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编办“三个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2017-01-19陈兆华
陈兆华
近几年来,五莲县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思路,以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评估和监督检查三项工作为抓手,突出“三个转变”,在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进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工作理念上由重视数量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工作重点从机构设置和规格管理为主向职能配置、职责履行管理转变;在编制分配与使用管理上,打破“编制单位所有”、“平均分配”、“一定不变”等旧的思想束缚,确立编制资源“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区域共享、按需调节”理念,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单位运行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和及时调整各单位的编制数,管住、管活编制。具体工作措施上以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为手段实现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一是专人专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系统操作运行,并配备内网专用保密电脑、打印机,专人专机确保系统运行有保障。建库之初,组织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管理”中的42个指标项,“人员管理”中的76个指标项逐一维护,确保系统信息数据全面、完整。从2015年3月开始,各部门单位用编申请、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等机构编制业务全部进行网上办理。二是变动必有正式文件。机构数、编制数、实有人员、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所有入库数据必须有正式文件支撑,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动态更新调整。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增减、编制调整、实有人员调动增减等机构编制变化事项,全部第一时间办理变动手续并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及时。
通过使用实名制系统,一方面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2015年,依靠实名制系统,先后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层次分析、40岁以下人员岗位结构分析、近五年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情况分析等,为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全县干部选拔、人员调配、编制调整等工作中,通过实名制系统提供相关数据供领导参阅,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与好评。在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中,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年龄、岗位结构分析,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2016年,组织、人社部门完成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后,我们随之组织各单位对照整理结果,校对和维护人员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个人身份等重要指标项,提高了实名制系统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也为下步开展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平台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实名制系统也成为防止变相设置机构、超编进人的“红线”。在机构调整中,新设机构全部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没有突破机构限额。在进人工作中,我们安排一名同志既负责制订进人计划,又负责实名制工作,做到以实名制数据为前提安排进人计划,从源头上防止超编进人。自2010年以来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1423名,其中教育系统488名、卫生系统267名,既保障了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人才需求,又没有发生一例超编进人。
二、工作方式上由监督管理向管理服务结合转变。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以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为抓手,全面掌握被评估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职责履行情况,在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配置中向职能强化、发展需求大的部门和单位倾斜,切实帮助部门单位解决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造成效率低下,因编制不足造成人才紧缺、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一是与机构设置相结合。根据评估掌握的情况,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内,优化机构设置。2016年,围绕政府服务群众,解决群众诉求,设立了县群众服务中心,建立民生服务热线和社会管理服务研判平台,专门受理、解答、督办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群众的烦心事、难办事。围绕惠及民生,在12处乡镇(街道)各设一所中心幼儿园,让更多的孩子从小就接受优质学前教育。二是与调整编制结合。根据评估结果,对职责任务重的单位部门增加编制,对职责任务弱化的减少编制,使部门单位编制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协调。为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剂138名编制用于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为做好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从相关单位划转29名编制用于组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5至7名,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8名,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3人,为加强监管工作提供编制保障。三是与简政放权相结合。通过评估,全面掌握被评估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职责履行情况,推动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下放权力事项。全县42个部门单位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896项(不含垂直部门),权力事项压减2064项,压减比例为35%。梳理出40个部门主要职责341项,具体责任事项1525项,追责情形7219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25项;对42项交叉的部门职责进行了梳理,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并列举相关事例加以说明;梳理出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事项105项;最大限度地向园区放权,目前已分两批下放市北经济开发区124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三、工作机制上由各自为战向合作制约转变。在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积极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通过定期核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注重纪律建设,严把约束关。根据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结合实际,规范完善编委工作规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规定、借调人员管理工作规定、乡镇向县直部门调动人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涉及的条件要求、操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起一套体系完备、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升了工作效能和工作透明度。二是注重前置审核,严把程序关。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规定》,全面建立编制使用许可制度,规范用编申报、许可审批、许可执行、经费配套等程序,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提报的编制使用申请,需经编办提出审核意见并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才能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核准的编制使用范围和数量办理相关事宜,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龙头”和“闸门”的作用。三是注重编制效益,严把源头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合理配置用编进人计划。牢固树立“使用一个编制就是使用一个人才”的观念,本着充实基层、优先补充急需岗位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原则,以提高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为重点安排招考(聘)计划;实行多退少补、总量控制,全年新增人员总量不超过本年度自然减员数额,做到既要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又要满足全县经济发展需要;不再为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单位安排进人计划。截至2016年10月31日,剔除工商、质监、交警下划因素,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较2012年净减532人,连续5年只减不增。□作者系中共五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E:YT
关键词:三个转变 机构编制管理 创新 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