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违法占地纠纷的背后
2017-01-11提云积
打完点滴,我带了三天的药量出院了,下午在单位坚持坐班。傍晚时,领导嘱我可以休息几天,正好还要继续打针治疗,或许会有公安的人员给我做一个问询笔录,他们会联系我。我摸了摸后脑勺,那里有一个隆起的大包,提醒我面对的问题还没有结束。
吃过晚饭,当地公安的人员来了。只是一个程序,与我们行政执法的问询笔录有相似之处。我承认一点,公安的问询笔录会有一些心理因素介入,我要时时思虑他提出的问询。他给我不断地设置一些障碍,但又环环相扣,让我无法避让。有些问题我会选择沉默片刻再做回答,我要把看到的情景用文字在我的脑子里重新组合后再讲述出来。
“你在车上有无看到当事人开车的情形?”
“看到了。那时我已经在我开的车上准备返程了,我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转头看到当事人坐在自己的车里,汽车点火,听到轰鸣声。”
“他是不是直接撞向你开的车?”
“不知道。”
说出这三个字,我着实吃了一惊。我没有丝毫的停顿或迟疑,有一刻,我怀疑是另一个我的声音在徐徐诉说。我已经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或者是另一个我控制了我的大脑。我不知道我的言辞是否已经与现状发生了背离。我父亲的白发又在我面前开始晃动,恍惚中,白日曾发生的情形竟完整地浮现。当事人调转方向,直接加速向我所在的车子撞了过来。只有一路之隔,我甚至没有回过神来,那辆车子已经撞到我所在车的后轮了。那个时刻,我肯定瞪大了惊慌的眼睛。我甚至想到了车毁人亡。这是真实发生的,还是因为我的大脑受损而出现的虚构的影像反应,我不知道。
黑夜浓烈起来,我竟从未有过地失眠了,奥拉西坦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头部又隐隐地不适,只能侧睡,在睡眠这个问题上我选择了逃避。避开头部的大包,这是问题所在。所有的问题都是从一个不起眼的开始发酵。
为什么会出现当事人撞车举动?是哪里出了问题?确实是有问题的。不行,我得从头开始捋捋,把问题的根源找出来,试着寻找一个圆满的答案。就从2012年的春天开始吧。或者是从2001年开始,上学的时候一个几何题可以有多解,现实中的问题怎么就不能有多解呢?肯定也会有,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同而已。或者是人们对问题的认知不同,决定问题的解决方式多种多样。此处的时间不能说明更多的问题,2001年占地是政策问题,2012年占地就是法律问题了。当事人及他的父亲肯定没有这么想过,百姓的思想既简单又复杂,何况他是农民,他们把问题想得过于简单,简单招致的后果就是愈发复杂。
2001年,当事人的父亲租赁该村二亩土地,其时当事人尚年少,是他父亲与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并向当地政府缴纳了相关费用。当时的大环境,政策鼓励老百姓大力发展经济,使用土地优惠,甚至于“零用地”,执政者们没有想到再过几年会有土地政策发生改变的时候。全国耕地面积急剧减少,辖区内耕地存量严重不足,“仓廪实,天下安”,急剧减少的耕地面积已经严重影响到粮食安全。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八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2006年以前,当事人的父亲肯定不能想到这样的问题。上层建筑都没有想到的问题,何况是老百姓。他们关注的聚焦点不同,认知也不同。2003年,当事人父亲在该土地上建了住房和养殖房,喂养蛋鸡,占地1.2亩,剩余0.8亩。这是现状。
2012年春天,我们巡查到这里时,这里是一片空地。以前巡查到这里,这片土地上是各种应季节庄稼。空地是从去年收割玉米后就出现的。这片土地的主人没有种小麦。作为一处空地,其存在的方式我们曾作出两种推断:第一种,它的主人或许会种植一些春季作物;第二种推断我们谁也不愿意看到,就是新的违法占地。不管是何种推断,毕竟没有成为事实,我们都不能提前介入,只能是等,等着这片空地主人进一步的行动。因此,这里就被我们作为重点关注地带,每周保证有两次巡查。
