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
2017-01-17
中国饲料 2017年13期
兽药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建议停止3种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食品动物上使用
为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全国遏制动物源性细菌耐药行动计划,有步骤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行动”,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统一部署,中国兽药典委员会风险评估与用药指导专业委员会对部分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风险进行了评估。
综合考虑靶动物安全、动物性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及国外同品种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状况,结合我国养殖业用药现状,建议停止氨苯胂酸、洛克沙胂和喹乙醇等3种兽药作为药物饲料添加剂在食品动物上使用。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农业部批准根黄分散片等3个产品为新兽药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农业部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7家单位申报的根黄分散片等3个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申报的五加芪粉等2个兽药产品新增靶动物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并发布氟尼辛的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试行)及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替米考星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