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的意义与路径
2016-12-29◎文/李君
◎文/李 君
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的意义与路径
◎文/李 君
本文分析了目前天津、北京、河北三地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对三地共同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并提出对科技人才共同培养办法和建议。
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路径选择
国家乃至地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人才。《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了“科技人才”的概念,它是指“受过专业培训,并将其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创造性科学技术活动中,并推动了该事业和整个地区或国家经济进步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的领域有:科研、工程技术设计开发、科技服务、科学技术管理、科学技术教育等。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两院院士大会讲话中指出:“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教育工作刻不容缓,而且需要坚持不懈,这也是为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和创建创新型国家所必备的条件之一。”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得出了创新型人才的概念,即:这类人才可以挖掘新知识,开发新技术,开创新学科,可以带来科技上的飞跃,为新的解决方法开辟道路。在创新型人才的教育过程中涉及 “协同”这一新的概念,协同的对象为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协同的内容是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其主要媒介为国家政府、地区科研机构、特色金融机构等,其目的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以‘协同’作为纽带,将社会各界都团结起来,达到资源的更优分配,从而实现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教育工作。
一、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的现状
(一)人才交流流于表面
出于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地域上的特殊性,尤其是自1978年以后,京津冀不论是在
经济、文化等一系列方面的沟通交流更为紧密,人员方面更是如此。京津冀三地的相关人力资源部门于2005年6月签署了《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使得后期的人才交流有章可循。经过三地人事部门的相关努力,人才交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三地在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方面互通有无,在人才网站、国外智力共享方面精诚合作,并通力合办了多场人才交流大会,如三地“吸才引智”大会、开发区智力人力资源洽谈交流会、三农引智成果推广洽谈会等等。以上这些方式已成为京津冀人才协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转移提供了有效途径。
《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合作协议》签署后,尽管在人力资源共享方面,专业资格三方认可方面,以及公务员的互通等方面工作已开始展开,但进展较为缓慢,人才协同方面仍停留在萌芽时期,特别是在创新型科技人才方面,仍有多种交流与合作的冲突,这些问题成为了人才协同培养的绊脚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服务平台而言,服务内容较为狭隘,只有人才招聘、求职信息发布、档案代管等几项,仅能满足低端人才的需求,无法满足更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第二,就人才资源分配而言,还是以各地政府自己主办的资源配置为主,三地共同筹建的人才资源市场还有待改进;第三,就大会成效而言,尽管举办了多次交流大会,且规模不小,但成功率整体偏低;第四,人力资源共享信息平台不够健全,并不能达到人才信息的完全共享,该平台暂时还无法做到三地人才信息的汇总与发布,这也成为了人才交流的最大难点。
(二)地域合作仍需拓宽
京津冀三地的人才交流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不足:第一,就协同对象而言,只有人力资源部,而协同所要表达的是 “三地人才工作共同展开”的意思,没有充分带动各方的积极参与。其实,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交流工作是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需要社会各界的精诚协作。例如:教育与所获证书问题,人才转移过程中户口的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三地发改委、主管教育机构等国家政府、地区科研机构的相互协作。第二,就关乎到三方共同利益方面而言,合作不够亲密,并未将区域经济发展对整个国家的重要性思虑周全,这些都与区域间分工系统不完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除此之外,对京津冀地区的发展没有一个合理的统筹,也没有将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作用完全体现出来,一件事多方操作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三地协同培养政策需求同存异
要想做到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必须要做到资源的合理分配,这也正是“协同培养”的要求。它不仅要求国家行政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人才培养等机构共同参与,也要求京津冀三地的相关部门的参与。这三个地区都有相关人才培养主张及方案,但都缺乏沟通,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还有待改善,大家都彼此留有余地,怕这种政策的实施对各自的人才造成损失。并且,这三地协同的其他相关设施并不齐全,尽管最近几年这些地区的相关要职人员进行了会面,但就协调机制方面的讨论协商机会不多,最终使得交流与培养的范围较为狭窄,大多都集中在县区、企业和基层,各省或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较为少见,且相关认识不强,对此方面的重视程度不高。
二、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的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高校与企业的协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般而言,学校不仅有科研人才,还可为科研提供相关设施,在科研和教学方面具有一定的长处。同时企业在实践方面略胜一筹,为这类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技术条件。
第一,就京津冀地区各高校间的相互合作而言,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既可以对各高校的学科资源整合,互相取长补短,还可以促进三地高校间学术方面的沟通,用以达到学术上的突破,开创出新的学科;它同时还可以将各校的长处结合起来,让其更好的为京津冀发展做贡献,为国家及社会输送优秀人才。第二,从企事业视角来观察,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相互协作,可以使得各自的经济投入有所减少,收益却相应有所增加,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这为人才的发展创造了更为稳定的环境。就像北京地区产业的转移,将部分在本地无法继续生存的企业转移到政策条件允许的河北去。这既促进了北京地区的发展,又给其他区域带来了新的机会。第三,将两点结合起来看,企业为高校指明了培养方向,使得教学方案更贴近实际,更好的为企业培养专业性人才,而学校为企业提供了智力支持,将技术更新提供给企业以达到利润的提升,这种双赢的模式既提高了大学生就业率,减小社会压力,又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动力。
