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稿制度中同行评议的再思考
2017-01-11王谦
王谦
(中国传媒大学学报,北京100024)
对审稿制度中同行评议的再思考
王谦
(中国传媒大学学报,北京100024)
从近年大规模撤稿和不合理弃稿事件,对科技期刊三审制中的同行评议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对比了国内外处理学术造假事件的情况,得出:没有完美无缺的审稿制度,加大造假者的处罚力度,才是杜绝此类学术造假的关键。
同行评议;学术造假;处罚
1 引言
审稿制度,是现代科技期刊重要的制度之一,是保证期刊质量,维护期刊声誉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随着科技期刊的发展,审稿制度也形成了一个公认的规范化的标准,即三级审稿制,包括责任编辑初审(内审),编委或特许审稿人复审(外审),正副主编(总编)决审。“三审制”运行多年,为保证期刊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复审(外审),是三级审稿制度中决定稿件能否采用的关键性环节,一般是邀请专业、工作对口的业内专家或学科带头人来担任,因此也被称为同行评议。[1]但近年来,一系列大规模造假的论文堂而皇之通过了复审,并发表在高质量的期刊上,使得人们对现行的审稿制度中的同行评议产生一些质疑,引发了新的思考。
2 同行评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同行评议存在的问题
最近几年,科技出版界发生了一系列与同行评议相关的事件,既有论文造假而导致的大规模撤稿,也有因为复审专家水平不高导致的不合理弃稿。
2.1.1 2015年3月,英国大型学术医疗科学文献出版商现代生物出版集团(BioMed Central)撤销了43篇论文,其中41篇是来自中国。撤回原因是:这些论文出现“伪造同行评审的痕迹”。[2]
2016年11月,学术出版巨头施普林格·自然集团 (Springer & Nature) 宣布:撤销其下属的七家期刊发表的 58 篇来自伊朗的论文。出版商称,这些论文被发现有同行评审与作者造假的事实。[3]
2017年4月,《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的出版方,施普林格(Springer)撤销了发表于该杂志的107篇论文,施普林格在发布的声明中称,这些论文涉嫌同行评审造假问题,论文全部都来自于中国。本次撤稿创下了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单期刊撤稿总量和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量多项之最的纪录。[4]
2.1.2 2009年6月,杨振宁时隔多年后再次向《物理评论快报》投稿。杨振宁在上世纪60-80年代间,曾在《物理评论快报》上发表了多篇重要论文,《物理评论快报》的编辑部门给其留下了“妥当和高效”的良好印象。因多年没有联系过《物理评论快报》,杨振宁在投稿时还专门做了简单的说明,列出自己曾在该领域发表过的文章。
两位同行评议专家,一位认为其文章“缺乏广泛兴趣”和“缺少新的物理”,不适于在该刊发表;另一位同行评议者则认为,他论文中新作出的结论已包含在“同名者(即杨振宁)”在1967年所发表的论文中。杨振宁将该文章转投《中国物理快报》,并在当年9月刊发[5]
2.1.3 2014年1月,国际著名细胞学专家,被誉为日本“细胞科学泰斗”的、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发生与再生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副所长笹井芳树,与其爱徒小保方晴子等人,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两篇有关“STAP细胞”的论文,称其团队成功培育出了能分化为多种细胞的新型“万能细胞”。 小保方晴子是这两篇论文的第一作者,笹井芳树是论文的共同署名者。 但随后,这两篇论文被多名研究人员质疑,并遭受诸多业界指责,当年5月,两篇论文被罕见的连续撤回,震惊了日本科学界。[6]
2.2 原因分析
上述三类事件,代表了同行评议中被质疑最多的三个问题:1.如何找到专业对口的评议者?2.如何在这些评议者中找到合格的评议者?3.专家们如何在短时间内判断研究成果的真伪?
