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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及路径的思考

2016-12-29◎文/周

天津经济 2016年8期
关键词:天津金融机构金融

◎文/周 鲁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及路径的思考

◎文/周 鲁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金融体系效率,强化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职能。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发展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天津应抓住发展契机,结合自身产业优势,探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路径,争取在新一轮金融资源布局中提升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地位。

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路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借助于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技术及金融创新是两大要素。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主要有四方面优势:一是在技术创新推动下,通过数据积累及挖掘优势,资金交易成本和行业进出壁垒大幅降低,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通过低门槛的理财产品和立体增信的投融资平台,将传统金融机构视为“长尾”客户的中小微企业、中低收入群体纳入金融市场,满足了多层级资金融通需求,金融服务覆盖度和普惠性大大提升;三是使大量闲置客户资源流量和闲置投资机会得到激活,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推动服务理念和产业格局转型升级;四是在互联网平台上,金融创新服务不断集聚,更多“沉睡的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成为解决金融市场供给侧失衡的有效手段。

二、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及特点

(一)互联网金融六大业务模式

一是互联网支付,是指依托互联网,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中介,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在付款人和收款人间进行资金划转的服务,如支付宝、快钱等。

二是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作为中介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以实现直接借贷的服务,如人人贷、陆金所等。

三是大数据金融,即网络小贷,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商平台客户提供小额贷款,如阿里小贷、京东白条等。

四是众筹融资,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如天使汇、点名时间等。

五是信息化金融机构,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改造、重构,实现经营管理电子化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六是互联网金融门户,利用互联网渠道为客户提供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第三方销售服务平台,如余额宝、融360等。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特点

整体上看,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各具特色。其中,第三方支付、网络小额贷款等业务模式管理较为规范,均需政府准入牌照,行业门槛较高,经营风险相对较低。随着移动通讯支付的渗透,第三方支付可为发展农村金融提供技术手段,市场空间较大;网络小贷企业运营成本较低,商户为维护电商销售渠道,履约意愿较强,不良贷款率极低,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较为理想的模式;发展信息化金融机构可促使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对原有业务进行创新,顺应了金融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互联网金融门户企业不提供金融业务本身,也不涉及资金支付划转,只提供金融服务平台,经营风险较小,是一种稳健的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

相比之下,P2P的设立不需获得官方牌照,准入门槛和渠道成本较低,相关行业标准、机构监管尚处空白期,且央行征信系统没有向P2P开放,相比其他模式坏账率较高,跑路现象时有发生,平台风险意识和风控能力较弱;网络众筹模式为项目提供资金和孵化平台,大众参与门槛较低,但存在投后管理、退出渠道不完善等问题,也存在项目失败等风险。

三、天津发展互联网金融比较分析—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横向对比

(一)城市总体发展环境对比

北京、上海聚集了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总部、研发中心,各大金融机构、跨国公司总部,拥有众多高素质人才和强大的研发能力,产业集聚效应极为强大,拥有百度、京东、宜信、快钱、陆金所等互联网金融企业,优势得天独厚;深圳是重要的金融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拥有互联网巨头腾讯公司,平安集团、招商银行、深交所等金融机构,拥有全国最多的风险投资和P2P平台;天津虽然是北方经济中心,但金融、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产业在全国范围内特色优势不够明显,科技研发创新等氛围不够浓厚,知名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

(二)金融业综合发展水平对比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发布的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是综合衡量我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状况的权威性指标。最新排名显示,2015年全国性金融中心排名是上海(195.14分)、北京(148.12分)、深圳(87.62分),京沪深金融综合竞争力保持绝对领先地位,各分项指标均位居前三,增速也在逐年加快。天津虽然排名第五位,且在北部沿海地区排名第一,但金融综合竞争力得分只有43.40分,分值比上海、北京少了近100分,与沪京深相比差距仍然较为明显。

从各分项排名来看,天津金融产业绩效排在第十名左右,显示金融业增加值、金融相关比率、风险承受能力等绩效指标还有待提升;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与综合水平位次相当,说明天津各类金融机构的数量、种类、资产规模等方面发展相对领先,初步建成多品种、多层次的创新型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体系;金融生态环境稳居前五名,显示天津在政策环境、运营成本、客户基础、商业交通、专业服务等金融发展环境方面位居全国前列,企业聚集硬件环境较为完善,总体上看,比较适合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和机构企业入驻。

(三)产业发展政策分析

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先后推出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从政策出台速度上看,北京、天津反应最为迅速,最早开始着手产业布局;从政策力度上看,各地政府均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给出了明确的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都比较大。其中,北京和天津出台措施较为具体细致,对产业发展基金额度、购房补贴、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等都给出了具体数字,政策靶向精准度较高。

