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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分析
——以成都市为例

2017-01-13张海川张利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居家个性化养老

张海川,张利梅

(西南财经大学 保险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调查分析
——以成都市为例

张海川,张利梅

(西南财经大学 保险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经济新常态下,人口老龄化问题变得更加严峻,养老服务体系的改革对于“从容”变老显得尤为重要。基于参量式因素分析原理,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成都市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研究和探索,发现收入状况、养老意愿和居住方式对老年人的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影响显著。在此基础上提出政府要持续履行社会“兜底”功能,完善大数据体系下的老人基本信息,加强社区和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建设,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生活照护。

个性化养老;收入;养老意愿

一、问题提出

人口老龄化是目前经济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而且具有未富先老、人口基数大、老龄速度快、空巢化和高龄化显著的特点。四川省作为人口大省,高度老龄化是影响该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快速的老龄化使得本地养老保障和老龄服务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成都市养老方式较为单一,选择家庭养老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但是多数子女并没有陪在老人身边,使得传统的养老制度职能没有完全发挥。失独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年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需要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的老年服务。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年服务具有较大差异,部分年轻老人还想继续从事工作,但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老年人再就业岗位。老年工作碎片化管理,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没有实现科学分类,个性化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更是一片空白。老年人的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始终限于已有的老年项目,长期没有新的突破。老年人的生活自理状况决定了老年人的特殊需求[1],个性化养老服务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服务理念,逐渐受到政府、老龄群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个性化养老服务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服务,这一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从社会政策的角度看,养老服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产业,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的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有关规定,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文件对于老年人的出行做出详细的服务规定,由此可见国家对老龄政策的制定中,早已突显出精细化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理念。侯志阳(2010)从养老服务满意度的角度进行研究,通过对厦门、福州和泉州三城市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精神慰藉、信息咨询、文体娱乐、老年教育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2]。敬乂嘉和陈若静(2009)基于三大养老模式的理论,通过田野调查得出,助餐服务为老年人集中提供价格合理、营养可口的饮食,是目前居家养老体系建设中的突破点[3]。李兵等(2015)认为基本养老服务是指政府针对那些依靠自身无法获得养老服务、必须求助政府的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公共的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和实践活动,向他们提供基本的养老咨询、照料、康复和精神健康服务[4]。对于个性化养老服务涵义的界定仍是一个模糊的状态。刘晓梅(2012)[5]和钱亚仙(2014)[6]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魏文斌等(2013)[7]对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模式研究以及朱冬梅(2013)[8]的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研究,都没有对个性化养老服务进行系统的归纳。在跨领域学科研究中,笠井等(Kasai et al.,2007)认为,个性化的服务显著体现了用户的利益,因为接受这项服务是与他们自己的行为相适应的[9]。

综上所述,个性化养老服务的供给对象是老年人,供给方式是以人为本的“个性化”需求理念,至于具体的服务内容,学术界有不同的角度和看法。在此,本文对个性化养老服务的定义如下:个性化养老服务是基于资源合理整合和分配,以老年人(60岁及以上)为被服务对象的个性定制服务,通过老龄工作相关部门和提供养老服务者采用多方位、动态化思想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全面了解,在分析不同群体老年人的客观条件(年龄、性别,收入等)、主观条件(养老意愿、服务偏好等)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充分满足其个体特点和需要的人性化、精细化服务。

目前学术界对养老服务的研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概念和内容研究、政策研究和具体评估。养老服务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是对于个性化养老服务的专门研究仍是一个空白。此外,老年人群的复杂性使得普遍的基本养老服务无法满足新时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因此,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服务体系“从容”变老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面对现实养老问题,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四川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对养老服务提出更加明确和深层次的要求,在服务功能与类型上进一步细化、专业化、体系化,要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养老服务网络。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成都市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调查分析。

