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科技奖励制度背后的文化冲突
2017-01-12郭慧
【摘 要】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获得褒誉的同时也引发了争议,中外科技奖励制度的差异源于不同的文化和国情,探析这些差异背后的文化因素将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的跨文化交际。
【关键词】中外科技奖励制度;文化冲突
2015年10月5日下午,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宣布,中国药学家屠呦呦,美国科学家威廉-坎贝尔、日本科学家聪大村共同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这是中国科学家因为在中国本土进行的科学研究而首次获得诺贝尔医学奖,是中国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奖项。
在国人欢呼雀跃的背后,随之而来的,还有这样那样的疑问和争议。“不能把团队的成果归于一个人”;“把奖颁给她一个人,对项目的其他参与者不公平”……无数人纠结于这样一个“悖论”:一边是这样重大的成果往往是一个团队的产物,是集体贡献;一边则是重大的国际科技奖项都是颁给个人。屠呦呦的科研成就与当前评价体系下的认可度的倒挂,也引人深思。
一、中外科技奖励制度差异
科技奖励是对科技工作者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承认和评价,其目的在于激发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于是a,各国形成了与自身国情相适应的科技奖励制度。通过科技奖励体制、科技奖励主体结构、科技奖励授予对象、科技奖励资源分配和科技奖励方式这五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中外科技奖励制度存在的差异。
(一)科技奖励体制的差异
世界各国科技奖励体制主要有三个类型:一是层次递进型,即根据行政级别,把科技奖励分成若干层次。二是相互独立型,即各种奖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存在层次递进关系。三是混合型,即在一个国家中,政府奖和民间奖共同存在,政府奖是层次递进型,民间奖是相互独立型。
西方绝大多数国家的科技奖励体制都属于相互独立型。而我国属于混合型科技奖励体制。
(二)科技奖励主体结构的差异
科技奖励按照奖励主体可以分为:政府奖励和民间奖励。
西方国家社会力量所设奖励没有政府奖的权威,但很多学会和协会集中了世界上一流科技专家,他们的肯定和认同决定了奖项具有很高的声望,甚至超过了政府奖。而在我国的奖励制度中,政府奖始终起着主导作用。首先,在奖励数量上,我国的政府奖多于民间奖;其次,在奖励声望上,我国的政府奖要高于民间奖。
(三)科技奖励授予对象的差异
科技奖按照授予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成果奖和人物奖。
西方国家科技奖励的授予对象大多是科技工作者。更为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大多奖项都是突出个体,科技奖励源于对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首先奖励“优先权”:即关注在重大的科技成果中,谁第一个提出思想或者方法路径。而我国科技奖励的授予对象主要是科技成果,科学家的名字多是以一个集体的形式呈现。
(四)科技奖励资源分配的差异
每个国家所投入的科技奖励资源都是有限的,中外科技奖励资源分配的差异体现在研究类别和研究者年龄结构两个方面。
1.科技奖励资源分配在研究类别上的差异
科学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西方国家对基础研究非常重视,国家最高奖一定设有基础研究奖,但不一定设有应用研究奖,而且基础研究奖数量不低于应用研究奖。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我国的基础研究奖在整个国家的奖励体系中所占比重非常低。
2.科技奖励资源分配在研究者年龄结构上的差异
西方国家非常重视年轻科技工作者的培养与鼓励,专门针对青年科技工作者设置科技奖励。而我国没有专门为青年科技工作者设置的政府奖,民间奖中有所设置,但是影响不大。
(五)科技奖励方式的差异
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是各国采用最多的奖励方式,中外科技奖励制度在奖励方式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侧重于哪一方面。总体上,我国的奖励强度小于西方国家,与西方国家多元化的奖励方式相比,我国科技奖励方式由“重精神奖励轻物质奖励”到“重物质奖励轻精神奖励”转变可以看出,奖励方式单一化。
二、差异背后的文化冲突
中外科技奖励制度的差异是由其特殊的文化和特定的国情决定的。
(一)特殊的文化
1.官本位与民权至上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强调“官本位”,政府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因此,在我国,政府奖多于民间奖,政府奖高于民间奖。而西方文化强调民权至上,类似于“诺贝尔奖”一类的奖项有很多。
2.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是东方文化的精髓。它主张集体,尤其是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强调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顾大局精神,崇尚权威和国家,反对突出个人表现和强调个人利益。而西方文化突出个人主义,它认为个人价值至高无上,广泛强调自我支配和自我控制。正是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观产生了科技奖励授予对象方面的差异。
3.重术轻学与重视科学理论
中国科学传统是“重术轻学”,即重视实用的技术,轻视理论性的自然科学,重视应用研究,轻视基础研究。而西方重视科学理论。
(二)特定的国情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科技投入和奖励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科技奖励绝对强度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投入上稍显“急功近利”,侧重于应用研究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
三、总结
中国的科技奖励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和西方发达国家有不少的相似之处,但由于文化和国情的不同,还存在一些差异。在跨文化交际的过程中,与其回避不同文化间的碰撞,不如让它们发挥协同作用。科技奖励制度亦是如此,没有绝对的好,绝对的坏,我们倡导公平正义,更希望看到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和谐,这样才会促使更多的科研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创造更多利于社会发展的科研成果。
作者简介:郭慧(1992-),女,汉族,籍贯:山西省长治市,所在院校:山西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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