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稳扎稳打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2017-01-05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章康华
□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 章康华
夯实基础 稳扎稳打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 章康华
9月26日,召开了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并举办了脱贫攻坚培训班;近期,中央巡视组对江西巡视“回头看”,发现了我省在扶贫开发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制定和实施了整改方案;国务院扶贫办连续在安徽、湖北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并下发了《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等两个文件,就做好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以及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做好全省2016年后二个月和2017年初的相关工作,省办决定举办这次培训班,要求各市、县(区)扶贫和移民办(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可见省办对这次培训班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扶贫办也对江西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信息中心陆春生主任亲临江西指导。这是国务院扶贫办对江西的高度重视,是信息中心对江西的大力去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陆主任的讲话精神,按照陆主任的要求,认真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次的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 章康华
一、深刻认识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意义
1.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自2014年对贫困户建档立卡以来,我们经历一个从扶贫对象比较精准到不断精准的过程,贫困人口数据得到了不断的清冼,数据的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去年开展建档立卡 “回头看”后,各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一系列的审核、核查、审计和巡视,贫困户识别的精准率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各地对贫困户的分布、贫困特征、主要致贫原因等进行了分析,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政策措施,使“六个精准”落到实处,“五个一批”具体到户,脱贫规划具体到人。脱贫攻坚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可以说,精准识别贫困户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是所有扶贫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依据,是检验脱贫攻坚是否取得预期效果的手段。因此,各地要把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作为目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力求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和录入数据的准确无误。
2.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采集信息是对党委、政府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国务院颁布了对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了第三方对去年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试评估,国家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数据就是评估的重要依据。今年,系统中还增加了扶贫资金和项目业务管理模块,这些数据都是对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省对各地、对贫困县的考核也将以信息系统和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省委、省政府对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十分重视,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着力在加快脱贫攻坚进度、提高脱贫攻坚实效、提高脱贫攻坚能力和创新脱贫攻坚机制上体现精准和领跑,努力打造脱贫攻坚的“江西样板”。
3.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是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对象。2017年1月,国家将就对省委、省政府考核内容进行第三方评估,主要评估各地的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以及帮扶政策、扶持措施的满意度,并据此对省委、省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评分。省将于2016年12月组织第三方,对各地今年的脱贫贫困户、退出的贫困村、摘帽的贫困县,以及相关的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帮扶政策和扶持措施的满意度等进行评估。评估的对象就是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随机抽样取得。各地要对信息系统和精准脱贫大数据系统中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效果等各种数据,认真采集和录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成性。
二、认真组织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1.认真组织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整。国家信息系统中2013年底有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346万人,2014、2015年全省共脱贫142万人,2015年底的贫困人口为200万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以2015年底的未脱贫贫困人口200万人为依据,下达了脱贫滚动计划。精准永远在路上。随着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和督查检查手段的不断加强,各地在工作中不断发现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部分符合条件而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各地要利用这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机会,再一次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再一次清冼建档立卡信息。我们将向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报告,请求开放系统的增删功能。对增补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地要严格执行扶贫对象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严把认定质量关。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少,全部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不纳入。
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68.6万户200万人和农村低保对象102.7万户170.8万人进行了台帐比对。已列入建档立卡的有43.4万户、82.9万人;未列入建档立卡低保人口有59.2万户、87.8万人。未列入建档立卡的低保人口大致有四类:一是因当地低保人口数大于贫困人口数即所谓“倒挂现象”,有12.3万人。二是因识别方式不一致,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按户识别,而低保人口识别是按户识别和按人识别相结合,导致42.8万名低保人口无法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中。三是部分地方将低保人口与贫困人口分开,这类人群约有7万人。四是因扶贫对象一年变动一次,而低保对象每季度或半年变动一次,年中期间新增的低保对象无法及时识别,符合条件的也无法及时列入扶贫对象,这一类人群约16-17万人。省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将新增低保人口指标主要安排于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逐步适当调整存量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各地在安排新增低保人口时,要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择。二是坚决纠正部分地方不允许农户同时享受建档立卡扶持政策和低保户扶持政策的做法,并组织开展对因此而未列入建档立卡的7万名低保人口进行识别,对经识别符合条件的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对因倒挂而未列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开展一次识别,对经识别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是统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动态调整时间,确定每半年同步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动态调整工作。因此,各地要结合这次动态调整,对不允许同时享受建档立卡扶持政策和低保户扶持政策的农户、因倒挂而未列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进行再一次的精准识别,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纳入。
