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艺术专业“团—团”合作探讨
2017-01-14周维
周维
【摘 要】本文分析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艺术团与社会文艺团体之间进行“团—团”合作模式的研究现状、意义及困境,阐述“团—团”合作的运作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 艺术专业 校企合作 “团—团”合作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B-0065-02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社会需要更多的具有社会实践能力而不仅是掌握单纯的理论的专业技术人才,这要求职业学校培养的学生应具备扎实的理论以及熟练的实践技能。基于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校内艺术团与社会演艺团体的“团—团”合作实践,探索职业教育艺术类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及其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作用。实践结果表明,这种模式对学生技能提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
一、“团—团”合作模式研究现状与意义
“团—团”合作模式,是指职校内部的艺术团与社会文艺团体之间一种深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以及实践主要局限于校企合作、校团合作、学生社团与社区的合作等方面,但是直接针对职业学校艺术团和社会文艺团体合作方面的具体而全面的论述尚存在空缺。“团—团”合作是“校企合作”模式的深度发展,是具体化的、深化扩展的、创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职校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途径,增加了学校人才锻炼的机会和展示的平台。培养学生,锻炼专业教师,带动学风校风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并反哺学校,建立教育的良性循环。因此,“团—团”合作模式的探索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该项目的研究对校企合作的深度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团—团”合作有利于调动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实时掌握社会人才需求情况,明确艺术教学的指向以及重点。职业艺术人才的培养不可能脱离社会的需求,采用流水线生产的人才培养模式必定无法与企业的需求对接。教师及在校学生以校艺术团体的形式与社会艺术团体合作可以有效地实现“从做中学”“即学即用”的科学教育理念。“团—团”合作是校企互利共赢、优势互补、资源有效整合的一种科学的长效合作机制,有利于促进地方演艺行业的水平提升。“团—团”合作机制加速艺术作品创新速度,紧跟演艺行业最前沿的步伐,持续不断地为地方以及学校提供良性的驱动力。
二、“团—团”合作的困境
(一)职业学校艺术团作为艺术专业学生实训平台,其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一,艺术团缺少实践演出和展示的机会。活动范围基本局限于校内的节庆演出,其市场化、社会化的程度明显不足,学生可参与的实践机会严重不足,同时,由于演出面向的对象仅限于校内学生,而不是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体,必然造成演出效果的反馈及评价缺少普遍性,使得学生不能准确、全面地了解自身技能存在的问题。此外,由于学生的参与度较低,实践经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利于艺术团的健康发展。第二,艺术团缺少专家的系统指导。虽然校艺术团通常由校内专业教师指导,但是由于教学工作繁忙,演出经验相对不足,对艺术团的指导不能实时跟进,造成艺术团缺乏训练,经验不足,与社会演艺市场难以对接。如果引入校外长期从事演艺工作的专家定期为艺术团培训,必然会使艺术团步入系统化、体系化、时效化的发展轨道。第三,校艺术团运行经费缺乏及演出设备有限。由于校艺术团的演出基本都是公益性的,不存在演出收入,再加上没有相对固定的经费来源,演出经费只能靠学校的少量支持以及社会的部分赞助,严重阻碍校艺术团的常态化运作以及演出设备的更新升级。通过“团—团”合作的模式,校艺术团可以借助校外演艺团体的资源,充分挖掘、施展自身的演艺潜能。
(二)社会文艺团体在市场化运作的背景下,在发展中存在的障碍
首先,文艺演出活动任务繁重,演员不足。随着全国文艺团体改革的快速推进,文艺团体的发展不再完全依托政府的全额拨款支持,而是由市场化主导团体运转。特别是对于地方戏剧团体,面临团体专属的“专业演员”的人才流失问题,使得地方演出任务的增加与演员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校艺术团作为专业的演艺团体,缺乏演出机会,而社会文艺团不需要花费大量的经费便可以借力校艺术团完成大量的演出活动,同时也可以降低演出的成本,实现双方互惠共赢,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最佳选择。其次,社会文艺团体没有专门的艺术人才培训时间和空间,更缺乏相应的实训教学设备,需要寻求校企合作实现人才的再教育目标。文艺团体的新进人才以及现有演员等的培训和再教育活动是短期的教学活动,缺乏师资、场地和设备,如果自行完成,必然会增加其成本。通过开展“团—团”合作,灵活借力职校的有利资源,可以在短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完成人才的培训工作。通过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将社会文艺团体的实践经验与校内教学相结合,有利于职校对文艺类专业学生的培养。最后,社会文艺团体的提升发展需要行业内的人才交流。职校作为专业人才的小高地,汇聚了文艺行业的各类专家、学者,是文艺行业发展的最佳交流平台。
