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藏医药科研现状调查研究报告△
2017-01-14周毛吉多杰拉旦于建仓
周毛吉 多 杰 多杰拉旦 于建仓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青海 西宁 810016)
青海省藏医药科研现状调查研究报告△
周毛吉 多 杰 多杰拉旦 于建仓
(青海省藏医药研究院,青海 西宁 810016)
采用问卷、访谈、查询、统计等科学调查方法,对青海省藏医药科研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共性关键问题提出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决策、科技服务决策的作用,增强科技引导和创新支撑藏医药事业发展能力,推进藏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藏医药;科研现状;调查研究;对策建议
藏医学是中华传统医学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四大传统医学之一,有着近4000年的发展历史,是藏族人民在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条件下,经过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博采祖国和世界传统医学之长,不断积累完善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医学体系,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藏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法灵活、费用相对低廉,长期以来,藏医药作为青藏地区人民防病治病的主要手段,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享有崇高而神圣的地位,这是藏区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1 青海省藏医药科研现状
1.1 藏医医疗、藏医药科研、高等院校、藏药企业及其它相关产业现状:青海省是藏医药的重要发源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青海省藏医药事业取得快速发展。截止2016年底,全省公立藏医医院26所,病床2045张,年门诊量52万人次,年住院量3.2万人次,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特别是在类风湿风湿性关节炎、心脑血管疾病、肝胆系统疾病、妇科病、胃肠病等方面具有显特色优势;藏医药科研机构10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文献研究、基础研究、天文历算研究、信息研究、临床研究、药物研发等;藏医学中高等院校4所,设有藏医学、藏药学、藏医药管理学、藏西医结合、藏医护理等专业和专业方向;藏药生产企业17家,可规模生产丸剂、散剂、胶囊剂、颗粒剂、合剂、贴剂等剂型100余种产品,年产值达到10亿元,销售额达到7亿元;同时,与藏医药产业发展相关的文化产业也得到培育和发展,2005年,建成世界上唯一藏医药文化主题博物馆中国藏医药文化博物馆,为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推进藏医药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青海省已基本建立起以藏医医疗、藏医药科研、藏医学教育、藏医药文化、藏药产业为主体的完整产业链和发展体系,为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1.2 承担完成科研项目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承担完成基础研究、资源研究、信息研究、临床研究、应用研究等各类科研项目(课题)100余项,取得科研成果20余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7项。“柴达木盆地白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形成特色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的产业化模式,对推进柴达木盆地生态建设和发展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具有重大的双重示范效应,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医药大典》编纂与系统整理研究”是我国迄今规模最大的藏医药文献编纂工程,全书共61卷 6000万字,为藏医药基础研究、教学实践、临床应用和新药研发提供了重要支撑,对丰富发展藏医药理论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藏药安全与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创新提出藏药整体质量控制模式,构建了由20项先进技术组成的藏药整体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在世界上首次实现了HgS类不溶性重金属化合物的原位评价,揭示了藏药复杂传统炮制工艺机理与含重金属汞传统药物保持安全性的科学内涵,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1.3 发表论著和取得知识产权情况:截止2016年底,全省在全国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10000篇,出版著作100余部。2005年创办国内外首部对外公开发行的藏医药学术期刊《中国藏医药》杂志,结束了我国长期没有正式藏医药学术期刊的历史,办刊至今发表论文420篇,出版发行32期,总发行量35000册,促进了藏医药学术繁荣与进步。取得藏医药相关专利200余项,藏医放血疗法、藏医药浴疗法、藏药阿如拉炮制技艺、藏药赛太炮制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4 藏医药古籍文献搜集整理、医技医术传承情况:截止2016年底,先后抢救搜集藏医药古籍文献2000余种,整理出版1700余种藏医药古籍文献,编纂完成《藏医药经典文献集成丛书》(106部)、《藏医药大典》(60卷)、《四部医典曼唐详解》(6卷)等重大藏医药文献整理出版工程,翻译出版藏医药经典文献20余部,传承整理6位名老藏医学术思想和医技医术,筛选推广100余项藏医特色诊疗技术或适宜技术,对保护传承珍贵藏医药文化遗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1.5 藏药制剂和药物研发:目前,全省医院藏药制剂共有600余种,藏药企业国药准字号藏药230余种,其中国家中药保护品种30个,国家重点新产品10个,藏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21个,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35个。截止2016年底,研发藏药新制剂58个,藏药新药32个,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6 藏医药标准制订等情况:先后制订颁布《藏医诊疗规范》、《青海省藏药标准》、《青海省藏药炮制规范》等藏医药标准规范,截止2016年底,全省共制订藏医诊疗规范153项,藏药炮制规范244项,藏药材标准150种,藏成药标准170种,为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2 藏医药科研存在的问题
