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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信仰与民间信仰的互动
——以明代泽州商汤与二仙信仰为例

2017-01-10田玙琛贾发义

关键词:二仙商汤信仰

田玙琛, 贾发义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官方信仰与民间信仰的互动
——以明代泽州商汤与二仙信仰为例

田玙琛, 贾发义

(山西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06)

官方信仰与民间信仰虽通过国家法令进行严格区分, 但具体于某一地区, 二者之间并无明显界限。 明代泽州地区, 商汤信仰逐渐走下神坛, 完成了从单一官方行为向民众自发活动的转变; 被排除出国家正祀体系的二仙信仰, 也因其深厚的民众基础最终受到了官方的认可, 处于“准正祀”的行列。 国家与民众在信仰活动中相互影响、 相互利用的独特关系, 也反映了二者之间的温和互动。

官方信仰; 民间信仰; 商汤; 二仙

明初厘正祀典, 对国家正祀进行严格规定, 大量鬼神祭祀被排除出国家正祀体系。 《明实录》记载:“丙子, 命中书省下郡县访求应祀神祗。 名山大川、 圣帝明王、 忠臣烈士, 凡有功于国家及惠爱在民者, 具实以闻, 著于祀典,令有司岁时致祭。”[1]洪武元年十月又有:“天下神祠无功于民不应祀典者即淫祠也, 有司无得致祭。”[1]洪武三年六月同时在《大明律》中对民间私祭现象进行了规定, 如:“若有官及军民之家, 纵令妻女于寺观神庙烧香者, 笞四十, 罪坐夫男。 无夫男者, 罪坐本妇。 其寺观神庙住持及守门之人不为禁止者, 与同罪。”[2]156国家通过区分正祀、 淫祀及杂祀, 将神灵信仰划分了界限。 但是, 明代国家祀典体系并非僵化不变, 而是不断地与民间社会进行着互动。

在这一问题上, 学界已有关注。 赵世瑜关于明清北京碧霞元君与东岳信仰的个案研究, 具体揭示了明清国家正祀与民间信仰的互动关系。 他同时在文中提到了“准正祀”的概念, 即得到官方认可而未被正式纳入官方祭祀体系的民间信仰。[3]罗东阳从明代淫祠禁毁活动出发, 指出这一活动并没有走向日常化。 这种非日常化及地方官实践操作的不确定给民间信仰留下了发展的空间。 而在官方与民间信仰互动的过程中, 则透露出明代儒臣与皇权的较量。[4]李媛则把视角放在公祀体系上, 通过探讨明代国家公祭体系的变化, 提出国家公祭活动虽以国家为主体, 但其以民众福祉和社会秩序为中心, 公祭的目的是维护现实社会秩序的和谐。[5]除此还有陈春声[6]、 范正义[7]、 申小红[8]等学者, 均以某一地区某种信仰为例, 具体探讨官方信仰与民间信仰的互动。

参考以上论著, 本文将视角放置于明代泽州地区, 试图对商汤及二仙信仰略作探讨, 从而呈现出官方与民间信仰的互动关系。

1 商汤信仰的民间化

汤, 亦称“殷汤”“成汤”, 是商朝第一任君主, 他任人唯贤, 在宰相伊尹的辅佐下, 商朝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成汤也成为了一代圣君。 《淮南子》记载:“汤之时, 七年旱。 以身祷与桑林之际, 而四海之云凑: 千里之雨至。 抱质效诚, 感动天地。 神谕方外, 令行禁止, 岂足为哉。”[9]72又有:“汤时大旱七年, 卜, ‘用人祭天’。 汤曰: ‘我本卜祭为民, 岂乎?’自当之。 乃使人积薪、 剪发、 断爪、 自洁, 居柴上, 将自焚以祭天, 火将燃, 即降大雨数千里。”[9]77商汤以亲身为百姓祈雨, 因此名垂史册, 受万世景仰。

