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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手记

2016-12-30付久江

鸭绿江 2016年1期
关键词:丑丑臭臭小园

付久江

新家是一楼,窗外有小园儿,约三十平。交工时,一半是土,一半是沙石。沙石是施工队建楼时遗留的,土是好土,这里曾经是耕地。土地消失,楼房崛起,是城市急剧扩张的结果,现在的城市都有一个功能迥异的胃囊。

其实城市扩不扩张跟我并无太大关系,我不过是受开发商“买新居赠小园”的蛊惑,受妻子“公积金贷款划算”的煽动,一时脑热买下了它,随之从城东北转战到城西南,名副其实的“两头抻”。

清理掉小园儿里的沙石,确实耗费了我不少气力,剖开废弃的水泥袋子,把沙石装进去,抻住四角运到垃圾箱附近。那里堆积太多的建筑垃圾,其实大多数人的一生都鲜有创造,更多的是在制造垃圾,人类自始至终都是在制造垃圾,地球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这是人类智慧走向反面的一种愚蠢。就像我把沙石运出去后,才想起小园应该亮一块水泥地面,便又买些沙石水泥进来。

新房第一年闲置,小园长满了一人高的蒿草,第二年住进来,才发现侍弄小园也需要学问。

种什么呢?什么都想种一点儿,可什么都不会种。这时我才意识到我虽然是农民家的孩子,但是背离土地已太过久远。

为了小园,母亲和岳母对我的新家表现出极大的热心,各自以资深庄稼人的身份先后前来视察,并提出了好多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可是,立夏已过,眼见小满,小园却因迟迟不能搬家还是荒芜一片。

种什么?栽什么?首先得有我爱吃的黄瓜。为此岳母买了黄瓜籽儿,在盆里用一次性纸杯育秧。还有土豆,菜园里栽土豆?那不过年前老家亲人送的一袋土豆子,吃不了的已经长了芽,扔掉可惜了。于是,在岳母的指点下,切成土豆栽子,刨沟浇水栽下去。靠阳台附近,顺便撒了一菜畦生菜籽儿。

活了,竟然都活了!土豆秧分出几片绿叶,生菜也萌生一抹鹅黄。岳母那边黄瓜秧也育好了,老太太又特意赶了一趟农村大集,买回了两把茄子秧,两把柿子秧,两把辣椒秧。分门别类栽下去,小园瞬时缀满了绿色。

新家还缺东少西,可是家必须得搬了。园里的菜每天都需要浇水,否则都得旱死。

不用找人,大安,流连,速喜,齿口,小吉,空亡,六天一轮回,我自己掐算个日子吧,好日子不如好时辰,好时辰还要合上方向,搬吧!一口电饭锅先过去,然后雇了搬家公司,先把大件搬过去,余下的零头碎脑蚂蚁一样慢慢搬吧。家搬得太过仓促,战线也随之拉长。

都是小园闹的。这大地蔬菜稀烂贱的时节,浇菜的水钱够买一园菜的了。

瓜秧高了,柿子秧也高了,都需要上架,星期天跑到豪德日杂店买了竹竿,搭成人字架,领秧上架。可是眼见别人家的柿子秧一天天长大,我的柿子秧却“老”在那里。打电话咨询岳母,是秧棵太厚实了,得间秧。拔哪棵呢,哪棵都舍不得。楼上的大姨下来了,说拔了是可惜了,打打杈子,让它们往高长吧。大姨进园,从柿子秧的叶腋掐下许多小嫩芽,指挥我拔下过于密实的秧棵,移栽到坝梗旁的空地上。打杈的柿子秧长高了,移栽的柿子秧也活了,园子里一片欣欣向荣。

一连几天降雨,小园的菜不用浇水了。夜深躺在床上,听窗外雨声淅沥,我的耳朵变得格外灵敏了,能分辨出每一滴雨的不同,好像,它们都是有表情的。噼噼啪啪的,打在玻璃窗上;滴滴答答的,落在瓜叶上;窸窸窣窣,直接注入泥土里。雨从天上来,但是每一滴雨有每一滴雨的去向,每一滴雨有每一滴雨的表达。

