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权益调查和改善对策研究
2017-01-17沈健
沈健
摘要: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智力劳力相对缺乏,需要特殊的政策和行动对他们多加照顾。甘肃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住房状况仍很窘迫。尤其是甘肃农村残疾人,依然生活的贫困线下。本文通过对甘肃省残疾人住房状况的调查,了解残疾人的住房状况及保障房建设情况,通过对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房建设的建言纳策,确保甘肃省贫困残疾人早日住上保障房。
关键词:残疾人;保障性住房;法律权益
衣食住行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又以住房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由于高房价低收入,现在社会的一些弱势群体,把保障性住房当作拥有住房的唯一希望,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中最困难的部分,对保障性住房有着极为强烈的期望。需要通过保障性住房,来改善他们简陋的生活居所,脱离危房的恐惧。
1、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
1.1法律和政策保障
保障性住房作为社会福利的一种形式,在立法时就应该考虑到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考虑这种社会福利的适用范围,突出残疾人在住房困难群体中的地位,做到科学立法。残疾人作为一种特殊群体,在国家的发展规划中更应出台特殊的照顾政策,党中央国务院也下发文件精神,解决低收入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住房是民之根本,有了住房残疾人可以更好的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政府的关爱。在党中央领导的关怀下,全国各地已就残疾人保障性住房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1.2典型实例:临夏和政县“交钥匙”工程
临夏和政县的“交钥匙”工程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做出的相关措施极大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走在了全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前列。由于许多特困户都是单身或残疾,存在着智力劳力等方面的问题,一般的扶助手段难以从肯本上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政县对缺乏智力劳力的特困危居人群,积极探索创新,实施了“交钥匙”工程,使这部分特困群众圆了“住房梦”。为了解决当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从2010年到2013年,和政县整合残联、城建、民政等部门危房改造资金,在全县共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1336户,户均补助资金达3.1万元,总投入资金达4000多万元。到2014年底,全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告别土坯房、危房的历史,提前6年实现全县残疾人危房改造规划,为广大残疾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交钥匙”工程,很多贫困的危居残疾人,住上了梦寐以求的新房,重新又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1.3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如此,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问题仍很严重,在省内的一些偏远农村地区还有大量特困残疾人居住在危房土房中,城市的残疾人还有大量居住在棚户区、待拆迁等老房子中,居住环境不容乐观。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些地方政府对残疾人保障房的建设不够重视,依然热衷于“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建设,不能好好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往往以资金不足为由延缓搁置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2、阻碍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因素分析
2.1残疾人保障房准入标准高
在保障房的分配过程中,我们要着重关注残疾人群体,放宽残疾人保障房准入标准。残疾人是社会特殊群体,基于其自身的残障智障,我们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中,应对其降低标准①。残疾人创造财富能力较差,在与正常人获取相同财富是他们要付出多于常人几倍的努力,而且残疾人在普通生活中所要担负的医疗费用是健全人的两倍。所以在此建议降低残疾人参加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标准,努力调查排查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做到不漏一人一户,扩大残疾人进入保障性住房的范围。
2.2各部门配合不协调
各级残联将调查统计结果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保障房实施部门把残疾人危房户纳入本地扶持对象并参与组织实施。及时掌握本地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土地、财政、建设等部门联合,积极吸取临夏和政县保障房建设经验。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应纳入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项目,确保每年有固定资金投入在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04年国家实施了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这样就实现了对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项目的专款专用,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常态化。
2.3残疾人保障房分配退出机制不健全
对于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国家和地方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残疾人拥有安全住房要达到相应的比例、每年要确保改善多少户残疾人的住房环境,这样可以保证残疾人住房的开工建设率。在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好严格关,特困残疾人、居无定所、生活环境实在不宜居住的残疾人要优先住上保障房,用法律进行保障。残疾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退出严格用法律进行规范和保障,做到有序建设,公平公开分配。
3.优化和改善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房建设的对策
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已纳入住建部项目。2014年甘肃省共帮助14750户残疾人家庭完成了危房改造,这项惠民工程从2009年开展至今6年时间里,甘肃省共有6万多户农村残疾人家庭住进新居②。笔者从残联获悉,国土部门对符合用地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宅基地,给予优先安排,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有关部门减免宅基地管理费。房产部门对符合租住公房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给予安排,并酌情减免租金。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将本着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予以适当照顾。拆迁者在发放临时补助费、停业补助费时,对特困残疾人则按规定标准提高20%的比例发给。乡镇人民政补贴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优先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将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城市各级住房管理部门应当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廉租房或给予保障性住房。只有这样,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完美。
参考文献:
[1]我国保障性住房研究.法律教育网,2012,03
[2]和政:交钥匙工程圆了特困群众住房梦[N].甘肃经济日报,2015.01.28
[3]张朝霞.健全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法律规制[N].甘肃日报,2012.07.27
注释:
①应该放宽残疾人保障性的准入条件.人民政协报
②12年前四月甘肃省已建设保障性住房10.3万套.新华网
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yxm201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