对商汤的祭祀, 属国家正祀。 《礼记·祭法》中对国家祭祀的规定就包含了商汤祭祀:“夫圣王之制, 祭祀也……以劳定国则祀之, 能御大菑则祀之, 能捍大患则祀之……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10]1204-1205隋初制定礼法, 将商汤祭祀正式记入国家祀令中。 唐代承袭隋制, 对商汤祭祀更加规范。 明初厘正祀典, 许多祭祀被排除出正祀系统, 但商汤祭祀仍列其中。 “礼官考其功德昭著者, 曰伏羲, 神农……商汤……凡三十有六。”[11]1291在国家正祀等级中属中祀。

汤王庙(对商汤称谓, 或为汤王或为汤帝, 各地各庙有所不同)为最普遍的祭祀历代帝王的祠庙。 但在远离国家政治权力中心的泽州, 商汤祭祀则更多带有了民间杂神的味道。[3]18-26对商汤的祭祀, 最大意义在于求雨。 如《泽州府志·褋著》记载:“凤台县, 汤王馆, 有五。 一在小析山, 山有三泉, 每春时四乡民咸来取水, 以祈泽润。 一东龙华村, 一西惕王村, 一东南辛庄村, 一东北真素村, 胥春秋致祭。”[12]138其中, “以祈泽润”四字, 点明了祭祀商汤求雨的功效。

泽州阳城县有成汤信仰发源地一说。 《泽州府志·古迹》对阳城县显化池记载如下:

显化池旧传成汤因旱祷雨于此, 凿池者二。 元至正年间重修汤帝庙, 工徒渴, 饮池水, 水暴涌, 作雷鸣声, 众因建亭其上名曰显化池。[12]87

阳城析城山被认为是成汤祈雨的最初地点, 析城山顶汤王庙也被认为是最早的汤王庙。 宋《太平寰宇记》中记载析城山为“山岭有汤池、 俗传旱祈雨于此”[13]37。 析城山汤帝庙《宋代敕封碑》记载:

政和六年四月一日, 敕中书省、 尚书省: 三月二十九日奉圣旨, 析城山商汤庙, 可特赐“广源之庙”为额。 析城山山神诚应侯, 可特奉嘉润公。 奉敕:“泽州阳城县析城山神诚应侯: 朕天覆万物, 忧乐与众, 一刑有失, 退而自咎。 惟春闵雨, 穑事是惧, 夙兴夜寐, 疚然于怀, 历走群祀, 糜神不举。 言念析山, 汤尝有祷, 斋戒发使, 矢于尔神。 雨随水至, 幽阳旁浃, 一洗旱殄, 岁月无忧。 夫爵以报劳, 不以人神为间也, 进封尔公, 俾民殆事, 可特封嘉润公。”[14]103

这块碑文确认了先秦古籍关于商汤祈雨记载的真实性, 同时明确了商汤祈雨的地点所在。 碑文中提到的“析城山神诚应侯”赐封于宋神宗熙宁九年(1077年), 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加封析城山商汤祈雨庙为“广渊之庙”, 并特奉其为“嘉润公”。 至宋代, 商汤信仰已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元《重修成汤庙记》记载:“延佑四年(1373年)春, 达鲁花赤古燕木八刺沙公, 县尹铜台韩公廷杰仲英, 主簿天党王公琮德明, 典史覃怀贾公楚彦元卿, 同寅协恭, 宰制斯邑, 事神恤民, 爱敬兼尽, 凡奠谒必躬焉。”[12]130元代统治者派遣各级官吏亲自到成汤庙祈雨祭祀, 官方意味浓重。

原嵌于析城山成汤庙的《汤帝行宫碑记》, 具体记录了元代至元十七年(1280年)山西州县所建汤庙花名。 其中, 泽州县包括右厢行宫、 左厢行宫等3座, 阳城县东社行宫、 西社行宫等共17座, 沁水县土屋村、 贾封村等3座, 高平县□*文中□表示碑文及其拓片中无法辩认的文字。下文同。桂坊南关、 城山村等2座。 除此, 还有翼城县6座, 闻喜县1 座, 河中府虞乡县1 座, 沁南府在城6座, 等等。[14]103至此, 泽州地区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成汤庙群。

