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支付主客体之行为看人际关系互动
——海宜村彝族个案研究
2017-01-04赵楠
赵楠
(云南大学新闻学院,昆明650500)
从婚姻支付主客体之行为看人际关系互动
——海宜村彝族个案研究
赵楠
(云南大学新闻学院,昆明650500)
聚焦于海宜村少数民族婚礼仪式的发生过程,从婚姻支付主客体间之行为去探究乡村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构建与互动。海宜村少数民族个案研究说明,作为婚姻支付的主体与客体在参与到婚姻支付行为这一完整性过程时,他们把这一行为的发生看作是一种平衡人际关系的策略,积极维护行为之间的合理性,对人际关系互动的考虑在理性层面上更偏重于感性的交织与融合,从而在这种具有情分的人际关系中获得可观的社会资源,并且一直延续下去。
婚姻支付;主体;客体;主体间性;人际关系
一、问题缘起
婚姻支付是影响和维持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关于婚姻支付也历来是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范畴,透过婚姻支付这一礼物交换的行为层面往更深层次去挖掘,会看到充当载体的礼物是研究我们生存的社会中不同文化规则及社会关系结构的一种有效途径。
李银河曾对婚姻支付做出如下定义:婚姻支付就是指结婚过程中各种形式的投入,包括现金以及物品[1]。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等的不同,形成了关于婚姻支付不同的理论表述和研究成果。然而深入分析发现关于婚姻支付的研究大部分都围绕婚姻双方的家庭以及个人这一群体和个体依次展开,反而对婚礼这一仪式性活动,双方的亲戚朋友、乡里乡外是如何展开支付行为的,以及这种支付背后带来的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构建和维护则讨论较少。
同样是婚姻支付,支付主客体之间的行为、认知、看法的不同,也会带来不同互动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联结。哈贝纳斯的交往理论阐明,社会行为的发生有四种:第一种是目的性行为。这是一种目标-手段性的行为,行动者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选择一种能够达到目的最好的工具手段。第二种是规范调节的行为。它是一个群体的成员受到群体内共同规范约束的行动。这种规范是由群体成员共同约定并遵守的价值共识,群体成员以这种价值取向为导向行动。第三种是戏剧式行为。这是一种人们在观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的主观性的“表演”行动。这种行动出于自我表现的需要,以便在他人面前展现自身的形象。第四种是交往行为。这是个人之间的以语言为媒介的主体间性的互动。语言或非语言符号作为相互理解各自行动的手段,以便达成行动上的一致[2]。作为婚姻支付的主体与客体,这四种交往行为在结婚这一仪式过程中随时随地在展开,他们之间的行为合理性就在于主体之间彼此建立的相互遵守和赞同的价值理念。
因此,本文从海宜村彝族村民的婚礼仪式准备入手,去观察婚姻支付行为的主体与客体是如何积极构建和维护他们之间建立的相互遵守和赞同的价值理念,这种主体间性在社会行为的互动中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会产生何种影响?寻求上述问题的解答过程其实也是对相关理论进行的一次应用、验证和发展,正如拉德克利夫·布朗所主张的,检验科学理论,就是将其应用于具体实例的解释[3]。
二、田野工作地点——石林县海宜彝族村
海宜村位于石林县长湖镇东南边,距离长湖镇政府18.00 km,海拔2 000 m,年平均气温13.30℃,年降水量1 050.2 mm。土地面积40.32 km2,辖3个村民小组、5个自然村,目前居住人口达500多户1 800多人,其中彝族占大多数,只有少数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此,2006年在行政地域上划分为长湖镇。地处山区,冬季较冷,夏季多雨。土壤为红壤土,比较贫瘠,农作物以烟叶、玉米为主,畜牧业以养羊为主[4]。
