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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营改增”对我国监理企业的影响

2016-12-31毋亮俊

财会学习 2016年17期
关键词:营业税税负纳税人

文/毋亮俊

浅谈“营改增”对我国监理企业的影响

文/毋亮俊

自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而监理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鉴证咨询类企业,毫无疑问必然面临营改增政策所带来的挑战。我国监理企业如何在国家税制改革的背景及影响下,适应国家的新政策,认识并改善自身管理流程,有效应对营改增政策对监理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收等方面的影响,提高自身在服务市场的竞争力,显的尤为重要。

营改增;监理企业;影响;措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由以前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监理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前营业税税率为5%,现在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由于增值税是对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纳税的问题,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实现营改增“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目的。营改增试点改革自2012年1月1日启动以来,历经四年有余,改革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尤其是随着我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我国的全面铺行,对于监理企业来说,在服务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的监理企业的运营模式的多样性,面对“营改增”政策可能会带来不同的影响,这就需要监理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监理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收产生直接影响,如何适应并应对新政策所带来的影响,是我国监理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

一、“营改增”对监理企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监理企业的财务核算的影响

1.对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营改增”政策实施前,监理企业核算营业收入主要依据监理项目的合同价格,根据合同价格乘以相应的营业税率计算出该项目的营业收入,而“营改增”政策实施后,由于监理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往往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并明确谁承担税费,合同价格是否包含税费,发生监理义务终止或变更等所带来的税费影响等事项,给甲乙双方的收入核算带来不同程度的税务风险。如果监理企业将监理项目的合同价视为含税价,也就是监理企业要承担增值税这部分,监理企业核算营业收入主要依据监理项目的合同的不含税价格,也就是按照合同总价扣除增值税的部分计算营业收入,这样在财务核算角度必然导致降低了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

2.对监理企业的营业成本核算的影响

监理企业的营业成本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人的成本,大部分成本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抵扣的金额不是很多。“营改增”政策实施前,监理企业核算的成本依据主要是自制的内部的人工成本、外部取得的开具的营业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业务成本等,由于不存在抵扣的问题,以取得的发票金额归入“营业成本”进行核算。“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除了人工成本没有发生变化外,外部取得的发票除了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项目及出差的车票、机票外,基本上均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监理企业在核算营业成本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扣除增值税以外的部分归入“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从某种意义上说,的确起到了降低监理企业的营业成本的效果。

3.对监理企业会计核算科目的影响

监理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之前,会计核算中的营业税金科目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来核算,月末把营业税及按照营业税为基数计算的附加税归集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对本期损益造成一定的影响。监理企业在“营改增”实施之后,会计核算中的税费科目由以前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来核算,一般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设置科目,通常会在“应交税费”下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同时还会下设多个三级明细科目来辅助核算,如已交税金及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月末,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监理企业根据“应交税费”下设的三级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两科目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在资产负债类科目中反映当期的增值税,无论缴纳多少增值税额,均不会对当期的损益造成影响,唯独以增值税为依据计提的附加税计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当期损益形成直接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监理企业的税务方面的影响

1.对监理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前,监理企业是以营业额为基准缴纳5%的营业税,为价内税。“营改增”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监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税率为6%,小规模的监理企业则按3%的征收率进行征收,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的监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为价外税。下面举例说明“营改增”对监理企业税负的影响:

(1)以一般纳税人的监理企业为例,从税法角度来看,增值税与营业税所缴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本质上的区别。如:“营改增”前,监理企业的营业税计算依据一般以全额的营业额为计算基准,但是“营改增”后,其计算依据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上的增值部分,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并且进项税率一般为17%,大大高于纳税税率6%,因此,“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理企业的税负。

(2)以小规模纳税人的监理企业为例,“营改增”前,监理企业的营业税计算依据一般以全额的营业额为计算基准,而“营改增”后,根据我国目前试行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假如监理企业产生营业收入100000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营业税5000元,而“营改增”后企业是按100000/(1+3%)后再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仅需缴纳增值税2912.62元,不仅降低了征收税率,还真正减少了缴纳金额,起到了实实在在降低税负的作用。