两团的各自优势基本可以弥补对方所面临的问题,开展“团—团”合作,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由此成为“团—团”合作的利益交汇点及切入点。
三、“团—团”合作的运作模式
(一)校艺术团学生全面推行顶岗实习,以校企实习表现作为学生成绩评价准绳
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完成一年校内的理论学习后,通过“团—团”合作的形式到校外艺术团体进行演出实践,接受校外艺术团体专家的指导。以此评估学生的实践表现,使学生的能力朝着社会需求的方向发展,掌握一项可以和社会需求对接的艺术技能。
(二)依托“团—团”合作平台,推行“订单式”合作模式
社会艺术团体人才流动性较大,更替较为频繁,对人才的需求必然追求 “来之能用”,缩短岗前培训周期。这样可以依托学校采用“订单式”合作,艺术团制定相应课程,由学校进行一年的初期培养,随后进入艺术团实践学习。这样既满足了艺术团对人才技能的要求,又提高学生的技能和就业率,实现校企人才供需的精确对接。
(三)职校教师“走出去”,校外艺术团专家“请进来”,加强两团人才交流,深度合作
“团—团”合作,不仅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实践,而且也让教师有更多的机会深入艺术团进行锻炼,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市场需求变化的感知能力,使教师以更务实的方式对教学进行改进。由此教师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有重点、有选择地对课程进行改进。同时,校外文艺团体中有不少演艺经验丰富、能力出众的文艺专家,职校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专家作为学校的客座教师,为学生以及培训人员开展指导、教学工作。可以充分地扩大受到专家指导教育的受益人群,共同实现校企“团—团”合作的双赢目标,这是深度挖掘“团—团”合作潜能的有力举措。
(四)职校内开设社会艺术团的短期培训班,锻炼教师职业培训业务能力
职校拥有丰富的教学培训资源以及雄厚的艺术培训师资,可以适当有偿地为“团—团”合作的文艺团体提供人员培训及职称能力培训。通过培训,必然促使职校教师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接受国内外最新理论、最新的文艺艺术,拓展教师视野。同时,也为职校磨练出一支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准,具备对接社会需求的人才培训队伍。
(五)通过职校开设“文艺交流论坛”,为地方乃至区域的文艺领域的交流创造良好的平台
“合作提高效率,交流促进进步”,这是现代经济市场大格局下的时代要求,对于文艺演出行业来说亦是如此。交流合作甚为重要,这既是文艺团体革新进步的要求,又是地方文艺行业整体水平进步、提升的前提。职校作为地方行业的人才小高地,有着先天的学术优势,通过开设“文艺交流论坛”,定期邀请行业专家、教师及从业者进行学术交流以及演出合作。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到这种交流与合作,旁听与学习,极大提升文艺行业整体水平,开拓学生的视野及业务能力。
“团—团”合作模式是校企合作的具体实践,是促进学校文艺类专业发展进步,乃至地方文艺类行业整体水平提升的可靠措施。通过深入研讨“团—团”合作的具体运作模式,形成两团合作良性互利的长效机制,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校就业率,锻造师资队伍,提升职校专业竞争能力。同时,对于校外文艺团体来说,可以较大降低演出、培训成本,提升艺术团的整体专业素养,增强艺术团的市场竞争力。此外,由于同行业的专业交流得到提升,地方、艺术团、学校的整体专业水平必然得到提升,促进文艺行业的发展,使之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4)
[2]马树超.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的实践与思考[J].求是,2006(5)
[3]马成荣.校企合作模式研究[J]. 教育与职业,2007(23)]
[4]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
[5]戴闵青.高职艺术院校以实验艺术团为桥梁的“院团合作”模式研究[D]. 浙江师范大学,2011
[6]刘春恒.初探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与社区文化艺术的和谐共生[J].文学界·理论版,2012(1)
[7]翁熙凌. 学演结合院团合作——高职院校舞蹈表演专业培养模式初探[J].艺苑,2013(3)
[8]李敏.校企合作初探[J].硅谷,2008(14)
[9]邓铨,刘阳,谢梅玲.广东独立学院艺术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索——以广州大学松田学院为案例[J].工会博览·理论研究,2011(9)
(责编 卢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