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精准扶贫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2017-01-10万舟
万舟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 741018)
实施精准扶贫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万舟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 741018)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仍有几千万贫困人口,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几年的扶贫实践再次证明,精准扶贫是我国消除贫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对于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意义至关重要。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针对问题,理清思路,找到对策是目前扶贫工作的当务之急。
精准扶贫;小康社会;建设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二十多次国内考察中,有十多次涉及扶贫开发,7次将扶贫开发作为主要内容,多次专门召开扶贫开发座谈会,发出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动员令。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就扶贫开发作出重要指示,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调研考察,连续两年将减贫1000万人以上列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精准扶贫的提出具有深远的实践意义和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是针对以往粗放式扶贫而提出的一种精准到人到户的新的扶贫模式,是从业务工作到具体工作的转变。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实施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
(一)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如期脱贫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在贫困的老乡能不能脱贫”。让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最终判断我国是否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按照我们党的总体战略部署,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还有大约5年时间,目前正处于决胜阶段。因此,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着很多短板,其中农村还有7000多万人口的贫困则是最突出的短板,必须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2015年国务院做出决定,将每年的10 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2015年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扶贫工作事关全局,全党必须高度重视”的新论断。他又指出:“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这一系列论断,为我们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同时意味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施精准扶贫有着必然的联系,前提是必须通过扶贫消除贫困,才能实现人民群众的小康梦。
(二)精准扶贫、脱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具体体现
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习近平同志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我国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大多数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家庭致贫原因复杂多样,群众因病因残致贫返贫,因缺技术、劳力和资金致贫返贫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贫困人口增收难、行路难、住房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生活状况令人堪忧。贫困家庭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信心缺乏,内生发展动力严重缺失。
“精准扶贫”就是要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让贫困地区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能够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公共文化、教育和住房等服务,帮助他们早日脱贫,实现共同富裕,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精准扶贫”不仅具有政治意义,也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减少了农村贫困人口,增加了贫困人口收入,贫困人口收入的增长又会带来消费的增长,这必然会刺激消费,增加内需,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精准扶贫是直接关系到我国是否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性问题。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共同富裕,除了让有能力有条件发展经济的所有人能够脱贫致富,也要让没有能力条件或者暂时没有能力条件发展的人被重视,这就需要对每个困难人口进行扶贫,这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共同富裕思想的核心意义。
(三)精准扶贫是是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的最好阐释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之一。但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较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特别是贫困地区人口的脱贫问题已成一大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党员干部要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忧困难群众之所忧,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来,做到扶贫精准到人、精准到户,达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破除穷根”的目的和效果,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真正得到保障,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怀。“精准扶贫”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益实践。通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期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做到“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精准识别中缺少农户参与
在精准识别农户的工作中,有不少农民没能参与进来。一是多数农户外出打工,在户主外出的情况下,很多家庭就没有人参加该识别活动。二是确实有部分农户并没有接到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信息,也就是说精准扶贫的相关信息是被垄断或封闭了的。在扶贫工作当中,无论是资金还是项目的效果都与目标群体对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密切相关。三是一些农户自己也不愿意参与这类工作,让他们参与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问给不给他们“好处”,如果有“好处”,有利可图就去,否则不去。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因为贫困户只是小部分人,且其都是村庄内最弱势的部分,所以即使他们的权利遭受损失也不会主动反对。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把贫困的对象找出来,使真正符合帮扶政策的个体得到有效扶持。然而,真正贫困的农户由于自身或者其他的原因在精准扶贫中参与度不足,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的效果。
(二)精准帮扶缺乏多样性
