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校园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2017-01-14高翔
高翔
近期,有媒体称某县职业中学多名学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数百名学生在食堂用餐之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腹泻等症状。
近年来,此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及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也体现出学校缺乏相应的防范意识及应急措施。然而,这并非问题的根本之所在。目前,学校将学生食堂对外承包是普遍的做法,这些个体经营者大多与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一方面不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另一方面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或使用一些影响人体健康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这些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成为影响校园食品安全的罪魁祸首。此外,对于校园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监管中通常将目光集中于市场流通领域。这无可厚非,但同样不容忽视的则是学校食堂,它作为就餐者众的特殊场所,往往会沦为监管的盲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显然,校园食品安全牵系千家万户,理应成为学校基础管理的重中之重,以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要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保护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必须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事故惩罚责任,并追究到底。具体而言,既要建立完善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明确权责,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又要从校园餐饮企业准入、学校食堂安全事故防控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内外结合,确保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首先,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目前,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规范较少,且不成体系,执行有难度。因此,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成为地方政府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首要难题。为此,一要明确监管主体,避免不同部门间相互推诿;二要明确监管者的权力和责任,既要赋予其对违反校园食品安全的个人或单位进行处罚的权力,又要明确其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渎职责任;三要明确监管内容及事项,避免越权。
其次,制定严格的校园餐饮企业准入标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工商部门应摒弃“小我”,从整体利益层面制定严格的校园餐饮企业准入标准,如构建严格的校园食品质量评价体系并用于校园餐饮质量评价,评价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从而为学校餐饮经营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同时,严格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商贩。此外,学校应从后勤部门剥离人员,成立专门管理餐饮企业招标、监管等事宜的部门,避免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中的权钱交易。
再次,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学校食堂是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严格信息上报制度,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和餐具清洗消毒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同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信息上报机制,并加强安全管理及组织后勤人员进行相关学习,并在每月安全会议中进行强化培训。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校园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宣传教育的目的在于加强校园食品经营者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促使校园食品经营者形成自觉自律的诚信经营品德。一方面,对校园食品经营者开展诚信经营和安全经营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其在进货、使用、贮存等环节把好食品安全关,杜绝过期、有害食品在校园流通;另一方面,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邀请学生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零距离的沟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在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容有半点松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广大学生与家长是最大的受害者,但他们又完全无法预防事件的发生,因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就应该切实负起责任,而这种责任不能单靠自觉性,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