二、数据来源与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课题调研组前期对成都市的城市圈层情况、城乡区域发展概况与典型城市社区形成类型、老年群体年龄阶段分布、老年群体类别分布、老年群体学历与职业分布、老年群体收入层次与类型分布等重要因素进行了基本考察。

1.圈定了成都市三大圈层的十多个社区,包括:青羊区送仙桥社区、财大社区、小关庙社区、石人北路社区、文家场社区、锦江区五福桥社区、天府新区万安镇、金堂晚霞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赵镇云绣社区互助养老院、赵镇云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并在人民公园等公共场所随机抽取一些老年人进行调查。

2.调研社区的类型包括早期城市原生社区、近期城市原生社区、不同时期拆迁安置小区、纯商住社区、单位院落社区和外来人口。

3.调研的老年人居住与分布类型包括互助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专业养老院等不同类型的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域,以及老年人自然分散居住区域。

4.从行业来看,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这三个产业的退休人员进行调研,尤其对一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教师与医务人员做了专门调研,也有对老年人自然混杂居住人员的调研。

5.调研方法上看,分别进行了一般问卷调查和关键人物访谈。一般问卷调查主要以退休老年人为主(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也包括部分以子女身份考察的4 050名人员。还进行了一些关键人物访谈,包括民政局、社保局、街道办等不同政府涉老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访谈,基层社区不同类型涉老工作人员的访谈,还包括成都市义工联合会、成都市晚霞养老机构、成都市慈善总会等不同类型涉老服务机构人员的访谈。

调研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58份;共进行关键人物访谈超过20人次。问卷调查样本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调查样本分布

(二)描述性分析结果

1.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

一方面,已有的养老服务体系不够精细化。在对基层社区不同类型涉老工作人员的访谈中,据某位工作者反映:“现在城市的地铁交通、住宅建设,考虑了方便残疾人,但对老人需求考虑不够,老年人地铁换乘非常困难,上下台阶很不便,还有过马路的信号灯,有的要求20秒内必须通过马路,很多老人走得慢,20秒过不去,很多细节的东西都被忽视了。”不仅是在出行方面,老人必须面临的健康保障、心理慰藉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由此可见,传统的养老服务服务体系不能满足不同老年人群的需求,“一刀切”的服务管理方式无法满足多元化、精细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个性化融入养老服务体系的程度较低。目前,中国要实现以家庭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政府供养的养老方式为辅的养老体系。在养老服务设计的理念中,以“十三五”养老规划为例,明确指出要突出体现家庭养老的理念,结合社区、机构、政府的优势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然而,大部分社区在实行的过程中,都存在眼高手低的现象。成都市送仙桥社区曾推出的“时间储蓄银行”养老服务项目,由于老年服务提供者和享受者双方的需求认识不足,出现提供者数量缺乏,享受者的养老服务需求只是基本的生活照料。因此该项目实现个性化养老服务的目标出现重重障碍。

2.个性化养老服务的需求影响因素

根据成都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10年底,成都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02.79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7.65%。根据青羊区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5月,青羊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共计10.30万人,占户籍人口10.03%,其中太升街道60岁以上老龄人口为11 541人,占青羊区老龄人口的11.2%。人口老龄化是该地区典型的人口特征。老人养老服务具体需要哪些?什么是个性化养老服务实行的关键因素?基于前期的调查做出以下总结:

(1)年龄对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复杂。总的来说,正如人们一般所认识的那样,老年人对传统的居家养老比较偏爱,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其中,部分老人选择了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搭配。年纪不太大、有配偶、身体健康之时宁愿居家,而年高、丧偶、失智失能后无人照顾,才会选择社区养老或者是机构养老。60岁以下的老年人对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有较高的需求,有50%以上的人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也许这反映的是时代差异,即相对年轻的这一代人慢慢接受了居家以外,在养老院由别人照顾养老,时代因素还反映在计划生育导致的独子化、少子化。当然,居住地是城市还是农村,收入层次高低,对于养老意愿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2)受教育程度与养老服务需求有较高关联。总体来说,受教育程度高,越能接受社区与机构养老。60%以上的大学学历人员接受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而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调查对象基本上没有选择机构养老的。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思想没有开化与不愿接受外来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与收入呈现高度正相关的关系,低收入者无法承担机构养老较高的费用可能是直接原因。

