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类文明创新中法律文化因素的重要性
2016-12-29新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黄 新梁 凡/.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试论人类文明创新中法律文化因素的重要性
黄 新1梁 凡2/1.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回顾人类文明创新的历史,法律文化是人类社会前进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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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文化是人类文明中最大的创新
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以既有知识为基础,发挥想象、创新和创造以解决各种问题的历史。我们通过早期美索不达米亚的作品、中国算盘、叙利亚天体观测仪、古印度天文台、古腾堡印刷术、内燃机、青霉素、南部非洲的草药及诊疗方法、晶体管、半导体、纳米技术、DNA重组药品,以及其他无数发现和创新,可以看出,正是全世界发明人的想象使人类文明逐步推进到了今天的技术发展水平。
在地球第三纪的后半期,也就是人类产生之前,某些动物已经过着完美的群居生活,以至于从百万年前至今,这些动物的生活习惯没有太大地改变。它们自那时起,直到现在仍然最成功的调整自己以适应环境。正如美国学者约翰·麦·赞恩在其著名的《法律的故事》一书中所指出的:“今天的自然界与人类产生以前并无二致,人类的产生只不过为世界增添了另一种动物,这种动物既不懂哲学也不懂玄学,但都拥有一定的行为‘法则’。……谚语中的圣人告诉我们,怎样在这些动物身上寻找智慧。‘看一看蚂蚁吧,你这个懒惰之人,若仔细研究它们,你自己也会变得聪明起来。’圣人万万没想到,也可以从研究这些低级昆虫中获得法律领域中的智慧”。
就是说,自然界中按一定法则生活的生物教给人类的王国秩序的道理。它们有自己的一套政体,在其中它们的群居村按照一套法则生存和繁荣。这套法则保证社会的延续、对幼小者的爱护和培养、为支持整个社团用人工方式提供食物,这套法则运行得如此成功,以至于蚂蚁是迄今为止地球上为数最众多的动物居民,而且几乎像人类一样在迥异的气候区中广泛分布着。
人类这种动物则是从以群居方式生存的一些低级动物群中演化而来的。但是我们必须接受另一种基本观点,即人类的头脑是社会智力,它形成的过程是由人生活于社会状态下而非其他状态下这一事实决定的。因此,法律就是人类调整自身以适应其物质环境并力争战胜物质环境过程中,在社会状态下形成的智力的结果。
法律的存在是以人类生活在社会环境中为先决条件的。法律作为科学,只不过是与人类生活的社会状态有关的几门科学之一。社会学、伦理学、政治学、政治经济学,以及历史、生物和心理学都有共同的基础,因为它们都多多少少彼此相关,都是正确理解另一门科学的必要基础。按照约翰·麦·赞恩的观点:“法律的进步和发展体现了生活中规则的不同区分,其中一部分一旦足够强大,以至对社会组织形成足够重要的影响力,就被人们看作法律,另一部分则逐渐演变为社会习俗。”
法律伴随着人类进步,尤其是政治社会进步的整个历史,在此过程中人类前仆后继地用流血的双脚在充满荆棘的道路上由受奴役到走向自由。事实证明,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它是指引着我们通往目的地的途径。就像美国前首席司法官詹姆斯·贝克所说的:“即使在我们已与绝大多数灵魂汇合之后,也是由法律决定着对所留遗产可以作怎样的处置。”
可以说,在人类文明的所有创新中,法律文化的创立、发展和完善对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贡献超过其他一切人类活动。
二、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文化精髓
人类社会在20世纪最后的20年里,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全球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这是一个以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时期,它不仅改变着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方式及内容,而且产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引人注目的转变:世界经济悄然地从以钢铁、汽车、石油和公路为基础的工业时代转向了以硅、电脑、网络和信息高速公路为基础的信息时代。这一巨大转变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比从农业时代转向工业时代的转变所带来的更为重大和深远。其实质是一改人类历史上所有旧经济中生产、分配、销售以物质为主要内容,以资本、自然资源及劳动力为生产要素的模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全新的结构。在这一新经济时代中知识成为生产、分配、销售的主要内容,知识和拥有知识的劳动力是最主要的生产要素。
最早意识到技术进步论过分强调了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因素,而忽视了知识即人力因素的缺陷的,是美国学者西奥多·舒尔茨。他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测定发现,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农业生产的增长只有20%是物质资本投资引起的,其余的80%则是由于教育和与教育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的作用,这表明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要大于物质资本投资的收益率。于是他得出结论:“人力资本、特别是生产人力资本的教育是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所谓人力资本包括个人的技能、知识和健康。三者不可分割,共同构成对知识经济时代增长至关重要的人力资本。为此,舒尔茨1979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当今我们身处21世纪的信息技术革命时代,不仅使我们知道了更多(和各不相同)的事情,而且使信息进出我们头脑的速度大大加快,显然我们的头脑可以看作是一种代理器。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在人与人之间和人与存储装置之间的有用知识的交流日趋加速,费用也更加便宜。但是,获取成本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方面的变化,知识的文化系统在这一过程中,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持有知识的人认为知识是财富、权力和特权的源泉,他们就会倾向于保护知识,并妒忌和禁止别人获取。严守秘密和排斥性的做法毫无疑问会人为地增加获取成本,势必阻碍人类文明向前发展和不断进步。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便顺理成章地得到人类社会的共同关注、高度重视和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一个可以理解的现象,因为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知识产权曾是一个鲜为人知的法律问题,是专业人员和公司律师的独有区域。但是,时代已经变化,信息技术革命以及与迅猛发展的全球化趋势相关的发明创造的步伐加快、影响扩大和重要性的提高都使知识产权成为关注焦点。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长卡米尔·伊德里斯在其专著《知识产权——推动经济增长的有力工具》一书里所界定的:“知识产权一词意指创意、发明、技术、艺术作品,以及音乐和文学,在首次创作产生时它们都是无形的,但当它们一旦体现于有形的产品时就变得颇有价值了。”其深刻涵义是:知识产权并非是产品本身,而是产品背后所隐藏的特殊创意,是该创意的表达方式,以及该产品的命名及描述的特殊方式。他还指出:“‘产权’一词用于描述这种价值,因为这个词语仅适用于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要求拥有所有权的发明、作品和名称。所有权是重要的,因为经验表明,这种潜在的经济效益能够极大地激励创新和发展。”一句话,知识产权是在现有知识基础上创新后得到的成果。知识产权是对曾经实施良好的、以往的事物进行创新的结果,或者是以创新方式表达旧的理念和概念的结果。