2.2.1 同行评议专家难找的原因
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研究领域越来越细分,隔行如隔山。对科技期刊或出版社的编辑而言,粗旷的大类别划分,已无法覆盖和满足越来越多的投稿文章的评议。有些研究领域,研究范围比较窄,研究人员本来相对就少,甚至不足百人,且分布在不同的研究机构。编辑一般不太可能对这些领域充分了解,所以对很多类似领域的来稿,便要求作者在来稿的同时,推荐同行评议者,因为毕竟只有该领域的研究人员才知道那些是该领域的有实力和有影响力的专家。
于是,这些投稿者中的部分人,与中介公司配合,虚构专家邮箱,有些甚至虚构评议专家。当编辑们按照这些来稿者的推荐,把文章发到评议专家的邮箱时,实际上是把文章发回给了投稿者自己。这就是同行评议制度近年来屡屡被利用的一个重要漏洞所在。
2.2.2 同行评议专家的能力与素质的评判
同行评议制度中,评议者一般是两位,并且是该领域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这种制度上的设计,本意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投稿的文章获得专业领域专家的评审,既避免漏掉好文章,也能够挑出不合格的文章。但对于专家水准如何判断,常常也是有争议,名气大的,可能未必有足够的时间或者精力来审稿。
比如,以《物理评论快报》的地位,其所找的同行评议者,应该有相当的水准和名气。杨振宁博士对该刊两位同行评议者的意见,向编辑部进行了反馈,认为两位评议者未能认真仔细阅读其论文,一位评议者没有认真看其新作,所以没有看到他论文中所作出的新研究结论;另一位更加夸张,似乎都不知道他就是那位1967年的作者,且并没有仔细看他在该文中最后所作出的新结论。这不禁让人想起,清华大学的某位研究者,将俄文中的蒋介石音译为“常凯申”,并以为有重大历史新发现而发表的那篇成为笑谈的论文,不知道当时的评议者是如何给出那个判断的。
2.2.3 同行评议专家如何避免被作假者欺骗
专家对本领域前沿的技术、研究方向无疑是有最清晰的判断的,所以他们面对投稿者发来的最新突破的文章,往往能够准确地判断其价值。但由于发稿时间的关系,也基于对投稿者的诚信,不可能对这些成果进行重复性验证。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被骗是无法避免的。
3 对策与思考
3.1 对策
针对同行评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不少研究者给出了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取消作者推荐同行评议的审稿方式;建立更加完整而全面的专家库,尽可能覆盖更多的各个领域的专家;这些举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面提到的情况,但限于财力物力,却未必能够得到完全的实现,比如,一个级别不高的杂志,如何有能力建立这个庞大的专家库?又如何能够找到高水平的专家为其做同行评议者?
所以,最核心的,还是要靠投稿者的自觉和诚信。当这种自觉无法保证其信誉时,我们需要有最后的惩罚性机制作为底线。
3.2 国内外对学术作假的处罚
在上文中提到的日本研究人员小保方晴子,作为该次造假的始作俑者,最终因无法在监控的实验室内复制该项实验,证明自己论文的真实性而被迫辞职,身败名裂。小保方晴子所属的理研发育生物学中心被关闭。其博士论文,也被发现抄袭,不久被校方宣布撤销。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常田聪被停职一个月,论文的辅导老师被训诫,其读博时所属的研究科科长,甚至早稻田大学的校长都被罚了数个月的津贴。
笹井芳树虽然不是第一作者,无涉及造假,但因其身份,也具有连带责任。笹井芳树在造假事件发生后,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最后不堪重负,选择了自杀谢罪。
笹井芳树这个结局是所有人都不希望看到的,但也可见,学术造假,论文造假,在日本这个讲究信誉的社会里,对造假者的压力是巨大的。 真因为如此,所以日本科研人员没有出现这种大规模造假的情况。[7]
另外,同属东亚地区的韩国,也发生过一起很严重的学术造假案件。
2015年11月,韩国也爆出了一起大规模学术造假案,60多所大学,200多名教授被韩国京畿道议政府地方检查厅调查起诉,他们或因盗用他人著作出书、或因具有姑息行为而成为被告。很多教授将他人著作换个名字,换个封面,又重新出版,变为自己的著作。有3家涉案的出版社、4名职员也被立案调查。这可谓是韩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学术造假。涉案的教授们被所属大学解聘,不少人甚至被赶出校园,丢掉饭碗。处罚不可谓不严厉。[8]
