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思考
2017-01-09毛凝
毛凝
关于强化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思考
毛凝
2016年6月,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小贸市场”)迎来了两周岁生日。开业两年来,小贸市场进口台湾货物6906批次(报检批),货值约1.9亿美元,成为平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平潭局”)的业务增长点和工作亮点,受到系统内外的广泛关注。在通关高效便利化和提高把关成效的双重要求下,如何顺势而为,打好综合实验区和自贸区的双重好牌,现有的小贸市场“即查即放”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现况
(一)创新监管工作需要上位法的支撑
小贸市场进口的台湾货物具有“小、散、杂”的特点,为了促进市场繁荣发展、提高通关效率,根据《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一步支持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发展15条措施》,平潭局对小贸市场实施“即查即放”的高效检验检疫监管模式。该监管模式,是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成果,需要上位法的有力支撑,从而保障小贸市场的检验检疫监管享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做到监管有力,降低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风险。
(二)不合格产品处理设施需逐步完善
开业两年来,小贸市场不合格货物共计331批次(货物批),货值约80.4万美元,主要不合格商品有豆制品、麦片、黑糖、蒜香青豆等,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含有违规转基因成分、水分超标、微生物超标、未获进境审批等。小贸市场不合格商品的销毁,是在检验检疫监督下,以进口企业为主体进行销毁。目前,平潭澳前码头无害化焚烧炉容量小,承担小贸市场不合格产品的销毁工作较为吃力。因此,不合格产品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以保障处理及时、高效、无害化。
(三)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给力”
小贸进口企业以台资企业为主,大多投资规模小、从事进出口贸易时间短,对我国大陆进口贸易相关法律、《食品安全法》以及平潭优惠政策了解有限,对检验检疫工作内容较为陌生,个别企业与检验检疫工作配合度较低,存在未及时、如数召回和销毁配合度较低等问题。
(四)市场监管工作需不断加强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信息联合、问题联纠、市场联管等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负担;二是监管力量相对不足,需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督查的工作力度;三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业务需求,成为市场发展的瓶颈。
二、思考和建议
面对严峻的挑战和复杂的贸易形势,检验检疫需要通过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优化服务供给,助力对台小额贸易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检验检疫监管急需形成“一个平台”、“两大支柱”、“三重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新模式。
(一)打造一个平台:加强条块联动,促进部门协作
小贸市场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只有协作形成合力,才能实现高效监管。应推动地方政府、小贸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海关共同参与、加强协作,实现各方监管工作共赢的局面。推动检验检疫与平潭管委会在招商引资、政策宣传上的合作,合力构建检验检疫话语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检验检疫与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业务上的合作,特别是针对保化品和医疗器械的创新监管,合力推出自贸区创新新举措。同时,双方应加强问题产品追溯召回工作合作机制,不断完善追溯召回机制;推动检验检疫与小贸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合作,加快检验检疫专用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与海关“三个一”工作,努力实现关检“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进一步推动高效通关。
(二)建立两大支柱
1.支柱一:加快新时期涉台检验检疫监管立法
目前,对小贸市场进口的台湾货物实施的“即查即放即上架”的监管模式,突破了以往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却缺乏配套法律法规。在现有监管模式下,法律的缺位将导致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缺乏抓手,甚至流于形式。因此,应加快新时期下涉台检验检疫监管立法。一方面,明确创新监管模式下检验检疫工作职责,完善一次审批多次核销、标签免审、标准与查验结果互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机制,更好地把好国门、发挥检验检疫职能,实现高效监管、便利通关、保障质量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两岸经贸人员往来。另一方面,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强调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对于违法行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支柱二:完善追溯机制构建质量安全网
新时期下,面临新常态、新问题,检验检疫的创新监管模式更需要完善的追溯机制作为质量安全保障,以实现“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闭环监管。一是完善检验检疫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借助互联网,应用办公场所的告示牌、LED显示屏等,及时、准确发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做到不出错、不遗漏、不拖延。二是充分利用好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将不合格产品召回追溯工作列入企业信用管理重点考核内容,不断强化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管理,推进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企业信用管理信息,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三重保障
1.基础保障
加快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小贸市场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一是加快推进小贸市场现场实验室建设。重点做好实验室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对于常规项目的检测做到随抽随检、结果立等,缩短样品检测时间,降低企业成本,实现“即抽即检”。二是实行第三方销毁工作机制。因地制宜,与当地垃圾处理部门合作,利用其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实现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三是完善小贸监管仓库建设。重点做好在建新监管仓库的整改工作,仓库除了须符合检验检疫监管仓库的基本要求,还应区域划分明确、标识鲜明,设有待检存放区域和不合格产品存放区域,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设施保障。
2.制度保障
完善监管机制建设。一方面,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食品监督抽检计划、总局警示通报、不合格信息等要求,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市场日常巡查工作。重点针对不合格产品开展日常巡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未及时下架、仍在销售的,对其进行封存,追溯产品来源,并对相关企业进行教育,从销售环节着手,堵住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3.队伍保障
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平潭检验检疫人,身处改革一线,需要积极探索、实干创新。一是提高业务素养。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常态,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途径,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并注重在实践中摔打磨练,提高实际工作本领,使人人成为政策通、业务通。二是加强交流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一方面积极参加总局、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具体业务向经验丰富的兄弟局跟班学习,重点敏感业务向省局业务专家请教解疑;另一方面创造条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邀请系统内业务能手来岚开班讲课,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作者单位:平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