对清理不符合条件贫困户的问题,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执行“回头看”过程中的“七清四严”。省扶贫和移民办曾下文要求,对七类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票否决”,四类贫困户严格甄别。各地在实践中发现,确实还有一些很特殊的贫困户,既有上述“七清四严”的情况,但生活确实困难。各地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七种一票否决情形要进行具体的审核和甄别,不能简单化、机械化、“一刀切”地处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支出型贫困问题,要根据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考量。对因大病医疗、教育等大额支出造成家庭贫困的,要及时按要求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扶持。同时,要严防“冒进思想”,人为地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降低贫困发生率。对被清退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将建档立卡和贫困户的识别政策、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原原本本、完完全全地交给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各地一是要按照“上年底贫困人口数-当年清退贫困人口数-脱贫贫困人口数+返贫(新增)贫困人口数=年底未脱贫贫困人口数”的要求,分年度算清本市、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要做好历史年度贫困人口数据的衔接工作。各地每年的贫困人口数量和脱贫人口数量,要与市、县委书记和市、县长与省签订的减贫责任状数据相衔接。每年清理的不合格贫困人口在规模上要具备合理性,严禁人为地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退出贫困户,要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严禁“数字脱贫”。
2.认真组织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有序退出。今年2月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为我省一季度对2014、2015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开展第三方评估提供了指导意见。4月份,国家出台《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根据新的文件精神,省办对原文件进行了修改,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已于9月1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我们一是要把握退出标准。实施意见在退出标准上进行了调整,其中贫困村的退出要求贫困发生率由原文件的应低于4%修改为应低于2%;贫困县退出要求贫困发生率由原文件的应低于3%修改为应低于2%。最近省办下达贫困村退出标准,各地要依据标准审定。二是要把握退出程序。实施意见明确,贫困户的退出要经过“7道程序”,即按照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退出公示、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贫困村的退出要经过“5道程序”,即按照对象初选、精准扶持、调查核实、公示公告、批准退出的程序执行;贫困县的退出要经过“5个环节”,即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第三方评估,经社会公示,再报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符合条件的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三是要把握抽查和评估要求。对拟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对其进行抽查和评估。县级政府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抽查覆盖率不少于10%。设区市对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抽查,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村抽查覆盖率不少于20%。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结合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抽取部分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进行核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享受中央、省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贫困村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实施贫困村村级扶贫开发规划。贫困县退出的当年,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时加5分。四是要把握时间节点。明年1月,国家将对精准扶贫和摘帽的贫困县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据此对省委、省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考核。各地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部署并安排好贫困退出工作。省办决定,各县在10月就要启动2016年的贫困退出工作,我在9月召开的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已经部署。各地11月底前,要完成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在市、县级层面的所有程序,并将确定的退出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具体名单报省,省将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核查。
3.认真组织建档立卡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各地要根据今天上午陆春生主任的讲话要求,以及计财处的布置,充分发挥县乡村,特别是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作用,做好建档立卡信息的采集、校核和录入等基础性工作。在数据录入过程中,要做到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高标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等基础数据精准真实。
这里要强调的是,关于国家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管理的运行问题。加快建设我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是今年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将为资金精准投放、实时跟踪、统筹管理、科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对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意义重大。6月中旬,尹建业副省长主持召开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平台建设工作。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8月底完成了管理平台的框架和模块建设,9月初在井冈山市、吉安县进行了数据上线运行,预计11月初基本完成全省数据上线运行,实现对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有关数据的衔接;2017年一季度末之前,将实现全省脱贫攻坚数据共享,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平台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开展有力的脱贫进展督促。通过及时掌握全省到村到户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扶贫政策是否做到了因户施策,并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各行业部门反馈,为其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也为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开展督促检查提供基本依据。同时实现便捷的脱贫成效网上评估和考核依据。根据各行业落实精准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量化业务和工作指标,定期跟踪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实现网上测评和绩效比对,即时掌握全省的脱贫成效总体情况和各项具体脱贫指标完成情况,为全省脱贫攻坚评估和考核奖惩提供准确依据。
大数据平台最关键的就是数据的采集、维护和运用。省办将成立专门队伍加强对数据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有的县也组建了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县、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中选调,负责全县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与维护,各地可参考借鉴。
