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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化与竞技水平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7-01-04黄松峰

中国体育科技 2016年3期
关键词:中国篮球职业化国家队

朱 林,黄松峰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化与竞技水平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朱 林1,黄松峰2

以制度变迁的过程理论为分析问题的依据,对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发展与国家队成绩下滑的悖逆现象进行分析。“双轨”体制运行下,初始行动团体对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的制度设计、变迁方向、可控实施均存不确定性;产权界限不清、人才培养的制度激励不足加剧了稀缺性资源危机;制度创新与旧路径依赖的矛盾和反复,增加了制度变迁的代价;次级行动集团(俱乐部)执行阻滞,优质人力资源过度依赖进口,削弱了中国篮球发展的内在动力。研究认为,中国篮球协会与俱乐部利益诉求不一,职业体育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完善,联赛造市不造星是导致人才培养效果不理想,国家队水平下滑的主要原因。建议中国职业篮球发展应在利益定位、人才培养、外援使用、联赛改革与国家队建设上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双轨”体制运行的互补性优势,减少制度变迁中联赛发展的负外部性。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队;成绩;制度变迁;原因;对策

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通过职业化改革,CBA品牌价值不断提升,新闻媒介高度关注,赞助商投入增加,比赛的可看性增强,上座率、收视率不断创出历史新高,联赛发展繁荣红火。与同一时期其他职业化改革项目相比,篮球的发展一度领先了很多。然而,伴随着姚明的退役,中国男子篮球在经历了21世纪前10年联赛发展与国家队成绩和谐并进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姚明拐点”,国家男子篮球队的成绩开始下滑,不仅国际大赛上对阵欧、美球队差距拉大,而且与亚洲主要竞争对手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的出线权之争愈发激烈,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上也多次负于竞争对手。对此,笔者试图以制度变迁的过程理论为分析问题的依据,运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CBA联赛发展与国家队成绩下滑的悖逆现象进行分析,从跨学科的研究视角,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1 重要概念与理论模型简述

1.1 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安排经过人们的修正、更改、替代、完善、转换、废除、创新等各种方法而变为另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1.2 “制度”概念的使用说明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思关于制度变迁之“制度(institutions)”一词,在西方语言中的涵义要远比汉语中“制度”一词的涵义宽泛得多[1]。鉴于国内学界的翻译惯例,中译本把“institutions”翻译成“制度”, 实际上这一“制度”涵义,同时含有我国政治、经济领域中涉及的体制和机制之意。本研究“制度”所指,与诺思原文同义。

1.3 制度变迁过程的理论模型

诺思认为,制度变迁过程一般需要经历5个阶段(表1),一种制度对应一种效率水平,不同的制度会有不同的制度效率,用交易费用较低的制度替代交易费用较高的制度,就会带来更高的效率结果。制度变迁无论成功、失败或介于二者之间,都会有个过程。通过对“过程”的研究,可以发现制度变迁过程的“阶段性”问题,进而对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进行修正,从而推动制度升级,促使制度变迁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

表 1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五阶段理论模型)一览表

Table 1 General Process of Institutional Transition(five-phase theory model)

指 标 效 用第1阶段形成制度变迁的初始行动团体启动制度变迁第2阶段制定制度变迁的相关方案根据目标指向,提供可选预案第3阶段根据制度变迁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分析利弊,结合可行性优选方案第4阶段形成次级行动团体助力初始行动团体实施改革第5阶段初始行动团体与次级行动集团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变迁降低变迁成本,形成合力促成功

中国篮球从计划经济下的专业队体制到市场经济下的职业化制度变迁,从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也是一种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选择。开展篮球运动,需要人、财、物的大量投入,竞赛产品的生产、消费就是一种交易,通过职业体育劳务市场,运动员竞技表演产品在市场上与消费者实现“技术-货币”交易,消费者获得精神享受,运动员获得高额劳务报酬。从“投入-收益”角度考察,这种发展方式不但减少了国家发展篮球运动的财政投入,还可以形成多元受益主体。如果制度变迁的过程顺利,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高度发展的职业体育还可以促进该项目国家队水平的提高。为此,本文提出以下两个研究假设。

1.4 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1: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变迁,可实现联赛发展与国家队水平的同步提高,表现出与欧、美国家篮球职业化水平与国家队水平一致性的特征。

研究假设2:如果CBA发展,国家队成绩反向下滑,是因为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的制度变迁过程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些问题的解决从推进制度变迁获得成功的理论模型中是可以找到原因,并获得解决问题的启示。