人类离不开土地的滋养,就像土地离不开雨水的滋润。但是人与人又是分门别类的。有一类人,一生却从未亲近过土地,他们对土地只是认识,是抽象而间接的;有一类人一生从未离开土地,他们直接向土地索取,进而更敬畏土地,他们亲眼目睹土地上每一株植物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枯萎死亡,他们理解生命就像理解一株植物在四季中的轮回。很难说哪一类人更幸福。但是有一类人注定是不幸的,他们曾经依赖土地而生长,最后离开了土地,他们对土地的认识更深刻,情感也更复杂。更悲哀的是他们也许意识不到这种不幸,这不是某一个人的不幸,而是一类人的大的不幸。诚如我的好友、作家秦朝晖所言:“没有故乡的人,将一无所有。”

谢子安老师的散文集《雨走青纱》里,有一篇散文叫《我想有条山沟》,我认为那是谢老师写给他自己的。文字洗尽铅华,写到他老去的情景,固守一条属于自己的山沟。我不知道谢老师如若健在,会不会真会拥有这样一条山沟。

每一个背离土地的人,大概都有一个归去来兮式的陶氏梦,虽未必“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虽未必“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大体的意境是一样的。好像这样的梦还要等到功成名就,甚至年华老去。

我承认我做过类似的梦,现实中想想,自己本来入世就不够深,出世也未必出得彻底。眼前的小园很现成,聊以自慰,权当是我梦里的一片田园吧。

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书房,是我多年的梦想。“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一壶茶,一支烟,读自己想读,写自己想写,固守一份清闲与孤独,那是件多么惬意的事儿呀!

搬新家了,两室两厅的格局,依然没有书房的位置。宽敞的客厅,留给客人品茗谈心,尽管客不常至;通往厨房的餐厅,留给餐桌和座椅,尽管一日只是三餐;南北相对的两个卧室,留给每晚的睡眠,尽管只需“三尺宽”。

书房可以没有,但我的书不能没有安放之处。装修前,我跑马圈地似的在房间里为我的书寻找地盘,妻子对此高风亮节,总会给予我更多的理解。

靠南的卧室通向室外的小院儿,显然不适合放书,于是我把目标锁定在靠北的儿子的卧室,在窗户两旁打上了书架。书安放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儿子能多读书,读好书。尽管窗户两侧书格子一通到顶,可是空间依然有限,于是客厅南面阳台临窗一隅,安放了我的书桌兼电脑桌,桌上书架尚能容纳百余本。两处都临窗,我想我的藏书之处不能算作书房,顶多算作“书窗”了。

卧室和客厅阳台,大书窗和小书窗。

和每个爱书人一样,我也想把我的书分门别类,或是文史哲,或是古今中外……怎奈空间有限,我只能把它们分为“常读”和“不常读”两大类。不常读的列入卧室的大书窗,为求整齐美观,书籍按大小分类摆放;常读的摆进小书窗,只为拿来方便。我把帕慕克、莫言、卡尔维诺、米兰昆德拉放进一个格子,想必大师们不会因文学价值取向不同而有所争议;我把鲁院的同学赠书摆放进一个格子,美女紧挨靓男;还有一个格子,摆放朝阳境内文友赠书。最后一个格子,我把余下喜欢的书随意摆放在一起,初始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看得久了,会发现它们之间自有一种必然的联系。

所有的书我未必都能有兴趣读完,但是只要翻开,我就能从中感受到一股发自内心的温度和气息。

不要以为我会冷落了那些摆在卧室里的书,我总会在某一天的某个时刻,突然想起某一本来,像想起一位久未谋面的老朋友,我会用手指抚过那些直立的书脊,把它从书林中找出来,拿到我的书桌前。久而久之,我的书桌会变得满满的有些凌乱,我会把一些读完的或者暂时不读的书送到卧室的大书窗里。这时,我总感觉自己像家里的新成员——小狗丑丑叼着一块肉骨头满世界地藏来藏去。我拿着我心爱的书在卧室与客厅之间穿梭,于是屋子里就有淡淡的书香流动。我甚至想象某一天,客厅里坐着我的客人,我一边和他们谈天,一边拿着我的书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而他们能泰然处之,习以为常,尽管这样的概率很小,小到几乎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我还是为自己的想象感到温暖和幸福。

