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关于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的思考

2017-01-19厉亚军谈红梅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17年5期
关键词:采矿权矿业权红线

厉亚军,谈红梅

(1.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1; 2.湖北省煤炭地质局,湖北 武汉 430071)

关于湖北省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的思考

厉亚军1,谈红梅2

(1.湖北省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1; 2.湖北省煤炭地质局,湖北 武汉 430071)

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剧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护区内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已设置的矿业权应限期退出,如何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以湖北省为例,在分析湖北省当前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进展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和退出补偿机制等建议。

矿业权清理;自然保护区;湖北省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中国“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仅成为当前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也正成为推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实践。在矿产资源领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矿产资源生态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不仅是制度要求,也已成为破解资源约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选择[1-2]。

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提升矿产资源领域的绿色发展水平,国土资源部于2017年7月下达了《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77号),要求全面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的清理工作。湖北省作为当前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高度重视并迅速部署了自然保护区内(含地质公园)矿业权清理的相关工作。然而由于存在自然保护区与矿业权地理边界信息不清、分类处置和退出补偿机制不明等问题[3-6],如何有效推进清理工作,仍需进一步研究思考。

1 推行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的意义

1.1 推行矿业权清理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

自从党的十八大确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以来,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凸显[7-8]。在生态优先的新形势下,对自然保护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严格的限制,有利于弥补矿产资源开发的历史欠账,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

1.2 推行矿业权清理是加强和促进矿业权管理的必然要求

在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进行清理的过程中,通过进一步筛选、核查和分类统计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可以清楚地掌握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的基本情况,并且能够形成详细的涉及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单和基础数据登记台账,有利于为下一步矿业权分类处置奠定基础。

1.3 推行矿业权清理是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

通过进行矿业权清理,可以不断协调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同时,可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内部相关的联动机制。

2 湖北省矿业权清理工作现状

2.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情况

2.1.1 探矿权清理情况

通过梳理,湖北省境内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叠情况的探矿权有12个,均为省级发证,涉及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煤、铁等5类矿种。其中,过期未申请延续探矿权2个,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1.85 km2;过期已申请延续探矿权5个,重叠面积1.14 km2;有效期内部分重叠矿业权1个,重叠面积0.7 km2。实际缴纳价款520.318万元,使用费1.795万元。

2.1.2 采矿权清理情况

湖北省境内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重叠情况的采矿权有38个,其中省级发证9个、市级发证11个、县级发证18个。涉及大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筑用花岗岩等6类矿种。其中,过期未申请延续采矿权2个,矿区面积2.025 4 km2,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2.025 4 km2;过期并已申请延续采矿权6个,矿区面积1.523 4 km2,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情况不明;有效期内部分重叠矿业权9个,矿区面积0.929 2 km2,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情况不明。全部重叠采矿权10个,重叠面积1.592 km2。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停工停产采矿权2个,面积0.774 7 km2,其他情况采矿权1个,面积0.096 km2。实际缴纳价款3 083.99万元,使用费2.1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实缴金额845.89万元,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山22个,面积4.182 9 km2,治理资金估算3 000万元。

2.2 地质公园内矿业权清理情况

湖北省范围内有神农架世界地质公园等10家国家地质公园。其中,神农架世界地质公园、长江三峡(湖北)国家地质公园、湖北木兰山国家地质公园的坐标范围仍不清楚;其他7家国家地质公园拐点坐标明确。经过调查,与坐标范围确定的国家地质公园存在重叠情况的探矿权有3个,其中部级发证1个、省级发证2个,涉及湖北黄冈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等2个地质公园。与坐标范围确定的国家地质公园存在重叠情况的采矿权有41个,其中省级发证12个、市级发证7个、县级发证22个。涉及长阳国家地质公园等5个地质公园。

3 当前矿业权清理存在的问题

3.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数据不齐全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共有50宗,大部分矿业权都已过期,有些数据无法查询、难以统计,给当前矿业权清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3.2 省级及省级以下各自然保护区范围不明确

湖北省省级及省级以下各自然保护区的勘测定界工作正在进行,现有的自然保护区多为示意范围,不能作为实际范围使用。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7〕12号)等要求,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实地勘测和划定工作将在2019年底才能完成。因此,当前全面完成湖北省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红线范围内矿业权的清理工作难度较大。

