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机关停车场值得尝试
2017-01-17浦江潮
文 / 浦江潮
共享机关停车场值得尝试
文 / 浦江潮
为了缓解停车难题,从今年初开始,江苏溧阳市试水“共享停车场”,让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将停车场错时开放,和周边居民共享停车位。截至目前,该市已有5个机关事业单位、2个社会单位以及1所中学,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对外免费开放停车场。(7月4日《现代快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里机动车越来越多,停车位供不应求,很多人只好把车停在马路上、人行道上,这样既影响交通秩序又有碍观瞻。实际上,虽然每个城市都面临停车难题,但许多停车位暂时性空置也是一种普遍现象。比如在晚间,小区里的停车位紧张,但单位的停车位大多却空着;反之,白天单位的停车位紧张,小区里的很多停车位却闲在那里。所以,想办法让停车位“物尽其用”,提高其使用率,是缓解城市停车难的一个抓手。
就像溧阳市试行的“共享停车场”,晚上各单位的停车场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允许附近小区的居民进来停车;第二天上班之前,居民把车开走,不会对单位人员停车造成影响。停车位白天晚上都充分利用起来了,唯一增加的是各单位门卫的工作量。而根据溧阳的规定,“共享停车场”属于公益性质,对外免费开放,同时不承担车辆被盗、损毁等法律责任,即单位没有看护车辆的义务。这样,既不给各单位门卫增加太多工作量,又能让停车位“物尽其用”,缓解了居民停车难题,何乐而不为?
由“共享停车场”,笔者想到两件事:一是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机关大院定期或随时向公众开放,机关大院不再神秘,不再担心民众进来打扰;二是许多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开放了内部厕所以解决行人的如厕难题。除了以上这两件事,近年来分享、共享观念蔚然成风、渐入人心,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更像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普通民众可以进入机关大院,自然也可以进去停车;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与民众共享厕所,自然也可以共享停车场。说到底,机关事业单位的设施本身姓“公”,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理应尽可能拿出来与民众分享,为化解社会难题尽一份力,并给社会作出表率。
对“共享停车场”要且停且珍惜。新生事物难免伴随各种问题,“共享停车场”同样如此。比如有的私家车停车超过规定时限,到了上班时间仍未开走,给单位工作人员停车带来不便。这就需要共享者提高自觉性,珍惜、呵护“共享停车场”这个新生事物。共享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反之,与人不便最终也将与己不便。
“共享停车场”不妨且试且推广。不能因为存在一些小问题就因噎废食。在停车难的背景下,“共享停车场”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发展空间。希望更多机关事业单位带好头,更多社会单位效仿之,希望这种共享模式不断完善成熟,逐步在全国各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