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合欢
2017-01-12宋长征
宋长征
生 死 合 欢
生就是一颗种子,在母体内孕育、生长,初具生而为人的雏形,这符合自然主义的表达,与世间万物没什么不同。羊水是一片海,脐带是连通的血脉,子宫仿若一个柔软的蛋壳,瓜熟蒂落,一个人也便有了机会光临这个悲欢离合的世界。
我对生有着与生俱来的敬仰,每一个生命都具有个体的特征与性情。梅开得孤冷高傲,野草自卑自多情,春风不会有半丝狭隘与偏颇。生就生了,母体完成了使命,种子具有了生命个体的属性,尘世的某个角落多了一个摇曳的身影。
生与死之间有长长的一段距离,可以有选择,也可以有妥协,更多的却是宿命。冥冥之中,我们都是上帝的一粒棋子,无论如何布局,最后的指向仍然是死的寂灭或辉煌。
我不怕死,怕痛。身体的创口,内心的隐痛,以及惶惑时所产生的犹疑,都会让我莫名感觉到一丝丝真切的痛。或许在一些人眼里,死是撒旦,是魔鬼举起的屠刀,因而恐怖;在另一些人眼里,死无非是草木走向枯萎,无论有无来生,只是完成了一个自然的过程。我倾向于后者,每一个死去的魂灵飘摇在泥土上空,阳光是纯净的,流水是清澈的,月光也因死亡的到来显得扑朔迷离,有着神秘的气息。
冰心墓在现代文学馆的一个拐角,墓地周围的月季或玫瑰正在努力萌芽,不远处的紫丁香白丁香飘散出淡淡的女人香。我是喜欢这种香味儿的,朦胧中有一丝忧郁,坦荡中有一分清凉,应该是母性的气息吧,飘荡,环绕,让每一个亲近者由衷产生对生的依恋。吴文藻,冰心,两个并列的名字,就像两株相近的树,对视,陪伴,眼前是一轮轮流过时间之河的春夏秋冬。
“有了爱就有了一切。”冰心说:“在平坦的道路上,携手同行的时候,周围有和暖的春风,头上有明净的秋月。两颗心充分地享受着宁静柔畅的‘琴瑟和鸣的音乐。在坎坷的路上,扶掖而行的时候,要坚忍地咽下各自的冤抑和痛苦,在荆棘遍地的路上,互慰互勉,相濡以沫。”
是一棵树对另一棵树在说。汉白玉的冰心雕像,让人觉得清凉而冷静。在生死一事上,世间诸事不过如此,肮脏的,烦琐的,蝇营狗苟的,嬗变的,不因玉白而染色。今日清明,墓碑前的花瓶中插了一束玫瑰,火热的,蓬勃的,圣洁的,一如生死之间的人生长路,五十六年患难与共,五十六年,牵手同行。亦兰,我,诗人曹立光,深深一躬,是为文学,更是为不渝爱情,以沉默的姿势表达景仰之情。
在老河滩,生死同样是大事。
母亲的疼痛沿着屋檐,沿着月光下的小路,沿着斑驳的树影,在老河滩上空飘扬。那是呼喊,呼喊前世的儿女今世到来,一如想起自己的母亲也曾这样呼喊,从此后血脉相依。鞭炮响起,老屋的房梁下埋上仍有母亲体温的胞衣,借此表达对儿女的祝福与期盼。多年后,我家正对房梁的隙地上,长出一株榆树,十几年长成房梁粗细,三十几年一个成年人才能合围。我呢,只不过还是村庄里的普通一员,与亲人,与乡邻,朝夕相处。
有时我也能感到死亡的云在凝集,没错,那些叵测的乌云,远远地在天空游走,仿若达摩克斯之剑,悬挂在每个人的头顶。不过,有什么可惧怕的呢,死亡总会来到,名字叫作死亡的神灵说不定也有母亲一样和蔼的面容——在这里,死亡总比不过是一个中介,代表死神达纳特斯披着黑斗篷,手持致命之剑,夜晚行走于人群的居地。这位沉默的夜神之子啊,在一片杳然的月光下停住脚步,目光深沉,望向村庄的某处。
又有一个人走了。在老河滩,走向死亡的方式有着浪漫主义的风情,唢呐拼命地吹,芦笙清澈地响,雪花般飘落的纸钱在此时暗合了死亡的洁白与生者的祭奠。无论如何,一个人是需要引领的,从母亲的子宫,到世上所有的路,最后走进死亡之门,完成一个短暂或漫长的仪式。
老河滩的墓地上有一株合欢树,夏日开云霞一样的花朵——只有合欢,世间的树唯有合欢才能开出如此丰富的表情,叶与花交互辉映,花与云彼此凝望,生与死静穆而隆重。父亲母亲都走了,在千里之外,不知今夜能否沿着夜色飘忽而来,在我孤寂的窗外。他们说:“孩子,你还好,你还在,我们就放心了。”
《唐本草》记:合欢也叫合昏,夜合。颂曰:崔豹《古今注》云:欲蠲人之忿,则赠以青裳。青裳,合欢也。植之庭除,使人不忿。故嵇康《养生论》云:合欢蠲忿,萱草忘忧。真的是这样吗?合欢能消解愤怒,萱草能让人忘记忧伤?