贫困户致贫原因不同,其对帮扶的需求也不同。精准扶贫要求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扶贫措施,但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及因户制宜的扶贫措施并没有全面体现。一般来说,贫困人口大多处于生态环境恶劣、生产资料匮乏、生活条件艰苦的地区,普遍存在缺水、缺电、缺地、缺劳力、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缺市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因病、因残、因学、因婚、因灾、因恶习等导致的返贫现象,特别是一些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也基本难以脱贫或者是无望脱贫。
在我国,由于地域广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致贫原因各不相同,必须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必须采取灵活多变且又符合农村贫困人群实际需要的扶贫脱贫措施,真正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目的。从精准扶贫的内涵上,要求扶贫工作者要针对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扶贫措施和手段,但是因致贫原因的差异性也必然会导致扶贫成本的差异,而现实情况则是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贫困,在扶贫方面都是给予一定的资金或是项目补助。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政策要求方面的重视个体性和特殊性与扶贫措施中的普遍性和统一性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的存在使得精准扶贫关于一户一策与一村一策的要求变成了难以实行的政策口号。一户一策与一村一策的扶贫理念很有价值,但在现实层面来看,扶贫工作者难以做到这些,根本没有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这样的理念很难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资金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扶贫资金是精准扶贫工作的物质保障,为了更好更快地推进精准扶贫战略,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现阶段,我国的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来自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高达467亿元。但是,由于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众多,扶贫资金自上而下逐级分配,那么,具体到每一个贫困户的手里的资金就变得微乎其微了。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是跟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地方政府每年对于扶贫的财政支出十分有限。对于西部贫困地区来说,地方政府力不从心,根本拿不出资金用于扶贫,于是分配到每个贫困户手里的资金就非常微薄,只能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根本不能帮助他们彻底脱贫。由此可见,由于扶贫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导致了没有足够的资金作为扶贫的后勤保障,很多扶贫项目得不到落实,阻碍了精准扶贫的进一步推进。
一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二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当前精准扶贫所用资金的主要来源看,财政资金仍占其主体。不少扶贫资金是需要地方政府进行配套的,但是对于真正贫困的地区来说,其地方财政无力负担这些配套的扶贫资金。一些要求配套的扶贫资金因地方财政困难而无法落实。在提倡社会大扶贫的格局下,我们不仅要加大政府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同时也应该让更多的社会资源转化为扶贫资源,但是受扶贫资金管理及其效率问题的影响,社会扶贫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构成看,扶贫部门是相对弱势的部门,其所提倡的整合其他涉农资金以用于扶贫重点项目的行动往往只能停留在文字层面。这也是财政扶贫资金整合使用方面的尴尬。除了扶贫专项资金外,贫困村和贫困户对各类金融组织的服务和产品也有较大的需求,但因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弱势与边缘地位,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承担信贷违约的风险,这也就导致农村资金的外向流动更加剧烈,扶贫资金的付费筹集也面临极大困境。即使是扶贫贴息贷款这样的扶贫资金,也往往青睐那些经济基础好、发展能力强的农户,贫困人口的贷款行为往往被视为是“危险”举动。
(四)扶贫缺乏针对性和长期性
精准扶贫要求“致贫原因多样化,扶贫政策也多样化”,但实际上很多扶贫措施的针对性仍然不够,存在重村轻户、重基础设施轻产业发展、重社保兜底轻发展致富的倾向。一些地方把主要精力用在修路、打井、种树、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对贫困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几乎没有,弱化了对贫困个体的扶持力度;有的帮扶仍然停留在送几百块钱、几袋米、几壶油、几只羊等这些表面现象上,没有因户而异的具体扶持计划和措施,影响了精准扶贫的实际效果。
产业扶贫重眼前、轻长远。产业扶贫是能够让贫困人口彻底脱贫的治本之策,也是精准扶贫的主要途径。但是,一些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存在较多问题,比如,有的扶贫产业项目选择只注重短期效果,要求一两年就要看到扶贫成效,产业项目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不顾当地实际,甚至完全脱离产业发展规律,只关注生产环节,忽视市场和营销,效益差,达不到扶贫目的;有的扶贫项目脱离扶贫对象的实际需求,对贫困户的带动帮助不大;有的产业发展由地方政府或基层部门包办,贫困人口缺乏选择的余地,只有被动地投工投劳,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发挥,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影响了扶贫效果。
(五)驻村扶贫工作队效果不明显
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充分了解和分析贫困户、贫困村的致贫原因,在此基础上为贫困户与贫困村的发展出谋划策;二是通过驻村扶贫干部的社会资本为贫困村和贫困户争取财政资金项目、社会扶贫资金与项目。对于第一个方面的目的,因为选派的驻村扶贫干部都有本职的工作,所以他们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村庄的扶贫工作中去,有些甚至对村庄的基本情况还都不是很了解。第二,驻村干部争取相关项目和资金到自己联系村进行帮扶的话,需要依靠驻村干部的关系资源,但这些也都是非常有限的,况且这样争取扶贫资源也会让驻村干部欠下人情,所以一些驻村干部在争取扶贫资源方面并不积极。与此同时,因驻村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其个人职位与社会交往关系不同,驻村干部之间调动扶贫资源的能力差异较大,这可能会造成贫困村之间减贫进程拉大。
另外,一些地方满足于开会议、发文件、提要求,而实际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到位,说得多做得少,越往基层重视程度越低,尤其是非贫困县重视程度更差。有的领导认为扶贫只是扶贫办的事,一切工作都由扶贫办来干;很多地方扶贫工作力量薄弱,只有三五个人,多办合一,职权有限,工作力不从心。虽然全省基本实现了每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户都有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但存在派而不驻、扶而不会、帮而不力等问题,有的长期不驻村,无规划无思路,群众根本不认识,驻村帮扶有名无实。
(六)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目前,我国农村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首先,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党员队伍老化、后继无人的现象。同时,部分党员干部思想僵化,小农意识严重,市场观念薄弱。他们在实施产业扶贫过程中,将一切与农业联系在一起,难以跳出小农经济的圈子,扶贫方式缺乏创新。最后,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变化,基层党组织的权利逐渐向市场领域和社会自治领域扩散,“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受到挑战,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在不断下降,在村务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减弱。”农村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靠农村党组织自身难以解决,上级党组织必须给予重视,切实加强整顿,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带领群众推进精准扶贫。
三、推动精准扶贫的对策
(一)创新贫困农户的参与机制
