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回头看”启示录
2016-12-28王传利
王传利
[摘要]巡视“回头看”,留给我们若干启示,即不可低估中国当前反腐高发频发的复杂态势,应有与市场经济背景中的腐败现象做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必须从权力与资本的双重视角设计反腐方略;建立人民巡视通讯员制度,落实巡视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
[关键词]巡视“回头看” 制度实践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应克服将消除腐败的艰巨课题简单寄希望子市场的想法
一般来说。人们比较科学地认识到市场因素对于搞活经济、释放社会活力的重要意义,但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市场因素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个别人为了推行市场经济理论,而无视世界上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并没有消除腐败的客观事实,忽视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腐败现象并没有减少的客观事实,反而将克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市场经济上。腐败现象被“回头看”巡视所发现。恰恰说明了沿用市场手段治理腐败的实践成效仍有待提高。绝非如市场经济论者所言“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腐败势头逐步降低”。
巡视“回头看”中查处一些腐败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一个判断:“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始终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这个判断,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实状况。巡视“回头看”发现的腐败问题,提醒人们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发生腐败和治理腐败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古今中外许多社会都有。从本质上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社会主义制度为根除腐败创造了条件,但封建制度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要消除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实行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而对外开放也容易使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机而入,再加上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拉拢腐蚀了我们内部的一些意志薄弱的干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没有走出低潮,一些干部思想上发生迷茫,出现理想的动摇;我们反腐败工作中存在不足,如有的地区和部门没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干部没有做到以身作则,有的执法执纪偏宽偏软等。总之,应该克服那种将消除腐败的艰巨课题简单寄希望于市场作用来完成的想法,作好长期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
必须从权力与资本的双重视角设计反腐方略
只要存在发生腐败的土壤,腐败往往“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在巡视“回头看”活动中发现腐败现象,表明社会上还存在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由此审视现有反腐方略是否存在不利于遏制腐败的漏洞。权钱交易、行贿受贿是腐败的典型样式。在权钱交易的平台上,同时存在着有“钱”的资本和有“权”的官员,没有行贿者,自然难以生成受贿者。在法治不健全和信用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将经济要素市场化,不仅对社会秩序、道德文化、思想观念形成冲击,而且对党的建设是一个严峻考验。另外,我们注意到,我国学界和政界流行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的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往往按照“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设计反腐方略。以此观念设计出的反腐方略。注意了体制内官员发生的腐败,有利于重点实施监控或打击,但忽略了体制外的资本方对体制内的权力方的侵蚀腐蚀作用。
如果资本得不到应有的约束和驾驭,将对党的建设带来严重的后果。长期资本偏好的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使得在反腐制度设计上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资本因素。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之一就是反腐,但是,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约束的对象是党内人员,并不负责约束资本。检察院接受由纪委移交来的腐败案件时,已被纪委滤掉了参与腐败活动的非党员。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尽管最新的刑法解釋对行贿罪从宽处罚的适用情况重新加以界定,明确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只有在“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种情况下才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此规定是否能够有效遏制行贿犯罪,还有待实践检验。从目前查办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看,依然存在着严惩收贿索贿的贪官,而对行贿者失之子宽的倾向。这种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较低的行贿处罚成本,无疑助长了行贿之风。客观上助长了拥有钱物的资本方通过行贿“围猎”权力方的嚣张气焰。
这就要求反腐方略实现由侧重权力视角到权力与资本相结合的视角转换,既不能放过受贿的官员,也不能放过行贿者;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资本也不可任性。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理论与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新中国成功反腐历史的启迪。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既发动了“三反”运动以克服体制内党员干部的腐化现象,还发动“五反”运动以打击体制外的非法资本家。如仅仅发动“三反”运动,不发动“五反”运动,将难以清理产生腐败的社会土壤,“三反”的成果将难以巩固。正是“三反”和“五反”的配合。才创造了新中国反腐历史上辉煌的一页。
落实巡视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
巡视制度是反腐的利器。让腐败分子胆战心寒。巡视组到来之时,他们食不甘味,战战兢兢,小心应对。但是,巡视组离开后,他们如释重负,又开始胆大妄为,故伎重演。巡视组的临时陸和高层派驻的特征。使得腐败在巡视组撤离后有可能死灰复燃。根治腐败,必须在巡视制度上进行创新,建立人民巡视通讯员制度。
这样做,有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史经验的依据。人民通讯员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2年8月19日,周恩来总理签署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党和政府把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当作密切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巩固“三反”“五反”胜利成果、根绝贪污盗窃等“三害”“五毒”,使我们国家的大规模建设工作能够顺进行的重要措施。
当代建立人民巡视通讯员制度,正是延续了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的历史传统。人民巡视通讯员都应该是基本的人民群众,不脱离工作岗位,具有在不同的岗位上及时发现和反应问题的优势。应该首先在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中,通过民主方式,推选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分子,具备公正负责、忠实勇敢、善于联系群众等条件者,发展为人民巡视通讯员。取得经验后,再进一步在所属的城镇及乡村中逐步发展。他们应归属于纪委和监察部门管理,职责任务就是向群众进行人民巡视工作的宣传教育,向纪委反映人民的呼声,反映有关干部违法失职的线索,反映群众意见和社会上发生的问题。他们不但是纪委机关的耳目,也是纪委工作很好的宣传者。通过他们,扩大巡视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巡视工作的主动性。
(作者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