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说“不”时就说“不”
2017-01-03周建军
周建军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玉宝强等十名代表提出《关于强烈要求市水利局加强对下六甲水库进行监管的建议》。在7月份的代表建议集中办理结果答复会上,参加答复会的6名代表中,有5名代表拒签“满意”。人大代表敢于较真,不和稀泥,理直气壮用权,仗义执言拒签,这在民主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很是鼓舞人心。
据悉,答复会上,市水利局的建议办理答复引起代表的异议,其中一条就是关于新建防洪堤护岸的长度。在场的水利局副局长答复为15公里,经过充分调研的玉宝强代表认为答复有误,他直言:最多5公里。“15公里”和“5公里”,一字之差,但涉及的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却差之千里。因为一个数据上的错误,玉宝强代表较真了。在随后的提问环节玉宝强代表还多次批评水利局,让水利局副局长感到脸红耳热。
当说“不”时就说“不”,玉宝强代表的这声“不满意”摆得正关系,拉得开面子,令人满意,体现了一位人大代表的执着与担当。
有人大代表说:好人当不了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这一角色意味着自己是选民的代言人,“为选民呐喊”就是自己的职业姿态,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就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职责。为了选民的利益,代表无权保持沉默,那种只唱赞歌、一团和气的好好先生恐怕很难胜任人大代表之职。
遗憾的是,有一些人大代表依然习惯于作“会议上的空谈家”和会议外的“沉默的大多数”。不少地方每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都是高达百分之九十几,有的甚至是百分之百。如此高的满意率,果真是代表们都满意了、选民都满意了吗?未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代表,承办单位找代表所在单位领导给代表施压的有之;找代表亲朋好友,向代表说情的有之;打“持久战”,一而再、再而三找代表签字的亦有之。就在这种软磨硬泡下,不少代表改变初衷,违心签字。殊不知,这种不情愿的“满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助长了承办单位的虚浮作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也是一种伤害。
是否具有鲜明的职责意识和是否充分行使了这种职责,乃是检验一位人大代表称职与否和履职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人大代表唯有强化“职责”意识,不签关系字,不签人情字,不签违心字,不签人民不满意的字,当说“不”时就说“不”,敢于和善于通过自己的“言”与“行”来践行职权,才能无愧于人大代表这个光荣而神圣的职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刚性形象才能真正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