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同配送模式的利益分配初步研究
2017-01-13邹丽娜
彭 明,邹丽娜,魏 璇
(北京物资学院,北京 101149)
基于共同配送模式的利益分配初步研究
彭 明,邹丽娜,魏 璇
(北京物资学院,北京 101149)
随着我国流通行业的快速发展,物流配送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趋势。由于物流配送活动的无效往复性、资源利用率低下等现象,共同配送模式逐步受到行业的重视,但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一直以来都是联盟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文章在夏普利值模型基础上引进了贡献度参数,对联盟成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了第一次修正,并结合第一次修正值、累加值与贡献度乘积再次对夏普利模型修正,得到最终的利益分配方案,使其在实际应用中更科学合理。
共同配送;夏普利值模型;贡献率参数
1 引 言
近些年,共同配送模式在我国物流行业初露峥嵘,主要原因有四方面:一是我国物流企业面领着运营成本较高、资金短缺、服务水平低下等现状,还面临着UPS、TNT、日本通运等国外快递企业侵蚀市场的威胁[1];二是物流行业逐步有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模式转变,国家物流基础资源的完善、物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管理经验的丰富、物流信息化系统和技术的普及为物流行业实行共同配送提供了资源和技术保障;三是21世纪以来,物流行业尤其是快递行业已连续十几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速,并且增长潜力仍巨大,但市场竞争和客户物流需求的多样化,督促着物流企业配送共同化的发展,给共同配送模式的实施提供了市场推动力;四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物流行业,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上海、无锡、深圳等省市甚至将物流定位为未来支柱产业来扶持,这些政策环境为物流企业实行共同配送提供了外部环境基础和氛围。基于上述物流企业、物流行业、市场机遇和政策环境,共同配送会成为未来主流配送模式之一。但利益分配是否合理化一直都是联盟稳定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关于利益分配模型的研究多集中于简化的MCRS模型、Nash协商模型和核心法等,虽然这些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各个成员企业在实际运营中的投入、面临的风险和业务量各有不同,因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
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依据专家打分法确定各成员贡献度数值;其次,利用各成员贡献度与平均贡献度差值,对夏普利值模型进行第一次修正;再次,累加各成员第一次修正前后利益差值并与各成员贡献度作乘积;最后,由第一次修正后成员利益值、第一次修正各成员利益差值和与贡献度乘积组成成员最终的利益分配值。该计算过程避免了由于初始利益值不等造成的利益分配不公、利益总和不等的现象。
2 夏普利值模型原理
假设联盟成员数为n,用pi表示联盟N中的成员i从联盟总利润值P(N)中应得到的最终收益分配值。pi=(p1, p2, p3, …, pn)称为合作博弈对策的分配策略,并且满足必须满足:
(1)整体合理性:∑pi=P(N),联盟总收益等于各成员利益值之和。
此外,夏普利值还需要满足三个公理:
公理1:(有效性)对于联盟中的任意成员i,P(N-{i})表示成员i不参加时联盟独自运营获得的利益值,若P(N-{i})≤P(N),且∑pi≤P(N)成立,则说明成员i属于无效成员,成员i不对联盟产生任何利益甚至增加联盟成本。
公理2:(对称性)对于任意联盟成员i,j,若是成员i和成员j对联盟贡献度相同,则pi=pj,即同等贡献度的成员获得的利益值相等,不会因为成员位置不同而影响利益分配。
公理3:(可加性)对于任意联盟成员i,j,都存在P(i+j)=pi+pj,即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组成联盟所创造的利益等于各成员分配的利益值累加值。
在满足以上三个公理的基础上,式(1)是它的唯一解的形式。如下:
(1)
3 夏普利值模型修正
上述的夏普利值算法中满足了三个公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在物流企业实际共同配送运作中,物流企业投入的站场、车辆、人员、技术,物流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技术革新风险、政策环境风险,物流企业配送的作业量、货物的重量、大小、客户个性化要求等因素都是共同配送联盟成员贡献度的影响因素,为了保证贡献度的可信度,从各个企业抽取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构成联盟成员贡献度打分小组,对各个成员贡献度进行横纵向比较,得出较为合理并且得到成员认可的贡献度数值。
结合(1)式,各成员的利益修正量为:
(2)
成员i第一次修正成员i收益为:
(3)
首先,累加各成员利益值修正量,得:
(4)
因为结盟后产生的收益的总额是不变的,故各成员的最终收益Pi是初始收益、第一次利益修正值、i成员贡献度与第一次利益修正值总和乘积三者之和:
(5)
即
(6)
4 结 论
随着共同配送模式在未来物流配送流域的逐步普及,利益的合理分配将是联盟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夏普利值模型是基于成员在经济效益产生过程中的重要程度来进行分配的一种分配方式,并非平均分配或者依靠早期投资比重分配。此外,本文又引进贡献度参量,对利益进行了二次分配,使分配结构更加科学,也希望本文对实际应用和学术研究带来一定的帮助。
[1]姚安琪.快递企业共同配送合作联盟的构建及利益分配问题的研究[D].杭州:浙江理工大学,2015.
[2]陈月明.合作博弈下的共同配送利益分配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1(3):99-101.
10.13939/j.cnki.zgsc.2016.4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