事实上,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文化精髓,其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即知识产权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工具。而知识产权以一种非“零和游戏”的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增长机会。最重要的是,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工具的认可和使用意味着会有更多的创新出现,并因此会带来更多创造性变革和文化经济的增长。因为知识产权属于全人类并且与所有时代和文化相关,知识产权标志着世界的进步,并对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三、中国创新大国地位的确立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技术创新领域一直落后于西方国家。甚至在实现了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时间的世界最快经济增长后,中国也只是以潮流追随者而闻名。在一段时间里,相比于自身搞发明创造,中国似乎对复制外国创新更感兴趣。这种情况现在已经开始改变。2016年12月6日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发表了题为《沉睡千年后,中国发誓重拾发明创造》的文章:“中国的四大发明——造纸术、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都是千年以前发展起来的。中国领导人不希望为了第五大发明再等一千年。……在西方研究预算不景气之际,中国却在为许多尖端研究项目提供巨额资金。它承诺让科学家从事他们热衷的项目,从而吸引顶级科学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合作条约》下,2015年中国在全球专利申请中所占份额大幅增加到13.7%,以29846项申请在美国和日本之后位列第三。而十年前中国在全球专利申请中所占份额只有1.8%。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研发开支在2009年超过了日本,2013年超过了欧洲,而到2020年则有望超过美国。
就在此文章发表的前一天,《日本经济新闻》也发表了题为:“中国飞跃发展 日本难望其项背”的文章,指出:“在科学技术领域,中国飞跃发展之势十分鲜明。自2013年起,速度最快的超级计算机都是中国制造的。2016年,中国计算机霸占排行榜前两位。从国别份额看,排名世界前500位的计算机中,中国占比是34.2%,与美国比肩。超级计算机对最高级的研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其性能提高也体现着各国科技水平。此前,美国一直占压倒性优势,日本也一度夺得冠军宝座,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一直守护着这块阵地。”
科学技术实力左右着最高级研究的主导权之争。量子通信作为下一代密码备受关注,中国于2016年8月率先发射了量子通信实验卫星。以维也纳大学为中心,欧洲一直在推进相关研究,但未能取得成果。而长期在日本进行量子密码基础实验的信息通信研究机构研究员佐佐木雅英指出:“中国一下子成了世界领跑者。”中国正试图建立世界最大级别的量子密码通信网。如果中国将来提出量子通信标准化,则主导权可能由中国掌握。因此,发达国家的研究者对此抱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公布,核心是支持产权保护,承诺“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该意见列出了产权保护的任务,包括加强事关产权保护的执法。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是重点任务。根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莉莉·方、哈佛大学的乔希·勒纳和厦门大学的吴超鹏研究发现,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促使中国公司进行了更多的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较好的地区,专利申请率要高出7.2%。另外,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詹姆斯·昂、程颖梅以及厦门大学的吴超鹏也发现,中国高科技部门更好地执行知识产权保护,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并将其投入到研究和开发中。
显然,在相关法律反复提出保护产权的基础上,此次以中央名义发布的顶层设计文件更强化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路径。中国改革开放正处在重要的历史时刻,当下提出并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义非常重大。其重要性在于:加强产权保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而真正确立了中国创新型大国的地位。
四、结束语
当我们回顾人类社会几千年法律文化的历史时,就会发现无论公法还是私法都在循序渐进地向前发展。人类文明创新历史的实践证明,法律文化的历史远比其他任何社会科学给予我们人类社会的启示要多得多。我们正是从人类社会各个时期以来法律文化历史的起源当中窥见到人类自身达到现有高度的漫长艰苦的攀援,以及从不倦追寻的目标直至人类文明成就的最高峰巅的求索,使人类社会具有今天之所以如此伟大的共同生活,这一切均源于人类社会创立、发明和完善了法律并且对法律的未来充满信心!
[1](美)约翰·麦·赞恩.法律的故事[M].刘昕、胡凝,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
[2]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3](苏丹)卡米尔·伊德里斯.知识产权——推动经济增长的有力工具[M].曾燕妮,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4](美)罗伯特·P·墨杰斯、彼特·S·迈乃尔、马克·A·莱姆利、托马斯·M·乔德.新技术时代的知识产权法[M].齐筠、张清、彭霞、尹雪梅,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5](美)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M].段异兵、唐乐,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黄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国际商务师;梁凡,广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