那么,此时,老河滩上的合欢树,你告诉我,我如何才能以一种最为正确的方式走完此生,如何在今夜面对亲人的面容?
嗜书魔的隐喻
嗜书魔是哈米卡·薛斯的另外一个称呼,伦茨称这是一位七十一岁的公子爷。事情是这样的,华利拉将军来偷袭村庄的时候,我们的祖父哈米卡·薛斯正在阅读,读完了一本旧日历,正陷入圣诞节食谱的花色品种之中。过去许多年,食物好像没有什么改变,村庄也没有什么改变,村子里的人只是从年轻到了衰老,但走起步子来仍然孔武有力。
这是正确的,要不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也不会冒然闯进来,一对粉红色的大耳朵因为激动更加重了红,削瘦的脸上一双眼直勾勾射向祖父:可恶的华利拉,恶魔一样的将军,从沼泽地里正赶来侵扰我们的村庄,而你,哈米卡·薛斯,作为村子里一位德高望重之人,却还在这里翻阅什么日历。祖父听见了急促的喘息,从阿道夫·阿伯罗麦特脚步咚咚走进院子的那一刻就知道将要有什么事情发生。抬了抬眼皮,祖父的眼光并没离开刚刚拿起的另外一本许多年前贩卖牲畜的商人遗忘在苏来肯村的笔记,那上面写着如何与卖主周旋,将一头盛年的骡子说成苟延残喘,或者已经有了什么不治之症,骡子的主人惶恐地把手中的缰绳乖乖递过来,买卖成交。
哈米卡·薛斯看了又看,读了又读,简直以为记笔记的那位商人已经通晓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心理活动。这样的东西怎么能舍得放下呢。那个流氓,将军华利拉,带领着他的队伍把苏来肯村闹得鸡犬不宁,孩子们被大人捂住嘴巴,女人们瑟缩着躲在墙角,胆小的男人一阵风从村庄里跑了出去,再也不肯露面,只有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手持一把旧式猎枪慌慌张张来找祖父哈米卡·薛斯。
这是德国作家伦茨的一本小书《我的小村如此多情》里的一篇故事,开篇便请出一位喜爱阅读的老祖父。我能想象出一个阅读者的形象,发白的胡须在风中飘扬,大地静穆,村庄静穆,书写者站在离村庄不远的地方安静地看着这座村庄。就像现在,我坐在鲁院的508室遥想千里之外的我的村庄。田野里的麦子开始拔节,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农人扯着塑料水管在灌溉麦田。麦子的根部,由于干渴而发出吱吱的啜吸声,像极了村妇敞开乳房奶孩子的声音。几条流浪狗,在主人远去他乡之后反而更加自由,在麦田与油菜花的金黄里狂奔,表达爱情。
阅读的发端不知从何而起,单从我自己来说只是稍微有些记忆,堂兄赖五家有很多藏书,虽然大我几岁却并无隔阂。早晨出门去,怀里掖着一本残书出来,躺在柴草窝里开始阅读。捻军,1865年初夏,在离我们村百里之外的菏泽高楼寨与僧格林沁马队相遇,在五月的麦田里浴血拼杀,取得全歼七千余人的重大胜利。
叙述的重点不在这里,在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一通说教之后,祖父哈米卡·薛斯亲吻了他的书,放进一个隔火耐热的石壶,接着拿起他的猎枪,并且背了一块巨大的熏肉,两人走出房子。战斗地点在一间靠近村口的狩猎屋里,就在华利拉必经的路上。啊,这就是战争,在正规部队的眼里是一座又一座失守的城池,而在村庄人的眼里就是我们生活的家园。硝烟四起,谁能阻挡这恶魔一般的洪流呢?我们只能背负一只单薄的猎枪守卫在村口。刺槐花开放,老河滩上的杞柳丛藏着鸟的叫声,虫的私语。来就来吧,看我们的老祖父不也须发皆白整容以待,村庄里的土墙也挺直腰板,企图迎向呼啸而来的子弹。
