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发生原因与防治对策分析
2017-01-15邱基洪
邱基洪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浙江金华 321000)
畜禽养殖污染发生原因与防治对策分析
邱基洪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畜牧兽医局,浙江金华 321000)
随着畜牧业快速而无序的发展,我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制约了养殖业自身的发展,阻碍了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2013年后浙江省相继推出 “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运动和养殖场污染治理 “一场一策”措施方案,极力推进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建设。笔者通过对养殖污染形成原因和养殖污染治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防治对策,与同仁商榷。
养殖场;环境污染;原因;对策;分析
2013年后,浙江省相继推出“三改一拆”(即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运动和养殖场污染治理“一场一策”措施方案,极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建设。通过整治,不论养殖环境还是社会大环境的卫生确实得到改善,并对控制动物疫病与确保畜产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笔者通过分析养殖污染的形成原因,为确保养殖污染整治质量和污染防治长效化,提出防治对策,与同仁商榷。
1 养殖污染的形成原因分析
我国畜牧业长期都是传统养殖,牧区以外多不成规模,由农民充分利用家庭日常农副产品、泔水等,积少成多增加收入,畜禽粪尿也是农田主要的肥料来源,有的也作农副产品出售创收,所以,传统意义上的养殖业没有污染概念,至少不会成灾。我国改革开放和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生产与经营政策放开,农民各显神通,养殖场(户)与养殖量迅猛增加,逐渐发展成为以中小规模家庭式养殖为主流的养殖结构。但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受多方面原因影响与制约,畜禽粪便产生的数量超过利用后日渐成灾形成养殖污染。
1.1 养殖从业人员素质影响环境污染防治
目前的各类养殖场(户),多是传统养殖通过自身积累逐渐发展而来,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防治养殖污染的意识淡薄,对设施投入的认识也比较固化,治污能力相对薄弱。在没有强大压力下选择随意堆放、排放畜禽粪便污水,日积月累养殖污染就加剧造成环境污染。另外,由于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缺乏规范养殖,也影响饲料添加剂的正确使用和疫病的正确用药,造成畜产品质量下降和粪污中重金属、兽药残留。
1.2 人多地少,密集养殖
发展养殖业一度成为农村发家致富的主要出路,政府也曾极力推动。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密集养殖、跟风养殖十分普遍。养殖数量区域性增加后,粪尿自然增加,加上有的使用泔水饲养,结果就是粪污横流、臭气熏天、蚊蝇充斥。
1.3 养殖缺乏合理规划引导,无序养殖严重
政府畜牧兽医、环保、土地管理等部门是主管养殖健康、环境卫生与规划布局的职能部门,在畜牧业规划如专业村产业带发展畜牧业、扶大扶强畜牧业等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政策的制订与执行过程中,缺乏远见卓识,出现急功近利的问题。重养殖数量轻养殖质量、重项目建设轻项目后续管理、重个案轻普及,缺乏统筹兼顾和整体、健康发展的意识理念。
政府与职能单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主导。我国养殖业虽然存在历史原因与诸多制约因素,但也正因为这些因素,需要我们从养殖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养殖业合理布局、改善养殖条件使符合防疫要求、严格控制养殖污染和保证畜产品市场供给安全与平衡等方面充分考虑、进行前瞻性规划并严格执行。但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成了习惯用语,规划引导显得苍白无力,这就相当于默许养殖场(户)粪污随意处置,无序养殖。
1.4 进入养殖业缺乏门槛,法律制约性不强
我国对发展养殖,除前些年开始的规模养殖场项目建设中落实“三同时”(即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圈舍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外,长期没有入业门槛限制,尤其是政府号召发展养殖的时期,可以随意建场。这与法律条文有无规范化规定、政府监管力度大小以及有无入业审批密不可分。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兽医部门对养殖场(户)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后,给予是否允许饲养的许可证。但截至目前,这是对养殖场(户)业主建场申报后的审核,不是职能部门主动审核、指导、监管,不是预先报批,存在法律设置上的滞后问题。养殖场址、设施、布局等已成事实,不易调整或者说调整则浪费财力、物力与时间。还有数量众多占绝对比例的中小养殖场、散户和少部分明知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场不申报,缺乏前期的指导与监管,更缺乏行政处罚加以整治。再说,养殖场(户)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目的,多为项目验收获取扶持资金和工商注册申请贷款等,取得证照后疏于防疫等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另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的养殖场,对其周边新建的养殖场(户)缺乏法律上的距离限制,其周边新办的养殖场(户)势必影响其养殖环境与疫病控制,从法律上可以说,职能部门既未能保证其合法权利,也未防止其对新办养殖场将要造成的影响。没有门槛设置,就缺乏对人员、地址、设施等治污能力相关要素的源头筛选控制。