2 问题与分析

2.1 制度变迁阶段1 —— 初始行动团体的形成

20世纪90年代,中国男子篮球的发展由计划经济下的专业队体制向市场经济下的职业化转型这一制度安排,是社会大环境改变下的局部制度变迁,采用的方式是以政府命令形式,进行“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充当第一行动集团。改革的大方向获得业界的广泛认可。一方面,1988年汉城奥运会之后,中国竞技体育开始重点发展竞技水平高、投资少、金牌多的“小球、技巧、难度、女子和少众”项目,三大球的编制和经费有所削减,中国篮球运动的群众性基础削弱,发展陷入困境,客观上要求可职业化发展的篮球,必须通过改革闯出新路;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转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竞技体育遇到的问题,体育体制必须进行相应改革或局部改良,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95年,中国篮球协会正式推出跨年度的全国男子篮球甲A联赛,开启了中国篮球运动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体工队、国家队的办队形式,逐步向半职业化、职业化方向转变的新时代[15]。职业化改革是制度变迁诸多外在性因素中,政治游戏规则的改变促成的。初始行动团体的形成及其实施的改革是一次求生存、求发展的制度变迁尝试,改革成功将使CBA得到发展,国家队成绩同步提高,改革受阻就会波及国家队成绩的下滑和不稳定。也可以说,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是被推向市场的,改革的初始本意不是通过职业化改革提高国家队水平。中国男子篮球在亚洲篮坛一度处于领先地位,竞技水平较高,在举国体制的制度惯性下,强大的竞争力保持了相当一段时间。近年来由强转弱是随着职业化改革优秀球员数量不增反减而逐步下滑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在职业化改革之初,在制度变迁时埋下了下滑发生的隐患。在竞技体育发展市场化导向与竞技水平提高的协调发展上,初始行动团体在制度变迁中驾驭改革的难度更大,对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治理机制来协调、应对各种利益冲突,保持国家队既有的竞争力缺少经验。

2.2 制度变迁阶段2 ——制度变迁方案的制定

我国篮球职业化改革的推出,制度借鉴是NBA的运行模式,NBA是世界职业体育商业化运作程度最高、最具娱乐性和观赏性的篮球联赛,也是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致力学习、研究的最佳范本。美国篮球职业化水平与国家队水平都很高,表现出职业联赛与国家队水平的正外部性效应。CBA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亚洲顶级职业联赛,世界第二大的篮球职业联赛。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一直以NBA为模板,引进外援、主客场制、全明星赛等,NBA有的CBA也都有。然而,与NBA相比,CBA是末端的精英体育(职业体育),顶层形式一样,底层截然不同,这种“嫁接的职业体育”,受制于职业体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原发性的发展动力先天不足。运动员作为职业体育发展中要素市场上最重要的资源要素,CBA一直无法解决优质人力资源问题。美国学校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是美国篮球长盛不衰的基石,没有优质人力资源,职业体育就成了无源之水。人才来源有保障,职业体育与国家队水平才有保障,职业联赛发展与国家队之间才容易出现正外部性效应。正如韦伯命题指出:“我们引进一个外来的有形制度,就要有一套相应的内部文化与之相匹配,才能接纳这样一种公司治理结构。”这是因为职业体育是一个结构完整的系统,如果结构系统是零碎的、断裂的,那么,整个系统的功能必将是紊乱的,其表现形式也必将是畸形的[12]。我国篮球职业化改革是在体育系统各级体校人才培养基础削弱,运动员数量萎缩,教育系统培养体育人才尚未真正启动,社会系统只有零星参与的情况下推出的,这样的改革背景无论是助推中国职业篮球的发展,还是助推国家队水平的提高都是困难的。近些年,CBA更多的是商业化运作层面上的成功,竞技水平上,虽然常规赛、季后赛的竞争愈发激烈,但这种提高的“中国成分”非常有限。职业体育的发展可以依靠外力推动,国家队水平的提高是没有捷径可走的。超前的商业化运作与滞后的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养的制度激励不足,优质人力资源过度依靠进口,正是造成CBA发展与国家队成绩不和谐的重要原因。有观点认为,国家队是国家队,联赛是联赛,国家队成绩不好是组织问题。笔者认为,国家队运动员来自联赛,如果联赛发展无法培养自己的本土球星,国家队建设必然遭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没有优秀运动员做基础,其他组织环节再高效,也难有成功的预期。