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都是重要的信息管理平台。由于今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在两个系统中,同时更新信息数据。省将加强与国务院扶贫办的协调,有效解决好两个系统数据的衔接问题。各地要有效地统一两个系统的数据,使两个系统的数据完全一致,不能形成两张皮。
三、目前几项重要的工作
1.关于巡视问题整改。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反映我省“有些扶贫项目认证不充分、资金闲置、没有惠及贫困群众”。为此,经省办研究,提出了以下的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规划,各地要尽快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二是要加强项目认证,从2017年起,对投资2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要召开认证会进行认证。还有就是加强督促、检查,纳入考核等措施。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资金闲置和惠及贫困群众的问题。资金闲置应该主要是指去年和前年的产业扶贫资金,今年的资金没有规定具体的投资方向及规模,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全部由县决定,应该不会有闲置的问题。各地要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到年底未支付的资金不能超过资金总额的30%,这个指标是要纳入考核的,省办也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关于前两年闲置的产业扶贫资金,各地要结合今年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有效地化解投资矛盾,将闲置资金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2.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是一项重大的改革,省也印发了《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涉农资金整合进行进一步的督促。一是要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省要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规划,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配备、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按程序报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二是要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省要指导县依据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加快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并以县级人民政府文件印发。三是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据了解,全省58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试点县中很多县还没有制定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工作进度较慢。为此,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8月初下发了《关于抓紧制定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已经出台扶贫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编制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细化措施,构建和完善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工程具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框架体系,并将包括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在内的井冈山市和吉安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印发给了各地参考借鉴。各地要根据国家的要求,县在11 月中旬前完成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制定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还没有出台的县(市)要抓紧研究制定。
制定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一是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根据脱贫攻坚考核标准,在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会同乡村分别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目前本地基本状况与考核指标要求差距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脱贫攻坚总体实施方案。根据总体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结合前期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帮扶政策并测算政策实施所需资金,再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调查摸底并编制到村到户项目资金需求统计表和投资概算。二是要明确整合原则和范围。强调政府落实、统筹使用,多方筹集、全面整合,精准发力、注重实施,加强协调、强化责任的原则,做好整合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同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将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部分资金也要纳入整合范围。三是要强化整合措施。按照“五个明确、两个打破”的思路强化整合措施,即: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明确项目申报程序、明确项目规范建设、明确项目验收程序、明确资金拨付流程,打破资金使用权限、打破资金分部门管理的限制。省里也将针对性指导地区就差异化政策视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取消废止、增减拆并、保留扩展、吸收统一等调整,从源头上把牢改革的总开关。四是要明确整合资金使用方向。按轻重缓急和脱贫攻坚需要,以全省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为依托,明确项目建设规划和资金预算安排,制定详细预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情况表和预计资金使用方向情况表。
3.关于产业扶贫。5月中旬在井冈山召开了全省扶贫和移民产业扶持现场会,就有关政策作了培训。主要是:在组织形式上,推广“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组建一个合作组织或选择一个龙头企业、设立一笔扶贫信贷通、落实一种部门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在产业业态上,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光伏产业、电商扶贫及服务业等。在经营形式上,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扶持其通过加入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探索通过资产性收益扶贫,增加收入。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农户将承包土地出租给龙头企业,将产业扶持到户资金投入龙头企业,到龙头企业打工或返租倒包发展产业,贫困农户可获得租金、股金和薪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在赣州市等地,探索出了一条“扶贫工厂”、“扶贫车间”的产业扶贫模式。就是利用贫困村、搬迁扶贫移民集中安置点等贫困农民较集中的地方,建设一个“扶贫工厂”、“扶贫车间”,承接较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移,承接外地工厂的来料加工,让贫困户在家门口打工赚钱,有效地解决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孩子等社会问题。这是产业梯度转移在贫困农村的具体体现,是经济发展规律,我们要利用好,要发挥好它的扶贫作用。
