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建立机制“督牢”政府投资项目
2017-01-03
浙江人大 2016年11期
近年来,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工作,通过建立项目“年初票决、季度公开、年中视察、年度询问”四项机制,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前、中、后全过程监督。
每年初,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对新建的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逐一进行票决,未能通过的项目,不得列入当年政府投资项目中。年中时,再听取区政府关于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组织代表对部分推进缓慢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专项视察,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视察意见,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以及每季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都需在《今日衢江》等媒体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年终时,区人大还要求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执行率低于50%的责任部门向常委会会议说明情况,并根据情况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同时,注重询问结果运用,会后形成项目“复盘”分析报告提交区委,为区委开展年终工业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