2.3 制度变迁阶段3 ——变迁原则与方案的选择和评估

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制度变迁的原则:主要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采取需求累增与阶段性突破的方式,逐步推动制度升级并向终极制度靠拢。鲜明的特点是选择双轨制改革方案,边改革,边修正,边完善,不断引进新制度因素。这种改革方式,基于国家利益和俱乐部利益的双重考虑,中国篮球协会政策需要逐步完善。中国体育为国争光是国家发展竞技体育的最重要动力之一。即使当下中国男子篮球处在新老更替、实力下降的困难时期,面对下一届奥运会,男子篮球在男子三大球中还是被寄予厚望。备战2015年亚洲锦标赛,刘延东副总理的重要批示是:“亚锦赛夺冠,进军奥运会。为祖国争光,为人民争气,为人生添彩。”[6]中国男子篮球在姚明时期,国家队在亚洲有绝对实力,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竞争力,当时让联赛朝着更职业化改革的雄心更足、步伐也更大。李元伟曾极力推行《北极星计划》,并就人才培养与竞技水平提高的基本构想提出: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力争联赛实力达到仅次于NBA的水平[7]。李元伟卸任后,恰逢中国男子篮球队核心球员姚明退役,国家队实力大损,继任者为了保持中国男子篮球的竞争力,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培养人才,联赛为国家队让路的发展思路。出现这种不同的方案选择是因为:1)制度变迁常常面临的选择不是惟一的,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因为设计瑕疵或推行新制度的条件不足,导致制度绩效低下或收益与预期不符,继续推动制度升级的动力就会缺乏;2)中国篮球发展的中远期规划多停留在设计阶段,由于制度变迁中制度绩效评估的影响,一旦成绩不佳,制度变迁中的路径选择与路径依赖就容易出现反复,这种反复既增加制度变迁的代价,也加剧国家队的动荡和实力危机。

2.4 制度变迁阶段4 ——次级行动团体的形成

初始行动团体的制度安排,有赖于次级行动团体的支持和执行。CBA各俱乐部是中国篮球由举国体制向职业体育制度变迁中的次级行动团体,从制度变迁的成功预期上说,是一个需要有执行力的行动团体。如果次级行动团体不支持、不配合,制度变迁就难以成功。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依制度设计,国家队水平要提高,联赛发展是根本。但从制度执行力上看,次级行动团体常常成为执行阻滞的行动团体:一是制度移植困难。选秀、限薪、球员自由流动,这是职业体育发展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竞争性平衡,控制俱乐部运营成本的基本做法,这些通用的、可资借鉴的制度,移植到CBA就行不通,以致实质性的球员流动在我国职业体育发展中难以实行。二是制度创新困难。NBA在发展进程中联盟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规则的修改甚至涉及到对个别球员进攻能力的限制,为了联盟的整体利益,球员及俱乐部都会遵照执行,很好地体现了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韩国KBL联赛规定:每队只能选拔2名外援,其中一名身高不超过2.05 m,另一名身高不超过1.93 m。限制身高的目的主要是有利于韩国队员水平的发挥,遏制围绕高个外援订战术,影响韩国自身的技、战术风格与特点[14]。实际上,这也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而制定的规则。我国联赛管理层,面对世界篮球技、战术发展趋势和打法的改变,针对中国男子篮球队在国际大赛上存在的问题,有过规定:各队每场比赛中必须选择其中一节采用全场紧逼防守,通过紧逼防守,第3次抢断后反击成功得3分;为了增加联赛的比赛强度,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一度启用体能测试,旨在更全面提升CBA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个人竞技能力。然而,这些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都因非议多、阻力大,有的短暂实施后被迫中止,有的时隔多年后才重新恢复,时至今日,中国男子篮球队在国际大赛上仍然无法从容应对欧、美球队常态化的紧逼防守。三是俱乐部发展过于依赖外援,本土优秀球员逐赛季减少。一般来说,成立一个职业篮球俱乐部要承担后备力量的培养,是职业俱乐部发展的基础,可不断向一线队补充新生力量,国外优秀的职业俱乐部都有自己培养后备力量的传统习惯[3]。

图 1 近10个赛季CBA联赛得分进入前20国内球员人数统计示意图

Figure 1. Number of Domestic Players in Top 20 Score Ranking during Nearly 10 Seasons