伦茨的叙述有些乖张,要不如何忽略了那些身强力壮的男丁,单单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推将出来?我们的祖父,哈米卡·薛斯束了束腰带,正要在一扇隐秘的窗户后面做掩护,将枪口对向来犯之敌——可怕的是,他的脚趾开始冻得厉害,四处推开东西希望找个东西来生个火,用来取暖。就在这时,一本书出现,轻便、漂亮的一本小书。
危险越来越近,木窗前的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紧张而激动,华利拉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而我们的祖父啊,正陷入阅读的魔幻丛林。此时,战争是远的,戒备是远的,世界上的一切纷扰是远的,唯有书里的情节如此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我有很多时候陷入这样的阅读,饥饿的小虫子慢慢安静,变成虚化的食物,刺骨的冷风渐变为柔软,温暖一点点在身体里上升。我一度认为博尔赫斯所说的天堂是一座图书馆无可非议,人一旦沉浸在阅读里,灵魂也随之飞升,越过寒冷、饥饿、征战、孤独,重新回到母亲温暖的襁褓。许多年过去了,我曾经一度中断的天堂之路开始重新接续,而阅读所产生的影响也愈来愈深刻。
人有时是能把自己镶嵌在永恒的时间里的,即便是片刻,也因沉浸或者融入而不朽。譬如阅读。
华利拉的部队终于接近了狩猎屋,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猎人阿道夫·阿伯罗麦特终于忍耐不住,开始拼命射击。结局是,连半个沼泽恶棍也没有射中,猎人的粉红色大耳朵其中的一只被子弹射穿。阿道夫·阿伯罗麦特捂住受伤的耳朵,奋力打开一扇窗,一跃跳出,消失在灌木丛中。
这时的村庄只剩下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祖父——其实每一个村子里都有一个或者几个这样的人,他们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村庄一天天变老,世事一日日更迭而村庄永在。华利拉的到来并没打断祖父哈米卡·薛斯的阅读。
生气的华利拉说:“你这只老蜥蜴,我现在要把你分成两半,而且是慢慢地分。”
“还只剩下一页,老天呐,连三十五行都不到。”祖父说。
华利拉把枪管对准祖父的脖子说:“你这根臭驴蹄草,我要用子弹把你射得粉碎。看好,这只猎枪已经扣上扳机了。”
“好好,马上好,”祖父哈米卡·薛斯说,“还有十行,然后一切就搞定了。”
我觉得一定没有这样愚蠢的将军,在听完祖父的话之后吓得扔下他们的猎枪,赶忙逃回他们原本的地方。但我知道一定有这样的阅读者,在巨大的变故前醉心于阅读,忽略了伤痛及其他。
物 哀 之 美