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各地不断加强探索,有的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这里要强调:一是产业扶贫要加快进度。到目前为止,有的地方还未上报2016年产业扶贫资金安排计划备案,甚至有部分地方2015年项目还没有落实。这与工作计划严重脱节,影响了我省总体工作进度。请各地回去后抓紧时间按要求确定产业资金项目,并按程序上报市里、省里备案。二是光伏扶贫要把握政策。我省光伏扶贫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省办和省发改委(能源局)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很多地方非常有积极性。但是因为光伏项目上网电价度电补贴指标有限,竞争非常激烈。按照有关能源发展政策,目前省里只支持分户式光伏电站和村级光伏电站项目,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这里提醒想做光伏扶贫项目的地方,要加强与当地能源部门的沟通联系,吃透国家和省里光伏扶贫的政策,按照政策要求上报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三是金融扶贫要加大力度。截止今年8月底,我省已有57个县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受益村数4932个,其中贫困村1635个,安排风险补偿金8.2亿元,贫困户累计贷款户数9.1万户,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1.1亿元,可以说这项工作今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成绩的背后隐藏了很大的问题,在安排风险补偿金方面,赣州市占了全省89.7%;当年累计获贷贫困户数方面,赣州市占了全省90.2%;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额方面,赣州市占了全省91.8%,其它地市的工作长期在低位徘徊,甚至还有两个设区市到目前为止工作还没有启动。省办将对8月份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希望工作落后的地方抓紧时间,迎头赶上。四是保险扶贫要主动作为。作为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省办和省保监局加强了沟通协调,已经下发了《关于保险业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还将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产业精准扶贫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省贫困农户试行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保”和“金信扶贫保”特惠保险政策,通过开展产业精准扶贫保险服务,着力为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风险防范、融资增信上的倾斜支持,让其增收脱贫有可靠依托和坚实保障。为了更好地推动各地做好重大疾病商业附加保险工作,近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印发省六单位制定的有关细则,要求各地务必在年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年初全面实施。各地接通知后,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协调当地保险机构做好产业精准扶贫保险和重大疾病商业附加保险工作。五是扶贫再贷款要尽早安排。扶贫再贷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里明确提出的金融扶贫特惠政策,为进一步促进扶贫再贷款政策落地落实,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国务院扶贫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扶贫再贷款资金精准使用管理机制的通知》,对这些工作专门进行了部署,并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度。扶贫再贷款的支持对象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具有扶贫功能、承担扶贫责任的涉农龙头企业和小微企业,并突出在我省重点贫困地区。目前,省办已经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进行了沟通,将联合发文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到时请各地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搞好摸底调查,并重点把好企业挂钩带贫关口,和人民银行一起组织做好扶贫再贷款工作。
4.关于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精准结对帮扶工作。目前全省共有10160名第一书记、30万结对帮扶责任人和3792个部门单位定点帮扶2900个贫困村派驻的10656名扶贫工作队干部,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为进一步织牢帮扶网络、压实帮扶责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全面压实扶贫帮扶责任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覆盖全省所有贫困村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干部日常驻村工作,向所有行政村派驻扶贫工作队或第一书记,以解决全省约60%左右贫困人口分布在非贫困村的现状,确保消除帮扶死角,不留盲点。并要求健全管理机制,在各地现有的“领导挂点、部门帮村、干部帮户”工作基础上,由挂点乡镇的县领导统筹所辖各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乡镇联系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等扶贫帮扶责任主体方组建扶贫帮扶工作团,指导各方准确掌握贫困状况,督促落实精准扶持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遇见的相关问题,定期研究,统筹安排,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协同推进落实。目前,赣州、抚州、上饶三个设区市已做到了向所有行政村派驻工作队或第一书记,其他地区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这也是中央、省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和媒体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次陪同省委鹿心社书记在井冈山调研,鹿书记亲自让市领导打电话给结对帮扶干部询问有关情况。因此各地要抓好精准帮扶工作。
第一,正视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上半年,省扶贫和移民办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工部先后7次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发现了精准帮扶工作在选派、管理、考核、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数较多,影响帮扶实效;二是驻村帮扶一年一轮换,时间太短,直接影响帮扶效果;三是有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缺乏农村工作经验,没有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未按规定时间驻村,帮扶工作留于形式;四是中央关于落实第一书记的工作经费和专项帮扶经费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缺乏保障;五是部分县对省市两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没有统筹管理、统筹考核,省市两级派驻的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有的处于“放羊”状态。
第二,强化精准帮扶机制。省委组织部已明确,要落实有关制度,在干部结对帮扶上,指导各地科学调整帮扶任务;在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选派上,做到应派尽派,选优配强。在管理考核上,明确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不少于2年,期间不承担选派单位工作。明确由各县对各级驻县帮扶的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统筹管理,统筹考核,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在保障激励上,拟由派出单位每年统筹安排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不少于1万元,由各地在统筹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贫困村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扶贫资金不少于5万元,列为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专项帮扶经费。在落实责任上,对不重视不支持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开展工作的单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第一书记及扶贫工作队,召回并问责。
第三,推行精准帮扶“一证两册”。为了让扶贫帮扶举措清清楚楚、帮扶效果明明白白,也让帮扶干部工作有据可查,省办在全省推行精准帮扶“一证两册”,请各地要扎实抓好“一证两册”的发放和规范填写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要由帮扶干部指导贫困户填写或由帮扶干部帮助填写由贫困户签字确认,《精准脱贫帮扶干部手册》由帮扶干部根据帮扶工作认真记录,《精准脱贫政策宣传手册》由各地梳理省、市以及本地政策,分门别类具体列出。要实事求是,切忌编造乱填,填写的内容、数据要真实、准确,经得起核实、检查。以“一证两册”为依托,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密切掌握相关工作动态和工作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事件苗头,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严防和杜绝甘肃农妇杀子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别要强调的是,各地还要切实做好搬迁移民扶贫工作,一是抓紧完成今年的项目,二是切实做好明年项目的准备工作。
今年紧张繁忙的脱贫攻坚工作到了关键时刻,检验脱贫攻坚成果的时刻就要到来,我们将迎来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迎来国家精准扶贫和摘帽贫困县的第三方评估,迎接国家对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让我们以对党、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省提前两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本文为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党组书记、主任章康华11月2日在全省2016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题目系编者所加,发表时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刘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