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与工程》变更业务范围申请已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
2017-01-19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17年2期
《资源环境与工程》变更业务范围申请已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
日前从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资源环境与工程》变更业务范围申请已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其业务范围变更为:刊载地质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领域研究新理论、新成果、新技术,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地球科学发展。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CN42—1736/X变更为CN42—1736/P。
由于各种原因,本刊原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2—1736/X中的“X”并不是指代地球科学,这与本刊实际报道的业务范围不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