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儿童用品的“安全防线”
——我国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7-01-06施京京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筑牢儿童用品的“安全防线”
——我国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琳琅满目的玩具、五颜六色的儿童服装……儿童用品构成了孩子们的童年记忆,也满载着家长们的爱与关怀。在又一个“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仍然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3.15亿少年儿童,儿童用品年消费约为6000亿元,未来这一市场还将快速增长。当前,在我国加强供给侧改革、创新质量供给、增加优质消费的大环境下,筑牢儿童用品的“安全防线”、提升其质量安全水平不仅关系到儿童身心健康,也影响着家庭稳定、产业发展与社会和谐。为此,我国质检部门近年来持续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儿童安全,在新形势下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监督抽查
由于我国儿童用品种类繁多,生产企业分布广泛、良莠不齐,给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多重挑战。为提高儿童用品质量,从2012年开始,质检总局持续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了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行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步上升。在2015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中,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抽查合格率为100%,玩具、童车、毛绒布制玩具等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
“质检部门去年组织开展了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抽查儿童用品7894批次,对422家企业生产的1065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处理,查处儿童用品质量违法案件102起,同时针对网络销售的毛绒玩具等电子商务产品组织了专项抽查。”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儿童用品的国家监督抽查覆盖了其主要产业集聚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今年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把包括儿童用品在内的消费品安全作为质检部门三大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提出维护消费品安全要出重拳,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不断促进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据了解,2016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中包括童车、玩具、学生用品、童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儿童用品,监督抽查分季度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监督抽查3种形式,监督抽查的对象包括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网络销售企业。质检部门将突出重点产品、企业、区域和项目,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继续加大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国家监督抽查与地方监督抽查的统筹协调,强化抽查结果的分析利用,提高监督抽查的整体合力;完善监督抽查过程管理,落实随机抽查的要求,规范监督抽查过程管理;发挥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作用,提高质量监督的整体效能,探索开展质量比对,发挥监督抽查分析评价质量状况的功能,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确保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在“六一”前夕,各地质检系统纷纷组织开展了儿童用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其中,福建省质监局组织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儿童玩具、童车、童鞋、婴幼儿奶瓶、婴幼儿纸尿裤、儿童家具、文具等8种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两类指标,在全省共抽查130家生产企业18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46%。四川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儿童类消费品监督抽查专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计划,对儿童玩具、儿童家具、童车、学生校服、儿童服装、童鞋、婴幼儿纸尿裤等7大类165家企业222批次的儿童类消费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以“红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告儿童类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浙江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保护妇女儿童等消费者权益”市场反溯专项抽检行动,从多家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取得样品,发布了童车、童装、学生用品、削笔器、纸巾纸、晴雨伞、牙刷等7类产品市场反溯抽检结果,针对市场反溯发现的质量问题,移交产品生产企业属地质监部门调查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相关电商平台,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监督抽查的同时,质检总局加大力度对儿童用品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布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通报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相应儿童用品时的注意事项。“针对有声玩具可能存在的噪声危害,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近期组织开展了有声玩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125批次,主要参照国内外玩具安全标准要求,对声压级项目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27批次样品声压测试值偏高,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这是质检总局对有声玩具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中的内容。继持续发布婴儿学步车、有声玩具、电玩具电源适配器等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后,日前质检总局又发出了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儿童笔类文具产品等消费预警信息。“将儿童等特殊群体用品作为风险监测的重中之重,一方面是质检系统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于消费品质量安全的关切的需要。”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提高包括儿童用品在内的消费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比重,着力解决一批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
完善安全标准
标准是质量监督的依据和标的,无标生产或有标准而企业不按标准生产,是影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儿童用品安全标准,以儿童玩具为例,国家标准达20多个,涉及电玩具、毛绒和布制玩具等所有儿童玩具,对安全风险的规定涉及机械安全和铅、汞等可迁移金属元素,以及甲醛、增塑剂等有害化合物限量等。据国家标准委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已有儿童用品相关国家标准40余项,其中强制性标准近20项,在一些通用标准中还专门针对儿童进行了特殊规定。儿童用品相关标准从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测试方法、标识说明等多角度对儿童的衣、住、用、行全方位进行了规范,覆盖了童装、童鞋、童车、儿童家具、玩具、儿童伞、学生用品等多类产品,构筑了保护儿童用品安全的坚实基础。
今年1月1日,《玩具安全》系列标准、《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纷纷实施。6月1日,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作为对原有纺织品安全标准的特殊定制和升级,成为史上最严格童装标准。“例如在化学安全方面,该标准增加了六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还将童装安全技术分为A B C三类,所有童装都必须标明这些安全类别。”据标准起草人之一、中纺标检验认证中心标准事业部副总经理徐路介绍,该标准也是国内外首个针对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的系统性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至今未制定统一的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国际标准,国外如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对儿童用品的安全性非常重视,并制定了儿童用品有关技术法规,但国外法规大多是针对产品的某项性能或者某个有害物质提出要求,如欧盟对各种有害物和儿童服装绳带规定了具体要求,日本对甲醛含量提出要求,美国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对儿童用品铅含量和邻苯二甲酸酯提出要求……目前国外还没有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在许多父母眼中,国外的儿童用品似乎更加安全,他们愿意花费更高的价格为孩子购买国外产品。“目前一线城市和一类商场内,玩具和婴童用品领域国际品牌占比较大,还有些父母选择在网上海淘‘洋货’。实际上,目前我国的玩具和婴童用品生产加工水平是非常高的,全球70%的玩具和婴童用品都在中国生产加工,这对于提升国内的产品质量控制水平、企业管理水平都有很大帮助。”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会长梁梅指出:“目前,国内市场上的品牌企业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而且,国内玩具和婴童用品的强制性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基本上都参考了欧盟和美国标准,某些方面如安全座椅的防燃性标准比欧盟更全面。”