3.3 部分国家地质公园范围未确定

国家地质公园数据皆由地方政府部门提供,部分地质公园还未完成勘测工作,特别是涉及矿业权较多的长江三峡(湖北)国家地质公园,目前只是范围示意图,没有详细坐标。这也是造成当前矿业权清理工作的主要难点。

4 推行矿业权清理工作的思考

从当前湖北省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的推进现状看,虽然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不详实、界限范围不明等方面,但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如何稳定有序地推进矿业权退出?如何保障矿业权人权益?退出矿业权如何补偿?仍将是制约矿业权清理工作的重大障碍。因此,结合湖北省实际,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4.1 加强部门协作,尽早完成湖北省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的勘界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等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完成本省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范围的勘界工作,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范围,对范围内的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

4.2 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引导有序退出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

结合湖北省实际,在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勘界期间,建议按照以下原则办理:一是经审查矿业权确实不涉及现有的生态红线的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继续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二是经审查矿业权涉及生态红线的,必须由设置生态红线的相关部门出具在或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明确意见。三是矿业权设立在生态红线划定前的,可以暂时办理保留手续,办理年限至2020年底,在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经报请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推迟退出时间;矿业权设立在生态红线划定后的,不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应退尽退。四是对因为生态红线界限不确定,无法进行矿业权审批的项目,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生态红线划定的相关部门去函核实项目是否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回复意见明确的,按照回复意见进行审批;回复意见未明确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和暂停生产。

4.3 形成行之有效的矿业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机制

在探矿权、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的过程中,公平补偿原则应该成为行政补偿的基本原则;并且在补偿的范围、标准、方式和程序上做到公平合理,需要较好的体现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人合法利益平衡的补偿原则。具体的补偿标准建议由省政府开展专题研究。

[1] 薛林,魏开宝,张宪尧.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思考[J].绿色科技,2017(12):274-276.

[2] 汪民.以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3(2):226-230.

[3] 张博,利广杰.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面临问题及对策[J].中国矿业,2017,26(4):1-3.

[4] 赵杨.矿业权退出的分类和程序初探[J].国土资源,2016(5):44-45.

[5] 董延涛,那春光,侯华丽,等.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内矿业权处置问题研究[J].矿产保护与利用,2016(2):9-14.

[6] 时颖.中国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6(12):9-13.

[7] 陈军,成金华.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3):111-119.

[8] 刘航,杨树旺,唐诗,等.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3):40-43.

(责任编辑:于继红)

Ponder on Mineral Right Clearance in Nature Reserve in Hubei Province

LI Yajun1,TAN Hongmei2

(1.HubeiTradingCenterofMiningRightsReserve,Wuhan,Hubei430071; 2.HubeiCoalGeologyBureau,Wuhan,Hubei430071)

With the deepening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mineral prod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s gradually increased.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 stipulate that the explora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mineral resource are prohibited in protected areas,and the mineral right has been set should exit deadline.How to promote the clearance of mineral right in nature reserve became a problem to be solved imperatively.This paper takes Hu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based on the current progress and problems analysis of the mineral right withdrawal in nature reserve in Hubei province,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including strengthen the cooperation of departments,formulates classified disposal methods and exit compensation mechanism,etc.

mineral right clearance; nature reserve; Hubei Province

TD8

A

1671-1211(2017)05-0642-03

2017-09-18;改回日期2017-09-21

厉亚军(1983-),男,工程师,采矿工程专业,从事矿产管理工作。E-mail:dangdailyj@126.com

数字出版网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42.1736.P.20170921.1129.002.html数字出版日期2017-09-21 11:29

10.16536/j.cnki.issn.1671-1211.2017.05.030

猜你喜欢

采矿权矿业权红线
江西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协议出让
印尼政府计划修改采矿权税收制度 将与基准煤价挂钩
房企“三道红线”的破局探索
细细的红线
安徽省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机制
水泥企业石灰岩矿山采矿权纠纷解决思路
“三道红线”考验房企“钱袋子”
2020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矿业权出让分级管理”
中国矿业权出让制度市场化改革回顾与展望
基于企业层面的矿业权抵押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