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乡村教师越往基层待遇越高
2017-01-13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12期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出台政策措施,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杭州市鼓励和支持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或高级教师,各地可给予每人每年两万元以上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差旅费用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等。
杭政策规定,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不低于15%。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对课题和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适当倾斜照顾。对承担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职务)。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