2.1 藏医药珍贵文化遗产损毁遗失现象突出,保护传承任务十分仍紧迫。藏医药学历史源远流长,理论体系完整,典籍博大精深。据估计,藏医药古籍文献数目不下5000余部(函),藏药方剂多达上万种,特色诊疗技术更是不计其数,是藏医药创新发展的基石和源泉。但由于历史久远、客观条件制约等原因,藏医药古籍文献损毁和传统诊疗技术失传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另外,由于名老藏医大多年事已高有些已相继辞世,如不加快对其学术思想和医技医术的传承研究,将对藏医药的传承造成重大损失。近年来青海、西藏、甘肃、四川等省区陆续开展了一些古籍文献搜集整理、传统诊疗技术挖掘推广、名老藏医学术思想和医技医术传承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浩如烟海、博大精深的藏医药文化宝库相比只是沧海一粟、冰山一角,抢救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2.2 藏医药标准化建设滞后,严重影响了藏医药产业化进程和国际主导权。藏医药标准化对引领和支撑藏医药事业发展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青海、西藏、甘肃、四川等省区相继制订了一些地方性的藏医药标准规范,但各地标准不规范、不统一,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严重缺乏。藏药材约2600余种,常用藏药1000余种,目前,青海省藏药生产企业主要依据的是《国家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和《青海省藏药标准》,其中《国家药典》(2010版)收录藏药材192种、藏成药19种,《卫生部药品标准》(1995版)收录藏药材136种、藏成药200种,大部分常用藏药材和成药甚至没有行业标准,现行标准也明显暴露出标准缺乏、不规范、不统一、不符合生产实际、质量控制水平较低等问题,使得藏药在研发、注册、生产环节中处处受阻,直接影响了藏药规范化生产及产业化进程,实际临床应用与生产的质量控制也难以保证。同时,藏医药标准的缺失和谬误,影响到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和藏医药在国际上的主导权。
2.3 藏医药科研基础条件薄弱,创新驱动能力不足。目前藏医药科研机构数量偏少,大多数科研机构隶属于各地藏医医院,普遍规模小,基础条件差,总体发展尚不平衡,产学研结合尚不紧密,藏医药科研整体能力和水平尚待提高,影响和制约了藏医药事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关心支持下,藏医药科研工作在文献整理、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藏药新药研发等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果,但因起步晚、起点低,相比中西医药尚存在很大差距,对藏医药基础理论和炮制技术缺乏系统研究,临床和安全性评价水平较低,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制约了藏医药推广应用和市场竞争能力。
2.4 藏药品种不能进入主流市场,严重影响藏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藏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法灵活、费用相对低廉,深受藏区和国内外患者的欢迎。目前,在临床中应用和市场上销售的藏药约有600余种,但藏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比重却十分悬殊。卫生部公布的2012 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计520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317种,中成药203种,藏药仅有21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2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027个和1031个,中成药品种823个,藏药品种仅有47个,不能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藏医药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藏药品种不能进入主流市场,也严重影响藏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2.5 藏药材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严重制约藏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青藏高原独特的生态环境、气候条件孕育了种类繁多、品质优良的藏药材资源,但由于受青藏高原极端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野生藏药资源生长周期长,生态十分脆弱。目前,藏医药产业发展还主要依赖自然藏药材资源,随着藏医药产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藏药材资源需求量逐年增加,乱采乱挖现象十分严重,藏医药产业发展与藏药材资源匮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长此以往,不仅对青藏高原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破坏,更影响到藏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不可回避、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2.6 藏医药引起国际医药界的普遍关注,藏医药走出去势在必行。随着人类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改变,藏医药崇尚自然的哲学理念、独具特色的诊疗方法、自成一体的用药规律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受到国际医学界的关注和重视。近年来,藏医学在印度、尼泊尔、不丹、蒙古、俄罗斯、欧美、日本等国家发展迅速,印度已将藏医药作为国家法定医学立法,瑞士建立了世界上首个藏药生产销售企业,欧美、日本等国藏医药研究不断升温。藏医药的传播和发展既给我们藏医药事业发展带来机遇也为藏医药走向世界带来严峻挑战,为有力保护我国藏医药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优势,进一步扶持和发展我国藏医药事业,增强藏医药科研整体能力和水平显得十分必要。
3 藏医药发展的政策建议
3.1 系统继承藏医药的宝贵知识和经验是藏医药发展创新的源泉和基础。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藏医药传承工作的扶持力度,设立国家级藏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对藏医药理论进行系统整理和现代诠释,对散落在寺院民间的藏医药古籍文献进行全面系统的搜集、整理、翻译、出版。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实现重要藏医药古籍文献的数字化,构建藏医药知识库。抓紧开展名老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诊疗经验和和辨证论治方法的传承研究,挖掘、筛选和推广藏医传统特色诊疗知识和技术,有效抢救保护珍贵的藏医药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传统藏医药文化。
3.2 创新是藏医药发展的动力,推动藏医药和现代医药协同发展,促进藏医药学体系创新是藏医药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建议国家加强藏医药科研顶层设计,通过整体布局、资源重组、机制创新,促进藏医药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形成产学研结合,优势互补的新的运行机制,建立藏医药现代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及支撑平台,重点支持藏医药科研基础条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研究基地、藏药研究开发中心、藏药国家工程和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产业基地等创新能力建设和研究型人才队伍的培养,构建符合藏医药特点和藏医药现代化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藏医药科研自主创新能力。
