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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2017-01-12薛大勇

黑河教育 2016年12期
关键词:比较法事物特征

薛大勇

[摘要]地理学科内容丰富,知识点繁杂,一些专业的地理术语、地理概念、地理规律等,不太容易掌握,给学生造成了一些学习困惑。高中地理主要研究地域性特征,教师采用比较法进行教学有助于突出各地区不同的地理特征,帮助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地理比较法的类型可以分为综合比较和单项比较、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求同比较和求异比较、定量比较和定性比较以及微观比较和宏观比较等几种。在地理比较法的实际应用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自学与辅导模式、学生探究与教师评价模式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教学,以此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地理教学的有效性。

[关键词]地理比较法;类型;应用模式

高中地理学科是一项地域性和抽象性较强的学科,要求学生能够对不同的地理知识进行记忆和分析。然而,不同地域之间的地理状况(如自然环境、气候变化以及生产发展等)均具有明显的地域区别,如何将不同的地区特征进行区分是提高学生的地理学习效率的前提。地理比较法是利用地域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对比性进行教学的方法,能够有效提高高中地理教学的有效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一、地理比较法的类型

1.综合比较和单项比较

地理比较法指的是在教学中对不同的地理事物特征进行对比的教学方法。就地理比较法本身来看,高中地理包括的地理知识较为丰富,可用来进行对比的内容种类也较多,因此,我们可以将地理比较法应用于综合数量的地理比较和单项事物的地理比较。单项比较指的是就某一种地理事物属性特征进行比较。如对中国和美国的气候特征进行对比,这种对比方法就属于单项对比。综合对比实际上就是在单项对比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比较的方法。如对中国和美国的自然环境进行对比,其中所指的自然环境包括土地、水源、气候、降水等多项对比,这种多项对比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地理比较。

2.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

纵向比较指的是不同时间的比较,如在地区自然环境的变化过程中,由于时间段不同自然环境也会出现变化。采用纵向比较法进行教学,学生不仅能够对自然环境的形成原因有更好的把握和理解,而且对自然环境的形成特征也会记忆得更加深刻。横向比较是与纵向比较相对的比较方法,主要指的是在同一时间的地理事物对比。如对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地理环境进行比较,或者将本国的高原与其他国家的高原进行对比等。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地理事物进行综合对比,能够有效把握地理事物的本质,认清地理现象。

3.求同比较和求异比较

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不同地理区域相同或者相似的地理特性,也会看到相同的地理现象在某些方面的不同之处。要深入了解不同地理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采用求同比较法或者求异比较法。教师在教学中为了让学生对某些地理知识或者地理事物的特性掌握得更全面,可以让学生联系之前学过的同类的地理知识,以此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而为了让学生能够准确区分不同的地理事物或者地理现象,可以采用求异比较法。例如,同样是热带季风气候,东南亚地区的热带季风气候与南亚地区的热带季风气候由于自理环境的差异,在主要表现方面也存在细微的差别。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将二者进行对比,使学生对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气候特征有更加准确的区分。

4.定量比较和定性比较

高中地理知识分为两种属性:一种是量化属性,一种是性质属性。定量比较就是对地理事物和现象量化的比较,而定性比较则是针对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本质进行比较。具体来说,对降水量的每月变化、各地的时间和气温分布等的比较都属于定量比较的范畴,而对各地气候的分布、气候特征等的比较则属于定性比较的范畴。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对地理事物和现象进行定性和定量比较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地理现象,提高学生的地理学习效率。

5.微观比较和宏观比较

与其他类别相比,微观比较和宏观比较是高中地理比较法中较少使用的方法。两者的区别在于,微观比较更加细致,而宏观比较则是从大的方向入手进行的比较。如整个国家的发展情况就属于宏观比较的范畴,而国家内部各个部门或者行业的发展情况的比较则属于微观比较。

二、地理比较法的应用原则

地理比较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可比性原则。运用地理比较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对比来观察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具体特征,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要点。因此,要拿来对比的两个对象或者多个对象一定要具有可比性,这样才有比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条件性原则。条件性原则指的是拿来对比的对象必须要处于相同的条件之中,如相同的地形条件下对气候情况的对比,相同的区域中对不同的自然环境的对比,相同的自然环境下对农业发展情况的对比等。只有相应的条件相同,学生才能够准确找到相互之间的差异,增强对地理知识的认识。第三,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指的是教师在对同一个地理事物进行分析和解释时,要做到全面具体。如在对长江流域的自然状况进行分析时,既要从纵向对比长江流域以前和现在自然状况的差异,也要从横向分析长江流域和其他流域自然状况的差异。这样能够帮助学生更全面地了解长江流域的地理特点。第四,直观性原则。教师在利用地理比较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尽量使学习材料直观可感,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地理知识,提高学习效率。

三、地理比较法的应用模式

1.自学和辅导模式

新课改要求教师更加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自学和辅导模式指的是教师先为学生提供对比的材料和内容,然后让学生自己查找相关资料进行自学,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在合作学习中,教师不要参与学生的讨论,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讨,在讨论和交流过程中收获真知。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点拨,或者在学生上台展示后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辅导。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自学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等均能得到有效培养和提高。如在《农业与区域可持续发展》一课的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对东北地区的农业发展特征和南方地区的农业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学生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以及教师的辅导,学习效率能够得到明显提升。

2.学生探究和教师评价模式

教师的教学评价对于推动学生的学习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应用地理比较法的过程中,可以先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合作探究学习,然后由教师对学生合作探究学习的结果及时进行评价,并帮助学生将进行比较的思路充分整合,以便构建更加完整的知识体系。这种教学模式的应用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作用,使学生能够更加系统地掌握地理知识,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讲授式是我国传统的高中地理教学中经常使用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在应用过程中会产生很大弊端,如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会受到限制等。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在复习导课时运用这种教学模式,而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地理比较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地理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郭立霞,张莉.案例教学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以“农业区位因素”一课为例[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3).

[2]邓明红.比较法在中学地理新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研究——以新课程人教版教材为例[J].教育实践与研究(B),2011(02).

[3]陈长明.基于地理比较法,优化高中地理教学[J].求知导刊(上半月),2015(22).

[4]方正章.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实施与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6(20).

[5]齐彤.音乐地理学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以高中区域地理为例[J].西部素质教育,2016(12).

(责任编辑 赵永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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