宋元时期, 官方大力传播, 派官亲祀、 广修汤庙、 刻碑立传, 多种方式结合在一起, 使商汤崇拜在阳城地区广泛流传开来。 随着庙宇的不断修建, 到了明代, 当地民众逐渐对成汤形成自发的信仰, 民众捐钱捐物修葺汤王庙成为常态。

明成化年间阳城县下交村汤帝庙《重修下交神祠记》记载:

……有年久倾颓者, 有空缺未造者。 正统甲子春……越明年, 里人原大器、 孙郁、 许真、 灵岩, 重修舞楼。 成化纪元, 原大用辈重修广禅侯祠。 十有二年, 原宗禄辈创建佛殿三间, 兼塑佛像五尊。 十有三年, 原大亮、 原宗仁、 原宗禄、 原礼、 原英、 孙敖、 席步、 孙志学、 孙志端、 原昙、 原景、 原内、 原乾一十四人, 皆乡党之拔萃者。 睹成汤、 黄龙、 关王殿三间倾颓, 神像剥落, 同心协力, 重修补塑。 ……大明成化十八年岁在壬寅秋九月吉旦立。[14]115

明嘉靖十五年(1536)阳城县下交村汤帝庙《重修正殿廊庑碑记》记载:

原氏世居其乡, 为大姓。 科缔缙绅辈出。 神山性刚方便介, 风度庄肃, 所在人咸畏服, 尤好整饰……于是耿耿不释, 乃协缵族叔宗志、 族兄应瑞, 以修葺之……月朔望, 相率而祀于庙。 神山因祀乃举爵长跪而谋诸众, 众渲然许诺……先自出白金十两, 以鸠工经始其事。[14]113

以上两通碑刻, 表明阳城县下交村汤帝庙的修葺资金主要来自当地原氏家族的捐助。 地方大姓的参与, 在扩大本家族影响力的同时, 保存和完善了承载商汤信仰的庙宇, 给“商汤信仰”的延续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与此同时, 普通民众也广泛地参与进来。 明万历年间《补修成汤庙记》记载:

……于是集金若干缗, 鸩若工, 庀若材, 拓若址, 而就乃事。 作始于季秋元旦, 饰正殿、 五谷殿暨舞楼两廊, 庄严其圣像, 规模焕然一新矣!越明年, 九月望日复修马栅栏、 两角楼二楹、 城门楼三楹, 增修门二层, 万历戊申岁又于城门外创修西房、 东房拦马墙并大门、 城墙等、 五道殿东南角楼五楹。 万历庚戊九月二十二日廊殿前修东房三楹。 不数年间, 庙乃牧牧翼翼矣!……计开布施花名于后。 大明万历四十二年七月吉日立。[14]143

上述碑刻中记录的捐资花名多达230人, 人数之众反映了民众在商汤信仰上的自觉与主动。

除上文提及的地方大姓、 普通民众外, 道士在这一时期对汤帝信仰的民间传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刻于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的《重修汤帝庙关王殿碑记》记载:

爰入我朝天顺, 间历年久, 木石物色不能无损坏者, 故社首重加修焉, 尚易为也。 自天顺迄嘉靖又凡百余年, 矧地高亢, 风雨之浸, 日至如倾如秃, 殆不可与神共。 乙酉, 保合道士王和顺乃居于此, □见彻叹息焉。 偶有志而未达也。 延至丙午, 颓败益甚, 乃谋及社老郭红等众曰:“俞哉: 遂募四方财, 卜日鸠饬乃材, 推陈致新焉。 不足, 复出道囊以辅。”是年, 关王殿乃完竣。 丙午之戊午, 汤帝殿始于之俱完也。[14]127-128

碑文主要记述了明嘉靖年间, 道士王和顺出资修葺寨上汤帝殿、 关王殿之事。 这一时期, 道士们或贡献自己的钱财, 或亲身投入到修建工作中, 为“商汤信仰”的传承尽一己之力。 不同社会地位的民众的共同参与, 在扩大“商汤信仰”影响力的同时, 也保证了其传承与发展。