3.3 随着藏医药事业的全面推进和不断发展,藏医药标准化对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凸显,越来越成为推动继承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成为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的重要载体,成为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政府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成为提高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的基本依据,成为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藏医药国际传播与发展的战略举措。建议在国家层面的主导下,加强对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藏医药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组建以藏医药专家为主体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参加的藏医药标准研究专家团队,修订和完善藏医药基础标准、临床标准、藏药标准、技术标准,逐步建立符合藏医药自身特点、适应藏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结构合理的藏医药标准规范体系,引领和支撑藏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3.4 提高藏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和藏药产业技术水平是藏医药自身发展的需求。建议国家设立民族医药科研专项,加强藏医基础理论和炮制技术研究,数字化和信息化研究,心脑血管、肿瘤和免疫系统疾病等常见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临床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研究,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毒副作用研究和方剂配伍理论研究,突破一批制约藏医药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藏药新药,不断提升藏医药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藏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
3.5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基本制度保证。建议国家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增加藏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品种和比例。同时,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藏医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政策规定的藏医药服务技术、项目、院内制剂等纳入报销范围,在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中要充分考虑藏医药特点,鼓励使用藏医药。积极将藏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定扶持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财政补助政策和价格政策。研究制定扶持藏医院开展院内制剂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级藏医医院开展院内制剂工作。
3.6 藏药材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直接关系藏医药产业能否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建议国家尽快制定藏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藏药材资源普查,加快种质资源库建设,在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集中分布区建设保护区,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统筹规划藏药材资源研究开发与合理利用,系统开展藏药材规模化人工种植研究与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GAP)建设,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为实现藏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3.7 藏医药国际化的目标是要使藏医药理论和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使藏医药服务和产品逐步进入国际医药和保健主流市场,藏医独特的医疗保健康复模式及其价值逐渐被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近几年我省在藏医药国际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但由于许多国家的政策性、技术性壁垒和文化差异等原因,藏医药走出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建议国家加大藏医药在国外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指导作用,形成社会各方参与藏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格局,通过联合办医、办学、合办研究机构等积极推进藏医药国际医疗、科技、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使藏医药知识与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播,建立国际化的藏医药研究与技术平台、信息平台和人才队伍,鼓励藏医医疗、藏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在国外发展,加强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医疗、保健产品研究开发,加快藏医药国际化进程。
[1]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
[2]中医药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3]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来源:科技合作专项,名称:川青跨区域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编 号:2016-HZ-815
R291.4
B
1006-6810(2017)07-0060-03
2017年3月21日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