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1-18郭孟婕
文/郭孟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提质增效的阶段,从中央到地方都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如何依靠科技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在国家科技金融政策鼓励和试点工作的推进下,各地纷纷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科技与金融资源,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本文通过对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提出促进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协调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描述
1.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作为首都,北京市的科技金融资源都非常丰富,科技金融工作也开展迅速。从2007年7月《科技保险合作备忘录》签署,北京市成为我国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到2007年9月中关村启动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以及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推出,为推动辖区企业登录创业板,北京市证监局从监管、跟踪企业上市进程、开展上市企业培育等多方面开展服务。另外,2011年6月,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成立,这也是落实“促进科技与金融合作”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作为创新创业与投资的集聚区,北京市的创新创业投资发展迅速。为了更好地引导创投机构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也制定了一些政策鼓励创业投资的发展,例如2010年北京市政府参股设立4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
2.天津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天津市为了鼓励科技金融的结合,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如《关于推动我市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服务部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选择。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天津市建立了企银科合作的“金桥之友”联谊制度,与数家银行共建了科技投融资平台,积极开展面向天津市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市财政科技资金与商业金融资金互动机制,为列入市科技计划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定期举办天津市科技企业融资系列专题活动,举办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以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此外,天津市还启动了科技项目与银行贷款相结合无抵押、无担保包贷款工作,开展了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科技担保、上市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专门服务于广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及各种金融服务。2011年6月,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成立,成为国内首家以科技金融全新模式运行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
3.河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河北省着力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服务于科技与金融,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定期举办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对洽会,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与国内外资本对接,为中小企业和社会投资机构之间搭建沟通交流与合作共赢的平台;还与多家银行机构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共同构建科技与金融结合平台。2009年6月,河北省政府出资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继2010年底出台《河北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后,2011年2月又成立了第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11年7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与廊坊市政府签署 《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区域战略合作关系,加强投融资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对推动廊坊市乃至整个河北省的科技金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区域科技金融主体协同发展意识薄弱
长期以行政干预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以“保北京”为目标的资源配置模式,逐渐使京津冀三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区域间难以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模式。随着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以其为指导的《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的出台,三地在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人才发展方面,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但从科技金融方面的情况看,仍不乐观,各自为政的局面并没有很大改变。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遇到的各地政策不同,金融部门之间联系不紧密,尤其科技金融提出相对较晚,地区间科技金融合作遇到很多问题。地方政府以本地需要设立了一些创业引导基金,但金融政策大多向本地倾斜,缺乏主动鼓励支持三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意识。
2.区域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不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合作较少
京津冀三地缺乏对社会闲散资金的吸纳,科技创新投资主体主要为政府与企业,民间资本较难进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制约了融资渠道,除了中关村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外,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尚未形成,而河北则缺乏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形成条件。三地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已经有所开展,但相关的金融合作服务却很难跟上,区域金融辐射力度较小,难以带动知识、技术等内生增长要素的流动。
3.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障碍重重
从区域发展角度看,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表现为科技和金融的分离,资金对接困难,资金利用效率低,并且伴随着科技金融环境的恶化。融资对接方面,科研投入过度依赖财政支持造成科研体制僵化,金融结构单一、银行服务能力不足导致融资渠道狭窄,科技型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加剧了融资难度;资金利用效率方面,科技金融政策严重脱离产业发展现状,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监督机制等不健全,共同造成科技资金利用效率低。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由科技部、财政部牵头,组织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共同制定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规划,从总体上指导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同时,做好组织保障工作,成立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构建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领导小组职能常态化,统筹协调三地的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规划指导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京津冀区域内,以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根据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及风险收益特征,统筹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有机结合,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形成一体化发展的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三)搭建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打造专业、高效的网络金融信息平台,为京津冀区域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促进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对接;在政府支持和引导下,逐步建立以创业投资机制为主导,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旨在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科技保险和上市辅导等各类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制度化平台。
(四)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互助融资机制
由相关的行业协会牵头,联合相关政府机构及中介机构,组织加强京津冀区域内科技型企业的诚信教育,建立企业诚实守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诚信数据库,增强企业信用,以此为基础,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投资机构等进行多种方式的沟通交流,逐步建立京津冀科技企业互助融资机制。同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投资、担保机构开展以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作为债权融资抵押等多种业务形态,创新科技企业融资方式,优化区域内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五)实施京津冀科技金融人才专项
鼓励引导京津冀统筹科技金融人才培养,支持三地金融机构结合自身资源,确定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开展专业化培训,培养相关的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配备既懂金融又熟悉科技创新创业行业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利用中关村在科技金融方面的先进经验,在京津冀范围内复制传播其先进做法,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
(六)建立通武廊科技金融集聚区
利用通武廊在京津冀区域的特殊区位优势,以及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先行先试优势,打造“立足通武廊、辐射京津冀”的功能齐全、资源共享、辐射和溢出效应显著的科技金融资源、服务和人才集聚区,以集中优势满足京津冀科技型企业在科技金融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