明代, 阳城地区汤帝庙数量大幅增加。 除原有汤庙外, 较大的村庄也开始修建汤庙。 汤帝庙由县城附近的水村、 卧庄等村落, 扩散到距县城较远的村镇(润城镇、 蟒河镇、 横河镇等)。 其中润城一个镇就有上伏村、 下伏村等多座成汤庙, 其集中程度可见一斑。 除汤王庙外, 阳城地区祀有汤王的庙宇数量更多, 分布更为广泛。[15]

同时, 民众的积极参与使得汤王庙的规模迅速扩大。 从现存《重修下交神祠记》 《重修乐楼记》 《王村重修成汤庙记》 《补修成汤庙记》 《增补成汤社庙志》[14]110-134等碑刻来看, 汤庙的大殿、 乐楼、 拜殿、 廊坊等部分在明代都有所增修。

综上可知, 至明代, 阳城地区商汤信仰大规模发展, 列入官方“正祀”的汤王祭祀已不仅仅局限于官府, 民众自发的祭典及捐资修缮庙宇表明在这一时期, 汤王信仰已开始走向民间化。

2 二仙信仰的官方化

二仙属晋东南地区地域性民间俗神, 主要流传于泽、 潞两地。 二仙传说, 在晋东南地区有多个版本。 金大定五年(1161年)《重修真泽二仙庙碑》记载:

真泽二仙, 显圣迹于上党郡之东南, 陵川县之界北……所居任村, 俗姓乐氏。 父讳山宝, 母亲杨氏。 诞降二女, 大娘同释迦下降月日, 二娘诞太子游门时数。 生俱颖异, 不类凡庶。 静默不言, 七岁方语。 出言有章, 动合规矩。 方寸明了, 触事警悟。 有识知其仙流道侣。 继母李氏, 酷虐害妒。 单衣跣足, 冬使采茹。 泣血浸土, 化生苦苣。 共待一筐, 母犹发怒。 热令拾麦, 外氏弗与。 遗穗无得, 畏母捶楚。 蹐踏地凌竞, 仰天号诉。 忽感黄云, 二娘腾举。 次降黄龙, 大娘乘去。 俱换仙服绛衣金缕, 绘以鸾凤宝冠绣履。 又闻仙乐响空, 天香馥路, 超凌三界, 直朝帝所。 ……自后赫灵显圣, 兴云致雨, 几有感求, 应而不拒。 亢旱者祈之, 遥见山顶云起, 甘霖必霔。 疾病者祷之, 立睹纸上药零, 沉痾必愈。 求男者生智慧之男, 求女者得端正之女苟至诚以恳祝, 必随心而生子。[16]26-27

碑刻记录了二仙的身世传说。 二仙原为乐氏姐妹, 从小聪慧异常。 继母李氏百般刁难, 二女仍纯孝不渝。 受上天垂怜, 二女幻化成仙。 之后二仙兴云布雨, 救苦救难, 灵验异常。

二仙信仰最初产生于唐代, “因孝成仙”是其广为流传的主要因素。 唐代孝文化的繁荣推动了二仙民间祭祀地位的确立。 到了宋代, 二仙信仰又增加了保家卫国的内容。 上述碑刻记载:

至宋崇宁年间, 曾显灵于边戍。 西夏弗靖, 久屯军旅。 阙于粮食, 转输艰阻。 忽二女人鬻饭救度, 钱无多寡, 皆令餍饫。 饭瓮虽小, 不竭所取, 军将欣跃……遂加封冲惠、 冲淑真人, 庙号真泽, 岁时官为奉祀。 敕功丰碑, 至今犹存。 正所谓载在祀典, 有功于国与民者也。[16]28