图1表明,中国男篮甲A联赛更名为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10年来,前5个赛季,国内球员进入联赛得分前20的球员人数远多于近5个赛季,最多的2005-2006赛季达到12人,近几个赛季得分能够进入前20的本土球员只剩下易建联1人,有的赛季1个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多数球队短期战绩要求高,长期梯队建设战略不清晰,甚至有的球队根本没有长期战略[9],导致教练员成绩压力大,不敢轻易培养、使用新人。近几年,王哲林等相对冒尖的新人进入联赛后,主要指标数据没有明显的提高,这是有违年轻运动员成长规律的。“培养人不如买人”,依赖外援拼成绩的趋同性发展思路,使次级行动团体给予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基于国家利益和中国篮球整体利益出台的制度支持不力,使中国篮球在优质人力资源总量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形不成合力,导致联赛发展与国家队水平脱节,竞争力下降。

2.5 制度变迁阶段5 ——两个行动集团的配合

初始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创新者、策划者和推动者,次级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实践者,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的成功有赖于两个集团的默契配合。我国篮球职业化改革是自上而下推进的,初始行动团体与次级行动团体的利益诉求不尽一致。俱乐部是企业化实体,对制度变迁的着眼点在于经营收益的预期增加,期望得到更多的权利和实惠。尤其是运营成本逐年提高后,资方的压力不断增大,追求更多的资金回报率成为俱乐部的共同心声。而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与运动项目协会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关系,在行使管理职能时,既是行政管理者,也是活跃的经济人[11]。显然,管理者兼具经济人身份是不合适的,容易偏离利益导向,追求部门利益,导致衙门权力利益化[3]。这种兼具“官”与“民”双重身份的中国式管理制度,在职业化改革的初始阶段具有创新色彩和合理性,但在投资主体发生根本变化的职业体育领域,继续采用这种制度安排已不合时宜。显然,初始行动团体与次级行动团体在利益博弈过程中,围绕经营权、收益权、剩余支配权之争的分歧还比较大,在推进制度变迁获得成功的进程中,配合上还难言默契,由此引发管办分离的呼声日益高涨。另一方面,产权问题也是影响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除了少数民营俱乐部,多数俱乐部与地方体育局产权界限划分不清,投资人对俱乐部的发展投入心存顾虑。诺斯认为,“私有产权的明确界定与国家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是西方市场经济兴起的根本原因。不同的制度会产生不同的效率,不同的产权制度也会带来不同的效率”。产权不清,不但增加了联赛管理与治理的难度,也加剧了初始行动团体与次级行动团体之间的矛盾,使中国篮球发展在成功迈出职业化改革的第一步之后,持续推进力不足,无法像世界上成熟的职业体育俱乐部那样,重视培养本土人才,同时开放转会市场,引进高水平球员,竞争中推动联赛的良性发展,以此促进职业化项目国家队的高水平。CBA因利益攸关者之“责、权、利”界限模糊,管理层与俱乐部都有急功近利的做法,以致现有的制度“锁定”在一种低效率的状态,期望通过联赛发展,推动国家队水平的提高变得难以预期。

3 对策

基于制度变迁过程理论的问题分析,以联赛发展促进国家队水平的提高为目的,就制度变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5个相对应的建议。

3.1 明确改革目标,正视国家利益

中国篮球职业化改革,初始行动团体改革目标模糊,国家利益定位不清是导致联赛发展,国家队成绩反向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体育是国际政治角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建国后,“体育先行”拓展国际空间,一直是中国崛起的一种策略[2]。NBA与CBA发展的重要区别是竞赛组织的核心目标不同,美国职业篮球联盟的目标是联盟利益最大化,中国职业篮球组织的首要目标只能是发展中国篮球运动,提高运动竞技水平,为国争光。以运动员为国争光的优异表现,感染民众,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提升国民士气,这是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内在使命。在国际上,通过媒体传播,赢得他国民众的好评和赞誉,形成有利于提升国家形象,有利于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环境,这是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外在使命和重要价值取向,也是最大的国家核心利益所在。因此,我国职业体育发展在娱乐民众,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不能因为职业化改革而忽视了所承担的社会义务与政治责任[5]。单纯的市场利益只是小利,中国职业体育发展不应只看到利益的点,应该看到利益的面,并在利益博弈中自觉地确立国家利益的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力求双赢和多赢,这是现阶段中国职业体育发展的应然选择。这种定位还与“利益”的指向不同有关,国家利益表现为“名”,俱乐部利益表现为“利”。国家利益与俱乐部利益在利益指向上,内涵是不一样的,两种利益不是相互冲突的,而是可以兼容的。其次,没有国家队成绩支撑的职业体育,联赛的品牌价值也要大打折扣,联赛会渐失人气和市场。因此,突出国家利益,无论在利益博弈还是利益认同上都不应成为异议。