请相信这不是我的特立独行,而是本性使然。

这样想着,我感觉我读书的空间骤然变大了。我的书窗不再居于一隅,它在卧室、在客厅、在阳台、在图书馆、在书店,在任何一个能安放书的地方,哪怕是刚刚并拢起来的膝头。

书,注定会成为我心灵的栖息之所,当我坐下来,打开书页,就感觉推开了一扇通往外面世界的窗,窗那边有阳光,有风雨,有人情冷暖,有世事沉浮,让我与之同忧共喜,恋恋不能自拔。掩卷沉思,整个人仿佛在那个世界里活过一回。我总是坚信,即便著书者已经逝去,或与我们天各一方,但是他的灵魂已经注入字里行间,与我们近在咫尺,甚至水乳交融。每个人的每个世界,每个人的不同命运,仿佛就是我们生命自身的另一种可能。游走于那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时,我感觉到充实。一个孤独的灵魂需要书来陪伴,一颗干渴的心灵需要书来浸润,生命中的许多空白需要书来添补。

从夕阳将灭的黄昏到满天星斗的深夜,当我合上手中的书,推开现实之窗,那一刻,内心颇有“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之感了。是的,天地之书每天翻过它巨大的扉页,常看常新,能读懂的又有几行?甚至有些我只能匆匆一瞥,根本来不及去细细阅读。

丑丑或贱贱,是我家小狗不可确定的两个名字。

面对这个家庭的新成员,我这一家之主,当然有命名的优先权,我说就叫它丑丑吧,首先,它的母亲叫“臭臭”,叫它丑丑会让它感觉亲切;再有,据说它小时候长相最丑。儿子说不好,还不如叫它贱贱。说这话时,狗正撒着欢儿往儿子身上扑,的确够贱。

丑丑,丑丑!

贱贱,贱贱!

狗在我和儿子此起彼伏的呼叫中往复奔走,最终在我和儿子中间停下来,歪着头看看我,又看看儿子,看上去有些迷惘了,它一定是在思索,它到底是谁?

妻子也来凑热闹了,行使她的一票否决权,不能叫贱贱,不好听。

那也不能叫丑丑,儿子反驳,它一点也不丑,要不干脆叫它帅帅好了,帅帅,帅帅!

妻子含沙射影,说那就叫它翼翼好了。

儿子绝地反击,说还不如叫它娇娇。

没有办法,儿子正值青春期叛逆,极力想通过否决老子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随他去吧!

丑丑——我还是习惯叫它丑丑——其实一点也不丑。一身黄白相间的花色,形体匀称,品相端正,鼻梁上一道月牙白直通额顶,左脸颊一抹黑,仿佛用毛笔随意画下的一撇,看上去有点滑稽。想必它继承了它所不知道的父亲的基因,不像它母亲臭臭,嘴巴地包天儿,犬齿外龇,平添三分凶相。

臭臭是旧居前楼李大哥家的母狗,一窝生六个崽儿,其余的五个先后都被人选中预留了,唯独剩下了丑丑,被妻子留下了。剩下的和不争不抢的相遇,想必这也是一种缘分。

没人要的丑丑,自有它的一份幸福,别的狗崽儿满月后就被抱走了,唯独丑丑因我家迟迟不能搬家,在母亲身边生活了三个月,吃了三个月奶,长得几乎赶上它母亲大了。

正因此,丑丑和母亲臭臭感情更加深厚。

原准备新家安置妥当再接丑丑过来,谁想搬家那天,儿子就把丑丑直接从前楼抱回来,放到旧居的窗台上,丑丑下巴抵在窗台上,趴在那里一动不动,看一屋人搬进搬出。到了新家,面对盘里的食物,丑丑不吃不喝,趴在地上,依然是下巴抵着地板,眼里满是忧伤。过去抚摸它,浑身抖得厉害。看它可怜的样子,我向媳妇求情,今晚就让它住在屋里吧。