海宜村的彝族人以撒尼支系居多。据村口三棵大树下碑文记载,最早来到海宜村的是昂姓家族。海宜村的村史碑文上记载“明朝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征南将军傅有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将军平西候沐英、率军三十万、政府云南、进占昆明、战乱年间、本土乡人、逃避战乱、离乡背井、携家带眷、往南迁移、来到深山、安家定居、繁衍生息、刀耕火种、放牧饲养、勤劳勇敢、生活简朴、生儿育女、世代相传”①。每年农历新年的正月初二,海宜村全体村民,不论男女老少都会拿着祭品前往位于村口三颗大树底下的昂式墓碑前进行祭拜,一方面纪念告慰自己的祖先,一方面祈祷祖先保佑全村人民来年生活更加幸福美满。海宜村家家户户以务农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在这片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勤恳恳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换取经济回报。善良朴实、热情大方是每一个海宜村村民都具备的品质。
三、婚姻支付主体——代际维护与“面子”观
在田野调查的期间,海宜村共举办了两次婚礼,一次是嫁女儿,一次是娶媳妇。这两次的喜宴不仅让我亲眼目睹了彝族人特有的婚礼习俗,也让我看到在特殊仪式的场合下,村子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建是如何通过礼物的流动而建立起来并且不断循环往复,一直延续下去。我研究访谈的对象是为儿子娶媳妇的这户人家,因此,对婚姻支付的主体探讨是围绕男方的婚姻支付实践展开的。
访谈对象名叫金培昌,家里共四口人,妻子和两个儿子。这次婚礼是为大儿子金果举办。金果,28岁,与妻子小燕是在北京打工认识,经过5年的相处,两人最终走向了婚姻殿堂。对于孩子自由恋爱的婚姻,金培昌相当认可,他认为自由恋爱可以给彼此一定的时间去互相增进了解和熟悉,避免两人由于接触时间较少,导致性格不合最后以离婚收场。因为在父母看来,婚姻支付有一定的风险性,为了有效地降低这种风险,他们没有按照传统观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干涉孩子的婚姻,相反则是以一种开明态度接受孩子的选择。可能正是有了自由恋爱的基础,一些原本属于婚姻支付的常规项目在海宜村发生了变化。
以往的研究表明,婚姻支付大体上包括彩礼、嫁妆、买东西钱和实际物品等。不同地区可能由于语言文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但表达的意思大体一致。利奇曾说过:“不要用承载着价值观念的概念开始你的讨论,这些概念已经对整个问题做出预先判断”。因此,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也询问了村民们的说法,海宜村把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称为彩礼。
在访谈中,金培昌告知我这次并没有给女方家送彩礼,关于原因,儿子金果这样说:“我和我媳妇商量了,未来两边的老人都会照顾,彩礼和嫁妆的花费就没有必要,于是双方家庭都没有给”。彩礼或者嫁妆在金家的孩子看来更像是一种报偿的手段或方式,是对女方父母养育女儿所付出辛劳的一种回馈。然而金家孩子的语言承诺抵消掉了彩礼的支付,说明彩礼或者嫁妆的支付只是变相作为一种父母对子女要求尽到赡养义务而设定的一道弹性枷锁。如果子女承诺会积极赡养老人,那么彩礼或者嫁妆就可以不要甚至取消掉。原本是作为赠送给这一潜在夫妻单元的代际的义务型礼物,期望能够得到互惠性的回报,结果金家的故事告诉我们虽然义务型的礼物可以当作一种预期回报,但不是固定唯一的,这种回报也是可以变相通过语言承诺或者行为表现去实现的。
虽说没有彩礼,但是金培昌还是给了儿子和儿媳一笔钱,让他们采购结婚用品,主要包括:新郎结婚的民族服950元,新娘结婚的民族服1 300元,婚纱照2 400元,花车装饰340元,喜被500元,电视2 000元,冰箱3 000元。
除去对新郎新娘提供的金钱资助之外,金培昌花费最大的则是对婚礼的筹备。购买请帖花费了120元。请帖意味着主人对客人的正式邀请,是典礼仪式的一个重要特征。一般情况下,请帖只送给距离较远的亲朋好友。而金家却不同,只要在受邀范围之内的人都有一份请帖,这也就是说金家的请帖并没有距离的远近之分。闫云翔曾经在下岬村发现,在村庄内部社区是不发邀请的,而是通过主人闲聊这种非正式渠道来宣布举办庆典的。下岬村的村民认为请帖的发放是在造成一种随礼的压力。可是在海宜村却恰好相反,金培昌认为把请帖发给村子里的人是对他们的尊重,不想让亲朋好友产生一种“差别对待”,于是他只好采取一视同仁的做法,即全部都发,这样带来的效果是人际关系的平衡,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不得罪人”。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关于中国人际关系结构的重要概念,它表示中国人在交往时以已为中心,逐渐向外推移,以表明自己和他人的远近关系[5]。当个体处在三人以上的某一序列群体中时,其社会交换方式是以关系结构上的平衡性为原则的。可见,海宜村村民在体验人际关系的互动时,常常采取平衡这一策略用于维护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稳定性。