(二)有利于加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沟通,推动政策的有效衔接
这三个地区人才的培养,既促成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还推动了政府与中介组织的相互交流,将各地相关政策有效的连接在一起。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各地政府之间的交流,所出政策的相关性。在我国推出的“十二五”规划大纲(2011年)中,也将此问题纳入其中,这对该类人才的培养和各地经济的共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但由于各地政府相关政策连接的紧密度不够,致使各地不论是在经济还是文化、生态等方面都只从本地权益考虑,就共同发展而言,并未做到通力合作。
因而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制定和规划好交流合作的相关政策,使三地政府在交流合作方面得心应手,促进京津冀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其次,政府和中介之间起着相互促进的作用,政府的相关政策若能在中介组织中得到准确及时的传达,那么就能为交流合作规划作出相关调整,同时并将这种调整及时的反馈至政府,从而建立起双方的互动关系。由此可以看出,京津冀创新型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为三地政府与中介组织的相互交流提供了有效平台,促进了政府各政策间的相关性,使得政府在该方面的政策更加完善,能更好的为创新型人才和相关企业服务。
(三)有利于实现高校、企业、政府、中介组织的协同联动,拓宽区域合作领域
在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方面,京津冀三地各级政府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不仅表现在人力方面,更体现在物力和财力方面。它促成了多个科技协同项目和关键性的合作项目,使得中介组织与企业的关联性更为紧密,尤其是科研院所和科创基地与企业间的联系,这为这三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稳定的政策大环境。
具体体现如下:通过三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各地高校共同向企业提供此类人才,同时通过企业间的通力合作,为该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出路。同时校企与京津冀科创基地之间的互动,使得这类人才的创新想法得以实现,并带来相关收益。由此可见,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交流和合作,使得三地各界协同对象积极参与进来,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三、京津冀创新型科技人才协同培养问题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以技术创新为目标的校企联动人才培养机制
以目前国际形势分析,科技创新已经成为立足国际地位的很重要的一部分,三地合作培养科技人才应该做到以
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与高校之间建立“院校协同联席会议”。由三方合作教育机构领导作为协调发展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同发展工作内容,制定发展计划。建立起包含科研项目,培养人才在内的合作方案。
第二,高校与企业要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协同培养机制。如何去定义研究成果的成功或者失败?主要体现在成果是否被企业采用,是否可以满足于市场。比如,美国大学在与企业合作中指出了三点。首先,建立起合作机制体系,主要以制定相关课程,创办相关论坛进行讨论学习为主。其次,是对企业计划进行综合解析。最后,以上述理论为研究基础,结合企业情况进行合作。以此作为借鉴,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间高校要与企业实际需要为首要考虑因素,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使成果完成后可以服务于企业。不仅如此,企业和院校应该合作建立起校内外实践和实验场所,完善实验设备,让学生深入到企业工作中,了解企业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这样做的意义是为了能让其研究成果更贴合企业利益。同时,应该对学生进行双向导师培训,在学校由专业导师进行理论指导,到企业由企业技师向其培训实践内容。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中介组织联动人才培养机制
以政府为主导,协调中介组织各方关系。政府作为三地合作主导机构,应该协调更多科技机构进行科技支持。建立起以培养新型科技人才为主要目标的中介组织。其组织由各地科研机构、科技研究基地、涉及科技方面的协会等等。以政府牵头建立起合作资金投资体系,政府出面协调资金支持,组织院校集资,引进外来企业投资或者协调银行方面进行贷款等等,使三地区中介组织相互连接。建立完善三地组织交流机制,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最初场所一般都出自于各地区高校,最终目的是把培养出来的人才融入到社会,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形成以“政产学研用”为依托的联动培养机制
建立以产业、学校、科研机构三方面合作一体化结构。在各领域相互促进合作,深化合作内容,发挥自身长处,来促进合作发展。政府作为主要支持机构和主导机构,应该制定相关制度,搭建创新领域平台等措施来为合作机制进行服务。逐渐由“产学研”向“政产学研”演变。三地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正是要以此为发展基础,三地同步推进合作步伐,以政府为后盾支持,同时还要做到:
第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由政府组织建立三地合作交流平台,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发布企业需求信息,建设数据库,数据库整合人才信息,高校信息,企业需求信息等等。设立对“政产学研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协调三地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信息资源的管理,设备的使用管理等等,建立起相关的政策管理体系。研究合作方案,完善体系内容,包括设备资源的使用分配,设备产权归属,维护责任等等。同时协调各领域辅助高科技研究成果转换,共享使用仪器设备等设施,同时也要共享数据资料,相关文字记录等等,三地区进行人员互派,进行合作交流,学术交流等等,推动三地在文化、合作项目、资源共享等领域合作,促进三方共同进步。
第二,建立风险责任承担机制。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新型科技人员不仅仅印证了最初的培养计划,更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回报。当然在这种前提下,所带来的利益越大就预示着投资风险越高。所以就要建立责任风险机制,以预防风险带来的影响。由政府协调,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明确合作关系,健全合作体系。这样不仅可以对风险进行有效把控,更有利于各方面进行长期合作。
责任编辑:虞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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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255-(2016)11-0032-04
天津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重点课题“基于《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天津高职装备制造大类专业建设市场性研究”(课题编号:XV109)研究成果
李 君(1983—),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邮政编码:3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