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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反复开挖关联性分析

2017-01-19龚清

中华建设 2017年10期
关键词:权属时序规划设计

龚清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入,很多城市的建设施工区域周边道路多次开挖、反复建设的情况十分严重。如按照某市近、中期城乡建设(道路桥梁、轨道交通)规划,未来5~10年需开挖城市主次道路近200条。从这个数据来看,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未来道路多次开挖建设的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客观研究和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多次开挖的原因,找出两者关联性,提出根本性的解决举措,对从源头上控制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一、原因分析

城市道路随着市政项目推进被多次反复开挖,很多时候是受到规划设计、建设时序、道路交通、征地征收、建设资金、地下管线、管理模式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做到全盘兼顾、统筹推进,改扩建项目和地铁与道路交叉的项目问题尤其突出。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序前瞻性不足

(1)规划设计不统一。如轨道交通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未能统筹考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一般地铁工程完成后才开始实施相关道路改造工程,但地铁工程在进行规划设计时,相关道路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往往还未完成,导致地铁工程与道路改造工程的设计标准及管线建设规模等前期工作无法进行统一筹划,造成地铁工程施工区域只能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后续出现进行道路改造和管线建设时出现反复开挖现象。

(2)建设时序不一致。在市政基础设施大建设时期,新开工项目轮番上场,交叉项目之间的建设时序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例如,地铁工程与市政道路改造工程之间,道路改造完成后进行地铁站点建设,不可避免会出现“二次开挖”。

2.施工期间交通疏解和拆迁的制约

(1)交通疏解问题。特别是在主干道上,存在地铁、道路改造及配套管线迁改多个项目同时进行,为满足交通通行,无法进行全封闭施工。在施工断面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道路和配套管线施工打围要分多期交叉进行、依次进场施工,施工断面的腾退与交替势必造成道路的多次开挖。

(2)拆迁因素制约。在大建设时期,一般在施工阶段同步拆迁,但由于拆迁涉及大单位、军队、铁路和城中村改造等问题,协调难度大,部分拆迁无法及时完成,只能将管线进行临时迁改,拆迁完成后再迁移到规划位置,增加了道路开挖次数。

3.建设资金的制约

市政基础设施主体建设受资金的制约,如地铁车站设计时,受建设成本的限制,规划设计预留空间有限,地铁站点结构覆土深度及预留空间很难满足后续配套管线施工要求,造成配套管线迁改没有合适通道和路由,只能被动地寻找通道和更换其它路由,造成道路的多次开挖。

4.配套管线建设的制约

(1)道路建设与地铁建设存在交叉的区域,因建设业主不同、管线权属单位不同、建设时序差异、各自工期限制等,在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衔接不够充分,出现漏项等问题,造成管线未能与地铁、道路同步建设,后期再次开挖道路。

(2)各管线权属单位建设程序、审批环节各有不同,在工程实施阶段常出现管线迁改合同签订、资金给付、进场时序难统筹等系列问题,导致管线与道路建设相关衔接工作没有完全同步,出现多次开挖。

(3)管理模式的制约。由于部分管线权属单位采取垂直管理模式,且各类管线分属不同的行业管理部门,道路与管线工程的统一规划、综合设计、同步建设统筹协调难一致。

二、解决对策

1.成立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机构

统筹管理、协调一致、同步推进是最根本的举措。因此,政府层面应考虑整合城市管线建设、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道路挖掘等管理职能和资源,建立行政级别较高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和各管线权属单位关系,保障多个项目的统一规划、综合设计、同步实施,强化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道路挖掘控制管理。

2.提升综合规划设计的前瞻性

一是规划管理部门应统筹考虑近、中、远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时序等事宜,强化规划的总体性和前瞻性;二是在重大项目规划之初,同步对交叉的多个项目和配套管线进行统一规划设计,避免完工后的“重复开挖”,特别是涉及地铁工程,需同步确定相关道路改造和管线建设的设计标准及建设规模,为统筹实施地铁、道路及管线工程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三是提高设计的合理性,进一步优化地铁结构设计和站点的埋置深度,合理预留地下空间,为后续施工提供条件。

3.开展管线综合设计

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设计时,必须同步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对各类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施工时序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各管线权属单位应根据市政主体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不同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应在市级综合管理机构统筹上,加强衔接沟通,保证管线专项规划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的一致性。

4.优化交通拆迁方案,科学组织施工

一是施工前,在保证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原则下,优化交通组织措施,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二是合理安排拆迁进度,为道路建设提供施工断面,避免由于拆迁因素影响,导致配套管线无法按规划实施的现象;三是道路建设单位和各管线权属单位要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科学组织道路与管线同步施工。

5.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按照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从根本上解决反复开挖道路的问题。

三、结语

本文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反复开挖的关联性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对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体制创新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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