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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园区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浅析—以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为例

2017-01-19李奕建刘祥超

浙江水利科技 2017年1期
关键词:堆土土石方土方

李奕建,刘祥超,崔 丹,2

(1.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20)

浙江省园区类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浅析—以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为例

李奕建1,刘祥超1,崔 丹1,2

(1.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2.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20)

因园区类项目具有施工时限长、占地范围大、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种类繁多、涉及土石方量巨大等特点,该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极大困难。以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为例,分析总结了浙江省园区类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措施的配置。

园区;水土保持;大江东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加快,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园区类项目不断涌现[1]。园区类项目建设将损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同时施工中开挖、填筑及临时堆置的土石方量很大,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灾害[2]。根据《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浙水保[2014]97号),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对应的区块范围统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已经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场地平整的区域内,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可以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园区类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的编制极大简化了生产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流程。园区类项目具有施工时限长、占地范围大、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种类繁多、涉及土石方量巨大等特点,由于在规划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施工工艺、施工时序等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给园区类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带来极大困难。本文以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为例,分析总结了浙江省园区类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以期供同类项目参考。

1 项目概况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东北部沿钱塘江区域,功能定位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三角产城人融合先行区、浙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杭州江滨智慧生态新城。水土保持方案统编范围面积约为6 628 hm2,主要涉及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等9大类。区域内除少数孤丘外,均为平原,多农田、鱼塘、河渠等,属于海积地貌;区域属中纬度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1 ℃,多年平均降雨量1 320.5 mm,年平均风速为2.7 m/s;区域河网密布(萧绍河网),呈网格状分布,多数为人工开挖河道,属钱塘江流域;区域土壤主要为潴育型水稻土;区域自然植被条件较差,除耕地覆盖有大面积的农作物外,其余多数为次生草本植物、稀疏乔木。

2 水土流失特点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涉及区域不属于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重点治理区,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类型区中的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强度以微度为主。区域属钱塘江冲海积平原,水土流失情况与山区、丘陵区相比较轻,但由于区域面积大,地貌类型多,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致使区域内水土流失带来的危害日益严重,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大且涉及土石方量较大,在规划实施期内,区内地形条件、地面组成物质改变,而规划区降雨量大且较集中,这些因素导致了工程建设极易产生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在自然恢复期,工程开挖裸露面多数被建筑物或防护措施覆盖,排水工程以及各项植物措施均付诸实施,水土流失将逐步得到控制。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所涉及项目类型包括开发地块、绿地与广场、道路及管线工程、河道水域工程等。开发地块主要涉及住宅、商业及公共建筑、标准厂房等工民建点状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前期场地三通一平以及施工过程中建筑物钻孔灌注桩施工、地下室开挖以及土方临时堆置;施工后期扰动区域被建筑物、场地硬化及绿化覆盖后水土流失将逐渐降低;绿地广场主要涉及公园、绿化提升及新建广场等点状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前期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过程中绿化覆土以及土方临时堆置,施工后期扰动区域被绿地或广场覆盖后水土流失将逐渐降低;道路及管线工程主要涉及道路及供水、供电及通信等线状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道路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路基管线开挖以及土方临时堆置,施工后期扰动区域硬化或绿化覆盖后水土流失将逐渐降低;河道水域工程主要涉及河道工程和水体景观,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河道疏浚、护岸施工、绿化以及土方临时堆置,施工后期扰动面积区域被水面及或绿化覆盖后水土流失将逐渐降低;临时堆土场主要包括表土堆放场及土方中转场,水土流失可能会发生在堆土过程的土石方转运以及堆置过程中的堆场坡面水蚀,后期土方利用后,根据规划实施相关建设内容后,水土流失相应减少。

3 水土流失特点及水土保持措施配置

根据区域水土流失现状以及所涉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将采取以下水土保持措施进行防护。

3.1 开发地块

开发地块项目施工前,耕地、园地等先剥离表土,在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并采取临时排水、临时拦挡防护措施,施工后期进行绿化覆土;施工期,在区块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排除降雨径流对地块的冲刷;建筑物基础施工产生的钻渣泥浆采取固化措施,在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避免运土车辆进入市政道路时携带出大量泥沙,对城市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后期,区块内修建永久排水系统,建筑间空地采取园林式绿化。

3.2 广 场

广场施工前,耕地、园地等先剥离表土,在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并采取临时排水、临时拦挡防护措施;施工后期进行绿化,根据绿地的特点和功能来选取植物种,道路绿化选择冠大荫浓,速生的品种,住宅小区绿化要以观赏价值高的品种为主,河道两侧绿地选择耐水湿的品种街头绿地点缀一些观叶,观花或观形的品种,绿化措施及时实施,避免地表长时间裸露,在降雨径流冲刷下造成水土流失。

