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市场大有可为
2017-01-17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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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市场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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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从构建多层次住房体系的角度来看,住房租赁市场有很大发展空间。相关部门需多策并举,制定出台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引导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加快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同时还要加强监管,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当前,我国居民获得住所主要有3个途径,即交易市场、住房保障和租赁市场。与前两者相比,租赁市场发育相对滞后。目前交易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角,住房保障体系在最近几年里加快建立和形成规模,而租赁市场仍然处于自发状态。尤其租赁需求的住房供给只能通过二手房市场获得,新房租赁市场很少,从而导致住房租赁市场存在大量的供需不匹配、市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
事实上,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广阔。中国房地产在接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新房一直占据着主角的地位。而在过去两年最显著的变化是二手房市场的崛起和中介公司快速的发展,如今市场已经形成了围绕二手房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而未来5到10年,规模最大且处于上升周期中,跟消费人群紧密相连的其实是租赁市场。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已有2.53亿流动人口,预计到2020年,流动人口将增至2.91亿。这其中有超过1亿人有租房需求,租金规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市场潜力可见一斑。
为促进、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需要相关部门多策并举,制定出台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引导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加快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等。同时还要加强监管,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2017年5月19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已经开始补齐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法规短板。
对于河南来说,今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加快构建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自主购买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住房体系作为2017年重点工作。同时也将结合条例立法,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租赁行为,在开发和建设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经营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利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不同需求居民住房问题。政策红利的支撑、国内租赁市场发展的不足,将导致房屋租赁市场在近年得到飞速发展。而住房租赁管理,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发改、公安、国土、工商、财税、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房屋租赁基层管理服务站、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如何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及社会综合管理的效果,仍需要考验政府职能部门的体系协调和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