四、天津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的优势和不足

(一)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不足

与京沪深等城市相比,首先,天津互联网金融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领军企业,整体实力较弱。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数量较为有限。截止2014年12月,央行颁发的269个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天津只有渤海易生、城市一卡通等4家,相比北京57家、上海52家、深圳17家,数量和规模都不在同一水平。搜狐金融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16强中,北京8家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上海3家,深圳3家,杭州、成都各1家,而天津无一企业在列,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程度较低,在全国范围的行业影响力也非常有限;其次,现存政策灵活性不够。比如,之前地方政府规定小额贷款应在本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经营。而2014年上海在百度、京东设立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时,及时对政策做了拓展,放宽了经营地域限制,允许其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全国电商卖家发放小额贷款,以及全资拥有小贷公司,最终成功吸引小贷企业落户。相比之下,面对包容开放、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天津的行业准入和经营范围限制仍然不够宽松,政策弹性欠佳。

(二)天津互联网金融产业环境优势

一是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初步建立。滨海新区云集了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腾讯数码、搜狐视频、58同城、惠普等一批大数据、云计算行业的领先企业,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还吸引了国美、京东、渤海易生、中海创集团、日本TIS等大型商贸、电子商务及市场营销企业,建立了京津冀地区首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

二是金融发展环境日趋完善。天津金融组织体系健全,金融机构业务规模增速较快。目前拥有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捷信消费信贷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总部,以及15家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银行专营机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不断发展,拥有民生银行北方资金结算中心、渣打银行后台营运中心等。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产业金融发展迅速,是全国最大的融资租赁聚集区,拥有工银租赁、民生金融租赁、中银航空租赁等10余家大型融资租赁公司。于家堡金融区、响螺湾商务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完善。

三是征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较快。信用等级是监管部门实施差别化管理和金融机构与其开展不同层级合作的重要参考。2013年末,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天津市22万户企业和940万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成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重要信息支撑;天津20余家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首批获准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服务市场得到发展。

五、天津互联网金融产业城市定位、发展模式及路径

(一)发展互联网金融城市定位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处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第一梯队,尤其是北京中关村、上海陆家嘴适合打造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中心。天津相比京沪深等城市,自主创新能力不够突出,金融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互联网产业发展相对落后,差距仍然较大,因此归属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第二梯队。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选择

对于模式相对规范、运营风险较小的第三方支付产业,能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网络小贷公司、倒逼传统金融改革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应找准未来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并提前进行产业布局。而发展中问题频发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网络众筹,风险控制能力薄弱,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社会风险较高,跑路企业比率呈增加态势,对其发展我们应“友好地控制”。如要求天津市所有P2P网络借贷平台必须采用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以降低跑路风险;针对众筹项目投后管理不完善,退出渠道不健全等问题,可尝试允许其在平台上公开转让或对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新三板市场。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分析

1.在产业发展目标上,结合天津互联网金融产业第二梯队的定位,谋划建立区域互联网金融中心。未来天津应重点借助区域内优质互联网金融资源,加强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互联网金融设施和工具,支持各区县建设有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聚集,营造更加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产业生态环境,力争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地位居前、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互联网金融品牌企业。

2.在产业发展策略上,基于目前天津互联网金融发展定位,应坚持循序渐进、错位发展、维稳发展。一方面,在引进优势互联网金融企业总部资源时,首先考虑引进互联网金融中低端资源,如大型金融企业后台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运营中心、清算中心等,在此基础上慢慢过渡到区域型总部等高端资源;另一方面,应结合天津本身具有的产业优势,充分发挥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的全国领先地位,打造金融产品创新亮点。同时,充分规避产业发展风险,选择六种模式中发展较为成熟、经营风险较小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3.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坚持对本市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培育和国内优秀互联网金融企业引进相结合。一方面应借重首都金融资源,重点吸引具有大数据运用基础、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落户;另一方面,应加大本市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积极申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载体的持牌金融机构;支持现有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新型金融机构,并在工商登记环节提供便利;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转型,对金融机构设立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设立专项基金给予大力扶持。

4.在产业发展重点上,一是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是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发展比较成熟、规模比较大的领域,尤其是随着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移动支付可为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提供技术手段,蕴含巨大发展潜力;二是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利用自身平台积累的大数据和信用信息优势,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鼓励各类互联网金融门户企业的发展,挖掘金融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价值。

责任编辑:虞冬青

F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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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255-(2016)08-0047-04

周 鲁(1988—),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3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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