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首个被判死刑的“老虎”
2017-01-09
十八大后首个被判死刑的“老虎”
他是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百只“老虎”,但与其他老虎贪腐罪行不同的是,赵黎平实施了故意杀人这一严重暴力犯罪。他也因此成为新中国成立后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首个被判死刑的“老虎”。
赵黎平
近日,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赵黎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这个庭审结果,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官员犯法没有特权,依法反腐不留余力!
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
2015年3月20日晚,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一名身中两枪的女子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拼命逃亡。赵黎平则驾驶一辆蒙K牌照的黑色奥迪疾速追赶。途中,该女子拨通110报警,称“赵黎平要杀我”,之后便匆匆挂掉电话。接警后,警方着手设卡追捕。
当晚21时30分左右,两辆车先后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区。白色轿车停下后,赵黎平冲出奥迪,举枪射中女子头部,随即将尸体拖入后备箱,飞速驶出小区。他一路狂驰,来到赤峰市松山区被称为大牛圈的山坡上,将女子焚尸并掩埋在坡底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据山上一户村民家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前10个小时,赵黎平曾驾车来到这里考察路况和整体环境。
谨慎的踩点并没能帮赵黎平逃脱法网。3月21日凌晨,驾车逃到克什克腾旗的赵黎平被赤峰警方抓获,车上有一把手枪。警方随后在205省道附近起获其扔掉的死者的充电器、包、带血的汽车坐垫,赵作案时使用的铁锹、斧子和两把手枪,又从其呼市的家中搜出两把手枪。
据了解,被害人李某某1988年生于赤峰市翁牛特旗,是赵黎平“关系较为亲密的女友”。至于被杀原因,内蒙古自治区一位退休高级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提出自己的看法:“赵黎平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后,曾以任公安厅厅长期间掌握的把柄作威胁,寻求其他官员的保护,这些证据就保管在李某某那里。她没有按赵的要求交出证据,赵黎平这才起了杀心。”
记者了解到,李某某生前曾经营服装生意,店铺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新华路步行街的航宇商厦。3月25日,记者来到这里时,发现店内服装和其他摆设早已被撤,空荡的店面里只有几个面无表情的塑料模特伫立着。见到有陌生人探访,正在一旁闲聊的几个人使了使眼色,立即中止了讨论的话题。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位姑娘模式化地回答:“没打过交道,和她不熟。”一位自称商场管理者的女士则劝记者:“把拍的照片删了吧。”
在李某某生前居住的百合新城南区,过往居民看见拦起的警戒线总会指指点点,而后快速走过。据小区商贩介绍,案发后,警车一直停在李某某家楼道口值守。另有小区居民透露,3月25日凌晨,曾看到警察带着赵黎平到17号楼西侧指认现场。
曾经的“公安一号”
“不应该啊,老赵犯这种错误,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这是记者走访内蒙古公安厅相关人士时听到最多的感慨。在他们看来,持枪杀人并抛尸荒野的做法实在不像工作了30多年的老警察能干出来的事,也和他们平时所认识的这位厅长的所作所为大相径庭。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黎平出生于1951年8月,未满18岁就到吉林通辽插队,后当过印刷工人。1972年,赵黎平进入哲里木盟公安处成为一名侦查员,此后一路升迁。1990年,他调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历任刑侦处副处长、处长,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等职,2005年擢升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作为内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婿,赵黎平有背景又有能力,能一路升迁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主理内蒙古警界的7年中,这位曾经的“公安一号”留下了不少印记:2005年,赵黎平提出打击刑事犯罪“速决战”概念,即难度小的一周内破案,难度中等的两周内破案,难度大的四周内破案;2009年,他高调介绍“草原110”机制,即借助无线电通信系统,把对讲机配备到每个牧民家庭,24小时开机,随时有事随时呼叫;2012年初,他着力打造内蒙古警队快速反应能力,规定报警电话等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秒,出警时限则是“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农村牧区尽快到达”……一系列举措,都是赵黎平晋级的资本。
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的张甲(化名),与赵黎平有过工作上的接触。谈及这位曾经的老领导,张甲说:“他是公安厅的老人了,为人挺好,不傲气。实实在在地讲,这个人很有才,做事也很稳妥。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
一位接近公安厅的人士回忆,赵黎平口才很好,“讲话非常有煽动性”,能说到人心坎里去,让手下的人心甘情愿为他卖命。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他(赵黎平)2012年卸任时,给公安厅的工作人员做了最后一次讲话。没多大官腔,就是作为一个工作了很多年的老警察。他当厅长7年,不少人都是在他当领导的时候成长起来的,听着他的讲话都有些舍不得。他说完后,全体公安厅的人都自觉地站起来给他鼓掌,鼓了好几分钟。”
赵黎平还有一个身份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他涉猎较广,著有长篇小说《大司马传奇》、诗集《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及杂文集《中国谋略家箴言》等多部作品。其中,杂文集《大梦谁先觉》曾获1995年内蒙古“五个一”工程图书奖。
多个负面事件都有他的影子
担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7年间,赵黎平也曾卷进一系列负面事件,但仕途似乎并未受到什么影响。
在有关对赵黎平的举报中,流传最广的一个来自“万里购林客户”。2007年,“万里大造林”被定性为“以团伙传销形式实施非法经营活动”,时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的赵黎平接手了当地相关善后工作。4年后,一封由“万里购林客户”联名的举报信通过网络传播开来。信中称,正是赵黎平4年来的“种种异常表现”,让他们决心举报。
记者注意到,这封举报信直指赵黎平暗箱操作假拍卖,资产严重流失,长时间、大范围设备损毁,涉嫌非法挪用被冻结的管护资金等四大“违法事实”,称其为竭力掩盖自己的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利用手中的权力,‘谎报军情’、欺上瞒下,指挥操纵内蒙古公安系统及所谓的‘资产管理人’对善后工作施加干扰,设置阻力,甚至不惜动用警力拘捕阻截依法上访的万里客户,怂恿并暗中操纵对林业资产的‘假评估’……”
另一个重被提起的案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呼格案”。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称1996年“4·9”女尸案真凶正是自己,而非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那一年,赵黎平刚刚履新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还有已持续发酵5年的“杜文公款送礼案”。有消息人士透漏,2015年初,内蒙古公安系统就传出“赵黎平将被调查”的消息,被调查的原因之一,应该就是由内蒙古法制办法律顾问室原副主任杜文贪污案牵出的、涉及130万元的单位贿赂案。据媒体公布的庭审笔录显示,杜文向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送这笔钱的过程:接到赵黎平的电话后,他从家里拿了130万元,在省交通厅旁交给赵黎平。赵还防范他是否携带录音设备,并叮嘱他跟别人不要说送了,也不要说不送。
(《环球人物》2015年第9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