到8个,挂牌机构由17个减少到9个。同时,将关联职能分配在一个部门,从外部协调变为内部协调,执行力更强,智能分拨机制的节点更清晰,为提升智慧街道运行效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优化资源,合理配备编制

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着力点,在核定总编制、总职数的基础上,将内(下)设机构的编制、职数的配置权力下放给街道,实行备案制,让各街道根据自身工作重心将资源差异化配置到不同的机构,如福田街道由于口岸多、社会管理任务较重,特别在社会管理办配备了4名编制和2名领导职数,而相应削减其他部门的配置。内(下)设各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兼任,由各街道自行研究确定人选。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10名行政执法编制连人带编划入各街道,各街道执法队分别增加了1名执法编制,实现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

四、集中审批,实现便民服务

探索审批相对集中,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独立设置政务服务办公室,整合原计生科、社会事务科、城管科、租赁所、劳动保障所的政务服务审批职能;推行综合窗口受理机制,将社区窗口审批权限统一回收至街道,缩短审批层级;通过智能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如福保街道将62项业务从分属不同窗口受理改为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其中计生、民政等39项业务实现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办理,所有审批业务实现无纸化办理。

五、健全机制,增强治理能力

以“三中心一平台”架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管理运营中心、智能街道信息化平台)为核心,探索建立数据采集、智慧派单、多元共治等机制。建立“多维多渠道”数据采集机制,通过联通上级部门业务系统、日常工作信息数码化、证照档案资料电子化等多种采集方式,建立大数据库,为智能街道信息化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建立“派单式”工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发现服务或管理对象,由智能街道信息化平台以“任务单”的方式推送给负责的部门或人员,系统自动对任务办理情况全程监督、自动考核,实现服务、管理、执法、监督一体化。组建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由街道牵头,公安、工商、税务、交通、消防等市、区驻辖区单位及辖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辖区的相关重大事务行使领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还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创建网上社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对基层治理的参与度。□E:LGW

关键词:街道 智慧编办 治理模式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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