“物哀”一词来源于日本,大略相当于我们的真性情,意思是从一件平常的物事里看见一个人的心境,“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出门时还是春天,青碧的杨柳依依;而我回来的时候已经风雪交加,在这一年长长的时光中发生了什么,改变了什么,我们都无从看见,只能任凭思绪一如雪花般飘扬。松尾芭蕉的俳句:“闲寂古池旁, 青蛙跳进水中央, 扑通一声响。”也是,一个古老的池塘边,树影憧憧,人影憧憧,一只青蛙受到了惊吓,从一片碧绿的荷叶上跳入水中,“扑通”——近乎我们心中微妙的情感,想起一位旧人,心心念念再也撇舍不开。
我家有一眼老石臼,端放在老屋的屋檐下,雨落时檐雨滴答,敲响寂寞的乡村之夜,顺着瓦垄流在石臼里,渐渐满溢,而后万流归一,流向村前的小池塘。那眼石臼是父亲从百里外的砀山用木牛车推来的,咿咿呀呀,伴随日光月光,用一麻袋地瓜干换来的。晴日里,母亲用来舂盐捣米,将时间的硬度化为亲情的柔软,养活一家人的光阴。
我听老祖母讲过月宫里的故事,一只玉白的兔子,寂寞嫦娥舒广袖,桂花树弥散着淡淡的幽香,在等谁?千年的等待,千年的深情,在村庄的上空幻化成薄薄的月光裙纱。童年,是由许多物的影像组构而成,就像门前的那株老樗树,五月开满米黄色的花朵,十月冷风吹,叶片凋零,凋零的还有父亲、母亲的生命之羽。无缘再见了,离开的亲人不能重返,只能在梦中对视。“想我吗?”“想。”日思夜念也不能唤回往日容颜。
我迷恋在物的叙述中难以自拔,沿着旧物的气息与脉络,寻找年少时的一点一滴。还是那座老旧的院落,还是那围低矮的土墙,还是院子里的那些人,还是那些母亲侍弄的活物,都有了蓬勃的生命,屋檐在低语,燕子归来衔泥筑巢,墙头上的狗尾草,年复一年顶着露珠苏醒,折射出一座院子里的冷冷暖暖。在返归的途中,我不敢高声,只怕惊醒夜空上的星辰,只怕惊醒母亲的梦。没有回忆更让人安然,在抵达之后蹲坐在凉凉的门墩上,等星光散去,黎明到来。
鲁院,严格说来更像是现代文学馆的地盘,不大,却蕴藏着线索清晰的文学地理。在这里,肃穆的雕像掩映在草木中,三月的花开热烈,像蓬勃的火焰,转瞬而逝后,每一株草木上都努力冒出鲜嫩的芽尖。院中有一方小小的池塘,平时只有寂寞的鱼儿游来游去,偶尔有一只恶作剧的猫,临水,逗弄心地纯真的鱼儿。
塘边有十几个看似废弃的花盆,盆中的泥土干裂,几只睡莲的芽儿,战战兢兢,面对日渐强烈的日光。有些日子没有下雨了,这在北方很是常见,三哥打电话,说麦子浇完了,剩下的时间就是等待收获的到来。
我想,我是一个性格太过柔弱的人,看见鸟儿的死亡,听见虫的悲声,便要忧伤地落下泪来——这不是一个男子该有的性情——这为何不应该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性情?我想在离开之前看见睡莲的绽放,清清的水波里摇摇开出几朵孱弱的花来,时间就安然了,心情就平复了,也不会夜夜因睡莲的饥渴与呼喊而不能成眠了。喊来立光兄,因我知道一个诗人的性情充满悲悯,借来威廉的洗衣盆,并未说用途,换上短裤下去泥淖之中。我是爱水、亲水之人,就像那日站在沈从文的影像前一定要留下一张照片。沈从文醉心于酉水河,“一个对于诗歌、图画稍有兴味的旅客,在这小河中,蜷伏于一只小船上,作三十天的旅行,必不至于感到厌烦。”我也是,年少时节在村前的小河里往往泡上一天,捉鱼,呆呆坐在石板桥上,看流水东去。
能听见睡莲啜饮的滋滋声,那些花儿开在了眼前。