贫困农户是精准扶贫最重要的利益群体,充分满足贫困农户多元化需求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前提,必须要改变以往贫困农户“等、靠、要”的思想,探索建立贫困农户的全程参与机制。要引入参与式的理念和方法,保障贫困农户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扶贫对象确认、扶贫需求评估、扶贫项目选择、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项目监测等各个环节,全面提高贫困农户的参与度,使之能够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变普遍的被动扶助为主动参与,促使贫困户愿意为改变自身的生存状况主动付出更多努力。实施精准扶贫中创新贫困农户参与机制,既可以通过贫困农户的全面参与有效提高扶贫工作效率,又能显著提升其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从而确保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
1.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和互联网建设。对连接贫困地区的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对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利项目要强化建设。对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农田改造升级、光伏发电工程要大力推进。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实现贫困村宽带网全覆盖,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力度。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农户改厕、村庄绿化,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设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3.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一些项目形成的资产,考虑折股量化给贫困户。
(三)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上,必须加大力度不断缩小。
1.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要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国家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向基础教育倾斜。在贫困地区率先实行普通高中免学费,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帮助贫困地区发展,重点应放在教育上,特别是职业教育。要搞好基础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从小学高年级起就实行寄宿制,将学生适度集中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学习,并免除各种费用。这是最根本的扶贫措施。国家教育、就业政策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加强乡村教师信息化培训,实现信息化和教育扶贫的深度融合。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未能升学的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实现以教育促进就业,以就业带动脱贫的目的。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残疾人关爱体系。对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3.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重点是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资源。文化事业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
(四)驻村工作队要发挥积极主动性
一是要在贫困乡镇建立扶贫工作站,下派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会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保证贫困户有人帮、有人扶。
二是要精心选派好驻村干部。精准扶贫工作搞得好不好,与驻村干部关系密切。因此,要挑选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的干部去驻村,有利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同时能够取得较大的成效。
三是要加大对驻村干部的激励力度。我国贫困地区多处于中西部、山区和边疆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缓慢,老百姓居住环境差,生活困难。这样的环境对驻村干部来说也是一种锻炼和挑战。因此,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减贫、民生、生态方面指标权重,考准考实干部脱贫工作业绩,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建功立业。这样可以更好地调动驻村干部帮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脱贫攻坚,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添砖加瓦。
(五)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中的带动作用
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深度融合,找准精准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精准扶贫中的带动作用。
一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要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重点把致富能人、种养大户、优秀党员、回乡知识青年等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储备到村两委班子队伍中,打造出一支服务意识较强、扶贫工作能力突出的村两委班子队伍。
二是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党委牵头,村级党组织配合,找准各村自身发展优势,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逐户帮助村民找准项目增收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让农村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壮大。
三是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基层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通过建立扶贫开发专项工作机制,严格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精准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六)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积极探索所有权归集体、承包及用益物权归农民、经营权归市场主体的模式,使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探索推动林地、房屋等资产可抵押、可转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自然人农业向法人农业转变;发展适合留守老人、妇女、残疾人等闲散劳动力从事的家庭手工业,发掘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优势。
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推进扶贫资源集中投放。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农村贫困地区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形成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
三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分工任务,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地区帮扶。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对本区域内贫困地区的扶贫脱贫负总责,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贫困乡、村脱贫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域内资源予以支持。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措施,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逐项落到实处。
四是完善精准考评制度,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制定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确保新阶段扶贫取得实实在在的精准成效。
F323.8
A
1009-6566(2016)06-0063-06
2016-09-25
万舟(1971—),男,甘肃天水人,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