这块空地在一条乡村道路的边上,这条路连接着几个村庄,间距很近就显得繁华一些。沿路向南依次是一家养鸡户,养鸡户便是当事人的家,坐北的房子是住宅,南边的房子养殖了蛋鸡,再向南越过一条干涸的河沟,便是当事人与其父亲生活的村庄。从空地沿路向北是几家废旧塑料生产厂家,挤挨接踵,然后是几个村庄相连的聚居地。路西零散分布着一家养牛户,一家木材加工作坊。它所在的位置有点特殊,它是路东唯一一段空白地。它的生机已经被人为地剥离,向东是大片的庄稼地,层层叠叠的绿色向这边碾压过来,到此终止,是生命衣衫上的一个补丁,在此做迷惘停留。时间进入阳历的七月份,我们的担心变成了现实。这片土地的主人准备开始建设,这是正在进行的。这种进行的状态,一步一步,不受当事人及其父亲的愿望牵扯,步步演化。
我们是在当事人的建筑行为起始时发现了他的非法占地行为。刚开始挖掘地槽,我们巡查至此,告知了他们违法占地的后果,并下达了停工令。这个过程我没有在场。第二日,该村负责人打了举报电话,告知他们仍继续施工,再去,现场责令其停工,撤走施工设备及人员,当事人的父亲随同来分局接受问询调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当事人的父亲。一个老人,干瘦,面色青黑,双脸颊凹陷,呼吸急促,应该是哮喘,有肺心病也未知。说话音量足,一句话后必定跟进急促的呼吸。烟抽得极勤,我在场,提醒他少抽烟。
老人提到了村委,提到了村子里他人的占地情况,说到了镇政府的承诺,出示了当年向当地政府缴纳承包费的单子,这些只能是构成这宗违法占地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老人说你们不让我建,我去找镇政府,政府收了我的钱,就得给我土地证。老人去了镇政府。老人不知道,我们作为形式意义上的当事人更不知道,老人这一去,会和政府牵扯上一种痛恼俱存的关系,为以后发生的事端纠缠不清。
以后的日子,我们巡查时,总是有意无意地路过当事人的建筑现场,现场一直没有动工的迹象。我们松了一口气,以为当事人会放弃开始的想法,岂料,这是一场重大纠纷的伏笔,是纠纷前的静默,有一种力在暗暗地聚集、纠缠、膨大,期待一个爆发点,宣泄,及至达到高潮的顶峰,然后急剧下落,跌入谷底,呈虚脱般的疲累。制止当事人的违法占地行为后不久,我去政府报一个文件,在政府二楼的党政办公室看到了那位老人,坐在一张条椅上,不动声色,来来往往的办事人员或许能看到,或许看不到,他一直都在沉默中等待。出办公室,听其他人说,他是来找政府领导要一个说法,或者是一个解决办法。
日子无事便觉时光的缓慢,有事便觉时光的匆促。纷至沓来的工作压力,让我们疲于应付。那日早晨上班,听分局一个负责人说起那宗占地案子的处置,当地政府因为那块地是基本农田,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当事人另外选一块地方,做一个置换,当事人不接受,认准这个地方我已经交了承包费的,我就在这里施工,证的事情政府必须给我解决,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这是农人的思维方式,也是农人的可悲之处,凡事认一个死理,不知道变通。我没有责备他们的意思,如果一个问题能绕过去,而不是选择不撞南墙不回头,或许会是另一种结局。
对于当事人的真实举动,我们事后是从第三方得知的。名义上是扩大养殖规模,实际上是看重这里的地理优势,要建设车间用于出租,当地的塑料加工产业一直兴旺,用地紧张。塑料加工属于小打小闹的赚大钱。一台设备,几个捡料工人,八分地足以支撑一个小型加工企业的运转。还听说,当事人已经提前收取了别人的定金,总是没有事实证据,做不得数,只能是作为处理该问题时的一个敲击点,如果当事人不承认,也是没有丝毫的办法。
