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实现人力社保服务水平整体跃升
2017-01-14徐熙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是破解北京“大城市病”的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北京“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定位布局和重大任务。
市委市政府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头等大事。我们人力社保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和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谋划推动人力社保工作、实现三地一体化发展,既是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职责使命,也是首都人力社保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需要牢牢把握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提升优化首都核心功能的要求,以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立足于优化三地人力资源配置、强化民生保障支撑,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实现人力社保工作整体跃升。
因势而谋,切实增强“四种意识”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瞄准定位,主动担当,以首善标准抓好落实。《规划纲要》提出,要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着力推进产业升级转移,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人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社会保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履行职能,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全方位谋划和推动好各项人力社保工作,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是增强问题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协同联动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政策制度藩篱还有待进一步消除,要把分条块、分点位的合作整体串联起来,做到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的纵深推进。尤其要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功能疏解的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推动区域内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服务的无缝衔接、人才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引导北京就业人口随功能疏解实现人随业走,进一步打通人力资源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坚持改革牵引,创新驱动,完善优化三地人力社保合作模式与共享机制,着力破解制约协同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要主动落实好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以及社会事业改革等各项重大部署,全面深化人力社保改革创新,特别是在人力资源配置上,要瞄准三省市城市定位,整合开发使用区域人力资源,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深化人才交流共享,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优化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助推区域产业升级转移。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要加快政策和服务贯通,逐步平衡待遇标准差异,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提升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建共享创造条件。
四是增强协同意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彻底打破“一亩三分地”和本位主义思维定式,在就业、社保、人才等人力社保各个业务领域之间,在与天津、河北深化全方位合作等方面,真正形成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联合联动大格局。在人力社保制度设计、标准规范制定和待遇水平上,统筹考虑京津冀区域内的协调发展;在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统筹把握好政策的衔接配套和跟进,平衡协调好各方权益,通过完善的人力社保政策服务体系,鼓励人力资源自由流动,带动资源、资金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聚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应势而动,全力助推三地协同发展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在落实、贵在实效。我们要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的原则,立足当前破解突出问题,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找准对接落实《规划纲要》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推动区域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实现三地协同发展。
第一,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一体化。一是建立就业协作会商机制。围绕区域产业升级转移、外迁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等重点领域,及时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研究衔接政策和服务措施。二是搭建区域创新创业平台。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北京派驻管理人员,借助北京市在留创园建设和管理上的经验,为在河北建立的京津冀三地留创园提供智力支持,引导高层次人才与入园企业进行技术和项目对接;建立留学人员在线创业服务平台,邀请“千人计划”“海聚工程”入选专家和国内外知名创业者,通过网络授课和在线答疑等方式,对三地留学人员创业者进行交流指导。同时,联合举办创业项目展示交流活动,积极探索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北京注册、津冀成长”的发展模式,集三方优势大力推动创新创业。三是推动建立区域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一方面,推进三地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建设,统一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场地设施要求、机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共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方式,联合招聘各类人才。四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联合发布制度,联合开展在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宣讲津冀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引导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到津冀地区就业创业。五是推动家庭服务业劳务合作。通过建立京冀家政服务企业对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河北省建立20个家庭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培训输出基地,满足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不断发展的用人需求。
第二,推动社会保障顺畅衔接。一是加强医疗保险服务对接。三地实现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认,在京津冀三地长期驻外和退休后异地安置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可从三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自己在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同时,三地不断完善异地协查机制,相互提供异地就医信息的核查服务,北京将异地就医费用的监督核查纳入了协议管理,实现了异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的直接监督核查。在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连通前,北京市为异地就业人员开辟就医报销绿色通道,力争实现票据提交当天就完成审核。同时,积极协调本市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努力为异地就业人员就医和药费报销提供便利。二是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共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转移接续中的特殊问题。同时,规范统一业务流程,推动社保关系顺畅转移;共享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资源,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协查共享,推动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经办业务代理。
第三,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合作。一是推动人才资质互认。打破地域界限和人才流动壁垒,实现在国家设定的职称系列、等级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三地外籍人才流动资质手续的互认,以及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互认。下一步,还将互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二是推动高端人才资源共享。建立京津冀高层次人才信息数据库,实现三地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共享;围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推进国外人才和项目的联合引进以及留学人员、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的联合招聘,实现区域人才共享、共引、共用。三是建立联合培养机制。逐步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项目设计、培训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培训的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共建共用。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共建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组织两院院士、高端外国专家、行业和学科领军人才、留学人员等,联合开展技术服务、项目考察、学术研讨等人才交流活动,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在京津冀转化。
第四,加强区域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处理协作。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协调处理平台,实现劳动监察案件“一点投诉、联动处理”,减少跨地区案件的流转审批层次,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置机制,成立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沟通交流和典型案例的分析研判,统一案件处理尺度,就地处理、及时化解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推动曹妃甸、新机场、燕郊三个区域重点突破。一是面向曹妃甸地区,京冀两地将根据曹妃甸用人单位需求,共同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其中,对入驻的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北京市将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等方面研究专项支持政策。二是面向北京新机场地区,京冀两地将建立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协调监管机制,成立协调小组,由两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伤保险部门、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相关单位组成,划分劳动用工监管辖区边界,明确监管事权,共商跨区域监管中的疑难问题,定期交流工作情况,联合处置劳动纠纷,确保北京新机场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三是面向燕郊等北京周边区域,为解决在燕郊地区居住的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问题,以及居住在京冀接壤的河北省廊坊、张家口、承德、保定等14个县(市、区)的参加了北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人员的就近就医问题出台专门政策,使这部分北京居民(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可以在居住地335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就医,享受北京的医保待遇。
顺势而为,加速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美好愿景
“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这个核心任务,健全制度,努力破除限制人才、劳动力等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区域内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搭建联通、联动、联合的区域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加快建立区域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形成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相一致、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契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奠定基础。
(作者:徐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宋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