摆宴席一共花费了20 000元。这20 000元主要包括宴席的食物购买、烟酒购买以及厨师的劳务费。海宜村的宴席是分中午和晚上两场,这两场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中午有事不能参加的改到晚上来,而是一个人一天可以同时参加两场。为了尽全力招待好客人,主人会在菜品上费尽心思,尽量做到中午和晚上不重样。与此同时,主人还有烟酒、饮料、瓜子、花生、糖果的招待。除了丰盛的宴席,主人家还会请舞蹈队前来助兴表演。依照老规矩,一般邀请四支舞蹈队,分别代表老中青三代,满足现场各个年龄层次的观看需求。一支舞蹈队的出场费是460元,四支也就是1 840元。不过这笔不小的费用金培昌并没有支出,而是由亲戚朋友承担了。不论是宴席还是舞蹈表演,都可看作是主人对客人的即刻回报,回报的质量高低要依主人家经济条件状况而定。不过一般看来,村民们不会在这方面吝啬的。即使礼金收入和支出不成正比,也就是所谓的“倒贴”,在那天他也会尽力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尊严。“以往研究认为由于农村地区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村庄一次宴席的花费要比城市地区饭店里的花费少得多,认为酒宴充其量只是主人在收礼以后马上互惠性地回报客人的一小部分而已,社会债务的主要部分必须在将来类似的庆典活动中偿还”[6]。
表1 金家婚姻支付总额元
其实不然,金家此次办婚礼一共花费了30 610元,而收礼收到了31 500元,二者几乎持平。金培昌讲,持平就已经不错了,很多人家办婚礼都是“倒贴钱”。即使知道支出和回报不成正比,这些父母依然一如既往地用他们的方式操办孩子的婚礼。在他们看来,这么做一方面是他们扮演父母角色的责任。正是由于父辈们把完成子女婚姻的任务当作一种责任,并且愿意为之提供物质上的资助以及情感上的支持,子女自身能力的有限导致对父辈权力的认可,才形成一种代际之间相互信任的模式。在遇到婚姻难题,代际双方可以同船共渡,相互协商解决婚姻面临的各种问题,传统家庭父权制的角色在婚姻支付面前得到了巩固,代与代之间的信任也得到加强,对维护家庭的和谐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除了是一种对家庭关系维护的方法之外,如此大费周章的操办婚礼仪式,其实也是一种“面子观”在作祟。“面子”始终以一种微妙的形式存在于中国社会中以及人与人之间,它是一种潜在的文化心理现象。最早对“面子”展开研究的是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中国人的特征》一书中讲述了“面子是中国人的第一特征”,由此拉开了研究面子的序幕。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戈夫曼曾在《论面子的运作》一文中对脸和面子这两者的含义进行了合并,认为胡氏等人所讨论的中国人的面子属于人类共有的心理现象。它不过是指在某一特定的交往中,个人对他人也认可的一种共同行为准则的遵循。如果一个人遵循了这一原则,他就会得到自己和他人的肯定,这时他就可以说有了面子[7]。于是,正因为海宜村每家每户举办婚礼仪式都是采取这样的做法,金培昌也只好遵循大家认可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面子,这种由于受到群体内部共同规范来约束自身的交往行为,是一种规范调节的行为,只不过该行为在发生过程中,个体的能动性也在发挥着作用,他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关系网络来有效地遵循这一被集体所认同的准则,从而为自己挣得“面子”。
四、婚姻支付客体——人际关系理性与感性的表达
作为婚姻支付的客体是针对婚姻支付的主体来说的,并没有绝对化的婚姻支付客体存在。它是指当举办结婚仪式时,来参加仪式并且支付一定的现金、物品或劳动力的人。一般是指主体的亲戚、朋友、邻居、同事、同学,等等。为了探究这些客体是如何通过婚姻支付这一行为的发生而去构建和主体的关系模式,我认为通过礼单可以间接地反映这一问题(表2)。
表2 金家礼单数额统计