当事人一意孤行,执意建筑,政府责令我们做好监管。他们也懂一些战术,我们去,他们便收工,我们走,他们便开工,眼见着违法建筑日日升高。周日我值班,回单位的路上接到该村负责人的举报电话,当事人继续施工,双休日是他们明目张胆的施工日,现在应该盖得差不多了。我去了施工现场,建筑已经平口,当事人父子不在,我告诫了现场施工人员,赶紧停止施工,否则会没收他们的施工设备。带工头吆喝着其他人停下歇息。我知道,只要我离开,他们就会继续施工,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回单位的路上,我电话汇报给分局负责人,简单说了情况。刚到单位,分局负责人给我电话,通知所有工作人员今晚加班,六点回单位集合。什么事?晚上就知道了。
一日无事,暗夜来临。同事们陆陆续续地回单位集合,政府城管部门来了一辆执法车,一辆铲车,几个人,公安干警开着警车也来了。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告诉我们要执行的任务。配合当地政府,利用晚上的时间对当事人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拆除。四辆车,一辆铲车,十余人,暗夜隐藏了我们忐忑的心,向违法占地目的地出发。拆除并不顺利,我们到达的时候,当事人已经安歇,住宅没有一丝亮光,只有安装在这里的视频监控隐隐地发出点点红光,似犹疑猩红的眼睛,盯着我们所做的一切。铲车的噪音在暗夜里显得突兀,它好像要撕裂这浓得化不开的黑暗。它只是掀开了一段檐墙,还没有对违法建筑造成实质性的破坏,应该是当事人听到了声响,或者是从监控里发现了异状也未知。总之,院子里的灯光亮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缠,带领的负责人传令撤出拆除,原路返回。
时间总是不疾不徐地前进,忙碌中已是2012年的年底了。自那夜拆除行动之后,零零星星地听说当事人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寻找那夜参与拆除行动的人,当然是无果。竟至后来,当事人父子继续施工,毫无顾忌,这是逼宫了,手段直接,没有丝毫的缓和余地。
当下,大环境是依法治国,小环境是遵纪守法,二者兼有法制才能得以良性有序发展。也必须得承认,现在的执法难度越来越大,制约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规章越来越多,一句话不合当事人的口味,就可投诉,执纪部门可以问责,可以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作为违法行为主体的当事人,一直缺少有力的监管措施。在这样一起简单的违法占地案子面前,法律的刚性荡然无存,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都履职到位,法律规章也给当事人宣传讲解到位,有效果吗?当事人的态度是怎样的?当事人可以蛮缠,执法部门就不能乱来。如果流程一一到位,当事人的违法投入就会翻倍,如果最终拆除,当事人的损失也会翻倍。
我们来看一下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的几个相关时间:1986年6月25日——现在每年一度的“土地日”就是由此演化而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1986年直到2004年,近二十年,只是做了两次修订,2004年做第三次修订后至今一直未再做新的修订。各种新生事物不断出现,三次修订也只是完善了一些规则性的东西,对于法律责任问题一直没有更好地深入,相较于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国策的出台,缺乏有力的保障。
必须承认一点,当事人父子给政府部门出了一个极大的难题。事件的演变越来越趋复杂化。政府部门的决策者们也缺少这种事件的处断经验。当地政府再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拆除行动。这次是白天,并由一名分管的副镇长坐镇指挥,公安、城管、国土、城建等部门和相关人员参与。不知道是决策者的失误,还是职能部门没有给决策者提供好的参谋,大家都忽略了程序问题。大家在这一事件面前都过于着急了,急于对当事人进行有力的惩戒,而忘记了程序不到位带来的严重后果。一个周二的上午上班,刚到单位,负责人便召集所有工作人员开会,告知配合当地政府,对当事人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拆除行动,并做了详细部署和人员分工,我负责驾驶车辆,保证行驶安全。
