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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尼族奕车人的婚姻伦理研究

2017-01-12刘珊余

东方教育 2016年13期
关键词:哈尼族

刘珊余

摘要:婚姻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是社会道德的具体体现,并对社会道德的发展产生着重大的作用。因此,研究婚姻便成为伦理学不可或缺的部分。中国是由多个民族构成的国家,研究少数民族婚姻便成为婚姻伦理研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本文从伦理学的视角出发,探究奕车人缔结婚姻的具体过程、内容和形式。

关键词:哈尼族;奕车人;婚姻伦理

奕车人居住在云南省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大羊街、浪堤、车古三个乡。“奕车”一词源于祖先名。同其他支系的哈尼族一样,奕车人历史上没有文字,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彝语支,具体为哈尼语次方言里的浪杂土语。由于历史原因与地理环境的影响,奕车人与外界交流甚少,与异文化的接触、碰撞、交流、融合很少,几乎还保留着纯粹的本民族文化特征。其中,奕车人现存的缔结婚姻方式还带有浓重的传统民族色彩。本文即从奕车人达成婚姻关系的过程、形式和内容入手,分析奕车人缔结婚姻关系形式产生和存在的原因,进而探讨奕车人婚姻关系的伦理意义和当代价值。婚姻,一般被用作表示一种社会制度,也就是说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产物。因此,婚姻被定义为“得到习俗或法律承认的一男或数男与一女或数女相结合的关系,并包括他们在婚配期间相互所具有的以及他们对所生子女所具有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人类两性的关系的发展曾经历了三种形态,这三种形态的产生是与其所处的时代是相对应的:群婚制产生于蒙昧时代,对偶制产生于野蛮时代,文明时代对应的则是一夫一妻制。每一种婚姻形态都是其所处时代的一个标志,因此,婚姻形态可以作为判断人类文明的重要尺度。

一 婚姻的本质

(一)婚姻——伦理关系

婚姻家庭关系不是单纯的自然关系,而是具有一定自然条件、特定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在黑格尔看来,婚姻的实质不是个别性的男女个体之间的自然地两性关系,也不是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也不是二者之间主观抽象的爱的关系,而是一种“具有法的意义的伦理性的爱”,其实质就是一种伦理关系。对伦理和伦理关系的把握黑格尔坚持“从实体出发”,“实体是什么?实体即共体和公共本质,其基本形态就是家庭与民族”也就是说,伦理、伦理实体不是个别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个别性的人与他们的实体间的关系;作为实体中最典型、最合理形态的伦理实体的最初环节——家庭伦理、家庭伦理实体,也不是家庭中个别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个别性的人与整个家庭之间的关系。婚姻作为家庭建构的起点和基础,是以两性自然结合为直接实存形式的一种实体关系,因此,婚姻实质上就是伦理关系。

(二)婚姻的伦理规范

婚姻是一种伦理关系,这就意味着在婚姻中必然存在一定的伦理准则,来规范婚姻,使婚姻关系趋向稳定。传统的婚姻观念提倡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应门当户对、一夫一妻、允许纳妾、同性不婚、妇从夫居蔑视入赘、从一而终反对改嫁等等,这些都是传统的婚姻伦理规范。然而,在现代这些伦理规范受到了一定的冲击,现代人提倡的是婚恋自由,反对父母包办;提倡以爱情为基础,反对门第观念和追求财富;主张妇女离婚和再婚的自由,反对片面的贞操观;倡导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等等这些都是现代人认为应为的婚姻伦理准则。这些伦理准则都是一个时代道德价值观念以及文化发展水平的反映。

二 奕车人婚姻伦理关系的建构历程

(一)“车艾”关系

车艾关系即为奕车年轻男女自由恋爱的阶段。奕车未婚的青年男女都享有充分的社交、恋爱白由。奕车人每家在盖房时,都会在大房子旁盖一至两间小屋,称“扭然”,当他们的儿女长大成熟后,这就是专门为他们夜间寻伴求偶、谈情说爱所用。一般儿女们到十五六岁就必须自己搬出大房,表明他们已经有谈情说爱的成人资格了。若他们已到此年龄仍留宿于父母身旁,则将被大家和父母视为“不成器的人”,这对他们将来的婚嫁都会产生不良影响。男女青年在社交、恋爱生活中充满了初民时代“随合而居”的气氛,没有“下流”、“粗野”的概念。他们只要血亲视线之外,即便在大庭广众之中手牵手、甚至拥抱亲热都是正常的。

