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审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2017-01-07卢静李佳
审计与理财 2016年11期
卢静 李佳
近日,永修县审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人社部《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号)精神,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16〕69号)文件,及时成立了两个审计组分别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的机关经费结余、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局、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开展了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已出具审计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