2.避免了重复征税的现象

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使中国形成全产业链的税收体系,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各行业降低税负。本次“营改增”实际上将影响所有行业的企业,因为所有行业在经营时都需要购买或使用房地产服务、金融服务、保险以及生活服务。这意味着,传统的制造业、批发业和零售业消费这些服务时可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当然监理企业也不例外。监理企业在以营业额为基准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容易出现所缴纳的营业额度把上一环节已经缴纳的税额计入到相关的基数中,从而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复纳税的现象,重复纳税不仅使纳税人的税负加重,还使我国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既不公平又无效率,如果从生产到消费产生的环节越多,纳税人的税负就越重,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则改变了这一状况,仅仅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因此,监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由于企业是以增值额为基准进行计算税负,仅对一个单独环节的增值额进行纳税,在一定程度上不仅简化了核算过程,而且真正的为企业降低了税负。

3.获得国家的税收政策支持

我国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将监理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纳入试点范围,不仅是出于减少现代服务业的缴纳税率,避免企业重复纳税与优化税制结构上考虑,其根本原因在于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产业进行新一轮的结构调整。我国的监理企业面临着“责任大、地位低、利润薄”的窘境,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产值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加大对监理企业的支持力度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转型的一个亮点。监理企业只有抓住国家政策的支持与市场上的需求,利用此次国家在税费方面的改革,加强企业在经济业务方面的能力,提升在多变的市场中的竞争力,把企业做强做大才能够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生存下去。

二、监理企业实施“营改增”后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对外签订合同的规范管理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监理企业在进行日常招标及投标的过程中,可以将“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作为企业谈判的有利条件,也就是可以将监理费适当的提高,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转变监理费相应的计算规则,并在对外签订监理合同时,约定合同价格是否含税,即使合同价不含税,产生的税负由谁来承担等。营改增后,一个经济合同中可能包含多种税率的项目,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清楚地根据交易的实质描述具体服务内容,以免到时候与税务机关对不同税率服务的实质内容和金额产生争议,带来税务风险。

(二)增强监理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营改增”政策不仅对监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形成直接的影响,还会对监理企业的经营模式及相应的市场行为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促使我国的监理市场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监理企业实现更规范化的管理,促使企业更大额度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实现。如:监理企业发生的日常的采购业务、服务等,尽可能的选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这样就可以取得17%的进项税额。因此,我国的监理企业有必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采购模式,这样既能保证质量的同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加强监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面对营改增带来的一系列会计核算的变化,监理企业要不断加强日常的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尤其是税务核算,如果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应税服务时出现不同的税率、征收率情况时,通常要根据不同的税率进行分别核算,如果不能实现分别核算,要适用从高税率。因此,监理企业要重复认识到自身的特点,对自身业务进行科学重组,避免出现由于会计核算工作混乱而导致的税负增加的情况。

(四)重视对增值税发票的日常管理

监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后,要重视对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开具和保管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在发票取得环节把控什么类型的的业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类型的业务只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同理,在发票开具环节掌握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类型的企业不能开具,发生跨期退票业务如何处理等,发票的存根联如何保存及管理,都是需要监理企业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日常管理,避免将来在接受税务稽查部门的检查中,出现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现象。

(五)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学习

监理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通过不定期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增强处理“营改增”相关业务的能力,同时企业的财务人员和涉税人员应不断的完善自身的专业结构,深刻领会并灵活掌握与监理企业“营改增”有关的政策。一定程度上来讲,企业对涉税业务所需专业的能力要求很高,尤其是对于人工成本过高的监理企业来说,更需要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涉税人才,当然企业也应当加强对涉税人才的的投入。在目前实行的增值税的规定要求中,有些项目与事项属于不可以抵扣的范围,这些都需要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准确判断企业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的业务,合理规避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额度,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空间。

三、结论

我国监理企业在“营改增”实施的工作中不仅享受到政策所带来的福利,同时对企业的财务、税收工作带来一些影响,虽然不可能解决涵盖企业财务、税收领域的所有问题,但总的来看,营改增对监理企业的影响还是利大于弊的。监理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财务状况、发展前景、战略目标等来制定适合自身的一些举措,通过科学有效合理的掌握并运用营改增的新政策,有效应对“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带来的影响,不断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真正达到节税、减税的目的,使我国监理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张荣.谈营改增对监理服务业的影响和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14(15).

[2]阮凤霞.营改增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4).

[3]叶坚.“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税收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4(2).

(作者单位: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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