奕车男女青年“车艾”关系的建立或者解除是非常容易的,无论是公开结交还是私密结交,得到对方的统一或者瞒着对方,这种“车艾”关系对男女双方而言都不存在独占的性质。只要双方愿意,随时可以建立,随时可以解除。同时双方在同一时期可以与其他异性分别结交“车艾”关系。有的人在其一生中,结交“车艾”关系的数量可达之人之众。结交“车艾”关系的双方,谁都不可以要求对方忠于爱情,事实上也不可能要求对方忠于爱情。甚至数名男子同时与一个年轻女子结交“车艾”关系,并不会互相嫉妒。至于“车艾”关系维持时间长短,则以男女双方的感情和意愿而异,有的偶居三五夜即自行解散。有的则维持达数年之久,直到结为终生伴侣。结交“车艾”关系的双方,除了建立并催化共同感情之外,并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也就是说,他们仅是夜晚在“扭然”里偶居,白天各自回家劳动,消费。只有男女双方感情发展到白热化程度之时,才互相赠送一些礼物如银饰品、衣服等。虽然每位年轻男女可以同时拥有若干名“车艾”,但是在众多“车艾”,每个人有各自拥有一名主“车艾”,这个主“车艾”一般是感情较深的男女双方,因此“主车艾”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随着双方感情变化而有所转变。奕车人这种“车艾”关系,实际上就是对偶制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在特定民族群体中的表现形态。

那么奕车未婚男女广泛地结交“车艾”偶居关系,如此自由的交往,会不会因此导致女子怀孕?据了解奕车绝大多数年轻男女最终是由“父母之命,媒约之言”与素不相识非爱者结成婚姻。这就为奕车人婚姻的稳定性埋下了隐患。长期过自由的“车艾”偶居生活而未婚男女青年,一旦发现女子怀孕,便迅速举办婚礼,以遮掩世人耳目。这个女子结婚的对象可能是与她发生“车艾”关系的男子,也可能是小时候已定“娃娃亲”的男子,同时也可能是家里父母托媒临时为其物色的对象。如果男方怀疑婴儿的血统,有的丈夫果断将妻子及其所生子女赶回娘家去,有的则在“人丁繁盛为强”的传统观念支配下,也就顺水推舟,俨然为己子。但奕车人家数子成婚分家时,另建房子,将长子分离出去住子房,而由幼子继承父母居住的母房以继嗣,他们认为幼子的血缘可靠。这正是奕车人重父亲血缘而对长子的血缘归属疑惑的一种事实上的处置手段。

(二)“里虾虾”

“车艾”关系是奕车男女自由恋爱时的伦理关系,但是任何人不可能一直维持“车艾”,而是都将走向稳定的婚姻家庭生活。然而,奕车人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一点就是女子嫁给丈夫后,并不是就开始定居于夫家,而是还要经过一个走婚的过程,即“里虾虾”。“里虾虾”意即出嫁的女子按轮(一般为每十二天为一轮,特殊情况可稍长或稍短)分住夫家、娘家两地,实为“不落夫家”婚俗之别称。按一般常规,未成熟的小“克玛”(已有婚约或已结婚但依然住在父母家的女子。)长住在娘家,不必履行“里虾虾”礼俗,只在年节或农忙期间到夫家住一两天又回娘家。而成熟的“克玛”,从举行婚礼仪式后第二天开始,就必须严格履行每轮一次的“里虾虾”礼俗,轮回往返,长期分住夫家和娘家两地。“克玛”每轮回夫家时,除随身携带自己所需之物外,还要带上一盒盛有米饭、咸鸭蛋、腌肉等食物的“晌午饭”。据说这是母亲生怕女儿在夫家挨饿而特意赠送的。但这盒食物并非是“克玛”的独食,多半是转送给丈夫的弟妹享用。母亲所赠送的这个食物的丰盛程度反应了娘家经济状况和母亲对女儿的关怀、挚爱程度。“克玛”自带食物回夫家的习俗以及其所需衣服费用全靠娘家供给表明了“克玛”此时的实际身份半属夫家半属娘家,尚不为丈夫所独占,因而随时都有离异的可能。“克玛”住夫家期间,一切都好像是客人一般,只做些临时性的农活,对于丈夫方面的事一概不过问。并且,在这期间不得在丈夫同宗长辈男性前扬眉谈笑,不得坐凳子和烤火,不得跟丈夫同宗男性长辈同桌吃饭,不得上楼;天不亮就要到碓房舂米或到村外去背泉水。对这种无止尽的约束与折磨,作“克玛”的女子并不以为苦,还认为这是她们必备的传统美德,婚前必受母亲和邻居婶娘们的认真训导,并在后面传给自己的女儿。一般去奕车朋友家做客,她们的妈妈从来不跟我们一起坐在饭桌旁吃饭,都是在其他人吃着的时候她们用一个碗盛一些饭和菜在旁边吃。可是一回到娘家,她便成了当然的主人,自由自在。“克玛”分住两地的期限少则一两年,最长达七、八年之久,直到怀孕后才正式定居夫家,在夫家生育孩子(严禁女子在娘家生孩子)。然而,这种“里虾虾”的习俗一般只存在于族内结婚的情况中,随着时代的进步,奕车人也会与附近的外族人结婚,在与外族人结婚的情况下,一般就不履行“里虾虾”这个习俗。

