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整合医保管理 促进“三医联动”
2017-01-12
2016年7月,福建省委医改专题会议上作出了改革省级医保管理体制的重要决策,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下设医保管理办公室;2016年9月28日,福建省正式成立省级医保办;2016年10月26日,福建省医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市级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闽医改办〔2016〕15号),推动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向市级延伸。要求各设区市参照省级医保机构整合模式,成立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挂靠在市财政局,形成全省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福建省医保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诸多要素的整合,彻底改变了“九龙治水”的局面,为“三医联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建省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做法,是通过机构上整合和职能划分,将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物价局、商务厅等涉及医保的职能全面归拢。新组建的省医保办承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调整、药品耗材联合采购配送与结算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实现了涉及医保运行、医疗行为监管等诸多要素的统一管理。
福建省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制度碎片化和管理分散化、医保支付方式落后、医保与药品采购分离和医保与医疗价格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建立了有利于“三医联动”的新机制。一是最大限度优化组合,在实现“三保合一”的基础上,把卫生计生部门的药品招标、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人社部门的生育保险、商务部门的药品配送等涉及医保的职能进行归拢,解决医保制度碎片化的问题,提高运行效率。二是突出医保特殊职能,不仅是对群众提供医药费用报销,更重要的是对医院医疗行为进行监管和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福建省医保管理目标定位为“两专一精”,既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和专业化的队伍,精细化管理医保,又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管理医保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医保的特殊性和整体作用。三是增强医保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把分散在人社、卫生计生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医保资金逐步整合,做大资金拼盘,提高筹资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福建省经过系统、全面、协调的改革,把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是医疗机构经济运行的一系列相关管理监督职能进行了高度整合,真正做到归口管理,极大地减少了医保管理行政成本,提高了医保管理效率,为实现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所提出的人民健康优先发展和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的探索。福建的改革探索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凝聚各方共识,有利于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破解当前医改最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