(3)职业与个性化养老需求存在一定的关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接受程度较高,尤其是教师对这二者的接受程度达到30%以上。思想开化和观念先进应该是其中原因。而农民只有4%接受机构养老,96%选择居家养老。农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和农村生活环境可能导致老年人独立居家的能力要强一些,另外也可能是当今城市适宜养老社区建设严重滞后的反映。

(4)家庭结构与居住方式对养老服务需求影响明显。独居老人对非居家养老需求较大,30%以上的独居老人选择了机构养老。由于偶居老人能较好地相互照应,选择居家养老的达到92%以上。当然,是否独居,年龄是重要的相关因素,随着年岁提高,配偶离去,则偶居变为独居,此时的人生体验与养老选择也许会发生相应变化。

(5)收入水平与来源对养老服务需求有直接影响。尽管养老意愿有城乡差异,家庭结构也有不小的影响,但是费用负担能力却是能否选择机构养老的直接因素。最低收入阶层不到1%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而最高收入阶层的老人则有40%以上选择了多元化的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现今机构养老较高的费用,导致众多低收入老人根本无法承受精细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6)城市和农村养老需求差异明显。所谓乡土社会,就是农村社会的代名词。城乡二元经济的基础上,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选择存在一定差异。城市老年人偏向于选择社区养老,尤其是机构养老的意愿远高于农村群体。但是随着未来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随着居家环境的改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条件日益成熟,老人的选择应该更能反映他们的真实意愿。

(三)Logistic模型分析结果

1.因变量的选取

本文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分析主要从调查对象的主观感受入手。在调查过程中,根据“您是否需要个性化菜单式服务”问题的回答数据显示,63.92%的人表示“需要”,36.08%的人表示“不需要”。在此问题的回答基础上,将总样本中63.92%表示“需要”的人赋值“1”,将其余36.08%表示“不需要”表示的人赋值“0”,这样就得到一个二分变量,构成本文所要分析的因变量。

表2 分类表 单位:%

注:概率分界值为0.500。

样本的实际值和预测值的关系如表2所示,预测需要样本数是实际不需要的68.4%,预测不需要样本数是实际需要的87.1%,结合这两者可知样本的预测值与实际值的比例是80.4%,说明此次的样本是比较贴近实际的。

2.自变量的选取

在初步对个性化养老服务概念化的基础上,发现要充分理解养老服务个性化,首先要对个性化需求的动因进行探究,全面了解调研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基于以上分析,发现影响个性化养老服务的因素主要是年龄、性别、居住方式、收入水平、养老意愿、陪护意愿六个方面。

3.模型与统计结果

在样本数据处理方法的选择上,由于经处理后的因变量是虚拟变量形式。此外由于数据的类型是截面数据,不具有时间序列数据的性质,因此本文建立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具体模型的形式为:

ln[pi/(1-pi)]=α+β1x1+β2x2+β3x3+……+βkxk

其中,xk为研究的自变量,βk为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即在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单一自变量的一个单位的变化所引起的对数发生比的变化,pi=P(yi=1/x1i,x2i,…,xki)为在给定系列自变量x1i,x2i,…,xki的值时的事件发生概率。

从表3回归模型结果和分析看,统计性显著,所选的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联合解释效果很好。然而,就每一个解释变量来看,在年龄、性别、月收入状况、居住方式、养老意愿、陪护意愿六个变量中,养老意愿、月收入状况以及居住方式呈现显著的关系,年龄、性别和陪护意愿的显著性不明显。回归系数中,养老意愿及居住方式的系数除养老方式中的(1)之外,其余均为正值,月收入的系数均为负值。