2015年10月22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首批消费品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结果,在儿童用品等12个重点消费品领域,经过与770余项国际法规标准、3816项技术指标对比发现,我国71%指标严于或与欧盟相关指令与协调标准一致;74%指标严于或与美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一致;90%指标严于或与日本、加拿大一致。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表示,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的强制性标准是需要加强管理的领域,我国将加快中国标准国际化步伐,重点消费品领域基本实现国际国内标准水平一致,加快制定《儿童用品基本安全技术条件》等跨领域通用的消费品安全标准。通过不断完善儿童用品标准体系,加强基础通用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紧密结合产品质量监管情况,建立消费者参与标准化工作的机制,形成标准全过程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良性模式。
“儿童用品具有更新快、质量安全要求高等特点,一些新的产品标准缺失或是已有的标准部分技术指标已经不适应产品质量更新的需要,致使企业部分新的产品无标生产或部分技术指标不适应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同时,玩具和婴童用品标准归口分散,造成玩具和婴童用品标准制定修订没有统一的规划管理,无法保证时效性和统一性,因此要加大儿童用品强制性标准整合监管力度。”在梁梅看来,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对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明确,是一个改革的方向。儿童用品强制性标准涉及到儿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加大改革力度,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制定、统一实施,保证“一个市场、一个底线、一个标准”。对此,田世宏介绍,质检部门今年在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落地”上下功夫,全面启动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年底将完成全部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
执法打假是质检部门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质检系统突出确保消费品安全执法打假重点,开展了以童装、童车和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为重点的消费品“质检利剑”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9万人次,检查企业3.13万家次,查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3440起。“‘质检利剑’行动旨在通过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使重点产品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使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使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据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介绍,今年将围绕确保消费品安全,以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等10种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持续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开展了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以儿童用品等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的荷花坑批发市场、万达沃尔玛超市,也穿梭着路南质监局工作人员繁忙的身影,该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儿童玩具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在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类玩具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玩具是否取得3C认证证书,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警告标识、玩具适用年龄段、安全警示等标志使用是否规范、合法等,现场共检查儿童玩具100余种。
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的同时,质检部门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包括儿童用品在内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按照“扩大召回范围、整合内部职能、加强外部联合、强化技术支撑”的要求,构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大格局。“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儿童用品的质量安全,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已将11类儿童用品纳入实施召回管理的范围。”据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慧萍介绍,截至2016年5月18日,我国共实施儿童用品召回352次,涉及数量23.5万件,产品类别主要涉及儿童玩具、童车、儿童服装以及儿童用塑料制品等。其中儿童玩具召回142次,涉及数量12.3万件;童车产品召回207次,涉及数量11万辆;儿童服装召回2次,涉及数量989件;儿童用塑料制品召回1次,涉及数量850件。
各地质检系统也积极贯彻落实着儿童玩具、消费品等一系列召回规章制度,河北省继首次对12家童车企业的部分缺陷产品召回之后,正围绕9类电子电器产品和11类儿童用品,加大信息收集分析和缺陷调查力度,全面启动召回工作。河北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开展召回工作,就是质监部门适应经济发展形势,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事后监管,推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激活消费需求和促进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河北省是制造大省,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各类消费品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新形势下,只有加快创新质量监管方式,将缺陷产品召回手段有机融入质量监管体系中,才能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效能。”
近期,湖南省质监局根据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计划,对涉及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等6大类产品进行了132批次的市场购检,根据购检结果分析,初步确认涉及儿童服装和课业簿册两类共计24个批次产品涉嫌存在质量缺陷,下一步将依据购检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缺陷认定,并通知生产者对已认定的缺陷产品实施召回,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并将进一步加大对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收集力度,强化缺陷技术认定,全面推进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工作。”
王慧萍指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缺陷产品召回的重要性。“目前我国的企业越来越自律了,对消费者的责任心也越来越强,所以通常会主动召回,当然,有一些企业刚开始不是很配合,但是通过召回以后发现,不但没有对它的产品和信誉造成影响,反而消费者会更加信任它的产品,所以越来越配合我们。”据了解,质检总局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制定消费品召回管理部门规章,逐步扩大召回范围,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监管体系,推动地方局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召回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大召回管理工作力度,加强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召回监督和效果评估等工作,监督和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确保儿童用品等消费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