3.3 道路及管线工程

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前,耕地、园地等先剥离表土,在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并采取临时排水、临时拦挡防护措施;施工期,在道路两侧修建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排除降雨径流对路基的冲刷,桥梁钻渣泥浆采取固化措施;管线临时堆土采取临时苫盖措施;施工后期,道路两侧修建永久排水系统,中央分隔带、侧分带、两侧绿化带植灌草进行绿化。

3.4 河道水域工程

河道水域工程施工前,耕地、园地等先剥离表土,在表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并采取临时排水、临时拦挡防护措施;施工期,对临时堆土采取临时苫盖措施;对河道清淤采取措施进行干化处理,河道水域清淤往往涉及泥浆量较大,占地规模合1.33 hm2(20亩)(含)以上或建筑体量10万m3(含)以上的建设工地应在工地内设置泥浆固化处理设备,实现泥浆就地处理,占地规模1.33 hm2(20亩)以下或建筑体量10万m3以下的建设工地应实施泥浆规范化集中处置,并与泥浆规范处置点签订处置合同;施工后期,堤防两侧采取植物措施进行绿化。

3.5 临时堆土场

为保护表土资源,施工前对区域占用的耕地、园地等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与表土堆放场;为统筹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借方及余方,布设土方中转场对区域内土方进行中转,综合利用。

临时堆场主要包括表土堆放场及临时堆土场,水土流失可能会发生在堆土转运以及堆置过程中的坡面水蚀,后期土方利用后,根据规划实施相关建设内容后,水土流失相应减少。

针对上述水土流失特点,堆土过程中土方转运应做好防护,运输前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前规划线路,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苫盖,防止弃渣沿途流失。临时堆土场需严格按照“先拦后堆”的原则布设,在堆土前保证拦挡设施布设完备,并采取临时排水、沉沙措施,堆置完毕后对堆置时间较长的进行撒播草籽绿化,堆置时间较短的采用彩条布苫盖。

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施工时序发生变化,需相应调整临时堆场位置,以利于施工,调整时还应满足以下原则:①不得布设于河道两侧管理范围内,应保持安全距离;②考虑景观因素,选址尽量避开主干道路及高速公路两侧;③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④表土堆放场尽量布置在规划的绿化区域内,以便于取用。

3.6 借方管理

园区类项目由于处于规划阶段,各开发地块的设计标高尚未具体确定,建议下阶段开发设计中,建议区域内开发地块设计高程在与周边道路顺畅衔接、满足规划区防洪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区块地坪高程,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外借土石方量。

借方应满足以下原则:①借方运输前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前规划线路,并做好沿途防护措施;②单个入园项目借方应注意与借方来源项目做好衔接,并从数量上、材质上、施工时序上及运距上进行分析,确保可操作性;③对后期用于绿化场地填高的河道水域清淤土方需满足GB 15618 —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三级及以上标准,需由相关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相应环境监测报告予以证明;④对于钻渣及淤泥等含水率较大的借方进行回填利用,应先干化再用于绿化场地深层土填埋,在堆放及干化过程中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3.7 弃方管理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近期)产生土石方基本可自身消化,区域内总体上无弃方产生,但针对单个入园项目,可能会产生弃方,弃方应优先堆置于园区内所确定的临时堆场进行中转,以便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项目场地回填,若因施工时序或其他原因不能堆置于临时堆场,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解决弃渣消纳及利用场地,园区管委会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弃渣去向及处置方式进行监管。具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单个入园项目产生的弃方,应及时外运处置,运输前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前规划线路,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苫盖,防止弃渣沿途流失;②单个入园项目产生的弃方应注意与弃方消纳项目或场地做好衔接,并从数量上、材质上、施工时序上及运距上进行分析,确保可操作性;③项目建设单位应重视对施工过程产生弃方的管理,严禁倾倒入河道中;④加强施工工地监管,落实建设施工(拆除)单位工程渣土管理主体责任和项目经理责任制,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禁止无渣土处置证、准运证、车辆通行证及密闭装置破损、顶盖不封闭、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驶出施工工地。

4 结 语

园区类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配置应尽可能全面,需考虑到区内可能涉及的各类项目,针对各类项目水土流失特点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设计,同时对土石方管理(土石方的临时堆置中转、借方、弃方等)提出管理措施,从而为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各入园企业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

[1]牛俊文,张锦娟.浙江省园区开发水土流失防治模式[J].水土保持科技情报,2010(2):30 - 32.

[2]崔丹,王安明,刘祥超.浙江省园区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编制刍议[J].浙江水利科技,2014(2):23 - 25.

(责任编辑 郎忘忧)

S157

:B

:1008 - 701X(2017)01 - 0038 - 03

10.13641/j.cnki.33 - 1162/tv.2017.01.013

2016-10-24

李奕建(1982 - ),男,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流失监测等工作。

E - mail:1793885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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