表3 老年人个性化需求与相关变量的回归结果

表3(续)

从养老意愿看,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对的个性化养老需求偏好最小。从发生比率看,控制其他自变量看某一自变量单独作用的情况下,选择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分别是选择混合养老的5.645倍和3.723倍;然而,与混合养老意愿相比,养老意愿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是其0.387倍。在中国“以孝为本”传统观念影响下选择居家养老的更喜欢简单化的老年生活和服务。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老龄人口的复杂化,传统的养老选择开始慢慢弱化。此外,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逐步专业化,更多的老龄人群将会选择新型养老模式。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已经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可以为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由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的老人更加愿意选择个性化养老服务。

从月收入状况来看,回归系数是负值。从总的趋势来看,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老年人对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不断减小。从发生比率看,在控制其他自变量看某一自变量单独作用的情况下,月收入为2 000元以下的老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是月收入在6 000元以上的老年人的0.092倍;月收入在2 000~3 999元的老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是月收入6 000元及其以上的老年人0.889倍;然而当收入在4 000~5 999元范围时,老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是月收入在2 000元以下老年人的0.815倍。由此发现,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时,个人养老服务需求也会达到相对饱和的程度,不一定总是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从现实调查过程中发现,高收入者由于基本物质生活满足程度比较高,因此,他们通过较高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其精神慰藉等更高层次的服务需求。具体来讲,在一些生活服务、文体娱乐方面,高收入者比较倾向于菜单式服务。而低收入者还主要关注自己的基本物质保障需求,个性化程度相对要低一些。

此外,老年人的居住方式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也相对显著。居住方式的回归系数均为正值。从发生概率来看,和居住方式为与保姆同住的老人相比,独居和偶居的老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都比较大,分别是其13.761倍和12.809倍,然而居住方式是偶居并与子女一起住的老年人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概率是与保姆同住的5.543倍。一定程度上表明,和子女同住并且是偶居的老人,由于子女的照应,与独居或者偶居的老人相比,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较低。主要原因是,非独居老人能够在家庭内部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他们更需要的是一些物质条件与设施。独居老年人比较孤独,迫切需要与人交流沟通,需要有专门的心理疏导,尤其是随着配偶的去世,从二人变为一人,更需要他人陪伴。调研发现,那些刚刚丧偶的老人尤其亟须心理疏导,而老年丧子、失独老人则是最需要精神慰藉与干预的群体。集中居住区域的老年人希望政府提供专门的文体娱乐设施。而分散居住的原生居住区域,老年人似乎没有什么需求,更没有明显的个性化需求。他们需要的就是保持原有的生活不被打扰,在这样一个变化很大、很快的时代,不被打扰也可以视为一种个性化需求。

通过对六个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年龄、性别以及陪护意愿对个性化需求的影响不是很大。性别是人类的基本特征,正常生命规律下,不论男女都要经历老年阶段,因此,对于个性化养老的需求影响并不是很显著;年龄是人类生命的客观变量,不同年龄阶段会有不同的服务需求,年龄与个性化需求是内在联系的,二者存在共线的可能;陪护意愿对个性化服务的影响不显著的原因需要进一步探讨,这是以后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三、总结与建议

通过对一些量化的因素进行数理分析后,对养老服务体系的个性化发展有了初步认识。基于模型回归后的结果,在未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应注意经济因素、老年人主观因素对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具体的建议如下:

1.政府履行社会“兜底”功能

建议政府确立养老服务事业的瞄准机制:第一,确立共性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制,在政府“兜底”服务与“非兜底”服务、收费服务与自费服务等方面有机平衡;第二,建议政府对全市三大圈层的老年社区建设进行基本情况摸底,建设老年个体基础数据库,以此为依据推行针对性、差异化的老年事业规划与政策;第三,充分发挥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职能,要建立严格的养老服务准入系统和专门的养老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有效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进行科学管理。

