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
2017-01-17李芳
李 芳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在防患于未然
李 芳
近期国内外的几场高层建筑火灾令人震惊并引发强烈关注。7月7日,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深刻汲取英国伦敦“6·14”高层公寓火灾教训,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7月10日,公安部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十大提示》,并公布了一组数据,近10年,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死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在全国23.5万幢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到46.2%。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各地高层建筑纷纷拔地而起,随之而来的是消防安全压力。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本身就是国际性消防难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重大伤亡。也正因为如此,世界多数国家在应对这一难题时,都把重点放在火警预报、设施配备、安全演练及建筑物本身的消防安全把控上,力争最大限度地防患于未然。
就“防”而言,高层建筑在设计上的防火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据介绍,全国现有高层建筑34.7万幢,百米以上超高层建筑6000余幢,数量均居世界第一。高层建筑外墙如果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就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此外,不少高层建筑存在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缺少防排烟设施、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等问题,一些建筑甚至采用木质闷顶结构,火灾风险较高。所以,从建筑设计开始,就要严格地遵循建筑防火的有关规定,采用先进的建筑防火技术和周密的防火措施达到减少高层火灾损失。同时,还要从施工过程入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及条例,在施工操作中,严格执行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采用新的建筑材料、灭火器材、防燃材料、先进的防火设备等,从而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创造有利的条件。
规范的防火设计、完善的消防设施,只是高层建筑防火的前期条件,要预防火灾发生,将火患降到最低,关键还在于后期的管理以及人们的防患意识。在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郭声琨强调,要切实规范日常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和居(村)委会、社区常态化巡查检查,明确并落实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进楼入户式消防常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提升高层建筑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
许多灾难性的事故看似偶然,实际上却含有必然因素。我们要深刻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从源头入手,合理规划高层建筑建设发展,统筹考虑高层建筑安全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要始终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的检查落实,把防火工作做在平时,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