观察金家的礼单,我发现最高的支付金额是600,接着有300、200、150、100,最低金额是100。进一步询问和这些随礼的人是什么关系时,金培昌说礼金最高的都是我自己家的兄弟姐妹和我老婆家的兄弟姐妹随的。金有兄弟姐妹五个,三男两女,金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下有两个妹,他们都随了600元。金的老婆姓何,她有兄弟姐妹共四个,三女一男,她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弟弟,她的兄弟姐妹也为婚礼随了600元。父母双方的家庭亲戚成员不仅是支付礼金的最高者,而且他们通常采取一致的做法,进而有效地维护双方血亲和姻亲的关系,从而给予彼此足够的面子。在中国社会中,人们对人际关系的重视超过工具理性的思考,更加注重情分,这种情分的表达除了通过婚礼庆典赠送最高金额的礼金之外,他们还会采用别的形式来加强这种情分。比如,金培昌的小姨子为了祝贺姐夫家的喜事,就把舞蹈队的费用承担下来,作为一种礼物赠送给姐夫一家人,从而为金家省去了一笔婚姻支付。相比于邀请舞蹈队这一经济付出,更多的亲戚会为婚礼仪式提供一定的劳动力支持,比如洗碗、洗菜、端菜之类的体力活。总之,姻亲和血亲仍然是人际关系构造的坚实基础。
来参加婚礼仪式的还有村子里金培昌的朋友、邻居和同学,一共来了200多人,并且随了数额不等的礼金,他们是构成婚姻支付客体的主要成员。村里人常说,一个人人缘好不好,从他们家办事来人多不多就能看出。随礼只是一种客体对主体回报方式的普遍做法,在海宜村,人们对待随礼更多的是偏向一种人情的表达。他们会在之前这户人家赠与的礼金基础上额外附加一点,这一点常常依村民们的主观感受来协调和拿捏分寸,有的会加10元、有的会加20元,等等。关于在礼金上加一点的做法村子里上了年纪的一位老人回答说:“我这次多给他一点,其实他就欠我一个情,那么下次我找他帮忙,也就好说话了”。
村民们之所以有上述考虑,恰好反映了在中国社会中,个人是如何展开自己的人际关系交往的。费孝通曾对西方和中国的人际关系做过一个比较,他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社会在结构上是由无数的私人网络组成的,这些私人网络由二人的社会联系界定而且没有清晰的界限,在这样一个网络本位的社会中,行为的道德内容是被情境地决定的,而己在每种情境中总是最为重要的考虑[8]。因此,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已”为中心的社会。在做出馈赠礼物这一动作时,每个个体对礼物的理解不仅仅是物这一方面,也对礼做了考虑。从“礼物”一词的构造可以看出,“‘礼’字的意思是仪式、礼节以及诸如忠孝的道德理念的礼仪性表达。‘物’字则是物质的东西”。因此从这两个字的字面意思可以看出礼物不仅仅是物质的礼品,它承载着文化背景下的道德规则与仪式。所以,婚姻支付这一礼物馈赠不仅仅是物质形态的表达,而且具有复杂的内涵。海宜村的村民完全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在日常生活实践过程中,村民们不仅做出金钱和物质等工具性的理性表达,同时也伴随着义务性的情分表达,比如额外的礼钱或者互相帮助来强化随礼的习俗和人际关系网络的培养。村民们深知这种礼物馈赠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塑提供了一种社会保障功能。
正如萨林斯所概括的:实物流动和人际关系之间的联系是相互的。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可以界定物品的既定运动,但某一特定的交易也同样能促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如果说朋友创造出礼物,那么礼物也创造了朋友[9]。
五、结语
人的生命周期中,需要经历四个重要关口:出生、成年、婚姻、丧葬,相关的仪式被统称为“人生礼仪”。其中,婚姻被人们称作“人生大事”。作为婚姻支付的主体,即新郎、新娘双方家庭的父母,对子女的婚礼付出是巨大的。他们把婚姻支付行为当作是一种父母尽到责任的表现,通过赋予他们资金的支持,来维护家庭代际关系的稳定和父权制的地位。同时,通过仪式的发生,不论是血缘、姻亲还是地缘关系,都通过仪式性场合中表达性礼物的交换而得到互动和加强。作为婚姻支付的客体,它与婚姻支付主体构成一组相对概念。在行为层面上看,客体对主体是出于一种道义经济的考虑,在他们之间的人际交往模式中,道德原则常常超过了对经济理性的思考。在功能层面上看,包含有情分的礼物馈赠为村民们提供了一种培养、维持和扩展其关系网络的最佳方式。作为主体间性的行动者与参与者,他们之间通过“沟通”“互动”的方式来形成彼此之间遵守和赞同的规范以及价值观念,这种规范性的思考是以建立人际关系为前提的,同时在遵守和赞同的过程中,村民们对人情关系的互动,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对感情理性的思考。少数民族的婚姻支付不仅仅是婚姻习俗的一种特殊形态,看似属于个体行为的婚姻支付,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行为。海宜村是一个有着两三百年历史的彝族村落。因战争的缘故祖先携家带眷来到这片土地勤劳耕作、繁衍生息,造就了如今祥和安宁的海宜村。热情好客、淳朴善良的品行塑造了海宜村村民们对情分的看重,他们在人情关系的交往中,放弃对工具理性的衡量,反而得到的却是不可估量的社会资源,于是,这样的人情关系在海宜村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来。