2.完善大数据体系下的老人基本信息

第一,探索社会组织与社区的新型合作机制,建立全市老年人家庭与健康档案,扫除大数据体系下的数据盲区。第二,在统计局的普查抽查中加入或加强老年人调查项目。第三,以社区为载体,根据院落性质分类,创新社区与院落自身管理系统的对接,强化社区卫生、计生、民政救助、老龄、残联、物管、社保、就业流动人口管理的数据联动。第四,根据民政管理系统的复杂性与综合性的特点,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并保证其在政府大数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3.加强社区和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建设

由养老意愿驱动因素可以看出,社区和机构养老对个性化养老服务影响比较大。在此次调查的样本中,选择机构养老的占12%,选择社区养老的占8%。这与《成都市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理想的“9073”模式相差很多,这说明现在老人的养老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要依据自身的特点,继续建设本土化的特色养老服务。例如,文家社区以解决老年人长期照料问题为目的,创建医院与社区结合的“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小关庙社区则是从老年人的饮食出发,建设以“个性化养老服务菜单”为主题的老年食堂;府南街道改善原有的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长者通”建立贴近式的养老服务点;送仙桥社区则以老年人互助的理念基础,提供以“时间储蓄银行”为主题的助老服务。

4.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生活照护

目前,大部分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对于选择居家养老的老人,在国家正式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之前,应该尽快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由政府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居家老人的生活照护。养老机构可以给予特殊群体老人优先入住。政府按照入住人数给予养老机构相应补贴。鉴于特殊老人情感脆弱、不愿入住普通养老机构(如失独老人),政府应该探索建立专门的特殊群体养老机构,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护问题。要积极推动社会和个人对特殊群体老人进行必要的经济扶助、精神赡养和生活照护。

5.依靠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服务

目前,个性化服务体系还未建立,在建设初期应当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做好个性化养老服务工作。一是通过老龄工作者的力量,全面宣传个性化服务的理念,使得更多的老人了解个性化理念。二是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各社区对独居老人落实以志愿者为主的“一对一”关爱服务结对人员,借助独居老人档案信息制度、应急预警制度、宣传教育制度、结对关爱责任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

[1]张琪,张栋.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及影响因素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7):102-106.

[2]侯志阳.城市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1-37.

[3]敬乂嘉,陈若静.从协作角度看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与管理创新[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133-139.

[4]李兵,张航空,陈谊.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的理论阐释和政策框架[J].人口研究,2015(2):91-98.

[5]刘晓梅.我国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及路径选择[J].人口研究,2012(5):104-111.

[6]钱亚仙.老龄化背景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研究[J].理论探讨,2014(1):162-165.

[7]魏文斌,李永根,高伟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模式构建及其实现路径[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2):48-52.

[8]朱冬梅.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视角下的社会组织建设[J].山东社会科学,2013(4):48-51.

[9]KASAI H,UCHIDA W,KURAKAKE S.A service provisioning system for distributed personalization with private data protection[J].Journal of Systems and Software,2007(12):2-27.

(责任编辑:姜 莱)

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Individual Pension Service Demand in Chengdu

ZHANG Haichuan,ZHANG Limei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Chengdu 611130,China)

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age intensifying,reforming the system of aged care service is important for growing old with ease in the New Normal.Based on the theory of parametric factor analysis,the paper uses the empirical analysis methods to research the system of the aged care service in Chengdu.It is found that personal income,the will of endowment for the aged and living habits have obvious effects on the demand of pension service.According to that,it is proposed that the government must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protecting all the underlying,supplement the elderly information it is proposed that,enhance the aged care service development in community and endowment institution,and reinforce the care for special groups.

individual pension service;income;will of endowment

10.13504/j.cnki.issn1008-2700.2017.01.008

2015-12-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保障融合创新研究”(11XRK005)

张海川(1978—),男,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张利梅(1990—),女,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硕士研究生。

F810.453

A

1008-2700(2017)01-0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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