晋东南“二仙显灵助宋军”的传说, 赋予了二仙保家卫国的英贤身份。 碑文记述二仙在宋军对战西夏时, 因宋军久攻不下和粮草补给受阻而陷于危亡之时, 二仙携粥饭而至, 救度宋军, 使宋军得以在战争中获胜。 二仙也凭借其“能捍大患”之功升格为正祀之神。 宋徽宗时, 二仙受敕封号 “冲惠” “冲淑”真人, 庙号“真泽”, 接受官方祭祀。 二仙由此正式纳入国家正祀体系之中。

到了金代, 二仙信仰的中心转移至泽州陵川地区, 发展达到顶峰。 大量庙宇修建, 信仰体系进一步完善。

唐至元代, 二仙作为神祗的主要功能是司雨。 唐乾宁元年(894年)《乐氏二女父母墓碑》记载: “岁俭求之即丰、 时旱求之即雨。”[16]42二女作为神祗的首要职责, 就是兴云布雨, 保证粮食产量。 宋元时期, 人口大量增加, 人地矛盾激化, 对粮食的需求急剧扩张。 泽、 潞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其干旱少雨的气候状况, 向天求雨成为民众生活的重要部分。

元至元七年(1271年)《重修真泽庙记》记载:“岁正月始, 和农事作。 父老率男女数十百人会于里中祠下, 丰牲洁盛, 大作乐, 置酒三日乃罢。 香火相望, 比邑皆然。 至十月, 农事毕乃止, 岁以为常。”[16]16描绘出一年农忙开始之时, 乡族数百人宰杀牲畜置酒作乐, 以向二仙求雨的盛大场面。

元至元二十一年(1285年)《南赵庄村重修真泽庙记》中也提到:

由是奉祀之民, 其心愈敬。 每遇旱干, 大田枯槁, 加以精诚祷之, 果沛甘□。 复有置净瓶于前者, 以绛纱蒙幂, 拜不移时, 圣水盈溢。 取而祭之, 膏则沾足。 神之灵异, 可谓大哉![17]118

泽州独特的地理位置导致了雨水的短缺, 民众祈雨成为保证农业丰收的重要手段。 二仙信仰脱胎于民间传说, 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 二仙作为神祗的司雨功能, 迎合了百姓的需要。 官方支持和百姓崇信的共同作用下, 二仙信仰获得了广阔的生存空间。

元末明初, 在王朝统治者“厘正祀典”的情况下, 二仙被排除出官方正祀, 未能进一步扩展出泽、 潞地区。 但在泽州地区, 由于民众基础深厚, 庙宇众多, 二仙信仰仍得到了发展, 甚至到达一种“准正祀”的情况。

明代, 二仙故事的流传仍以孝道为主。 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仙感应碑记》记载: “继母李氏, 遇之不慈。 值岁歉, 俾二女采茹以供养。 虽敝衣跣足, 冒苦寒而不辞。 间有不给, 辄加棰楚。 每仰天号泣, 反躬自责。 坚白一心, 孝敬愈笃。”[18]474碑文谈及二女遭受继母刁难但仍仁孝有加之事。 明万历年间《真泽行宫感应碑记略》记载:“余退耕东山之麓, 怀云武公鍧固举其乡中二真人事以告, 且示以宋元碑记。 余读而叹曰: ‘异哉! 二女同居, 苦遭继母之虐, 顾能孝敬不衰, 其至诚必有感动天地者。’”[18]540流露出作者对二女纯孝不渝的敬佩之情。

明代泽州地区人口进一步发展, 农业成为关乎民众生存的大事。 为稳定社会秩序, 祭祀二仙以求得风调雨顺得到了官方重视。 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仙感应碑记》记载:

陵川县据太行绝顶, 崇冈涸堑多而平畴鲜……自春徂夏, 亢旸不雨。 苗将焦槁, 民惧无以为食。 县丞宋从善, 乃明心洁体, 躬致祷于祠下, 雨即应时而降。 但未及饶足, 宿又与主簿贾焕、 典史邵审道、 暨务使邢守元, 率士民荐绅虔告。 翌日乃获大雨……及秋, 黍稷方秀, 雨复不续。 县丞又躬自恳祷, 祝币甫登, 澍雨荐至。[18]474-474