3.2 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人才培养

不同国家职业体育发展的生成环境不同,CBA借鉴NBA的发展模式,人才培养是短板。人才问题不解决,制度变迁就无法获得成功。当前,我国篮球运动员的培养主要依靠体育系统,更多出色的年轻球员还是在专业体制内,包括俱乐部二、三线队员也多来自各地少体校,初始训练并没有离开体育系统,社会系统与教育系统为职业队、为国家队输送的人才相当有限。为此,应继续发挥各地体育运动学校在培养高水平篮球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早期砍掉“三大球”的省(市)体校有条件的应设法恢复篮球队。尽管当下以体育系统最基层组织——县级体校为起点的人才培养模式社会认可度不高,但在教育系统真正承担起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重任之前,社会系统的任何组织一时都很难取代体育系统的专业、专门和规模优势。从当前我国篮球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体育系统培养人才的作用不应削弱,应完善激励机制,给予篮球人才输出数量较多的省(市)体校和学校更多的政策、资源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优势省(市),优势区、点”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同时,作为中流砥柱的俱乐部青训体系,U16~U19年龄段的国字号球队,俱乐部和国家队都应加大投入力度,这一层次的球员培养,最好要有外籍教练员参与训练,以便更好地打牢基础、为国蓄力。社会各界期待的学校化人才培养模式,虽然是最佳的制度安排,但因涉及制度的顶层设计,体育系统很难独家做出改变。推动篮球进校园,启动各个层次的学校篮球联赛,培养“学生运动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支持。在顶层设计做出较大的改变之前,必须充分调动体育、教育、社会及个人培养篮球人才的积极性,以此促进不同系统、不同力量之间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中国篮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3.3 合理使用外援,提升本土实力

中国职业篮球的发展,实际上是一个对外援依赖度越来越高的进程。外援对联赛的消极影响:一是外援主导球队得分,二是外援主导关键球的处理,三是外援主导关键时间段的比赛,由此导致本土球员得分能力和掌控比赛能力普遍下降。过度依赖外援拼成绩,不重视本土力量的培养,使联赛发展形成一定的泡沫,一旦离开外援,到了国际赛场,国家队的竞技实力就会出现较大的下降。改变这种现状,一要改变依靠外援强队、立队的指导思想,重视培养本土新人。近10来年,广东队的强大正是得益于其领先全国的本土人才培养体系,值得借鉴。二是国家队运动员所在的球队、俱乐部在引进外援和安排球员上场时间上要有所考虑并设法保护国家队球员。新一届国家队成员组成中,辽宁队后卫线在国家队举足轻重,后卫线上国内顶配的辽宁队如果改在其他位置引援或只用单外援或限制后卫线上外援的上场时间,让郭艾伦、赵继伟有更多的担当,小小的改变就可能大大缓解国家队后卫线上遇到的困难,这方面的协调工作中国篮协应与次级行动团体中相关的俱乐部多沟通,力争得到俱乐部的支持。三是进一步完善外援使用制度。从有利于提升国内球员的能力考虑,攻防对抗中可要求本土球员直接对位同位置的外援,错开外援之间的对抗;单外援上场时,可规定“一高一低”出场(选择权给主队),高、低外援错开上场,因身高与位置不一样,外援之间就没有直接对抗的机会,这也是提高国内球员能力的一种办法。否则,虽与外援名义上是同场竞技,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与高水平外援直接对抗的机会,提高就比较困难。此外,可取消三外援政策,进一步缩减外援的上场时间和人次,增加国内球员的上场机会。本土力量增强了,各俱乐部对于外援的依赖程度就会逐年下降,这种做法或许初期见效不会明显,但整体发展可步入良性循环,这方面的改变应该持续推进。