注释:
①文字资料来源于海宜村碑文记载。
[1]李银河.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195.
[2]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1卷[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387.
[3]Radcliffe-Brown,Alfred Reginald.African Systems of Kinship and Marriage[M].London:KPI,1987.
[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石林年鉴(2013)[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3:223.
[5]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三联书店,1985:24.
[6]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98.
[7]E.GOFFMAN.On Face-work[J].In Psychiatry,1955(18).
[8]费孝通.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63.
[9]SAHLINS,MARSHALL.Stone Age Economics[M].New York:Aldine de Gruyter,1972.
(责任编辑:王明雯)
On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subjectivity Behavior of the Marriage Payment:A Case Study of Yi Peoples in Haiyi Village
ZHAO Nan
(School of Journalism,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500,China)
This paper focuses on Yi people's wedding ceremony and studies the construction and interaction of the people from the marriage payment intersubjectivity behavior.The case study in Haiyi minority village shows that the subjects and objects of marriage payment see this behavior as a strategy to balance th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and they protect the rationality of such behavior.Interpersonal interaction focuses more on perceptual interaction and integration,thus this relationship with mutual affection can get considerable social resources and keeps going on.
marriage payment;subjects;objects;intersubjectivity;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C913.13
A
1673-1883(2016)04-0014-05
10.16104/j.issn.1673-1883.2016.04.003
2016-07-13
赵楠(1991─),女,山西长治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传播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