这次拆除比较彻底,近尾声时,当事人父子开着私家车赶了过来。老者没有更多的动作,年轻人血气盛,极力阻止铲车施工,被公安人员架开。铲车在做最后的收尾,准备将地基挖出来,我看着铲车将西端的地基挖开了一个缺口,我也看到当事人面对铲车无奈的背影,他曾尝试再去阻止,刚要迈出一步,有一刹那犹豫,立马停住。我坐进车子,只待同事们过来,发动车子准备撤离了。下意识地我回了一下头,当事人猛然开车向我的车撞来,引发了众人新一轮的围观。
那次事件后,我在家打了三天点滴,也算是调养三天,后改为口服一些安神补脑的中成药,这些药钱我自己掏腰包,我有医疗卡,每个月有固定的几十元的药费。同事们陆陆续续来探望,知道了当事人被刑拘,很快批捕。当事人的父亲以当地政府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程序不合法为由,将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市中级人民受理,责成另一个县级市的法院调查。当事人父亲委托了外地的律师参入诉讼,我知道这又是新一轮的围观。
当事人于2012年12月4日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12月18日批捕,第二年的12月27日作出刑事判决,2014年1月3日,当事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刑满释放。2014年3月13日,市级法院对当事人上诉请求做出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当事人驾车冲撞造成危害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个深秋的日子,作为这个事件的经历者之一,我去当事人家做进一步的寻访。当事人父亲诉讼当地政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除的事情,一直没有明确的消息,问及同事,有的说已经开过几次庭了,至于如何判决则语焉不详。
当事人的家与拆除现场紧挨着,我自北面过来,看到荒草近半人的高度,黄绿间杂,近一亩土地的空间,空得使我感到心痛。实际上,此处从那日开始就没有用于农作物种植,任由荒草一岁荣一岁枯。坐落于该空地西南位置的拆除现场依旧破败,荒草覆盖。当事人家的大门紧闭,来之前我心里也是惴惴不安,思虑过当事人的各种态度,也想过各种化解措施,我甚至把我的作协会员证书揣在衣兜里,准备必要的时候向其出示。
敲过门之后,一个女人过来开了门,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身体很壮实。我知道这是当事人的妻子,她曾经陪着老人到单位里来。问及当事人,不在,一早就出去了。女人好像是认出了我,对我的问话反应比较冷淡。
“你是他爱人吧?”
“是,你找他有什么事?”女人用警惕的眼神和疑问语气问我。
“没有,我就是随便过来转转,顺便问问他一些事情。”
“什么事?”
“就是你们和政府的官司咋样了?”
“哦,你去找俺公公去吧,让他给你说。”女人下了逐客令,并给我说了当事人父亲在村子里的位置。
村子规划得不错,横竖规整。老人的房子很好找,就在村子靠北的位置,此处做了鸡场。大门敞开,我过去的时候,惊扰了在院墙上蹲守的众多的苍蝇,它们轰然惊飞,各种腐败的气息从敞开的大门扑出来,瞬间包围了我,竟至不敢呼吸。一条土狗趴卧在南门的位置,拴狗链的长度恰到好处,使狗只能在大门以内对我狂吠,我进不去,它出不来。喊过数遍,没有人应答。我的喊声惊动了邻居,告知我老人回家推饲料去了,一会儿就会回来,看来老人的房子挺多的。
老人推饲料回来,我听到憋在他胸腔里呼吸音的挣扎,老人的面色愈发青灰,用两只尚明亮的眼睛打量我一番。
“你是政府的?”老人犹疑的问话夹杂着肯定,“找我干什么?”