妻子说不行,你现在就去给它搭窝。

无奈之下,我只得趴在外面小院儿的阳台下,为丑丑搭建新家,纸壳包苯板撑起四壁,铺个绒垫子,一个简易的狗窝搭好了。可是丑丑并不领我的情,过去嗅嗅,依然回到通往屋子里的台阶上,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夜里醒来,我透过通往院里的门往外看,丑丑趴在双层门之间的缝隙里,听见声响,起身摇尾乞怜,尾巴把门打得咚咚响。本想放它进来,但是妻子有严令,“鸡司晨,犬守夜”,各司其责,不能惯下它的毛病。

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心里蓦然感伤起来,不由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条小黑狗,黑背脊,白肚皮,聪明伶俐,每天放学,总是黏在我身后形影不离。然而一年后,却中毒身亡了。

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的情形,正值星期天,姐姐带着中学的同学来家里做客,因为有客,姐姐将屋子收拾得特别干净,擦柜子时,误将装有敌百虫和白糖的袋子放到一起。母亲不识字,沏鸡蛋水时,将敌百虫当成白糖倒入碗中。母亲喝了一口,感觉味道不对,于是就泼到了屋外墙根下。

发现墙根下的鸡蛋水被舔得干干净净时,我的小狗已经在打晃,口吐白沫,痛苦地低声咆哮。我抱着它,给它灌水,用手指捅它的喉咙,企图让它吐出来,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在那个下午,我怀抱着我的狗,亲眼目睹了一个生命漫长而又痛苦的死亡。在临死的那一刻,它紧紧咬住了我的手臂,我忍着疼痛坚持着,就那样让它咬着,直到它的牙齿慢慢松开,直到它已经没有了呼吸……

我抱着我心爱的狗,走上院后的山坡,挖下一个坑把它埋掉,坐在隆起的土包旁边,我痛苦地呜咽着,仿佛那毒液通过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浸入了我的体内,让我痛不欲生。

母亲为了安慰我,曾经无数次说,这是命,那碗鸡蛋水是注定要索一条命的,是狗代替她去偿还了一条命。听了母亲的话,我的悲伤和怨恨似乎淡了许多,随之而来的是,对狗的感恩和怀念更浓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暗暗发誓,从此不再养狗。

如今丑丑来了,我要养它了。不指望它能看家望门,只希望它未来能平平安安。尽管它听不懂,我还是一遍遍告诫它,外面的东西,不该吃的千万不要吃。万物皆为一理,告诫它的同时也是告诫我自己。

一周后的星期天,我们回旧家去扫尾收拾衣物,顺便带上丑丑去看它的母亲臭臭,美其名曰回门。母子相见,在地上滚为一团,拥抱,撕咬,亲热得叫人眼热心酸。李哥说,丑丑离开那天,臭臭一天没有吃食,在露台的狗窝前徘徊哀鸣。

那几只狗崽儿离开得早,现在见了母亲,也许已不能相认,只有丑丑在母亲身边时间长,看情形,它们母子是不能相忘了。

丑丑在那里待了整整一个下午,李哥为丑丑做了它喜欢吃的鸡肝儿。傍晚时分,我们带着丑丑离开了。把丑丑放到车上,李哥恋恋不舍地摸了摸丑丑的头,日久生情,丑丑在李哥家时间最长,李哥对丑丑的爱最深。我们与李哥约定,每周都带丑丑回来一次,让它们母子团聚,让丑丑吃李哥为它做的鸡肝。

如今,丑丑已经熟悉了它的新家。每天早晨,静静地目送我们离开。傍晚,摇着尾巴,跳跃着欢迎我们的归来。夜晚依然趴在台阶上,或者钻进门夹缝里去,开始守土有责,夜深若有异响,它总是在喉咙里咆哮许久,憋出一声“汪”,用我老家的话说,小狗崽子,才学会“打梆儿”。过去儿子不爱出去走动,如今每天晚饭后,儿子总会带着丑丑出去转转。与其说是儿子带着丑丑,莫不如说是丑丑带着儿子,你看它撒起欢儿来箭一样射出去,儿子竟然撵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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