(三)“角都当”

“角都当”意即出嫁的女子住地稳定。已婚女子经数年“里虾虾”走婚生活。一旦怀孕便定居夫家,在夫家生儿育女,养老扶幼,开始正式的家庭生活。生了孩子后夫妻关系相对稳定,是奕车人婚姻家庭生活趋向稳定、健康发展的重大转折。但此阶段以后的男女地位发生了较大变化,妻子地位下降,丈夫却成为了家庭的主宰者。比如说,媳妇在上山生产劳动时凡是夫家男性长者所能目及之处,忌讳肩扛锄头,只能用手提:途中与夫家男性长者相遇,要站在下方礼让。在夫家男性长者所能目及之处,身为“克玛”的女子也只能站立而不能落座,不能与夫家男性长者同桌共餐,以表示孝敬。“角都当”后的妇女改随夫姓,在家庭中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和田间劳动,从砍柴、背水、烧火做饭、放牛、猪、饲养家禽、栽秧除草、纺纱织布到养育后代、护理公婆等,全为成为“角都当”后的妻子之事。此外,除了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有所变化,在进入“角都当”后,女子的发式也有所变化。在90年出生前的奕车女子(之后出生的较少)一旦即将进入社交活动的年龄,头上必须缠上一条青布条衬垫的大独辫,以显示其健美。但是已婚女子——“克玛”返回夫家,一步进入夫方村寨沿边,须将缠在头上的布迅速取下,时时垂头背在背后,表示对夫家男性长者的孝敬:离村上山生产劳动,方可将大便布盘缠于顶,以免累赘。“克玛”一旦生育,则必须马上把姑娘时代缠大辫的布取下,额顶处安上一支用青布制作的奇妙独角,称作“饿莫”,其安角礼俗则谓之“俄莫莫”。按照奕车的宗教观念,头上缠着独辫的“克玛”不能当家。因此,当家或生育后的“克玛”头上不能再留独辫。这是奕车人女子必须严格遵守的无文古规。“俄莫莫”是奕车人女子人生里程的重大转折,它标志着作为一个女子自由结交“车艾”生活已一去不复返,进入了受人家约束的人生后阶段。因此,凡不属生育(年龄稍大或须当家)而须解除独辫的女子,总要伤心地痛哭一场,以哭别女子无忧无虑、倍受亲族家人保护的五彩斑斓的金色年华。而那些“不愿住夫家的媳妇”们,甚至要竭力抗拒“俄莫莫”。于是,邻居婶娘们犹如完成一个神圣的使命,施行权利和义务,相约抱住“克玛”手脚,将其强形“俄莫莫”。一旦独角安到了头上,再顽强的“克玛”也就任人打整,不再进行抗拒了。按其观念,安到头上的独角抛丢不得的,表示从此她已成为夫家的正式成员。

婚姻关系作为社会中的一种重要伦理关系,研究婚姻就是认识了解一个民族的重要途径。奕车人婚姻中包涵有丰富的伦理内涵,“车艾”关系、“里虾虾”、“角都当”这些存在于奕车人婚姻伦理关系建构过程中的风俗,暂且不说其中存在的利弊,这些习俗体现的是我国文化的多样性,体现的是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对于不同民俗民风的包容性,了解重视一个民族的文化不仅可以深化文化多样性还可以增强我国的文化软实力,这对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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