“不是,我……”我看着老人,他继续用审视的眼光看着我,甚至于还没等我说出单位和此行的目的。
“不是政府的,也是……”老人说出了我的工作单位,他也不待我的回答,“走吧,到家里说去。”
我们顺着门前的南北道路向南,越过一个胡同然后向西,到了老人的另一处房子。屋里很乱,一个老年妇女在哄着一个小女孩吃早饭,我的到来引起她们的一阵骚乱。老人嘱她们去外面,话没有说完,早晨见到的年轻女人也过来了。老人拿了一个马扎递给我,他坐了另一个马扎,我们面对面的坐在炕前。年轻女人坐到了炕沿上,斜着身子,也不说话,专注地听着我们说话。我问到了他们的官司进展情况,从衣兜里掏出了录音笔。
“大叔,你看,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把我们的谈话做个录音好不好?”
“你别录音,你要录,我就不说了,你该回哪就回哪去。你关了,赶紧关了。”
我明白老人此时的心理,太多的突发事件让他及他的家人无时无刻不提起十二分的小心,我让老人看着关掉了录音笔,连同手机一起放在炕沿上。老人抽出一支烟递给我,我摆手谢绝。老人又谦让了几下,看我执意不接,自顾点上火,浓重的烟雾在不大的空间里散发开来,引发了老人的剧烈咳嗽。
起初老人把我当成了说客,说我是来打听消息的。“我把你们局也告了,很快就会开庭。”这是我第一次听说,之前同事们也没有说起过。这不是我来这里的目的,我想知道的是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官司是怎么一回事。但老人一直没有涉及,自顾说到儿子的官司。
“俺儿没有去撞你们的车,他是想发动车回家,结果是油门加得急了些,才撞上的。法院判得不公,我还得去北京上访。”老人的话让我惊异,心里竟想过他偌大的一把年纪怎能这样说话,我是亲身经历者,那一刻没有第二人有我的感知来得更真实。不知道老人这样的说辞是别人的授意还是他自己的看法。
我试图在老人跳跃式的讲述中梳理出一个清晰的脉络,我所知道的,老人不知道,老人所经历的我也不清楚。如果我能把我和他知道的一些事情串联起来,就能把整个事件原原本本的还原出来。结果是不能,我不能安抚老人的牢骚,不能让老人躁狂不止的心态安静下来。说到紧要处,老人呼吸急促,脖子上的血管明显粗大,嗓门是病态的金属音反应。
老人又拿出一支烟,我伸手阻止,为了缓和老人的激动情绪,我岔开了话题。我说认识省城的一个老中医,对于心脏病的调理有独到的经验,如果想去的话,我可以给他引荐一下。老人并不接受我的好意,他一直把我当成是来向他探听消息的人,我再次解释,也不能使他相信。如果他坚持这么认为,我也再无话可说,只好起身告辞。此时他的儿媳问我来的最终目的,我能怎么回答她?告诉她,我想把他们的经历写出来告知世人吗?他们会怎样看待我的这个答案。本来还想找当事人聊聊,看老人的反应,只好放弃,这是我的一次彻底失败的走访。
后来,我知道了当地政府的官司是在临县市的法院开庭的,以政府的败诉告终。裁决书没有看到,知道了政府负责赔偿他们的损失。我把这个案例和一个同样喜欢文字的朋友提起过,隐去了当事人,也隐去了哪个政府。朋友告诉我,民告官,这是好事,并且还是以老百姓胜诉告终,这是体现了民主的进步。我不置可否,当事人及其父亲可以选择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土地的权益谁来维护?谁能替泥土打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官司,还泥土以植物,还泥土以生命。承认有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目前的违法用地现状面前太过于弱势,法律与现实严重脱节,缺少必要的强制措施。我情愿相信,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大家都能依法办事,是不是这样的事件就会发生得少一点,也不会有诸如此类的伤痛和磨难?我等待着。
提云积,作家,现居山东莱州。已发表文章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