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是笼子,是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办事的依据,是养殖场(户)规范化生产的范文与不能突破的底线。法律的制订既要有及时性、规范性、前瞻性和约束力,又要有可操作性。人都有惰性和逐利的天性,而污水防治设施操作需要成本、技术,如果没有日常化的监管,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养殖场(户)即使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法规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年5月8日开始实施),为降低成本也会怀有侥幸心理,以至长期偷排、直排污水。
1.5 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运行成本高、维护难
国家和科研机构推广了一些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模式如发酵床污水“零排放”技术、厌氧沼气池发酵技术和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等,但与当前的养殖场(户)素质、资金和政府部门执法状况相比,有诸多不足之处,如占用面积大、技术难度高、运行成本高等。发酵床污水“零排放”技术是前些年政府重点推广养殖场采用的技术,但失败的较多,其原因涉及菌种自身活性与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和粪便排放量等多种因素,关键看养殖场(户)对这些技术性问题能否协调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成本较高,一般中小养殖场(户)不适合。厌氧沼气池发酵技术较适合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处理污水,值得推广与应用,婺城区在政府补助情况下,养殖场(户)也积极配合同意建设,但因建设匆忙或下雨天建设,渗漏较多见,沼气池成了贮液灌。沼气池建设与维护同样需要技术质量要求与监督把关,否则会影响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
1.6 有机肥性价比较低,推广应用有难度
随着规模养殖场和养殖量的增多,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厂不断应运而生。粪便经堆积发酵和添加一些其他物质加工成有机肥,理论上应该是一种很好的田间有机肥料,但因人工费增加,其肥效、价格、使用状况等综合后与化肥相比,性价比偏低,农民主动购买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的出路。
我国养殖场(户)业主勤劳纯朴,突破传统种植搞养殖有经济头脑,目前养殖日渐成为他们的家庭主业。但由于以上诸多原因,我国的养殖污染呈现区域性、阶段性发生,养殖污染影响养殖环境卫生、增加动物疫病传播,使疫病多发和复杂化,最终影响畜产品的安全与供给。
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对策分析
自2013年起,浙江省启动养殖污染治理,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全部拆除;限养区、宜养区内“低、小、散”养殖户退养;保留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政府补助设沼气池,推行养殖节水、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技术改造和消纳土地配套、病死动物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大规模养殖场前期多有项目扶持,建有治污设施。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合理补偿、补助和深入动员,时至今日已取得养殖污染整治的阶段性胜利,促进了养殖业健康发展,确保了畜产品安全,扭转了社会卫生环境。此次浙江的养殖污染治理成本与行政工作成本非常惊人,是一次阵痛。痛定思痛,应运筹帷幄,以此为契机建立防治养殖污染的长效机制。
2.1 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规划发展
笔者对以发展专业村、产业带、养殖小区、超大规模养殖和以规模为基础、技术含量不高的养殖补贴项目形式发展养殖业一直持有异议,其不利于动物疫病、养殖污染和畜产品市场供给平衡的控制。国家层面发展养殖业,要综合考虑健康发展的宗旨:一要考虑动物疫病与养殖污染的源头控制与基础性问题,防患于未然;二要确保畜产品安全与市场供给自给率平衡规划发展问题,倡导民族产品发展;三是影响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关键性要素才是政府重点培育的对象,要尊重市场的调整;四是要考虑农民就业与生活质量提升的问题,执政为民。
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精神和区域养殖实际情况,在划定宜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和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要促进养殖场(户)做好防疫条件与治污设施的提升维护工作,严格执行畜禽养殖量与治污设施运转能力、消纳土地相配套的原则,确保养殖防疫条件尽可能地满足防疫要求和治污设施正常化运转。对于养殖场(户)分布极不均匀的宜养地区,着力调整,尽可能地发展中小规模家庭牧场,采取农牧结合模式。
努力一次性整治到位,养殖场(户)布局力求合理、设施务必配套、管理讲究科学,实现养殖场(户)疫病控制、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养殖生产力与效益日益提高。
2.2 强化人员素质,深化职业培训
养殖从业人员(包括职能部门监管人员)的素质影响其具体工作的意识先导、思路反应和工作成效。随着养殖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各种养殖相关因素发生动态变化,相互交织在一起并趋向复杂化,要求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目前的媒体报道与宣传,规模养殖场疫病控制能力强、污染处理到位,其实不尽其然。大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疫病传播、人员掣肘、设施增加等各种因素相对复杂,另外养殖特有的每天需要喂养不可断人。人不善待动物,动物也会“造反”(如容易诱发疾病、生长缓慢、繁殖率下降等)。在老板自以为是和职业经理、执业兽医师缺乏的养殖场,容易出现各项管理不善、各类设施运转不正常、疫病频发、生产力低下和污染成灾。