798不算太远,坐落在京城的东北角,周末,进进出出的人群,默然竖立的雕塑,空气中流荡着一种艺术的清冽与狂热。废弃的旧工厂,因时间的流逝而斑驳,那些静止的铁,仿佛抵抗住了光阴的洪流。劳伦斯展区,艾默德林与格拉塞特的作品《道歉永远不迟》曾在世界上众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公共广场上呈现,表演者每天中午从箱子中取出一个扩音器,对着人群大声喊“道歉永远不迟”。每个人都在不由自主地犯错,时空由狭义上的正确与错误组成,或者是忏悔吧,只有在某刻喊出那句话,才能消解胸中块垒。
水之言,最早出现在伦敦森利画廊,透明的玻璃瓶中盛有透明的水,意指你是水,我也是水,装在不同的容器中,有一天我们将一同消逝。我们会指着容器说:“我在那儿,那个容器。”我们是容器的看守者。邓丽君,东条英机,比尔盖茨——这是一个无限延展的名单,玻璃瓶上的名字因为水而具有了共同的指向性。出口,地狱之门仅仅是光的游戏。列侬遗孀,小野洋子,作为行为艺术的一种,将一具具棺材的出口植以各种植物,向光而生,向光而死。也许肉体的结束只是为了配合光的永恒,从喧嚣走向虚无。
无端,我会想起老河滩上的树,槐树,从父亲在时那些树就在默默生长,春天开白的花,夏日布满浓荫,至于其他价值是说不上的,在乡村,所有的价值都归于彻底的物质主义,田野再也不能养活单纯意义上的生活,打工,用血肉之力换取看似富裕的生活,而后坠入病痛的沼泽。自然从未改变初心,从存在的那天起就决定了万物之母的身份,那些最善于折腾的人类,无所不尽其极,掠夺,榨取,然后在田野与树荫下交谈如何养生的话题。
我只是想说说树,房前屋后的梨树、海棠、枣树,有一天销声匿迹,取代它们的是速生的杨,四五月间,扬花飘荡如雪,填满了村庄的每个空隙。河堤上的两株槐树,一株被三哥卖了,我曾观察多年,要用裸露的根结做成根雕,以祭奠消失的时间,打电话过去,早已被肢解。另一株三哥用来做了仓房的屋梁,我不能抱怨或者有其他想法,也许在很多人眼中树的价值只不过是变成木,然后在风雨中斑驳。
我无从表达,在面对物的沉默时陷入沉默,我从来不曾改变什么,在面对老河滩这片土地时更多的是力不从心。唯有记录,穿过物的光影,企图寻找到通向生命深处的某条弯曲的小径,在物里生,在物里死,将单薄的身影与物的影子折叠重合,归入大荒之境。
鸟 的 事
鸟是时间之灵。时间太过枯燥,承载万物在世间游走。一朵花开,一株草枯,时间既不悲伤也无欢喜。时间只走自己的路,漫漫长路,从洪荒而来,向无极而去,并不与人有所约定。鸟之羽,多润滑似水,如此可以更加便捷在天空飞翔。云作为终极向往,风作为推送之力,让鸟充满自信,飞翔在只属于自己的鸟道。
老河滩上也有鸟,小的如唧唧葵,羽翅翕张,可以长时间在空中逗留,让你以为那只不过是时间书稿上的一个符号。体型中等的如斑鸠,鸠占鹊巢,引来喜鹊一家站在枝头高声斥骂,竟然也觉得心安理得。这是惯性使然,恰如寄生在无辜者身上的蛀虫,时间久了忘记羞耻之心,道貌岸然于市井。形体大者如野雉、野鸭,野雉清鸣于田野,野鸭生活在水岸,一阵秋风起,落叶知秋,遂乘万里长风向南方飞去。
我那时常常躺在老河滩上,身边是野蛮生长的野草,耳边是小河泠泠的水声,鸟儿从小树林飞出,思绪也便长了翅膀开始在天空飞翔。我不知道自己的路,是蜿蜒的阡陌,还是通向远方的坦途,是柳暗花明的水路,还是风过无痕的虚无的鸟道。就这样走着,背负着落寞的青春与父亲和母亲无奈的眼神,绕了一个长长的弯路,重新回到那座无名村落。