3.4 深化联赛改革,提高制度绩效

CBA几乎每年都对制度边际进行修订和完善,当前深化联赛改革,一是产权制度改革,二是管理体制改革。这两个问题也是舆论界认为影响国家队成绩下滑的重要原因。对于产权制度改革,受益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利益主体多于2人的,就要划清产权的边界[8]。否则,俱乐部治理结构的变化、激励机制的变化、管理的变化,就不能从根本上被推行。因此,俱乐部与地方体育局的产权关系及其占比必须明确,这有利于俱乐部着眼于中长期发展,遏制急功近利行为的发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放权、让利,理顺国家利益与俱乐部利益的关系,但又不能是简单的管办分离。相对于产权制度改革,管办分离实施起来需要考量的问题更多。从联赛发展促进国家队水平提高的关系上说,管办分离是治“乱”,而不是治“强”的举措,不是问题的症结,是理顺管理关系,不给权力寻租的机会,是职业体育规范发展的需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利于联赛的发展,但不是提升国家队实力的重要举措。实际上,管办分离的关键在于分离后,两个行动团体要有更好的分工和配合,管理层要更好地做到既不“越位”,也不“失位”。不“越位”就是单项运动协会逐步将其职业联赛的经营、管理权让渡给职业体育联盟,主管部门对联赛的管理运作少插手,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从管理篮球运动发展的细节问题上摆脱出来,向篮球运动整体发展的宏观管理过渡;不“失位”就是管理层要在联赛治理、国家荣誉、为国争光这些市场失灵的地方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体育政策,统一组织、指导全国篮球运动项目的发展,促进运动项目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13]。唯有如此,才能产生更高的制度绩效,联赛发展对国家队水平的提高才能有更好的促进作用。

3.5 加强协同配合,减少执行阻滞

中国篮球发展好不好不是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一家的事,需要俱乐部协同配合、无私奉献,减少制度变迁中的执行阻滞。俱乐部作为次级行动团体,利益的实现要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追求最大化,不能唯利是图。管理层敦促联赛提高比赛强度,抓职业球员体能测试,抓强度训练,力促俱乐部培养使用新人,这些举措无论对俱乐部,还是对国家队发展都是有利无害的,应该得到俱乐部的支持和执行,次级行动团体不能老站在对立面,从干预俱乐部行为的角度看问题。制度是人们在多次博弈中形成的,是利益的均衡解,制度变迁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10]。如果俱乐部因为一时利益受损而不遵循制度,就不会有任何制度能够稳定地存在,制度效率必定是低下的。CBA要发展,国家队要强大,在俱乐部层面上各队对技、战术打法应该立足的“先进性”要有共识,并接受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的宏观指导和引导,保持中国职业篮球的发展不偏离世界篮球运动发展的轨迹。如果联赛总在低级、落后的技、战术层面上比胜负,不但联赛水平难以提高,对国家队建设也是一种伤害。避免联赛发展与国家队成绩下滑这种悖逆现象的发生,需要两个行动团体都不急功近利,需要俱乐部支持并遵守共同的制度规则,彼此之间多一些合作,少一些冲突。有了两个行动团体的协同配合,篮球的发展在双轨体制下运行,也可以做到一举两得,既能发展体育产业,又能实现举国体制下“全国一盘棋,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目标,这是当前国家队建设与联赛发展特别要处理好的问题,这一问题处理好,双轨运行的互补性优势就可以大大减少制度变迁中联赛发展的负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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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Professional and Competitive Level of Chinese Men’s Basketball

ZHU Lin1,HUANG Song-feng2

Based on the process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tradictory phenomen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BA professional league and the decline in performance of national team.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re is uncertainty in system design,transformational direction and steerable implementation in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China’s basketball imposed by initial action group under the dual-track system.The ambiguity of property right and lacking of stimulus in talent cultivation system aggravate the shortage of scarce resources.Institutional innovation,together with the contradiction and repetition relied by the former mode increase the cost of institutional change.The executive ineffectiveness of secondary action group (club) and the immoderate reliance on the introduction of high-quality players impair the internal impetus to develop China’s basketball.Conclusion:The disparate benefit appeal of basketball association and club,the absence of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sports,as well as concentration on profit appeal of league instead of talent cultivation appeal are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ineffectiveness of talent cultivation system and the worsening performance of national team.Suggestion:Improve China’s professional basketball by collaboratively propelling talent cultivation,use of foreign aid,league reformation and the arrangement of the national team’s system.Exploit the supplementary advantages of dual-track system.And reduce the negative externalities of league’s development in institutional change.

CBAprofessionalleague;Chinesemen?sbasketballteam;performance;institutionalchange;reason;countermersure

1002-9826(2016)03-0021-06

10.16470/j.csst.201603003

2015-08-26;

2016-03-1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3BTY050)。

朱林(1967-),男,福建仙游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运动心理学与运动训练学,Tel:(0592)6180035,E-mail:zhulin@jmu.edu.cn;黄松峰(1967-),男,福建仙游人,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篮球训练理论与方法。

1.集美大学 体育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2.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1.Jimei University,Xiamen 361021,China;2.Fujian 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117,China.

G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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