当前的养殖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遍较低,总体上不能适应养殖业快速发展的要求。政府和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分类、分层次的职业培训与考核,促进素质提升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积极性能动性,以提高他们日常饲料配制、养殖管理、繁殖育种、防疫诊疗和治污设施维护的工作能力,并使其工作尽力;对执业兽医师考试除全科外,对面向基层以就业为目的的考生可调整为按牛羊、猪、家禽、宠物分科目,并增加高级执业兽医师的层次。这样有利于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养殖场和其他场所应配相应执业兽医师的要求,有利于兽医人才合法就业与素质提升,有利于降低学生学习负担与缩短学习时间。对职业教育可以每年实行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日常临床指导。
通过入业基础性与每年经常性的职业素质教育,让畜禽养殖者从头就知晓养殖粪污如何有效处理及其污染的危害性,并不断提高污染处理能力。
2.3 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监督
趋利避害是人的普遍心态,对养殖粪污的处理也涉及利弊及其轻重的辨别与选择,反映人的素有品德与智慧。粪污处理涉及成本,是害,属正常开支;直排偷排超排则要处罚,也是害,属不道义,“两害相权,取其轻”。当处罚大于粪污正常处理成本家喻户晓后,则会督促引导养殖场(户)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
畜禽养殖场(户)分布于各个地方,仅仅依赖职能部门监管,不及时、效率低、成本高。强化养殖环境普法教育和污染处罚警示教育,是从头督促养殖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除日常加大养殖污染防治的集中培训宣传力度外,一要强化养殖污染处罚的新闻媒体曝光力度;二要强化社会舆论与群众监督力度,增强公众尤其是农民的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举报监督意识,设立有奖举报与保密机制;三要设立巡查与举报受理专职队伍,强化监管处罚的及时性。
2.4 研发价廉物美的治污设施,推进粪污全面处理
畜禽养殖大多是养殖场(户)的主要就业途径,一时让他们转行必然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与治污形势严峻且迫切的矛盾十分巨大。
政府应该鼓励开展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设施的研发,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技术的筛选和评估,选取建设成本低、运行费用低和易于管理维护、治污效果好的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同时,鼓励畜禽粪污有机肥的研发,生产加工肥效高、价格低的有机肥产品,促进粪污处理和绿色农业发展。粪污处理成本降低,养殖污染控制,资源循环利用,增收节支,才有市场竞争力,才能促使养殖场(户)做好治污工作。
政府要扶持建立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推广队伍,起码在养殖污染整治的前期要有扶持,要扶上马送一程。粪污处理设施对大多数养殖场(户)是新事物,出现问题不容易解决,是影响其投入设施的一方面原因。有专业技术人员日常指导,有设施添置维护和沼液沼渣抽取及其配送,减少养殖场(户)的后顾之忧,也是促进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
2.5 沼气厌氧发酵技术常见问题的处理
整治后,以中小规模为主的养殖场(户)多建设沼气池,以厌氧发酵技术处理粪污。养殖场(户)粪污通过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经沼气池变成沼气沼液。一次投入,长期使用,实现粪污无害化、沼气沼液可利用的生态循环资源利用。目前,沼气厌氧发酵技术常见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如下。
2.5.1 沼液黑色原因分析
沼液黑色说明在沼气池内污水中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等物质没有充分地分解成甲烷、氨氮、硫化氢和水即被排出。此沼液影响肥效,容易造成污染或增加生化设施(曝气池、氧化塘)的处理成本。沼液能否充分分解,是污水的成分、数量与沼气池容积大小、密封性好坏、污水温度等的动态对比,影响发酵时间和是否达到充分分解的要求。污水的成分、数量与养殖畜禽的品种、数量、大小及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彻底程度等有关。
解决沼液黑色问题,主要采取以下两个方法调整解决,一增加沼气池总容量,按折合大猪计算,有报道说1头大猪需沼气池容积1 m3,婺城区几个沼气池运行比较正常的猪场是2~3头1 m3;二降低养殖场(户)产能,如不想再建、扩建或场地不允许扩建沼气池,在沼气池不渗漏、污水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缩小养殖规模。
目前养殖场(户)密集饲养十分普遍,这对生猪生产性能的发挥和疫病控制相当不利。通过减少母猪(或提前出售大猪、或出售部分仔猪,视情况而定)存栏数,调节并实现养殖总量、污水产生总量下降,直至沼液排放达标。养殖密度下降,空气质量提升,有利于提高生猪生产性能和疫病控制,可实现养殖单位成本下降、养殖利润增加,最终实现养殖业的大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2.5.2 沼气池不产沼气分析
因沼气池及其管道密封性差或酸性过大、生物毒性大、污水温度低、厌氧活性污泥不足等,达不到厌氧条件下产生沼气的效果,致使沼气池不产气。应加强沼气池的日常维护,否则,沼气池可拆除重建,或彻底整修,或成了摆设。冬季,在进水管道与沼气池上覆盖秸秆、薄膜以保温加温促进发酵,采取在池内经常性地进行搅拌使污水原料与活性污泥充分接触、保持均匀进料等措施,也能促进发酵产气。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和农民创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畜产品是国民的主要动物性食品来源,不可或缺。我们要正视养殖污染的严重性和畜产品的重要性及其辩证关系,在政府高度重视、养殖场(户)积极投入、职能部门积极督导和关键技术设施重点扶持情况下,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上下齐心协力,统筹兼顾,使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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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673-4645(2017)01-0070-04
2016-08-26
邱基洪,执业兽医师,长期从事兽医诊疗、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检疫、兽药监管与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Tel:13735678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