反观大陆目前的学术造假情况,官方处理的力度就显得非常的不足。 2015年我国的那次大规模被撤稿事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论文造假者处罚仅仅是:集体通报,追回相关项目的科研经费,取消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这种处罚可谓不痛不痒,没听过那个作者因此被解聘甚至开除。而一些科研单位,主动把单位的声誉与造假者进行捆绑,想方设法对这类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遮掩,因而消极对待处罚。正因为这种罚酒三杯式的处罚,缺少真正的震慑力量,所以才会在短短两年内,又再次重复出现这种大规模撤稿的事情。2017年撤稿事件,不同单位处罚不同,但也没见比2015年的那次严厉,有些作者受到的处罚不过是取消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1年而已。[9]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有作者因此被解聘甚至开除的消息。这种处罚力度让人不禁担忧,如果不加以改变,我们或许可以预见,未来类似的大规模造假还会继续出现。
4 结论
针对同行评议制度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将这些漏洞尽可能的弥补。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用一个严厉的惩罚性的机制作为保障底线。因为再好的制度都会有漏洞,一个完美无缺的同行评议制度是不存在的。我们能做的是,让造假者一旦被发现,要付出承重的代价,对造假者的处罚一定要严厉,最严厉的应该包括解聘、开除等;涉嫌剽窃科研经费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只有严厉的处罚,才能形成震慑力,让科研人员专注于科研,端正科研风气。
[1]王立名.科学技术期刊编辑教材[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7:107-108.
[2]邢春燕,罗昕. 41篇中国论文涉“造假”被撤[EB/OL].澎湃新闻,http://cul.qq.com/a/20150331/054655.htm
[3]Sneha Kulkarni.Springer Nature 撤销 58 篇来自伊朗的论文[EB/OL].http://www.editage.cn/insights/1850.html
[4]107篇中国学者论文涉嫌造假遭撤稿 数量最高纪录[EB/OL]. 环球科学,http://tech.163.com/17/0421/17/CIII2BU900097U7R.html
[5]王盈颖.杨振宁87岁时曾向权威期刊投稿遭拒,一度被认为是冒名者[EB/OL] .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99895
[6]事件回顾:小保方晴子涉造假事件尘埃落定[EB/OL].果壳网,http://tech.sina.com.cn/2014-12-19/doc-iawzunex7290796.shtml
[7]日本细胞科学泰斗自杀 疑不堪美女学生论文造假[EB/OL].广州日报,http://news.ifeng.com/a/20140807/41476866_0.shtml
[8]韩国爆大规模学术造假案:200余教授盗用他人著作被公诉[EB/OL].央广网,http://china.cnr.cn/yaowen/20151125/t20151125_52059217 7.shtml
[9]论文集体被撤责任还得自己负[EB/OL].北京青年报,http://news.xinhuanet.com/2017-04/24/c_1120859895.htm
(责任编辑:龙学锋)
ReconsiderationofPeerEvaluationinReviewingSystem
WANG Q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24,China)
From the large-scale withdrawals and unreasonable abandonment cases in recent year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peer review evaluation in the reviewing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Comparing the situation of dealing with academic counterfeiting at home and abroad,we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re is no perfect reviewing system and the punishment of frauds is the key to stop such academic fraud.
peer evaluation; academic fraud; punishment
G21
A
1673-4793(2017)05-0057-04
2017-10-16
王谦(1972-),男(汉族),广西桂林市人,中国传媒大学学报编辑部.E-mail:wqbb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