碑文记载了在陵川大旱、 民不聊生之时, 县丞宋从善先后三次亲自求雨的事情。 可知此时对二仙的祭祀活动已不单单是民众的自发行为, 官方成为祭祀二仙的主要发起者和组织者。

赵世瑜先生认为, 宋代以来, 国家常常通过赐额等方式将某些民间信仰纳入官方正祀, 这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在文化资源上的流动。 国家的这种“收编”活动, 有利于对地方社会的控制。[3]宋代敕封二仙列入国家祀典, 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其“以劳定国” “能御大灾” “能捍大患”之功。 作为守护一方水土的神灵, 将其封为正祀不仅是对其作为神灵的肯定, 更蕴含着国家控制民众思想、 维护统治秩序的政治愿望。 明崇祯元年(1628年) 《南村二仙庙碑记》记载:“元末, 我大明兵驱胡至此。 二母显圣, 化为餐婢, 饭万兵出困。”[19]89明末, 社会动荡不安, 能够抵御外患、 保护家园的二仙就显得越发重要。 官方出面对二仙的祭祀, 表明了官方对民间信仰背后力量的重视。

综上所述, 明代二仙信仰虽始终不被列入官方正祀之中, 但也没有遭遇其他神祗“禁毁祠庙”之灾。 二仙信仰虽不为官府大力提倡, 但其中包涵的孝道、 司雨以及保卫家园的精神, 使其朝拜活动非但没有危险性, 反而对地方社会有序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故官府对二仙信仰采取了听之任之以至支持赞成的态度, 甚至在加强对地方社会的掌控管理中, 将其作为了教化引导民众的一种工具。 二仙最终得到官府肯定, 达到了“准正祀”的地位, 完成了由民间信仰向官方信仰的转变。

3 结 语

有明一代, 虽然国家将神灵信仰划分为国家正祀、 民间杂祀和淫祀, 但是这种界限并非就此僵化。 官方意味浓厚的商汤信仰, 本为古帝王祭祀, 有表明正统加强统治之意。 但在远离中央的泽州地区, 商汤祭祀更多地带有民间功能性杂神的意味, 求雨成为了商汤最重要的功能。 而未进入祀典体系的二仙, 其广泛的民众参与以及突出的灵应事迹得到官方重视, 甚至成为官方控制地方社会的有效工具。 在这里, 民间社会利用了国家, 国家也利用了民间社会; 前者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壮大, 后者这样做的目的则是为了控制前者, 只不过表现出来的不是激烈的冲突, 而是温和的互动而已。[3]综上所论, 无论是属于国家正祀的商汤信仰, 还是民间性更强的二仙祭祀, 都是民众活动的舞台。 只有民众的广泛参与, 才能让其真正发展下去。 国家力量不仅体现在处于官方信仰的商汤祭祀中, 也存在于作为民间信仰的二仙祭祀中。 政府官员的主动参与, 让二仙信仰也更具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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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nteractionBetweenOfficialBeliefandCivilBelief——TakingtheBeliefintheTangofShangDynastyinZezhouDistrictandErxianBeliefasExamples

TIANYuchen,JIAFayi

(History and Culture School, Shanxi University, Taiyuan 030006, China)

Official beliefs and folk beliefs distinguish strictly according to national laws, but when it comes to a certain region, they are still related to each other. In the Ming Dynasty, the belief of Tang of Shang Dynasty in Zezhou District started to step down and transformed from a singly official behavior to an activity organized by people themselves. The belief in Erxian, which had been excluded by the national belief, was officially recognized because of the public support and went to be a would-be sacrifice eventually. The government and public influence and benefit each other in the belief activity, which reflects the mild interaction between them.

official Belief; civil Belief; Tang the Shang Dynasty; Erxian

1673-1646(2017)05-0038-05

2017-05-18

田玙琛(1994-), 女, 硕士生, 从事专业: 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

K265.21

A

10.3969/j.issn.1673-1646.2017.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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