在一定程度上,每一个写作者的内心都豢养着一只灵动的飞鸟,他们爱惜自己的羽毛有如生命,会经常在暗夜擦拭,以泪水,以疼痛,以记忆的毛刷,一次次擦亮那些流淌出来的文字。文字是生长着的,一旦落笔就像种子埋进土里,萌芽,茁壮,现蕾,结实,指日可待——在这里生长所需的养分一定是血,是肉,是写作者坚硬的骨殖,哗众取宠者除外。
黄昏,我悄悄收回自己的翅膀。在一座大的城池与一座小小的村庄没有什么不同,人依然是直立行走的动物,鸟依然是无忧无虑的飞鸟。“在黄昏的微光里,有那清晨的鸟儿来到我沉默的鸟巢里。”看来,即便是泰戈尔也不能舍弃鸟的意象。
鲁院最常见的是喜鹊,刚到时的第一天就发现了端倪。玉兰开时落在玉兰树的树梢,鸣声随花香流转。梅花开时栖在低矮的桠杈,直到落花缤纷也还不舍离去。颇为惊奇的是原以为北京的雾霾天会很多,时间过去月余才只逢了几次。譬如此时,玻璃窗外有风阵阵,尚且稚嫩的白杨树叶兀自打射着白光,蓝天,白云,再过滥觞的词条也觉得几分亲近。
恰在这时几只喜鹊飞来,落在枝叶间。我对喜鹊的印象,不知为何省略了民间所谓的“听得鹊声云有喜”,只是脑海里现出老河滩上的旷野枯枝,几只点缀其间的喜鹊,或对视,或耳鬓厮磨,或高低追逐。《朝野佥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叫鹊噪狱楼。说南朝有一个叫黎景逸的人在空青山居住,处所的旁边有一棵树,树上有一只喜鹊巢,每天黎景逸用饭食喂养喜鹊。有一天邻居家丢了东西,诬陷是黎景逸偷的,于是他被投进了监狱。在即将被传讯的时刻,他家旁边的那只喜鹊“止于狱楼,向景逸欢喜,似传语之状”。当天就传来要被释放的消息。“官司诘其来,云路逢玄衣素衿所说。”这是一个典型的报恩故事,其中的玄衣素衿者想必也是一只喜鹊的化身。鸟与人,人与自然,在一段传奇中有了精神气度上的最高契合。
昨日从山东归来,念念不忘小众玄武推送的一篇短章《飞鸟殇》,打开看,原是梨园的防护网上挂满风干的鸟尸,有的没了鸟头,有的没了身子,有的只能认出一张鸟喙,场面颇为悲惨,如若雨果在,不知会不会写出一册鸟的《悲惨世界》来。鹞鹰,喜鹊,乌鸦,麻雀,斑鸠,猫头鹰,一对对灵性之眼失去了光芒,一双双光滑之羽沦陷于人为的泥淖。这是生活的悖论,一边是农人要生存,一边是鸟儿需要食物,你来我往间,上演了一出人鸟大战——当然,鸟处于劣势。
我大概上初中时,有一天回家看见院子里多出一只鹰,耷拉着翅膀,嗉囊间尚有濡湿的痕迹。原来,是母亲从秋日的田野上捡来,看尚有一丝气息,便贸然决定用土法给误食毒麦种的鹰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那只鹰摇摇晃晃活了下来。一开始看见我家的鸡还目露凶光,后来渐渐柔软了下去,接着竟然能和睦相处,相互啄食瓦盆里的粮食。
不过后来的某一天鹰还是飞走了,我抱怨母亲,母亲也未说是她放飞的还是鹰自己飞了去,让我好是落寞了一阵。
大概是遗传了母亲的悲悯基因吧,我也做过埋鸟的事,一只从树间学飞跌落的小燕子,手捧小小的体温,埋在一株杨树苗下。或许真的有一天会有一只燕子的灵魂在我的灵魂的枝头呢喃,说一些纷扰之外的事。
责任编辑 陈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